108-F5-6理所当然的侍奉
5.旧约的众信徒并非生活于可悲的捆绑之下
问题:旧约众信徒可悲地生活在由执政者、众祭司、天使和邪灵的捆绑之下吗?
回答:对这一问题,有些人的回答是肯定的,而我们的回答却是否定的。在这今世的生活当中,他们诚然会遇到各样的患难,就如新约的众信徒一样。他们必须顺服掌权者,听从众祭司和众先知的话,正如我们在新约之中所当做的一样。然而,我们彻底否认此处所言的所谓的可悲的辖制与捆绑。
(1)旧约的众信徒,诚然拥有耶稣基督作为他们替代性的中保。因此,他们同样也蒙受了真实、得救的信心,也得蒙完全称义与赦罪的恩典、儿子的心、良心的平安以及在上帝里面的喜乐。这一点,我们已经在前文中进行了论证。谁又能控告处于这一状态中的上帝的选民呢?他们绝不可能处在这样可悲的捆绑之下。
(2)那些相信上帝的执政者及其众祭司又要伏在谁的下面呢?是伏在其他的执政者及众祭司下面吗?难道他们彼此之间要以暴制暴吗?难道利未支派的人要作其他支派的主统治他们吗?难道那些执政者要辖制宗教事务,并以教会的角色来治理会众吗?诸如此类的无稽之谈便会因这样的臆测随之而来,这就证明此类的推测本身乃是荒诞不经的。
(3)到底这类由执政者、众祭司、天使和邪灵而来的辖制,与身体相关,还是与灵魂相关呢?它既不是与灵魂、良心相关,也不是与宗教实践相关。这一类的事乃是伏在上帝的掌管之下,并且在这类事上,人唯独应顺服上帝。这种辖制要么是一种惩罚,要么便是一种管教。事实上,这不会是一种惩罚,因为罪已经得着了赦免,不再有任何惩罚留下。如果这种辖制乃是一种来自父亲的管教,那么它便与争论的焦点毫不相干。
异议1:“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加4:1-3)此处,使徒保罗乃是在谈论旧约教会。他宣告说旧约教会与仆人或奴仆的情形丝毫无异,正如他们同样伏在捆绑之下——即师傅与管家之下。而这些师傅与管家就是天使、执政者以及众祭司。
回答:
(1)为什么这里没有一道提及邪灵呢?再者说,那时候,有些执政者和祭司是彻头彻尾的不敬虔之徒。伏在这样的师傅与管家之下,这孩子何其可怜啊!
(2)这段经文中包含着一种类比与应用。这一类比乃是出现在第一与第二节经文中,而应用则是出现在第三节经文中。众所周知,使用类比方法并不是说每个细节上都合适,它的适切性不过是就运用类比的目的来说而已。在这段经文中,这一点是非常显然的,因这里的师傅管家乃是被安排管理这些失去父亲的众子;然而,教会信徒的父却是永活的上帝。一个孩童虽伏在师傅之下,但却迥然与众奴仆不同。他穿得更好,吃得更好,成长环境更宽松,受众人服侍,而且并不被派去做奴仆的工作,凡此等等。此处的类比,不过是与享用产权归属于这孩子的产业有关而已。对此,孩子并不比仆人享用的更多。然而,到底旧约教会缺少什么福分呢?那就是已经应许给他们但还没有道成肉身的基督。旧约教会诚然在基督里有份,不过就他的降临而言,他们却尚未实际得着他。这一点,从随后的第四节经文中可以看出来:“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3)到底谁是师傅和管家呢?难道是那些天使、执政者、祭司吗?情况断非如此!经文本身便说明了他们到底是谁:即世上的小学以及诸般的礼仪。可以说,借着这些“师傅和管家”,他们得以被引领到耶稣基督面前。所有这些,使众信徒得到保守,得以脱离宗教崇拜中、教义上以及宗教生活中的各样错谬。这些“礼仪规条”乃是基本的原则——也就是基础性的常识。借着这些基础性的东西,他们得以认识耶稣基督;尽管这些事物与它们的本体,就是那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迥然不同。他们正是被这些礼仪所捆绑。他们用这样的方式来敬拜,并借着上帝所设立的服侍方式来服侍他,而不是要敬拜诸般礼仪本身,因为那就是偶像崇拜。这些礼仪就是他们宗教崇拜中的指南,指引他们操练对基督的信心。这样看来,在这段经文中,丝毫不能找出支持旧约众信徒处于这种可悲状态的内容。恰恰相反,经文所描述的却是他们蒙福的状态,向众人显明他们何以得着上帝这样美好的供应。也就是说,在耶稣基督降世之前,上帝照着他们所生活的时代来供应他们。
异议2:“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西2:15)这些执政的、掌权的,乃是在犹太教会中的天使、有权柄者以及祭司。他们是作为外衣,隐藏在他们后面的乃是耶稣基督,就是那永世的君王。然而,耶稣基督借着自己的降临,已经将他们像外衣一样放置一旁,并且已将他们的职分废去,使他们在新约之中不再有任何权柄。
