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提摩太前书-利斐特

提摩太前书四章11至16节

11这些事,你要吩咐人,也要教导人。12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13你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直等到我来。14你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就是从前藉着预言、在众长老按手的时候赐给你的。

15这些事你要殷勤去做,并要在此专心,使众人看出你的长进来。16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要在这些事上恒心。因为这样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听你的人。

经文原意

第11至16节包含了一连串重要的命令,概述并扩充前面部分。我们再一次面对parangello一词(参一3的注释),其传统的意思从“命令”到“劝戒”、以至“鼓励”不等。此处,加上非人称宾语“这些事”,意思是“命令”。正如一章3节和5节,保罗命令提摩太,并授权予他去命令人,因此在四章11节,保罗再次吩咐提摩太“这些事,你要吩咐人,也要教导人。”

一章3节中,提摩太要去嘱咐某些人“不可传异教”。保罗对有关教导假教义的事,发出了这个消极的命令后,现在他给予提摩太一个积极的命令,要他去教导他在这封信里一直读到的真理。保罗没有清楚列明“这些事”,可能性有:(1)10节后半段的教义性陈述:“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2)可信的话的内容(9节,可能指第8节);(3)自“这些事”前一次出现(6节)之后的每一件事;(4)信中所有教义性的陈述;(5)信中每一件适用于以弗所教会的事。由于“这些事”重复出现,@1无论在此处或其他各处,它很可能都是指(5)。同时,此词是引发自前面紧接的陈述,因此,肯定不能排除(1)和(2)的可能性。

@1譬如·参提前三14·四6.11、15·五7.21·六2:提后二2、14:多二15·三8。

斯托德(John Stott)观察到,第11节谈论到提摩太的职责是要传达保罗向教会所发出的指示,而第12节却描述他年纪尚轻。这两节经文之间形成了“戏剧化对比”,提摩太在当中是“被呼召去承担超过他的年龄的基督徒领导的职事”。@2这个对比不是一个顺道提及的现象,而是要突出重要的情节(如果可以将“情节”一词用在一封信上)——一个相当年轻的战士,挥动着那从年华老去的使徒手中所接过来的利剑,带领着队伍猛攻敌人,在黑暗一片的错谬中闪烁着真理的光芒。

保罗鼓励提摩太别因为年轻而让人瞧不起的话(12节)引起了对提摩太年龄的猜测。在富有而年少的官的故事中,同一个字(neotes)是指该官员人生的早期阶段,然而或许不像某些译本所译的“小孩”那么年幼(路十八21,NIV)。在马太福音,那人称作neaniskos,此词可指二十岁中期至三十岁的男人(太十九20、22)。奈特(Knight)在提供该词在古代文学中所包括年龄范围的例子之后,提出一个有用的观点,就是路加在使徒行传七章58节用同一个词来描述保罗。@3如果(亦相当可能)提摩太当时大概是三十多岁,那么诸如“年轻”和“年轻人”等词会给当代读者一个错误的印象,因为我们普遍把这些词用在那些十来岁的少年人和二十岁出头的人身上。

@2Stott,Guard the Truth,119。

@3Knight,Pastoral Epistles,205。

遍布这些书信中的主题——教会领袖必须融合纯正的教义和敬虔的生活——再次在这里出现。教牧书信中,没有一处经文是所有不能或缺的德行(或教义)同时一起出现的。本段经文的重要字眼是“榜样”,作榜样的范围有五方面:言语、行为、爱心、信心和纯洁。这些德行已经十分具体,而将之放在一起时,更足以全面地构成一个适当的“榜样”(rypos)。

