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5理所当然的侍奉

11.并不存在另外一个外在性的圣约

问题:不管是在旧约时代,还是在新约时代,上帝是否在此恩约之外,设立了另外一个外在的约呢?

回答:在我们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首先界定外在的约到底是什么:

(1)一个另外的约就是上帝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它是一个友善的约,或某种联系。

(2)此约的参与者,一方是圣洁的上帝,他的眼睛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1:13),他不喜悦恶事,恶人不能与他同居,狂傲人不能站在他的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他所恨恶的,说谎言的,他必灭绝,流人血弄诡诈的,都是他所憎恶的(诗5:5-6)。另一方就是未重生之人,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的舌头弄诡诈,他们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和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步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他们并不晓得平安的道路,他们眼中不怕上帝(罗3:13-18)。只要他们还处于这样的状态之中,他们就仍然是可怒之子(弗2:3),是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9:22)。这就是此约的另一方。

(3)此约的应许只是与物质的祝福有关,或者是迦南的土地,或者再加上食物、衣服、金钱、美味和世上的喜乐。

(4)条件就是外在的顺服,只是从表面上遵行十诫和礼仪律,参加教会,告白信仰,使用圣礼,外表参与,内心无份。

(5)这样的约没有中保,是在上帝和人之间直接设立的。

(6)在旧约时代,这就是上帝与亚伯拉罕的后裔所立的民族性盟约,而且仅仅限于亚伯拉罕的后裔。这个约是一个代表性的约,预表新约时代属灵的侍奉。在新约时代,此约就是设立外在教会的约。这一切所组成的就是一个外在性的约,本质上与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都不相同。

更仔细地考察这样的外在之约(即使那些主张这种约的人,也不喜欢这种详细的考察),问题在于到底有没有这样的约呢?有些人否定在新约时代有这样的约,但他们声称在旧约时代却有这样的约。也有人主张这样的约在新约时代也存在。至于我们,则认为外在地进入恩约(external admission)与一个外在的约(external covenant)是截然不同的。我们主张,总是有人表面上进入了恩典之约,没有信心,也没有归正,但也没有违规,和真正参与恩约的人混在一起。然而,他们这种表面上的行为,并没有构成一个外在的约。上帝不仅不会满足于这种外在的行为,而且要惩罚那些表面上说他好,实际上却对他说谎的人。因此,确实有人在表面上进入了恩典之约,但是并不存在这样一个外在的约。现在我们加以证明。

首先,那些加入教会,或者曾经加入教会的人,绝没有想到过要加入这样的一个约,只是得到一些物质方面的好处。他想得到的是救恩。因此,这样的外在之约是没有人参加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没有人寻求物质的好处,但是,他并没有想通过这种约的方式得到物质的益处。人既不晓得,也不相信这种约。上帝并没有向人提出过这样的约,更没有劝人加入这样的约。在上帝的圣言中,没有一节经文支持这样的约存在。因此,既然这样的约不曾提出过,也没有劝人加入过,自然是不存在的。

第二,这样的约也是与上帝的圣洁性不一致的,我们已经描述了上帝的圣洁性,也描述了人的处境,上帝是不会与人缔结这种所谓的友谊之约的。这与上帝的属性也不相和。上帝是不喜悦这种仅仅是外在的行为,却没有心灵的参与的敬虔。上帝所要求的是心灵,即使当他应许迦南地和其他外在的福分的时候,他所要求的也是人的心灵。“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耶和华你的上帝,领你进他向你列祖—–起誓应许给你的地。”(申6:5,10)对于那些不用心灵侍奉他的人,上帝明确地用可怕的威胁来警告他们。“因为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所以,我在这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的事。”(赛29:13-14)因此,若说上帝满足于外在的顺服,这是与上帝的属性不相吻合的。若是说借着这样的友谊之约,上帝就把外在的祝福赐给外在的顺服,也是与上帝的性情相悖的。另外,假如说上帝给予外在的友谊,同时内心却充满了圣洁的憎恶之情,借着这样的友谊之约给人外在的祝福,内心却要把这样的人定罪,因为罪人外表上与上帝保持友善的关系,而内心却是可怒之子,有上帝的震怒在他们身上,这怎能与上帝的正直性相和呢?假如人与人之间这样交往,这样立约,这种做法不是连恶人也瞧不起吗?“全能者断不至作孽。”(伯34:10)即使这样的约与上帝的性情吻合,当然是不会这样的,那也不过是行为之约,因此是不完全的。人类的行为就是条件,而应许则是物质性的。然而,上帝是不会与无能的罪人设立这样的行为之约的,我们在适当的时候会加以说明。

