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6理所当然的侍奉

8.命题6人今生来世的全部福乐都在于与上帝联合以及得见上帝的荣面

上帝创造的人不仅是有理性的,也能够认识上帝的受造物。起初,上帝把他自己的形象赋予人的性情;也就是说,这性情带有纯洁的属天之光、公义和圣洁,使人能够得见上帝的荣面,在生活中与他相契,从而也使人适合于上帝把自己进一步启示给他。

然而,在人堕落之后,上帝向人掩面,从人面前掩藏了自己那荣耀、使人快乐满足的各种完美的属性,并且中断了人与他的相交和联合。是的,从此之后,人成为他公义的烈怒的对象。而且,在与上帝分离的时候,人生活在对上帝的恨恶之中。“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罗8:7)灵魂本来所具有的卓越的能力,比如理性、意志和情感以及在他里面的一切,都以极其可憎的方式被扭曲了。他们不再把注意力集中在上帝身上,而是抵挡他,定睛于看得见的东西,以便能够借此满足人空虚的灵魂。因此,人在圣经中被称为atheos,就是“没有上帝”,“他们心地昏昧,与上帝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弗4:18)。

但是上帝,因着他无限的慈爱,怜悯人类中的一小部分,把他的儿子耶稣基督赐给他们做中保,这中保借着自己的受苦和受死使这一小部分人与上帝和好,并且用他在十字架上的血换来了平安。他是公义的,却为不义之人受苦,以便他可以把他们带到上帝面前。他重生他们,赐给他们信心,使他们可以因信借着基督进入这恩典之中。他们“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10:19)。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上帝把自己启示给了他的儿女,他们现在信靠他,已经与他和好。因此,上帝并没有把他自己启示给世人——启示给那些未归正和属血气的人。

我重申:上帝把他自己启示给了他的子民,就是那些现在真正信靠他,已经与他和好的人,他在爱中使他们与自己联合。“耶和华与敬畏他的人亲密”(诗25:14);“这不是说有人看过父,惟独从上帝来的,他看见过父”(约6:46);“—–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既然上帝命定他们为救恩的接受者,而所有的福乐又在于得见上帝的荣面,与上帝联合,于是为了这一目的,他就把自己启示给了他们。“—–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11:25)这是最美好的应许:“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他们对上帝的看见,与上帝从他那一方把自己启示出来的方式是一致的。“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约一5:20);“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林后3:18);“—–上帝,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上帝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这就是敬虔之人的活动和操练:“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诗16:8);“—–耶和华啊,他们在你脸上的光里行走”(诗89:15);“愿他以我的默念为甘甜”(诗104:34);“上帝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宝贵—–我睡醒的时候,仍和你同在”(诗139:17-18)。这足以使我们得出结论:得见上帝是唯独留给上帝的儿女的。这隐藏的吗哪、这白石、这新名,除了领受它的人,没有人知道。上帝并没有把自己启示给世人;就是说没有启示给未归正者,没有启示给属血气的人,没有启示给那些没有圣灵的人。这在《约翰福音》第14章22和17节中是很显然的:“主啊,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

若不借着基督,就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未归正者没有基督,因此他们不能到父那里去。再者,在上帝和属血气的人之间存在着如此的不同和对比,上帝不可能让自己与这样的人联合,并且以亲密的方式把自己显明给他。属血气的人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他们的眼睛被蒙蔽,他们的悟性暗昧不明,因自己里面的无知而远离上帝的生命,缺乏能力。这样的人怎能到基督这里来,并借着基督到上帝那里去呢?既然上帝不愿意把自己显明给未归正者,既然未归正者不能升高到上帝那里去,那么无限的隔绝就会一直存在。因此,就沉思上帝、得见上帝的荣面、与上帝在爱中联合而言,属血气的人无论写什么或说什么,都只不过是空想而已。