回答:这里所提到的执政者、掌权者既不是天使,也不是属世有权柄的人,也不是祭司。这些执政者乃是耶稣基督的仇敌,基督已经在这些人身上彰显了自己的荣耀(此处有希腊文为“剥夺了仇敌一切所有的”),正如征服者对待那些被征服者一样。这里所暗含的外衣,并不是放在基督和那些在位掌权者之间将基督掩藏起来。确切地讲,它是指那些仇敌的外衣被从他们身上除去。倘若此处的外衣是指旧约的礼仪,那么,它们就是耶稣基督的外衣,而耶稣基督又怎能夺去自己的外衣呢?基督带着仇敌四处夸胜,这乃是那一时代通常的做法。在得胜的将军凯旋入城时,他要将那些被征服者作为囚徒绑上,并牵引着他们四处游行,在众人面前夸耀,好让众人都看见。然而,使者和那些执政者并不是耶稣基督的仇敌;这样看来,他们便不是这里所要指的对象。甚至那些天使也不是耶稣基督的预表,而且这些执政者和祭司并不能够成为基督的外衣。与之相反,这些执政者和掌权者乃是指众邪灵。人们用这样的名称来称谓他们,如:“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6:12);“—–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2:2)。主耶稣基督借着自己的受死打伤了他们的头,并且毁灭了他们(来2:14-15)。他胜过了他们,并将他们俘获示众。
异议3:“我们所说将来的世界,上帝原没有交给天使管辖。”(来2:5)律法乃是借着众天使传递的(参考徒7:53;加3:19;来2:22)。这样借着这种律法的传递,他们便得以被确立为主为上帝,来管辖旧约教会。然而,上帝并没有将新约教会置于他们的管辖之下。因此,通过否定新约教会对天使的顺服,就可以得出天使管辖旧约教会的结论。
回答:
(1)律法借众天使传递到摩西手中的事实,并不能赋予他们丝毫管辖旧约教会的权柄。同样,众天使作为传递耶稣基督降生及复活的最初信使,这也不能赋予他们丝毫权柄管辖新约教会。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中,众天使都是服侍的灵。
(2)这段经文乃是在众天使与基督之间进行对比,而并不是在旧约与新约之间进行对比。使徒保罗想要借此来显明出主耶稣基督的荣光,就像在前面一章中将他与众使者来进行对比一样。“—–就远超过天使。所有的天使,上帝从来对哪一个说—–”(来1:4-5)这样,经文的真正意义是:上帝并不是要使世界伏在众天使的管辖之下,而是要伏在“人子”的治理之下。在随后的经文中,上帝所谈论的正是耶稣基督。
(3)这样的推理过程是有问题的:因为未来世界没有被上帝置于众天使的管辖之下,所以过去的世界,也就是旧约教会,就被置于众天使的管辖之下。从前一个否定性的命题,并不能得出后面肯定性的结论。假如按这种推理方式进行下去,除了上帝赐律之后的教会之外,还会包括从亚当到摩西的教会(如此以来,便推延到以色列人拜金牛犊的罪以前,这一点就是那些争辩者问题的焦点所在),这些教会都同样伏在众天使的管辖之下。对于这个结论,就连那些争辩者本人也会拒绝接受。旧约教会在那个时代也同样存在。没有丝毫的证据表明,众天使在金牛犊事件之后被赋予了更大的管辖教会的权柄。
(4)这样的结论乃是无效的结论。否则,任何不适用于未来世界的诸般情形便会适用于过去的世界。那么,这就会意味着:因为将来的世界是伏在耶稣基督权柄之下的世界,所以过去的世界便不是这样的世界;因为在新约之中,众天使并没有得着尊贵和荣耀,所以他们必然在旧约之中曾经得着过荣耀。用这样的推论方式,什么样的荒唐结论都会推演出来。然而,这段经文,乃是在向人们述说主耶稣与天使之间的对比,为要显明耶稣基督的完美。这段经文的用意并不是要说明旧约之中众天使的权柄如何,以及这种权柄在新约之中又是如何减弱的。
异议4:“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来12:9)这些“生身的父”乃是指众祭司以及百姓中的众长老。这些人强迫百姓遵守各样礼仪性的规条,并且根据他们自己的想法来惩罚百姓。
回答:
(1)救拔我们脱离这样“生身之父”的管教,实在很好!脱离他们,并且再也不要有这样随己意管教我们的“生身之父”,乃是我们的夙愿。那是何等悲哀的境地啊!