洛克(Lock)根据帖撒罗尼迦前书一章7节作为类比,认为typos的意思“主要不是要“成为信徒效法的榜样””,而是“显明信徒的样式是什么”(多二7的观点)。@4提摩太的生活方式“将会感染所有人—–并且吸引他们完成救恩”。他认为彼得前书五章3节“作群羊的榜样”,跟提摩太前书四章12节不尽相同,他认为后者的重点是要作非基督徒的榜样。奈特采取跟他相反的立场。@5虽然在释经时必须从两者之中选择其一,但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因为保罗所显明的意愿的是要别人效法他的榜样,像他效法基督一样(林前十一1)。因此,如果提摩太向以弗所信徒示范基督徒的德行,他们将跟他一起成为非信徒的榜样。可是在这阶段,提摩太是要作为信徒的榜样。第13节所指的劝勉和教导是他在“言语”上作榜样的途径之一。稍后,保罗警戒提摩太慎防争吵(六3-5;提后二14-16)。

@4Lock,Pastoral Epistles,52。

@5Knight,Pastoral Epistles,205。

“行为”(12节)译自anastrophe一字,它可以用以描述一个人在某个特别的处境下的举止行为(加一13),或一种生活方式(弗四22)。这里所指的是后者,连同在爱心、信心和纯洁上所表达出来的性格特质。这是一章4至5节的摘要重述。

“直等到我来”(13节)指向一个“真实的时间”,因此,这一方面支持书信是真正出自保罗的手笔,另一方面又为提摩太的使命提供一个真实的处境。他的职务不是像我们今天对牧者的职事所理解的那样,因为“直等到”引出一个概念,就是提摩太留在当地的事奉是有时间的限制,或不确定性,在乎保罗回来的时间。考虑到这个因素后,经文其实并非指出宣读、宣讲和教导圣经就是教牧全部的职务,甚至也不是主要的职务。然而,这却是提摩太主要的工作,因他是代表保罗在以弗所处理教义方面的冲突。

不过,当考虑到在事实上,以弗所的长老受到吩咐去防范异端(徒二十28-30),而长老最重要的职事是讲道和教导(提前五17),那么,纵然不是每一个牧者或长老都专职教导神的话,却明显这是教会中最重要的事工。同样地,我们也应该注意这段经文并没有意思说读经、讲道和教导圣经是崇拜的主要部分。弗伊(Fee)的看法是:“虽然这段经文肯定是指提摩太在公共崇拜应该做的事情,可是认为这段经文是有意提供一种模式的看法实在是过度偏颇”。@6他引用圣经来说明“公共敬拜包括祷告(二1-7;林前十一2-16)、唱诗(西三16;林前十四26;参提前三16)、灵恩的言语(帖前五19-22;林前十一2-16;十二-十四),以及圣餐(林前十一17-34)”。

@6Fee,I and2Timothy,Titus,107。

提摩太宣读圣经,加上解释和讲道,反映出初期教会,并会堂运用圣经的方式。路加福音四章16至21节里面,我们得知会堂敬拜的程序包括了宣读圣经和解释圣经,劝勉比起圣经本身来说是较为次要。使徒行传十三章13至15节更为清楚显示两者的不同:“读完了律法和先知的书,管会堂的叫人过去,对他们〔保罗和巴拿巴〕说:“二位兄台,若有什么劝勉众人的话,请说'”。奈特(Knight)指出“劝勉”(paraklesis)一词跟提摩太前书四章13节这里的“讲道”(NIV直译)是同一个词。@7

在希腊原文,第13节没有“圣经”(NIV)一词,可是却含有这意思,因为读经是敬拜中的惯例。宣读圣经的重要性,突出了保罗要求歌罗西教会让老底嘉教会念他写给他们的书信,同时歌罗西教会也念他给老底嘉教会的书信的意义。斯托德说:“这些是不寻常的指示。它们显出使徒把他们的著作跟旧约圣经置于同等地位”。@8