尽管属血气的人不能提升自己,得到正确的知识,得见上帝的荣面,上帝也没有把自己显明给这样的人,但他从自己的本性仍然可以知道上帝存在,他的幸福就在于与上帝联合。借着有关上帝圣言的自然知识,这种认识就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结果,许多人殚精竭虑,要得见上帝的荣面,因此,得见上帝的荣面,讨论有关的事宜,并不是有灵命的证据。

我重申,许多未归正者确实借着自然之光,借着他们对上帝圣言的知识,竭尽全力要得见上帝的荣面。

(1)在异教徒当中这是很显然的,他们在他们的作品中谈到这些,其中甚至有一些高深莫测的描述,以至于基督徒也会对此感到惊讶和震惊。

(2)在教皇派的神秘主义者和思想家当中,这也是显而易见的。他们显然是拜偶像的人,因为他们把一片饼当作上帝来敬拜。他们向天使和死人祷告,并且尊崇各种图像。他们以可憎的弥撒以及其他的方式破坏了主耶稣的赎罪。他们希望借着自己的行为称义,由此赢得天堂。他们承认敌基督是他们的头,而且恨恶真信徒。他们是逼迫主耶稣教会的人;他们或是直接参与,或是以此为乐,两者都对殉道者的血负有罪责,因此比异教徒和其他只是在自然王国里起作用的人更加可憎。他们撰写很多灵修书籍,到处讲说如何默想上帝,他们作品中的表述达到了他们想象力的顶点——是的,他们的话甚至超出了人的想象,如果他们自己不能理解这些话,别的人也许能理解这些话。如果别人也不能,那么他们也许就对自己那些玄之又玄的描述感到惊讶。

(3)在教皇派之外,也有许多人殚精竭虑,竭力默想有关上帝之事。很显然,他们既不知道真理,也不热爱真理。他们既不热爱上帝的圣言,也不把它定为教义、思想和生命的唯一准则。他们不爱教会(而是离弃了教会),不爱敬虔之人,也不与敬虔之人团契。他们能够与形形色色追求敬虔的人在一起,却不能容忍那些借着他们的亮光责备他们的真正敬虔之人。他们不晓得真正悔改信主的性质。对救赎性信心而言,也是如此,他们对救赎性信心的操练一无所知(此处我们所指的并不是那些没有犯这种罪的人;他们不应受此影响)。他们以傲慢的方式,谈论伟大的事情,谈论自己被上帝吸引,谈论自己如何超越自己,超越一切受造之物——是的,尽管很可怕,他们甚至说自己连上帝也超越了。在他们当中可以听到巴兰的言语:“眼目睁开的人,—–得听上帝的言语,得见全能者的异象,眼目睁开而狂喜入定。”(民24:3-4,新译)[1]

综上所述,很显然,未归正的人也殚精竭虑,努力得见上帝的荣面。因此,你不应当立刻就倾向于认为那些这样说的人——就是说,那些以迷人的方式谈到特别光照的人——就是真正蒙恩的人,就是真正属灵的人。瞎子也能谈论光,不属灵的人也能谈论属灵的事,那些远离上帝的人也能谈论与上帝联合,没有爱的人也能谈论爱——他们这样做并不是故意假冒,而是出自他们的心灵,他们认为自己拥有真理,所以就谈论真理。因此,你必须考查他们所谈的得见上帝的荣面是不是真正属灵的。要听从使徒约翰的建议:“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上帝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约一4:1)

不要因为什么话或什么灵,就匆忙认同,当仔细留意我们目前所谈到的:得见上帝的荣面有两种,一种是属血气的,一种是属灵的。

(1)属血气的得见上帝的荣面是未归正者所行的;属灵的得见上帝的荣面则是真正蒙恩、真正重生、真正相信的人所行的。

(2)属血气的得见上帝的荣面是借着自然之光和上帝圣言的外在光照,借着自己的灵、想象和思维的能力,借着推理而发生的;属灵的得见上帝的荣面则是借着圣灵的光照而发生的,圣灵带领信徒走出黑暗,进入奇妙的光明之中。