(2)我们愿意承认,旧约中那些有权柄的人确实曾经治理百姓,并且也曾刑罚那不顺从上帝以及这种治理方式的人。众祭司教训百姓,用敬虔的方式引领他们,同时也会进行教会的劝惩。我们也同样承认,百姓必须尊重他们。那时,各样的事物正是这样显明的;而且,这也正是新约中各样事物必要借以显明的方式。其中的双方,有权柄的人和伏在权柄以下的人,还有众祭司、长老与教会成员,他们都要按照上帝之道的训诲来处理诸般事物;在治理与顺服的问题上,绝不是将自己的意志确立为法则。
(3)然而,我们却强烈反对使徒保罗在这里是在述说旧约教会,或者是在述说当时教会中有权柄的人和众祭司。没有丝毫证据表明使徒保罗的意思乃是这样的。我们否认,旧约教会中那些有权柄的人以及教师被称为“生身的父”。让那些持守这种主张的人提出证据吧。
(4)确切地讲,此处“生身的父”乃是指肉身的父母,这便是他们的儿女为什么称为“肉身所生的儿女”的原因所在。“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上帝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罗9:8);“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加4:23)。这里所讨论的经文仅仅向人们表明:肉身的父母随己意来管教自己的孩子,为要将他们养育成人。我们必须注意这段经文的字面意思;除非有人能提出一项有效理由,可以使经文的意思与它字面的意思有所不同——而这里的实际情况根本就不是如此。使徒保罗在这段经文中鼓励那些相信上帝的希伯来人,要他们为着自己信仰的缘故,在患难之中要忍耐。对此,保罗借用肉身的父母为着子女的益处管教孩子的例子进行论证。保罗将这样的例子应用到属灵生活中,并且说,上帝超乎众人之上,因此上帝管教我们的目的更加卓越。所以,我们必须忍耐顺服万灵之父。此处这样称谓上帝,并不是要与旧约进行什么对比,而是要与拥有身体和灵魂的人来进行对比。人的血肉之躯,乃是来自父母;人的灵魂,却是在生成之时由无中被创造出来的。
异议5:“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上帝的救恩、能力、国度,并他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上帝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12:9-11)这段经文述说了天上的争战(启12:7)。这里的“天上”应该理解为是指教会。在耶稣基督受死、复活、升天的时刻,魔鬼被打败了,并被从教会中赶了出去。因此便可得出:撒旦从前曾住在教会之内,并有权柄将恐惧害怕注入众信徒内心之中,因为他们的罪债还没有偿清。
回答:
(1)我们否认将“天上”理解成是指教会的观点。使徒约翰当时处在圣灵之中,而此处所记录的乃是一种预言性的异象。只要无法证明此处的天国应理解为指向教会,那么整个的论辩就没有任何根据。
(2)魔鬼到底怎样进入到教会之中呢?难道是作为教会一员吗?倘若如此,他到底是作为普通一员呢,还是作为一位长老呢?无论选择哪一个,都是愚蠢之举!任何人得以成为教会一分子的途径都是一样的。但是,那些反对者却声称,魔鬼曾经在教会中,因为在天上有争战,他被赶了出去。我们承认,魔鬼并不是在教会之内,不管是在旧约时期,还是在新约时期,魔鬼都是在教会外面攻击教会。然而,这并不能支持他们的臆想。
(3)在这段经文中,魔鬼被摔下去并被战胜,乃是应当归功于众信徒,就是说,归给那些殉道者,他们为着基督的缘故,并不顾及自己的生命,以至于死。他们能打败魔鬼乃是凭着羔羊的血和他们的见证。这就表明,摔下并最终战胜魔鬼之事,并不是在耶稣基督受死、复活以及升天的过程中出现的。
(4)这段经文中所显明的事件,直到三百年之后,君士坦丁大帝结束了那些异教皇帝对基督徒屡次的大迫害之后,才最终出现。我们将在随后讨论该章(启12)时证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