@7Knight,Pastoral Epistles,207-208。

@8Stott,Guard Truth,121。

第14节包含的不单是敦促提摩太的话,也包含对聆听这封书信的以弗所教会重新肯定的信息,而对像我们这些后来的读者来说,则让我们对提摩太人生中的一桩重要事件有些许的认识。保罗在这里提到提摩太的“恩赐”(charisma,跟林前十二章用的是同一个字)。我们可以假设这恩赐正如该章经文的恩赐一样,是藉着圣灵赐下的。我们也可以假设,恩赐是一种可以被事奉的人轻忽的属灵能力,我们可以表面上全力从事有关的事奉,实际上却没有运用有关的恩赐。“轻忽”它,将会阻碍提摩太属灵上的果效。

在提摩太领受他的恩赐时,有两件明显的事发生:神的预言和长老团为他按手。希腊文的介词表明属灵恩赐的赐下与按手是同时(希:meta,“连同”)发生的,但那恩赐却是“藉着〔dia〕预言”赐下的。然而,在提摩太后书一章6节,保罗说提摩太“藉着〔dia〕〔他〕按手”获得恩赐,可表明介词的不同并不会排除按手和预言同样是恩赐赋予的渠道。最需要注意的是,经文并没有提到那恩赐就是某个职位。

一般上这行动称为按立。凯利(Kelly)甚至在此节的翻译中使用此词。@9除了教会论(按立的重要性)和教会历史(我们所认识的按立是在第2世纪之后才实行)的课题之外,尚有两项基本的阐释课题:按手的圣经意义和犹太人按立拉比的惯例。

@9Kelly,Pastoral Epistles,107。

(1)在旧约和新约当中,按手不仅是象征性。一个将手放在人身上的简单行动可以带来祝福或医治。当指定约书亚为摩西的继承人时,同时出现的(民二十七18、23)是“按手”行动(动词samak意指靠在,而不仅是接触)。根据申命记三十四章9节,他领受一项额外的恩赐,就是智慧的灵。相对地,在民数记十一章16至17节、24至25节中,长老的就职并没有包括按手礼。当利未人被分别出来从事特别的事奉(民八14、19),当保罗和巴拿巴被分别出来从事特别的事工(徒十三2),都有行按手礼(民八10;徒十三3)。在这些事例之中,按手礼不是由他们的长辈或上司执行,而是由同辈执行。

(2)没有证据显示,在保罗时代,拉比是通过按手被按立的。公议会成员就职时会有按手礼(m.Sanh四4,但这做法跟拉比的按立并不相同。虽然过去的看法认为拉比的按立,为提摩太前书四章14节提供了背景资料,但较近期的研究显示,有关保罗时代犹太人以按手来按立拉比的证据不仅很少(即使有的话),而且在实际上,更有些证据提供相反的论据。同时要注意,被按立的拉比跟提摩太所执行的任务不同。在提摩太的例子中,最重要的是他领受了属灵的恩赐,有预言和按手作为外在可见的证实。@10

@10关于按手·参Marjorie Warkentin,Ordination(Grand Rapids:Eerdmans,1982);Lawrence A.Hoffman,“Jewish Ordination on the Eve of Christianity,”Studia Liturgica13(1979):11-41;Edward J.Kilmartin,“Ministry and Ordination in Early Christianity Against a Jewish Background,”Studia Liturgica13(1979):42-69;Stephen Westerholm,Jesus and Scribal Authority,Coniectanea Biblica N.T.Series10(Lund:CWK Gleerup,1978),26-39;Everett Ferguson,”Laying on of Hands:Its Significance in Ordination,”JTS26(1975):1-12;and David Daube,The New Testament and Rabbinic Judaism(London:Athlone,1956),224-246。

第15至16节自然地衔接着前面的经文。他所领受的神圣恩赐,以及摆在眼前的神圣任务,要求他全心全意地委身,也要求他在生活上表里一致。保罗毫不踌躇地一再命令提摩太要将“生活和教义”结合起来。他必须留意这些事,因为其他人都注意着他;他们要“看出〔他的〕长进来”。事实上,他这么殷勤(hina,“以便”),正是为要达到这个目的。