(3)属血气的得见上帝的荣面把上帝当作得见的对象,正如上帝在自然之中把自己启示为永远的、至高的和荣耀的那一位,等等。而属灵的得见上帝的荣面,则是在耶稣基督的面上得见上帝;也就是说,借着上帝的一切完全性在救赎之工中的彰显而得见上帝。在这样的属灵看见中,他有时会直接把自己显明为已经与他们和好的上帝和父,偶尔也会借着无法言说的亮光、荣耀、甜美和福乐向人显明,有时则会借着这样的表述:“我是上帝,是你的上帝;我是你的救恩;我以永永远远的爱来爱你;你是属我的。”

(4)属血气的得见上帝的荣面留给人的是与上帝疏离;这种隔绝会一直存在。他们那种与上帝联合的幻觉只是自己想象中的联合,因为真正的联合只能借着信心发生,而这信心恰恰是他们所没有的。属灵的得见上帝的荣面是把灵魂带到上帝面前——是的,使他归属上帝,与上帝联合。“—–使他们都合而为一。”(约17:21)这是何等蒙福的联合啊!这样得享上帝的救恩是何等蒙福啊!

(5)属血气的得见上帝的荣面没有给人带来任何生命的改变,也就是说,仍然处在属血气的光景中——即使借着对上帝的了解,他们可以逃脱世界过度的污染,他们生命的本质仍然没有改变。属灵的得见上帝的荣面则使灵魂变得更加有份于上帝的性情,使灵魂变得圣洁,因为上帝是圣洁的。借着主的灵,灵魂通过这样的看见——与所看见的对象一致——被改变了,荣上加荣。要当心,不要立刻就认为所有的得见上帝的荣面在本性上都是属灵的。

从他们所从事沉思与默想的本质来看,很显然,这样的人所谓的得见上帝的荣面,不过是夸夸其谈,并不是真的得见上帝的荣面,无非是自然光照和个人想象的结果。根据每个人的身体状况、性情和想象力不同,这样的“得见”也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在下面所描述的代表了一般方式;如果有人并不是以我们所描述的方式操练,那么他应当知道我们没有把他考虑在内。

(1)有些人进行这样的沉思时,就默想他们从自然角度对上帝的认识,默想他们读到或听到的有关上帝的事情。但在默想的时候,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已经读到或者听到了这些。在这样默想的时候,他们从一件事情转到另一件事情上,他们对上帝的概念与他们的心灵和想象所暗示的相符。然后他们就思想他们所想象的事情,和因这样的思想而生发出来的一切。于是,上帝必须像他们所思想的那样,必须以这样的方式把自己启示给他们。对他们来说,此类有关上帝的想法是否合宜,是否与圣经相符,无关紧要;但这样的启示已经足以使他们确信:这是真的,是属灵的。

(2)有些人会在意念上远离所有的受造物、远离他们自己、远离上帝。他们的头脑中什么也不想,最多不过是排除时时浮现的各种念头。他们就这样竭力做到什么也不想,好像什么也不存在似的,于是就像沉浸在浓浓的黑暗之中。如果在这浓浓的黑暗之中,有一丝亮光落在他们的心意上,并且没有发现任何目标,他们就会认为这是出于圣灵的亮光。他们任凭自己被这亮光启迪带领,当这亮光增强的时候,就认为上帝如此如此向他们显现了。他们被动地观察这一切——作为这亮光的接受者,任凭自己被这亮光照明。灵魂就这样在爱中被点燃起来,并得到了这样的感动和激励,直到他们再一次归回自己,这一切就暂时停息。

(3)有些人,想要接近上帝,得见上帝的荣面,就放弃所有理性、记忆、情感,甚至放弃起初激发他们的心灵默想上帝的那些意念,因为这些意念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功用。在这样倒空一切之后,灵魂就转向上帝,把他当作自己的上帝,并且继续这样思想:“上帝啊,你是我的上帝,我是属你的”。于是,灵魂就静静地聆听上帝接下来将会如何启示他自己,并以迷恋的方式定睛注目与他同在的上帝。此时他安静下来,他的体会超过他所见到的,他时而敬拜,时而欣喜,安然顺服,操练爱心。此处唯独所缺乏的是圣灵、属灵的生命、信心的操练、借着基督来到上帝面前,以及在基督的荣面上得见上帝。既然缺乏这些事情,那么这种灵修不过是个人的行为和想象。这一切都不过是属血气的操练,毫无价值。

