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清教徒的牧养
所以,把福音当作上帝的应许之言宣扬出来,就包括阐述出这一切。最后,是理查德·巴克斯特在这里给出他三个“导致合理归信—–的指南”中的第一个指南——这些指南的目标,是打下引致对基督理智、负责的委身的基础。
首先,“努力获得对基督教真正本质和福音含义的正确理解”,而这始于头脑中对基督教的整体信息有清楚认识。其次,为此目的,研读圣经。最后,“非常认真地思考你所理解的真理”——你被造要服侍上帝;你在此目标上有亏缺;你正处于一个邪僻的状态中,因为“你使上帝成为你的仇敌”;归信的人是多么快乐;基督的救赎多么全备;拒绝救赎将带来多大的灾难;而且——在其他一切之前——“你必须面对的那位上帝的本性”。“如果祂是良善、无限的良善,那么全世界的道理都要求你爱祂;你没有任何理由在祂面前爱世界和罪。如果祂是信实、真实的,那么你就必须惧怕祂的威胁,不能不信靠祂的应许;你也没有任何理由质疑祂的话语。如果祂是圣洁的—–那么祂一定是罪的仇敌,也是一切不圣洁之物的仇敌,因为这些都与祂的本性相背。如果考虑到祂的全能,那么就没有什么能阻拦祂的—–在一眨眼之间,祂就可以把你被罪污染的灵魂从你身上拿走,扔到罪该去的地方。祂口中说一句话,就可以让全世界与你为敌,也让你自己的良心与你为敌—–如果祂是你的敌人,谁是你的朋友都不重要了;因为如果祂要对你定罪,全世界都不能拯救你—–祂是永恒的,而你不过出现在昨日:你的存有来自祂,你的生命总在祂手中。没有祂,你连一小时都不能存活;没有祂,你连一口气都不能呼出;没有祂,你连一缕思绪都不能产生,一个字都不能说出,也不能伸一下脚或手—–对这样一位上帝,无论怎样的爱都不够大,无论怎样的赞美都不够高,无论怎样的服侍都不够圣洁、美好—–这不是一位可以忽略、轻忽的上帝;祂也不是一位可以被抗拒、被故意破坏其律法而激怒的上帝—–哦,所以,要思考祂的大能!”这种对上帝的认识,巴克斯特坚持说,是合理归信的基础。这样一来,它也显然在福音的传讲中占有一席之地。
这一切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挑战了我们对传讲福音的现代观念,这种观念认为,讲一篇“福音性的讲道”,意味着只是撩拨几项伟大的真理——罪咎、赎罪、赦免——就好了,不需要任何神学背景。清教徒的看法却是,“福音讲道”意味着教导整个基督教系统——上帝的品格、三一上帝、救恩计划、全部恩典工作。要宣讲基督,他们认为,就要涉及到传讲这一切。传讲的少于这些,他们会告诉我们,你所传讲的就不能被正确领会。透过基督、与上帝恢复关系的好消息,如果不放在这全面的背景之下,其宗教含义就不能被理解。宣讲福音的中心永远都是人与上帝的关系,但环绕那个中心的,则必须是启示真理的全部范畴,而我们也需要从圣经所提供的每个视角来看这个中心。从这个角度说,他们会说,传讲福音涉及传讲上帝的全备真理。此外,传讲福音也不应该被想象成只是局限在某些布道场景中,好像在其他时候我们就应该传讲一些其他东西一样。如果我们按照圣经来传讲圣经,那就不能不随时都在宣讲福音,而正如伯顿所说,每篇讲道至少在引申意义上,都是福音性的。
