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1理所当然的侍奉

第九十九章信徒永蒙保守

我们已经探讨过成圣,在恩典中成长,以及因着灵命疾病而导致的衰退。现在,我们有必要探讨在恩典中圣徒永蒙保守的问题。从上帝这方面来说,这被称做“保守”(terein,约17:15),“护卫”(phulassein,约17:12),“保守”(phrourein,彼前1:5),“坚固”(sterizein,提后3:3),以及“坚固”(bebaion,林前1:8)。从信徒这方面来说,这被称为“恒心”(hupomone,罗2:7),“持守”(steadfastness,路8:15)。在探讨信徒的坚忍时,我们需要注意四件事:(1)在谁身上保守;(2)在他们身上保守什么;(3)坚忍的原因和方式;(4)坚忍的目的。

1.信徒是上帝保守的目标

首先,信徒是蒙保守的人;正是在他们里面某些事情得蒙保守。上帝护理并保守他所创造的一切。上帝也保守处于确定状况中的善天使——他们被认为是蒙拣选的天使(提前5:21)。但是,此处我们所要探讨的是对于蒙拣选的、重生的真信徒的保守——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是战斗的教会,正在遭受他们的敌人的攻击,这些敌人包括:魔鬼、世界以及肉体。因为信徒的更新只是部分性的,所以他每天都犯罪。严格来讲,这些罪应当受到遗弃,只凭信徒们自己,他们并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他们自身、他们的信心和灵命。他们会屈从于敌人的攻击。然而,他们是蒙保守的,受到来自外面的力量的保守。“你们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彼前1:5);“他虽失脚,也不致全身仆倒”(诗37:24)。

借着这种力量,他们在重生时得蒙上帝所赐的灵命,并且信心得以保守。当然,信徒的灵命有可能遭受仇敌的围攻,变得非常软弱,以致在一段时间之内,只能借着仰望上帝、叹惜、对上帝倾心或爱慕上帝而表现自己。确实,信徒可能会很软弱,可以说,在某段时间里属灵的生命一点也表现不出来。然而,属灵生命的本质就是与基督联合,这种属灵的生命仍然存续。它绝不会消失。“凡从上帝生的—–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约一3:9)。

他们之所以如此坚定,唯一的原因就是全能而又信实的上帝。上帝能够保守他们里面的属灵生命,这是确定无疑的。主凭着自己的意愿保守他们,主耶稣向我们保证说:“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他必定会这样行,这从以下的应许中明显可见:“照样,上帝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上帝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可以大得勉励。”(来6:17-18)彼得说,上帝实际上已经这样做了:“你们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彼前1:5)

2.上帝借以保守信徒的方式

主在自然界中借各种手段行作万事,同样,上帝在恩典之工中也使用各种蒙恩之道。他在保守圣徒时也是这样做的。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蒙恩之道本身有什么果效,或者信徒只要使用这些方法就必定有什么效果。毋宁说,这些方法的使用以及使用的结果完全取决于上帝自己。“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上帝用来保守他的儿女的方法有:

(1)圣经的指导和带领:“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119:9,105)

(2)安慰和救活的应许:“这话将我救活了。我在患难中,因此得安慰—–我若不是喜爱你的律法,早就在苦难中灭绝了。”(诗119:50,92)

(3)鼓励性的劝告:“坚固门徒的心,劝他们恒守所信的道”(徒14:22);“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太26:41)。

(4)警告性的责备:“要严严地责备他们,使他们在真道上纯全无疵”(多1:13);“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3);“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罗8:13)。

(5)管教的杖:“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诗119:71);“—–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后来却—–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10-11)。

(6)圣礼的印记:“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林前10:16)

(7)当他们可悲地偏离正道时,使用天国的钥匙:“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信徒之所以得蒙保守,目的就在于救恩本身。“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你们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救恩”(彼前1:5)。上帝的最终目标是要彰显他的良善、恒久忍耐、信实、永不改变、智慧、权能。“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你们也信了)。”(帖后1:10)

综上所述,这一切说明,信徒的坚忍是上帝恩典大能的运作,上帝借此保守真正归正之人的属灵生命和信心,使其既不能毁灭自己,也不能被他们的仇敌魔鬼、世界以及肉体消灭或夺走。相反,他们必将获得永远的福乐。

信徒的坚忍这一教义正如其他真理一样,尽管这个教义充满安慰,但始终遇到很多人的反对,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教会中不同程度地偏离真道的各个派别,比如天主教、索西努派、再洗礼派、阿米念派,甚至包括路德宗,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反对圣徒的坚忍这一教义。

问题:真正重生的人,也就是那些真信徒,在灵命和信心方面,会不会背道,甚至灭亡呢?