(4)有些人一直保持安静,内心处于回归上帝的倾向之中,除了等候圣灵之外,别的什么也不做。如果心中什么也没有出现,那么他们就继续那样做,而且很满足。如果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他们就认为这是出于圣灵的;那么这就是真理,比圣经更明确,更可靠。他们认为圣经不过是僵死的字句,是初信者的入门读物,并且没有任何益处。如果出现在他们心中的念头指示他们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他们就把这当成是圣灵的带领,留意去行。除非心中出现的这类的感动催逼他们,他们就不祷告,不说话,也不做任何事情。他们就这样安安静静,快快乐乐地生活。若是出现什么念头感动他们,他们就倚靠这念头行事,无论这念头是否合乎上帝的圣言。他们对此并不加以考查;对他们来说,这也是无关紧要的事情。这样,他们就被自己的灵带到各种可憎恶的,甚至连属血气的人也不愿去做的丑事之中。上帝以他自己的慈爱,使其从错误的道路中归正的那些人的见证,证实了这一点,而且这也是日常经验所教导的。一些人甚至走得更远,装扮起了先知的角色。当某种关乎将来事情的念头浮现在他们空虚的心灵中的时候,他们就认为这些就是上帝对将来事情的启示。可怜的、误入歧途的人啊!他们渴望寻求上帝,行上帝所喜悦的事情,但却完全走错了路。带着他们自己所杜撰的各种奇思怪想和出于他们自己的灵的那种狂热和偏执,他们走向灭亡。

因此,所有基督徒当生活在上帝的同在之中,自我省察什么是上帝所喜爱的美善的旨意,坚信圣经是上帝显明的旨意和无谬的标准,并且继续留心圣灵的带领。他们当仔细留意自己得蒙了美好光照的良心,不要违背良心行事。若是跟从人自己的灵和想法,好像这些想法是出于圣灵的,就是在奔向毁灭。

为了避免这样的盲从,我们必须牢记下面这些道理:

(1)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另外,还有许多诱惑性的灵,邪灵能把自己装扮成光明的天使。它能给人提供一些本质上非常好的思想,但其意图则是蒙蔽人,挑动人用错误的方式应用本来很好的道理。因此,我们必须留意,并且知道自己所受的到底是哪个灵的感动。

(2)圣灵使人确信自己有罪,使他为罪忧伤、困惑,使人在许多方面为自己的罪感到烦恼。

(3)被圣灵所征服的人必会重生,从黑暗之中被迁移到光明之中,出死入生,从以属地的事情为念到以属天的事情为念。

(4)圣灵使人生发信心,把上帝的儿女带到基督的面前,他使他们借着真信心接受耶稣做他们的赎价和公义。

(5)圣灵把他的众儿女联合在一起,并且保守他们与教会联合,因为他们都是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林前12:13)。

(6)圣灵凡事都是照着上帝的圣言带领信徒;他把他们带进全部真理之中。上帝的圣言就是真理,是我们照之而行、不会出错的唯一标准。圣灵借着圣道,重生了他们,使他们成圣,带领他们,安慰他们。

然后,你当确定无疑地知道,找不到这些东西的地方,就没有上帝的灵存在。要确信任何被人认为属灵,但与上面所说的不符的东西,都只不过是幻觉和来自人自己的灵的诱惑。不管人如何大肆吹嘘自己如何属灵,都当接受教导和警告。要知道圣灵只是赐给上帝的儿女的,只有那些蒙圣灵带领的人才确实有基督的灵。属血气的人不会有圣灵(犹19);世人不能接受圣灵;他既看不见,也不认识圣灵。