第16节要求他持之有恒,这跟保罗对其他人所说的话是一致的(罗十一22;西一22-23;参徒十三43)。令人惊奇的,不是提摩太的持恒使他得救(林前十五2早有这种看法),而是他“能救自己,又能救听你的人”。由于教牧书信强调,主的仆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必须过着敬虔的生活,按照这样的上文下理,此节最好用反面的角度来解释:“如果你没有在生活上将敬虔的生活与合宜的教义互相结合的话,那么,你将使所宣扬的救恩沦为谎言,并且拦阻别人寻求救恩”。

应用原则

教义和生活按立的讲章和任命经常是以提摩太后书四章1至5节为本,而且经常把重点放在职事的职责,特别是讲道。可是本段经文展现的是教义和生活的融合,这是教牧书信的特征。保罗一开始在提摩太前书四章11节就指出,这是带着权柄的宣讲和教导的职事。虽然这是对提摩太的任命,它也是间接地吩咐会众要遵从命令和学习教训。然而,接下去的经文是特别针对提摩太而说的,其中显示的是一种融合:第12节的重点在生活,第13节的重点在职事和圣经,而第14节的重点则在提摩太的恩赐。

圣经从来没有告诉我们提摩太在那时候有多大年纪,但显然他年轻的程度足以使部分人不给他应有的尊敬。语言治疗师可以作证,有时候讲道者会寻求他们的帮助,尝试用比平常较为低沉的声线讲话,以便能够发出权威的声音。保罗在这里并没有主张这类做法。提摩太应得的注意和尊敬必须来自他生活的榜样。经文所提及的“言语”,完全不是用极洪亮的声音装作的演讲术,而是与基督徒充满恩情相称的言谈。“行为”一词指的是一般的言行举止,而“爱心、信心、清洁”则代表生活中具体的层面。

基督徒的职事因不同的处境而异,但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代的任何职事,12节所提及的素质都可以派上用场。相比之下,第13节的讲道事工既具体又焦点清晰。多少世纪以来,礼仪教会以圣餐作为中心,而加尔文派和其他教会通常以讲道作为人们专注的焦点。近年来,有些教会强调属灵恩赐,另一些教会力攻福音聚会,这现象或多或少改变了一直以来的看法,但宣讲真理永远占有突出的地位,尤其对那些如以弗所一样,极需以真理来更正错谬的地区,更是重要。

“〔公开〕宣读”圣经,或许对那些能轻易获得本国文字圣经的地方不太重要,但对于那些无法获得圣经,或文盲比例高的地方则十分重要。宣读和解释圣经对许多提摩太的会众来说是新鲜的事。一个对所有传道者的挑战,乃是不论在公开或是私下,他们都要确保神的道容易接触、有效和能够理解的。没有一个堂会可以不需要别人阐释神的道。@11假如一间教会尽力传福音,那么这教会永远像一间无休止的幼稚园,总会有人需要最基本的道理。宣读、讲道和教导的方法和用词可能有差异,但是保罗对提摩太的吩咐在本质上绝对不需要作任何修正。

@11关于从经文到讲章的方法,参W.Liefeld,New Testament Exposition(Grand Rapids:Zondervan,1984)。

神的恩赐——提摩太若要完成他的任务,就必须依靠神在他接受按手时赐给他的恩赐。虽然那赐下的恩赐特性并没有清楚的说明,却毫无疑问是个超自然的天赋。提摩太领受了一些他先前没有拥有的。它可能是新的勇气、自信心或胆量,也可能是一些特殊的能力。不论那是什么,那事件标志着圣灵明确的工作。

