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1理所当然的侍奉
第一卷:上帝论
第一章:源于自然的关于上帝的知识
本书书名《理所当然的侍奉》,来自《罗马书》第12章1节:“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侍奉”包含四个方面:(1)根基;(2)本质;(3)规范;(4)实践。
1.侍奉的根基
首先,侍奉的根基是上帝的属性。上帝全能、慈爱的作为,是真正促使人侍奉他的原因;但是,这些作为本身并不是人们侍奉上帝的基础。侍奉上帝的基础就是上帝的属性。即使没有任何受造物,上帝本身仍然具有一切的荣耀和尊贵,配得人们如此的侍奉。如果不是本于他、依靠他,任何受造物都不会存在。受造物只要存在,就有责任降服于上帝的威严之下,为侍奉上帝而活,因为受造物的本源就是上帝,它的存在也依靠上帝的力量。假如这一受造物是有理性的,上帝就有权利让这一受造物来尊崇他、侍奉他、完全委身为他而活,因为上帝就是上帝,而人则是完全处于其创造者之下。上帝的属性使受造之物,都处于这样的责任之下,当然也包括人,“万国的王啊,谁不敬畏你?敬畏你本是合宜的”(耶10:7)。“你坚立了地,地就长存。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万物都是你的仆役。”(诗119:90-91)
2.侍奉的本质
第二,不论何时,不管何事,都尽其所能,为上帝而活,这是人人当尽的本分。侍奉的本质就在于人心中对这一本分的认识,以及内心深处对这一本分的认同。因为他是上帝,因着他的属性,这一切都是他当得的。因此,人甘心乐意地向上帝奉献自己、牺牲自己,顺服上帝,并侍奉他。他之所以如此行,原因就在于上帝就是他的上帝。如此侍奉上帝,既是他的本分,也是他的福分。“耶和华啊,我真是你的仆人;我是你的仆人—–”(诗116:16)“这个要说,我是属耶和华的;那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的,并自称为以色列。”(赛44:5)
3.侍奉的规范
第三,对于侍奉来说,核心就是上帝所启示的旨意,这是侍奉的规范。作为上帝的仆人,必须以上帝所启示的旨意为标准。人并没有权利自行决定侍奉上帝的方式,否则,他就站在上帝之上了。任何这样做的人,都是高举自己在上帝之上,不管他做什么,都是上帝所不悦纳的。“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上帝亲自确立了侍奉的规范,并启示于人,表明他要求人做什么,并且他希望人以什么方式完成。“百姓不当求问自己的上帝吗?—–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8:19-20)“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
4.侍奉的实践
第四,侍奉的本质在于积极地赞同上帝的旨意,并实行出来。上帝喜悦什么,上帝的仆人就喜悦什么,因为他所追求、所喜悦的就是上帝的旨意。他所欣喜的是上帝希望他为他做什么,并且上帝向他启示了他所希望成就的一切。这激励他全心全意地践行上帝的旨意。“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
当我们思考侍奉这一主题的时候,我们不要仅仅讨论这四个方面,也应当依此而行。首先,考虑到上帝的存在和属性,我们必须指明上帝就是侍奉的根基。假如人以上帝为侍奉的根基,承认他对上帝的责任,他就必须去认识上帝。如此,首先就有必要指明关于上帝的真知识必须从哪里得来。
上帝自身已经预定了他要启示他自己的内容,并预定了这一关乎他自身的启示的程度。这一关于上帝的知识就是“原本的启示”(original and essential revelation)。在理性的受造物身上,与此相应的就是“赐予的启示”(conferred revelation)。
根据理性受造物之间的不同,这一知识的传递方式也各有不同。天使直接见到上帝的荣面,从而得以认识上帝。“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父的面。”(太18:10)在得荣状态中,选民对上帝的认识也会如此。“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5:7)“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林前13:12)
就其人性而言,基督是借着他作为上帝之子与神性的合一而认识上帝的,因此他对上帝的理解就比天使和人所能理解的更高超。“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2:9);“上帝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约3:34)。世人是借着启示而认识上帝的。“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1:18)这一启示或者是借着人的天性而显明,或者是借着圣经而显明。圣经是上帝赐给选民的,唯独他们才能借着圣经认识上帝的启示。