在思想上述这些得见上帝的荣面的方式时,对于敬虔的人来说,很显然,它们全都不过是属血气的行为。我们尤其能从以下的事实中得出这一结论:这样的人认为属灵的最大标志就是人放弃自我,并完全忘记自我(好像他不存在一样)。这不是因为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罪而羞愧,而是把自己与上帝相比的结果,或者没有任何理由,或是由于他们认为必须这样行。这是愚昧的属灵,只不过是自然所结的果子!你为什么喜爱这种在其中彻底忘记自己,也不顾念自己的默想?在这方面,自我不正是你所关注的焦点吗?难道你认为这就是你的救恩吗?若非如此,那你为什么全身心地投入这种灵修呢?假如那是上帝的旨意,你就既不需要,也没有能力这样行,因为这样做对上帝并没有任何益处。所以,你这样灵修是为自己行的,因为这样沉思你自己的空虚正是你的乐趣。因此,当你认为自己彻底忘记了自己,完全抛弃了自己的时候,你恰恰正在寻求自己。只有当这样的排斥自我、贬抑自我真具有属灵性质的时候(事实上,它是属血气的、罪恶的),它才不是罪恶的寻求自我,而是圣洁的寻求自我。

既有罪恶地寻求自我,也有圣洁地寻求自我。罪恶地寻求自我是指人寻求荣誉、尊崇、爱戴、尊敬、好处等等,使所有人和所有事最终都以他们为目的。圣洁地寻求自我是增进自己身心的健康,目的就是使自己在各个方面都能侍奉上帝。在我们寻求上帝的时候,为了使自己的灵魂得益处而寻求亮光、生命、慈爱、喜乐和救恩,这并不是罪恶的。毋宁说,这是走在属灵的正确道路上的明证。这是圣洁地寻求自我,因为:

首先,上帝在人里面创造了这种属灵的寻求自我。想到上帝的警告“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时,难道亚当不需要小心地避免吃树上的禁果吗?难道他不用害怕失去蒙福的光景吗?难道他没有义务在与上帝的联合中寻求自己的幸福吗?

第二,上帝吩咐他的儿女应当恐惧战兢,做成得救的功夫(腓2:12)。所以,他们必须为此努力。

第三,上帝持续不断地警告人,目的就在于借着惧怕搭救他(犹23)。请看《路加福音》第13章3节:“—–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

第四,上帝使用许多颇有吸引力的理由,规劝每个人都当寻求自己的救恩。“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8-30)

第五,如果人不应当寻求自己和自己的幸福,那么对他来说,如何对待自己的身体和灵魂就无关紧要了;既然这样无关紧要,那么所有的祷告都会停止。那么,他就一无所欲,一无所求了。然而,上帝愿意“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上帝”(腓4:6)。假如是一无所欲,一无所求,那么,对所领受的恩惠的感恩也就停止了;但上帝愿意我们凡事谢恩(帖前5:18),“又感谢父,叫我们能与众圣徒在光明中同得基业”(西1:12)。

综上所述,很显然,就救恩而言,真正的属灵绝不是忽视我们自身的幸福,更不是彻底贬低我们自己,也不在于彻底忘记我们自己,不在于凡事都把自己排除在外。毋宁说,这是违背上帝诫命的伪宗教,目的只不过是满足肉体和我们自己的想象而已。

异议1:难道凡事不当以上帝为中心吗?凡事不当以上帝为目的吗?若是寻求自己,那么自己就成了关注的中心,就使自我成了寻求的目的。

回答:当敬虔之人在属灵的事情上定睛于自己的时候,他会照着上帝的命令和旨意行。他不可能以自己为最终的目的,一直单单关注自己的幸福,因为这并不是他最高层次的幸福。作为恩典的接受者,他在享受上帝的慈爱时,必会不断转向上帝,因为唯独上帝是他得救的起因。这样,他必会以上帝为最终目的,感谢他,把尊崇和荣耀归给他,赞美他,因为这是上帝的本质决定的,唯独他配得这些赞美。属灵的人以荣耀上帝为最终目的,其方式越纯洁,他就会享受到更多的福乐;他享受的福乐越多,他就会越以上帝为最终目的。这并不是说他贡献了什么东西给上帝,而是说最终得益处的是人。因此,想使自己幸福和以上帝为最终目的,必须是联在一起的;敬虔的人不可能寻求一个,却不操练另一个。所有敬虔之人都是从上帝领受恩惠,享受恩惠,并以上帝为最终目的,不管他们着手做什么,尤其是那在基督里的父老们,也都同样以荣耀上帝为最终目的。