同样地,“预言”也是圣灵的工作。根据圣经中有关预言的教导,这不单纯是一些平常人所说的智慧的话。恰恰相反,那是神在说话。这恩赐加上这预言,正是神所使用的特别方法,使提摩太能够胜任他的职事,以及向那些在场的人表明他确实是基督耶稣特殊的执事。按手的行动最基本的作用或许是传递属灵的恩赐,又或者它基本上是表达长老的信心和托付。如果让我写下我个人的情况,在我多次对本身的呼召和职事陷入怀疑时,只要我回忆起当初蒙受敬爱的长老和牧师按手的经历,就带给我平安和确据。

当代应用

按手我们必须小心应用第14节关于提摩太被按手的事,以免我们将太多自己的想法读入经文中,或者不能读到有关经文的全部意思。比较今天对按立所作的假定,经文对按立的看法若非在意义上更为简单,就是有更丰富的含义,问题在于是那一个宗派职事的神学观:

(1)说经文的涵义比今日对按立的理解简单,因为今天多数按立的礼仪是意图传递一种教会地位和特权,那是没有赐给提摩太的。假如提摩太所经历的等同按立,并且是今天的按立模式,那我们就面对若干历史上的障碍。

(a)新约圣经没有明显的按立礼实例。其他按手的实例都有不同目的。在使徒行传十三章中,保罗和巴拿巴接受按手时已经从事基督教事工,他们被分别出来从事的事工也不是终生的职事,而是在他们第一次宣教旅程结束时就“已经完成了”(《当代》,徒十四26)。

(b)再者,虽然有人曾将按手在提摩太身上与拉比的按立比较,但没有任何拉比作品的证据显示后者有进行按手礼(参上文)。

(c)此外,拉比的事奉和权限跟基督教的牧者不同。初期教会在实际做法上不断演变,按手的作用,从那种在今日称为坚信礼,转变到后来那种我们所认识的按立礼。按立的礼仪直到第3世纪才固定下来。倘若我们在按立中授予被按立的人先前不曾拥有、在礼仪上的特别地位或特权,那么,最低限度按照教牧书信所描述而论,我们是超越了提摩太的经历。

(d)没有证据显示提摩太,或在使徒行传和新约书信所叙述的初期教会中任何人,被赋予传道、施洗或主领圣餐的专利,仿佛这是“平信徒”所没有的权利似的。

(2)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提摩太的被按手包含有比今天许多基督教教会一般上对按立的看法更丰富的意义。大体上,这些教会在按立时把注意力集中在参与者所做的,而非神在其中所做的。他们通常很少意识到神在按立之时赐给被按立的人属灵的恩赐(灵恩教会在这点上可能属例外),也没有任何从神赐给被按立者可听见的预言。典型的做法是当被按立者跪着接受按手时,有为受按立者献上的祷告。这样的祷告不说也知道是重要的,但这只是人对神由下向上的行动,而不是来自神对被按立者的行动。

这不表示我们应该中止按立礼,反而应重新审查它的意义。提摩太的经验或许不是一个精确的模式,可是它确实有其可取之处和有用的教训,就像使徒行传十三章保罗和巴拿巴被分别出来的情况一样。那些在特别使命和特别事工上事奉神的人,应当获得这样的认可、肯定和差派。祷告是重要的,但人要打开心门,让神用祂选择的任何方式来回应。

我们应该知道,这不是将享有特权的神职人员提升至超然的等级(像旧约圣经的祭司那样),而是接纳神赐给祂教会的人在神的子民当中(不是高高在上)工作。差派宣教士或许较接近保罗和巴拿巴的按手经历,过于提摩太的按手经历。

提摩太在这里受命不要轻忽所领受的恩赐。神被尊崇,祂的工作得到发展不是光靠我们按立的回忆,而是容许神所赋予的恩赐通过我们完全并有力地运作。不论这个恩赐是讲道或教导的能力,像提摩太在这里受命去做的,或是胆量(如提后一6-7可能的含义),或是可能因人而异而这里不作解释的其他恩赐,我们都应通过这段经文将这劝戒牢记在心,并付诸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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