5.关于上帝的先天性知识
在所有人的心中,上帝都创造了先天性的知识。这一知识就是对上帝之存在的承认。这并不是说,在人的存在中,一开始就有对上帝的意识。这种对上帝的意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成型的。人心中这样的知识是先天性的知识,正如人生来就有理性一样,这先天存在的理性也不是人一开始就使用的。随着时间的进展,人开始运用理性思考他所遇到的一切。关于上帝的知识,不管是实体,还是理性的操练,都是从人的本性自动发出的,并不是因为教导所导致的外部刺激而造成的。这一对上帝的先天性知识,并不是非要在行动中表现出来。孩子在出生之前,并不能够听、看、说、想;他们也不晓得善恶(罗9:11)。他们不能效法亚当的过犯,犯本罪(罗5:14)。坚持与此相反的主张,既违背圣经,也违背经验,是没有任何根基的。
关乎上帝的先天性知识,有些人对通常的表达方法并不满意,他们希望称这种知识为“心智形象”(mental image)。我担心这种观点所掩饰的是某些奇怪的情绪。比如说,这种观点会暗示,这一非受造性的心意的形象,就像一面镜子一样,会向人显明上帝及其受造物所有的完美,只要观察这种形象,或者对这种形象有所回应,人在被动状态也会晓得这些完美。这种观点所暗示的除了上帝是有限的,人心中的心智形象是无限的之外,还有什么呢?如此说来,人就不是作为受造物,通过上帝的启示,得到关于上帝自身及其受造物的知识,而是从我们自己心中,从这种心智形象中获取。这除了把无谬性归给人之外,并没有成就什么。这就因着人的观点的彼此对立,使得一个人的无谬性与其他人的无谬性直接冲突。由此所导出来的结论就是:一切关于上帝的主张无非是想入非非、白日做梦罢了。说得婉转些,这种观点只能使人得出种种愚妄的念头,并不能达成其他任何目的。
当然,假如把这一心智形象作以下的理解,也是正确的:这一心智形象就是人先天性的认识上帝的能力。借助这一能力,人感受到上帝的存在,认识到他是万有的创造者,也是万有的主宰,是所有人的主,每个人都有责任按他的旨意而活。尽管所有这一切都深印在每个人的良心上,但人仍然拒不顺服,就必有上帝公义的震怒临到。然而,还是应当避免使用“心智形象”这样的词汇;除了上面讲到的理由之外,这种观点有可能使人心中生发上帝的形象,正如罗马天主教所制造的外部形象一样,这两者都是在第二条诫命中明确禁止的。
人心中对事物形象的感受并不是先天就有的。要坚决否定这种观点,除非有相反的证据。人获取关于事物的知识,并不是从自己心中直接获取的,而是借助五大感官的观察获取的。对于我们从未见到,也从未听别人提及的生活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动物的形象,我们有什么感受或印象呢?它们就仿佛完全不存在一样。一个小孩在出生前,或在出生的时候,心里对狮子、狗、猫,对它们的身体特征和性情,会有什么印象呢?当然什么都没有。要让亚当为动物起名,各从其类,首先要把动物带到亚当的面前(创2:19)。从童年时代开始,人就对各样的物体开始眼看、耳听、嘴尝、鼻嗅、手触,以后才会有意识地注意到它们。当他对它们熟悉之后,在一定的时候,就会对这些物体有一定的认识。只要借助生前就已经存在的先天性的心智形象,不需要有意识地使用五大感官,就能获取知识,这种观点一旦出现,就要立即抛弃。
在基督教的领域中也是如此。从孩童时期开始,我们就看到上帝在自然中的作为,但我们对此不假思索,也不会予以特别的注意。从童年时期开始,我们就听到万有都是上帝创造的,这就使得对一个神(a god)的先天性知识被激活了。当然,为了避免误解,我们也可以用对上帝的认识来代替这一先天性的知识。此后,这一知识就成为现实,虽然这方面多一些,那方面少一些,还不平衡。有人主张,通过观察上帝的作为,在关乎上帝的方面受到指教,或聆听关乎上帝的事,就能开发出这种先天存在的关乎上帝的心智形象,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也是完全错误的。人被赋予先天性的知识,受造的时候就具有思考并认识上帝的能力,是能够在适当的时间认识上帝的。这就是在《罗马书》第1章19至20节中所证实的上帝为什么显明他自己的原因。上帝是明明可知的(并不是知道上帝完全的本质,也不是上帝向天使、地上的圣徒、天上得荣的圣徒所显明,使他们所知道的那样;这是外邦人通过观察上帝的作为在自然界所能得到的知识),这并不是借着先天的心智形象显明给外邦人的,而是借着上帝给他们的启示显明的。难道这是借着心智形象达成的吗?显然不是,而是从上帝的作为中显明给他们的。“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因此,在没有圣经的情况下,异教徒也拥有关乎上帝的知识,所拥有的多寡在于他们能从自然之光中得到多少。根据使徒在《罗马书》第1章16至17节的见证,这一知识包括人所能知道的关乎上帝的知识,不同于关于上帝必须相信的知识。