回答:其他所有宗派都坚决地给予肯定的回答。路德宗宣称真信徒可以完全丧失属灵的生命和信心,但是上帝必将从这种死亡状态中复兴他们,必定拯救他们。他们认为信徒会完全背道(full apostasy),但并不是最终背道(final apostasy)。另一些宗派则认为,圣徒既会完全背道,也会最终背道。我们既反对圣徒的完全背道,又反对圣徒的最终背道,我们认为,尽管灵命的表现可能暂时受到或多或少的阻碍,但从其本质上来说,它总是存在于信徒里面,并且他们必将被带领进入永福之中。

3.证明(1):圣经证明圣徒永蒙保守

我们从具体的经文中得出这一证明。

首先,“他(义人或敬虔人)虽失脚,也不至全身仆倒,因为耶和华用手搀扶他。”(诗37:24)此处的敬虔之人仍然是会失脚、会犯罪的人,因为他每天仍然在很多事情上犯罪。假如他被抛弃了,那一定是因为他所犯的罪的缘故。但是,经文说,他不会因此而被抛弃。所附加的理由就是:他并不能凭自己得到重建,重新站起来,而是因为主支持他,保守他不致跌倒。因此,他一定会仍旧站立不倒。

遁词:这节经文所说的是因临时的试探而跌倒,而不是堕入罪中。不会被抛弃指的是不会在这些苦难中消亡。

回答:

(1)敬虔之人通常比不敬虔之人有更多的苦难,而且他们确实在这些苦难中消亡。“义人死亡”(赛57:1)。所以,从字面的绝对意义上来说,这个应许不可能主要用于现世之事。

(2)假如是这样,那么从现世的角度而言,敬虔之人就总是而且仍旧是处于祝福之中,他们当然也会在敬虔方面保持坚忍。那些带来积极效果的事情,自己会变得更加积极。

(3)假如此处所指的是堕入一种悲惨的境地,那么这就是关于信徒坚忍的强有力的证据,因为《诗篇》的作者证实了保罗所写的:“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罗8:35,38-39)

(4)《诗篇》的作者在第37篇中谈到了敬虔的操练,说主会使他们的公义如光发出(第3-6节),而在第24节中宣称,他们仍然是不完全的,的确会失脚,会跌倒。但是,他们不会被抛弃,因为主会搀扶他们。

第二,“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这一节指的是选民们所遭受的两种苦难:逼迫和迷惑。但是它表明选民们不可能被拉走、被欺骗,因此他们的属灵状况是确定的。

遁词1:此处的“不可能”表明“很难”(参考太19:26,26:39;徒20:16;罗12:18)。

回答:“不可能”从来不是指“很难”,在所引用的经文中也不是指“很难”。

遁词2:这段经文指的是假先知不能做什么,而不是指他们自己能做什么。

回答:

(1)既然如此,信徒必然会从各种外部的影响中得释放。这一切都不可能使他们凭借自己的智力、意志和各种行为而离弃基督、信仰和敬虔——这样他们就背离了这一切。人渴望有一个外在的目标,这是很自然的事,正是这个外在的目标使他们把愿望付诸行动。既然没有任何外在的事物能够激动信徒内心的愿望,使他们脱离恩典,那么他们就处于一种确定的状态之中。

(2)这节经文说,永恒的拣选是他们灵命状态的基础,使他们不可能被蒙蔽,以致背道。所以从任何一方面来讲都是不可能的——无论是对于别人还是对于他们自己。

遁词3:基督谈到了假先知的作为以及他们的目的——没有谈及结果如何,也就是说,没有谈及蒙拣选的人是否会因此受蒙蔽。所以,此处并没有探讨确定或者不确定的问题。

回答:这显然是与经文相悖的。它谈到了蒙拣选的人对这种欺骗的结果,声明他们是不可能背道的。所以,这被认为是解释性的推论。

遁词4:这段经文谈及的是一些卓越的基督徒,并不是所有的基督徒。

回答:

(1)这节经文并没有谈及任何例外,而是说所有蒙拣选的人,包括他们所有人在内。

(2)确实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不会被蒙骗。

(3)此处阐明,信徒坚忍的根基不在于信徒本身的坚强或者软弱,而是在于上帝的拣选。

遁词5:选民有可能在归正之前就已经被蒙蔽,在归正之后仍是如此。

回答:在归正之前,没有人是被蒙蔽的,因为那时候人生活在罪中,从一种罪到另一种罪,和别人一样。他们心中没有任何需要坚守的良善。然而,归正之后,信徒就有了灵命,圣经中所说的保守就是这种灵命的保守,这个生命是不可能被夺去的。

遁词6:选民不可能被蒙蔽,这是指在他们履行自己的职分,坚持信仰和敬虔的前提下。

回答:

(1)此处没有提及任何前提。这应许涉及在信心上蒙保守。

(2)这等于是说,没有人蒙蔽他们时,他们就不会受到蒙蔽;他们坚忍时,他们会在信、望、爱上坚忍。同样,当一个人没有死的时候,他就不会死。这种说法没有任何意义。

第三,“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5,38-39)这几节经文所说的就是选民,不管是受造物,还是受造物所促成的任何事件,都不能夺走他们对基督和上帝的爱,也不能夺走基督和上帝对他们的爱。

遁词7:保罗所讲的是各种苦难,而不是罪。他并没有说罪不能使信徒与上帝的爱隔绝,使他们成为上帝所憎恨的。毋宁说,这表明苦难不能使信徒与上帝的爱隔绝。

回答:

(1)保罗说各种苦难都不能夺走他们对上帝的爱;也就是说,这一切都不可能使他们背道。使徒保罗正在谈论的就是信徒对于上帝的爱,这是根据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些苦难所针对的是敬虔之人,它们能够使他们在信、望、爱这些方面屈服,从而使他们与上帝隔绝。这些苦难于上帝本身并没有关系,所以,我们不能认为上帝会因此而改变对他们的爱。使徒保罗在第37节中说,信徒在这一切苦难之中已经得胜有余了,所以,这些苦难根本不可能使信徒与他们对基督的爱隔绝。因此,使徒保罗在此处所指的是罪,宣告说各种苦难不可能是信徒犯下致死的罪——也就是抛弃对上帝之爱的罪。

(2)如果明白此处的上帝之爱指的是上帝对其选民的爱,既然此处宣告说,没有任何苦难能够夺去上帝对其选民的爱,并把它转变成憎恨,那么,假如他们与上帝的爱隔绝,那就是由于这些苦难,他们堕入罪中,因为除了罪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夺去上帝的爱。但是,因为上帝对其选民的爱不可能被夺去,所以苦难不能使信徒进入这样的光景,犯这样的罪。

(3)无论人怎样看待上帝的爱,经文中说,这爱是永恒的,天上地下的一切都不能改变这爱。

第四,“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为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约一3:9)使徒约翰写信给会众(在那里邪恶的人总是混杂在诚实人中间),警告他们不要欺骗自己,幻想着自己无论如何都能得救,甚至即使他们屈服于罪也能得救。相反,真正重生的人既不犯罪,也不能犯罪,因为上帝的道存在他们心里,并会永远存在他们心里,他们是上帝生的。所以,对于这些由上帝生的人来说,属灵的生命在他们里面,并且永远在他们里面,这是确定的,永不改变的。但这并不是说,他们既没有过犯,也不可能有过犯,因为使徒们证实他们确实有过犯(参考约壹1:8;雅3:2)。毋宁说,此处的“犯罪”是指“活在罪中”,即在罪中喜乐,喜爱犯罪。不敬虔的人的确如此,使徒在第8节中谈到他们:“犯罪的是属魔鬼。”这是指处于罪的辖制之下,对于重生的人来说是不可能这样的。“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6:14)。所以,当使徒说(1)信徒“不犯罪”;(2)“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3)“他不能犯罪”;(4)他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他是在强有力地为信徒的坚忍辩护。天主教、阿米念派、路德宗对此都有不同的回应。

遁词1:天主教对此做出回应,说那些由上帝生的人,确实不会犯罪,只要他们确实处于由上帝而生的这个范围内。但是当他们粗心大意,没有坚守他们里面上帝的道时,他们却可能完全地彻底地堕入罪中。