异议2:基督徒必须舍己(太16:24),不要寻求自己的益处(林前10:24),不要拥有什么(加6:3),并且必须心里谦卑(太11:29)。因此,人必须超然物外,既不寻求自己的益处,也不在任何事情上以自己为念。

回答:有三重的自我存在。首先,有“罪恶的自我”(a sinful self)。此种自我指的是骄傲、恶毒、报复、嫉妒、吝啬、淫乱和心中其他一切的邪情私欲,以及从心中所发出、寻求满足私欲的行为。这些都是基督徒所不能寻求的。相反,基督徒必须约束自己,脱离各种与灵魂争战的肉体的贪欲,治死它们,把它们钉死在十字架上。

第二,有“属血气的自我”(a natural self)。此种自我指的是渴望和寻求一切与身体的福益有关的东西,比如饮食、睡眠、衣物、房屋、财产、与人和睦相处以及其他任何与人的生存有关的东西。人可以而且必须寻求这些东西,因为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体,而是予以保养顾惜。然而,基督徒不能把自己的心完全放在这些事上,并把运用这些东西服侍上帝当作自己的最终目标。他当顺从上帝的护理,或贫穷,或富足,都当知足,因为这些不是他的份。但是,如果这些东西使他违背主耶稣、违背主耶稣的使命、真理和敬虔,他就必须远离其中一件或者另一件东西。这时,基督徒就随时否定自我,心甘情愿地舍弃一切,以喜乐之心看待自己财产的消失,甚至不以自己的生命为宝贵。这就是基督所要求的舍己。

第三,还有“属灵的自我”(a spiritual self)。此种自我也就是对我们灵魂的救恩和福益的渴望,这包括借着基督的宝血与上帝和好、与上帝联合,一生一世享受与他的相交、他的慈爱、亮光和圣洁,最终得荣耀。基督徒不可舍弃这些属灵的福益。他必须坚持不懈、竭尽全力追求。这是灵魂的生命、上帝的旨意、上帝的命令,而且这也是讨上帝喜悦的。既不寻求也不追求这些属灵的福益就是犯罪。人在与上帝相交,得见上帝的荣面的时候,既不可彻底把自己丢在一旁,更不可让自己完全置身其外。相反,他必须努力追求属灵的快乐、仁爱和圣洁,并以此为乐。

《马太福音》第16章24节中所指的是属血气的自我;《哥林多前书》第10章24节中所指的是罪恶的自我;《加拉太书》第6章3节中所指的是那些自认为很了不起,蔑视别人,同时没有蒙恩,或者得蒙恩典的程度很小的人。

让我们来思想一下《马太福音》第11章29节。谦卑并不排除自我;相反,谦卑与自我密切相关,因为真正的谦卑就是敢于承认自己的生命状态,以及拥有哪些美德和能力。当然,他并不夸耀这些,因为他承认不是靠自身拥有它们,而是上帝唯独因着他自己的美善,把这些好东西赐给他们的。他认识到自己的罪恶,认识到自己不配得任何东西。他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所没有的美德和能力,因此就看他们高过自己。主耶稣是他的榜样。作为基督徒,他知道这种谦卑但高贵的性情是上帝所喜悦的。所以,他所寻求的就是谦卑地与他的上帝同行,他就像断奶的孩子一样,谦卑顺服,凡事感恩。由此可见,在得见上帝荣面的时候,却排除自我,完全是出于自然的东西,是属血气的,是出于个人的选择,也是对威严、圣洁的上帝的犯罪之举。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