遁词1:上帝赐予许多人外在的祝福,就是因为他们正确的、外在的行为。这在亚哈身上就可以看到,亚哈是以色列历史上的一个恶王。“亚哈在我面前这样自卑,你看见了吗?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还在世的时候,我不降这祸,到他儿子的时候,我必降这祸与他的家。”(王上21:29)

回答:主张借其普遍恩典,在特定的处境中,上帝把外界的祝福赐给恶人,是一回事。这种说法,我们也认可,因为“耶和华善待万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145:9)。但是,假如说,上帝是借着一个外在之约而这样行的,由于他与未重生的不敬虔的人有这样的关系,就基于他们外在的好行为而赐福他们,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是我们所强烈否定的。用亚哈做例证并不能证明什么,他在外在行为上显明出谦卑来,上帝就祝福他,这并不是从一个外在的约而发生的(这是需要证明的争议点),而是因为上帝的普遍恩典和忍耐。

第三,假如没有一位和好的中保,上帝就会与未重生的人订立友谊之约,正如某些人所主张的那样,而且必然得出以下的结论,即:并不需要中保耶稣基督,一个人不需要满足上帝的公义就能得救。假如不需要一位和好的中保,上帝就能够与罪人订立友谊之约,目的在于赐福那些外在的顺服行为,上帝也就能够不借助任何和好的中保,就与人设立救赎之约,从而因着他们自身的虔诚而把永生应许给一切敬虔之人。假如这是能够做到的,就不需要基督了,因为没有他,这些事照样能够成就。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在下一章中我们就会证明这一点,因此,也不可能存在这样一个外在性的约。很显然,假如主张这样的外在之约,就会破坏改革宗真道,引起纷争。

第四,这样的约或者有圣礼,或者没有圣礼。假如没有圣礼,那就不是约了,因为上帝绝不会没有任何印记就与人立约。假如有圣礼,到底是什么呢?在旧约时代有割礼和逾越节,在新约时代有洗礼和圣餐,到底是其中的哪一个呢?这样的问题是不可能成立的,假如成立的话,同样的圣礼就会属于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约了,这显然是荒诞不经的。另外,恩约的圣礼不仅是指向基督的,还是因信称义的标志和印记(罗4:11)。既然这种外在的约没有基督做中保,也没有属灵的应许和因信而得的义,这些印记当然不能成为这种外在之约的圣礼。除此之外,任何人都无权参与恩典之约的印记,除非他是真正的信徒,因为它们是因信称义的印记。然而,这种立场却主张未重生之人是这一外在之约的真正成员,然而他们却不得参与圣礼。所以,圣礼不会是这种外在之约的印记,由此可见,这样的约并不存在。

第五,关于这一外在之约所提出的一切(比如外在的顺服),其实都已经包含在恩典之约中了。但是,这种顺服既是从内在的圣洁的属灵心态发出的,并与之保持和谐。恩典之约必定包括得救所需要的一切外在和属灵的应许。在以下的经文中,这两个方面都得到了证实:“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上帝”(林前6:20);“所以弟兄们,我以上帝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罗12:1);“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上帝”(创17:8);“唯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4:8)。

既然恩典之约也要求我们有外在的顺服,同时也有外在的应许,所以,就不需要一个外在的约,这种外在之约所要求和应许的一切事项和恩惠,在恩典之约中都已经包括了。

遁词2:有人或许提议,这些理由都不是令人信服的,因为这一外在的约是以恩典之约的存在为前提的,并且是与恩典之约并存的。

回答:

(1)这并没有证实什么,因为必须把这种外在的约视为是性质完全不同的约,所以,一定要对它单独加以考虑。所以,这些理由都是完全有效的。

(2)未重生的人,即使他们表面上进入了恩典之约,本质上仍然不在恩约之中。但是,假如主张有外在之约,他们就是此约的真正成员,与恩典之约没有任何关系。如此一来,他们虽然不是恩典之约的成员,因此与基督和应许无份,却被认为是这一外在之约的真正成员。所以,此处完全没有涉及恩典之约。因此,主张这一外在之约是以恩典之约的存在为前提,是与未重生的人订立的,是不能成立的。所以,这种遁词并没有什么实质内容,我们的证明仍然是有效的。

异议1:在旧约时代,整个的以色列民族,每个人,不管是义人还是恶人,都立了约。他们所有的人都必须参加圣礼,都使用圣礼,都在此约之中,也有许多人背约。因此,确实有一个外在之约,其本质是与恩典之约完全不同的。因为恩典之约只是与信徒设立的,从而也是不会打破的。

回答:

(1)恩典之约是上帝之恩典和怜悯的彰显,是人所不能完全测透的。当上帝向人提供此约的时候,假如有人藐视此约,拒绝进入,就是极其邪恶的行为。因此,每一个听到福音的人,都有责任全心全意地接受这一邀约,从而得以进入此约。这一事实是肯定无疑,无可辩驳的。所以,人有责任进入此约并没有证明此约就是一个外在性的约。

(2)恶人有责任进入恩典之约,但却不得继续行恶,因为此约的应许也包括成圣。他们应当渴慕成圣,而且这种渴慕也会激发他们进入此约。因此,假如有人仍然是继续行恶,就证明他与上帝的关系并不真诚,本来他是应当真诚地面对上帝的。这样所证实的就是,他只不过是在表面意义上进入了此约,是表演给人看的,但他并没有真正参与此约。

(3)他们必须凭信心使用圣礼。假如他们不是凭信心使用,就会招惹上帝的震怒。不管是在旧约时代,还是在新约时代,恶人都没有权利使用圣礼。对于这样的人,上帝说:“你怎敢传说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约呢?”(诗50:16)

(4)恶人进入恩典之约不过是装腔作势,他们违背此约,他们的信心就像毁坏了的船。他们用自己的行为表明,他们是与上帝的应许无份的。他们的背约并不是违背外在之约,而是违背恩典之约,这是他们在表面上加入的。他们加入此约的方式是与违背此约的方式同出一辙。他们心中所想的既是如此,就破坏了恩典之约,把它变成了行为之约。

(5)在通常意义上,上帝与整个民族确立此约,但是并不是与其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要借助信心真正地进入此约。

异议2:在新约时代,教会是由信的人和未重生的人共同组成的,后者甚至占大多数。未重生的人不在恩典之约中,然而他们仍然是恩典之约的成员。因此,他们是处于一个外在性的约中,并且教会也有外在的或有形的教会。信徒的孩子,虽然长大了显明是恶人,但他们也因此而被称为圣洁(林前7:14)。这种圣洁只能是外在之约的圣洁。因此,确实是有一个外在之约存在。

回答:

(1)未重生的人在教会里,但却不属于教会。他们并不是组成教会的真成员,不过是寄生虫而已。在一个人家中的人,并不都是属于这个家庭的,也不都是这个家庭的成员。未重生的人表面上进入了教会,但是这种表面上进入恩典之约并不是建立了一个外在性的约。

(2)就整个外在性的会众而言,确实有一个外在性的教会,在这样的教会中善者与恶者是混在一起的,但这所指的并不是个体性的成员。

(3)信徒的孩子被称为是“圣洁的”,指的并不是一个外在性的约,而是指恩典之约。他们父母所进入的就是恩典之约,或者是真正进入了,或者只是外表性的进入,同时他们也把自己的孩子交托此约,这是通过让孩子受洗达成的。他们和他们的孩子要得救,也是凭借恩典之约,而不是其他任何约。这样,我们已经把恩典之约介绍给你,并说明了此约的各种分支。我们希望每个人都爱慕此约,并真正地进入此约。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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