回答:如果人明白“处于由上帝而生的这个范围内”是指信徒中重生的部分,那么这个遁词不是抵挡我们的,而是支持我们的,因为重生之人不可能犯罪。假如人明白“处于—–这个范围内”是指的一个条件,也就是假如他们坚忍,那么这是与经文本身相悖的,也是自相矛盾的。它与经文相悖,因为经文中并没有表明有任何条件。经文中并没有这样说:“假如他们持守上帝的道,假如他们继续是由上帝而生的,那么他们就不能犯罪。”相反,经文是这样写的:“—–因为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此处我们有绝对的意见:他们不犯罪并且不能犯罪。这个说法得到了绝对确定的推论的证实:因为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因为他是由上帝生的。若是说假如他不犯罪,那么他不会犯罪,既是自相矛盾,也没有什么意义。

遁词2:阿米念派声称,这段经文只是想说明犯罪是与真正重生之人的倾向和习惯相抵触;他们厌恶罪。“由上帝生的”这个短语并不是指真信徒身上可以阻止他们犯罪的特性,而是等同于“不犯罪”这一短语的含义,也就是说,在生活中遵从上帝的旨意。而且,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等于是说上帝的道在他们里面。因此,这段经文的意思就是这样:恩典的倾向不能与罪的倾向并存,当罪的倾向获胜时,恩典的倾向就丧失了。所以,使徒的本意并不是想说信徒不可能背道,因为他在《罗马书》第6章14节中说,信徒也有可能处于罪的辖制之下,并且背离真道。

回答:

(1)所有这些错误的解释,显然都是与经文本身相悖的,所以我们应当立刻弃绝这些谬解。使徒所谈及的并不是一种倾向,而是行为——犯罪的行为。他并没有说罪是与他们的倾向相反的,他们厌恶罪,而是说他们既不犯罪,也不能犯罪。这并不是由于他们对罪的厌恶(这是事实),而是因为上帝的道存在他们心里,他们是由上帝生的。

(2)由上帝生的,很显然是指一种特性,这种特性是借着重生种在人心里的,因为由此,他就成了新造的人(林后5:17),由此他就得与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后1:4)。

(3)“存”(remain)这个动词所表达的意思,不仅仅是“有”(to be)。它表达了一种坚定持久的意思——一种既不会离开,也不能被夺去的东西,一种能够忍耐到底的东西。连小孩子都知道事实如此。这可见于下列经文:“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约1:32);“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你们要常在我的爱里”(约15:4,9)。

(4)使徒不仅仅说罪作主的倾向不可能与恩典的倾向并存,而且还说,凡是上帝的道(恩典的倾向)——新造的人,与上帝的性情有份的人——存在之处,罪的倾向就不可能存在,所以他不能犯罪。

(5)我们强烈否认真信徒会受到罪的辖制。“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一3:14)这节经文并不证明这个观点。此处所指的是未归正的人,所以他们不同于爱弟兄的真正归主的人。那些不爱弟兄的人被认为住在死中,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出死入生。我们的确承认,真正的信徒有可能犯极大的罪;但是,罪并不能作他们的主。确实有争战,而且争战会一直存在。但是,尽管重生之人一度被罪胜过,但他却不会顺服罪,把罪当作自己的主。他会再度兴起,上帝的道会一直存留。

遁词3:路德宗认为存在完全背道,但并不是最终背道。他们这样解释这段经文:信徒不能犯罪是指,上帝的道有多大程度、多长时间在他心里,他就在多大程度、多长时间上不会向邪恶屈服,也不会因生活在罪中而有喜乐。他们说“因为”这个词并不表明信徒为什么不能犯罪,它只是一个重申,意思是“上帝的道在多大程度、多长时间上存在于他的心里,他就在多大程度、多长时间上是由上帝生的”。

回答:

(1)我们承认重生的人不以上述所提及的方式犯罪,也就是说,只要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只要他是由上帝生的。因为罪不是由心灵产生的,而是从肉体产生的(参考罗第7章)。只要上帝的道仍然存在于他心里,只要他是由上帝生的,他就不犯罪,这也是真的。但是,使徒说,上帝的道存在(remain)于他的心里,不会自己终止,也不会从他里面被夺去。因此,重生之人永远也不会受罪的辖制。

(2)主张说当上帝的道存在于他心里时,他不犯罪;然后根据这一点悄悄地下结论说,当上帝的道不存在时,他就会犯罪,这样说没有任何意义。这等于在说:“只要火不变冷,它就会发热”。

(3)“因为”(for)这个词的意思并不是“和”(and),它是指重生之人既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的原因。所以,这里存在一个不可动摇的真理,那就是重生之人不可能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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