人确实拥有这样的关乎上帝的先天性知识,“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4-15)
此处使徒保罗所指的就是没有圣经的人。他说,律法刻在他的心中,他们因着天性就知道必须根据这一律法而生活。因此,他们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至于他们有没有按这刻在他们心上的律法行事,他们的良心会指责他们,或者为他们辩解。对赐律者的认识是与对律法的认识成正比的。这一知识促使他们顺服,并教导他们:赐律者会公平地报偿那顺服的人,惩罚那不顺服的人。这一赐律者并不是人,因此,他们承认上帝是赐律者。
人先天的思考能力使他能够通过研究而了解不同的学科,并在知识上不断积累。同样,关乎上帝的先天知识,使人能够通过观察上帝奇妙的作为,增加对上帝的认识,借助可见的,上升到不可见的。如果在人的灵魂中根本就没有对上帝的印象,世上可见的东西就不可能把上帝存在的知识传递给人。
受造物及其经历表明了上帝的活动和治理,通过观察受造物及其经历,人心中所有的关乎上帝的知识就不断增加。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关乎上帝的外在的知识,是由外在的事物推衍出来的(罗1:19-20)。约伯对此有所证实,他说:“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空中飞鸟,飞鸟必告诉你;或与地说话,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鱼也必向你说明。看这一切,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作成的呢?”(伯12:7-9)以下的经文更进一步证实了此点:“诸天述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诗19:1-3);“他在从前的时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6-17)。由此看来,很显然,人天生就具有外在的和内在的关乎上帝的知识。
通过观察受造物,世上卓越的哲学家们在这一知识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人可以在三个方面增进这一知识:
(1)通过“否定”的方法(way of negative):在受造物中所发现的各样的瑕疵、脆弱、终结和无意义,都在上帝之外。
(2)通过对“卓越”的追寻(way of excellence):在受造物中所见到的一切的荣耀、美善、愉悦,最终都无限地、完全地归于上帝,因为他始终超越在受造物中所见到的一切。
(3)通过思考“因果”关系(way of causality):由下到上,从简单的事物追溯到它的原因,然后到更高的原因,最后到终极原因,就是上帝;然后由上到下,溯及各种原因,直到万有的最低原因。
问题:自然人也具有这种关乎上帝的知识吗?
回答:索西努派(Socinians)否认从自然而来的关乎上帝的一切知识,主张关乎上帝的知识从挪亚时代就开始代代相传,是借着上帝的启示赐给特定的个人的。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则是肯定的。
首先,在前面已经引证的经文中显而易见:《罗马书》第2章14至15节;第1章19节;《约伯记》第12章7至9节;《诗篇》第19篇1至3节;《使徒行传》第14章16至17节。
第二,人类的经历告诉我们,日光之下没有一个国家,不承认某种神祇的存在。外邦人在著述中也作出了这样的见证。基督徒通过航海,旅行到亚洲、非洲、美洲各地。他们所到的地方是基督徒从未到过的地方,但是,他们仍然发现,不管文化多么野蛮,在各个国家中都有神祇的印象,尽管在某些国家中似乎并没有宗教的活动。因此,全世界都异口同声地说:上帝存在!
第三,从人尊崇某种有形的东西的倾向也能看得出来。在宗教上崇拜这种有形的东西,是表明上帝存在的一种外在的表达方式。人类的柔情之所以能被说服,去尊崇一块木头和石头,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木头或石头包含某种神性,或者是神灵临在的代表,这样的宗教崇拜正是他所喜悦的。
第四,从以下的事实也可显明自然人具有关乎上帝的知识。即使是一个未开化的外邦人,又聋又哑,也能借着记号和手势教他敬畏上帝,在罪恶和道德的问题上激动他的良知。假如一开始他对上帝没有什么内在的知识,这样的事情肯定不会发生。
第五,假如人心中关乎上帝的知识不是先天性的,假如人缺乏从可见之物上升到不可见的上帝的能力,外邦人就没有罪了。没有赐律者,就没有律法,没有律法,就没有罪;因此,他们就不应被定罪。后面的主张是荒谬的,因此外邦人肯定具有关乎上帝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