我们不应该害怕从上帝是创造主的基本事实开始。启示的真理有一个结构,而创造主上帝就是其根基。当保罗向异教的雅典人讲道时,他在谈论其他话题之前,就先打下了这个基础。他必须如此,否则他对我们的主的见证,要点就不能被理解。因为对罪和救恩的认识,以对创造主的某些认识为前提;没有人能在认识到上帝是怎样的上帝之前,就认识到罪是什么。这就是为什么巴克斯特在引导慕道的灵魂时,首先要他们把思想专注在上帝的本性和庄严上。在今天异教的英格兰,我们需要像保罗在雅典所做的那样,打下同样的根基。我们常常抱怨说,我们(现代意义上)的“福音讲道”与听众无法产生共鸣。也许这正是首先因为,他们对必须面对的上帝一无所知。我们竭力向他们教导了上帝是谁吗?我们处境的吊诡之处是,如果我们花时间向现代异教徒传讲上帝的品格,我们就会被告知,我们没有在传讲福音。但清教徒不会这么告诉我们,保罗也不会这么对我们说。
三
第二,我们要注意的是,清教徒所传讲的福音的重点。我们要记下几个要点。
1.他们对人的悲惨的诊断,不仅包括对罪的罪咎和责任,而且包括罪的污染和受罪的束缚。而当他们说到被罪束缚时,他们的意思不是受到众罪的束缚——品格上具体的软弱和坏习惯,而是一种状态,是人完全被与生俱来、与上帝为敌的态度所辖制。他们力求揭露埋在众罪下面的罪恶,并说服人们认识到自己里面彻底的败坏,不能在上帝眼中改善自己。他们认为,这是福音讲道者工作的一个核心部分;因为一个人在基督里的信心指标,就是生发这信心的自我绝望的真诚。
2.他们用上帝当前的忿怒和将来的审判来分析罪的问题。他们持续的目标是让人们感到,与上帝关系的错误,此时此刻就无法忍受;因此,与通常的看法相反,他们更多谈论的是目前的状况,而非将来的情形。
3.他们强调说,恩典的目标是上帝的荣耀和赞美,而我们的救恩是达成这个目标的手段。他们会说,上帝选择救赎我们,不是为了我们的缘故,而是为了祂自己的名的缘故。
4.他们强调基督的充足。他们并非教导人们信靠一套救赎理论,而是一位永活的救赎主,他们也不知疲倦地高举祂救赎工作的完美充足。
5.他们强调基督的俯就。基督对他们来说,永远都是上帝的独生爱子,而他们就用祂的庄严来衡量祂的怜悯。他们沉浸在祂所留下的伟大荣耀中,以此宣扬祂十字架的爱。他们沉浸在祂的耐心和忍耐中,正如祂对罪人的邀请所表达出来的一样,而这也进一步启示出祂的良善。当他们把《启示录》3章20节用在传福音上时(他们有时这么做),他们认为“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这些话所揭示的,不是没有人的合作,恩典就无能为力(太常见的现代诠释),而是基督在把自己白白提供给需要的灵魂时,所彰显出来的全能恩典。
这些重点就是清教徒传讲福音的特征,事实上,它们是自清教徒时代以来,一直到差不多80多年前,①所有福音派讲道的特征。
①本文发表于1959年,往前推80年,芬尼已经去世,因此巴刻在这里大概不是指上一篇文章中所批评的芬尼的影响,而是指自由主义神学达到鼎盛,在建制教会中占据主导地位以后。——译注
四
第三,要注意到清教徒在呈现福音时,所指出的福音的要求。
福音,他们说,是呼唤罪人在基督里的信心。信心意味着赞同好消息是神圣的真理,同意接纳耶稣基督为神圣的救主。信心不是功德,而只是伸出空手来抓住救主,以及祂所带来的救恩。“主在福音里所提供的是什么?”托马斯·谢泼德问到。“首先不就是基督,然后是在基督里的一切益处吗?”主耶稣基督必须按祂全部的中保职分被接受,祂是救主和主,是先知、祭司、君王;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人蒙耶稣基督拯救,却不把祂当作丈夫和主,从此之后永远服侍、爱戴和顺服祂,正如祂作为救主,脱去了他们罪的重担一样;作为君王,祂要用祂的话语和圣灵来统管他们,正如作为祭司,祂要用自己的血来洗净他们一样。”接受基督为救主和祭司,就是福音性的信心;高举基督为主和君王,就是福音性的悔改。
受邀、被命令要相信的人,是照着他罪人的本相。救主在福音中白白地被提供给一切需要祂的人。因此,赎罪的范围问题在传福音的过程中并不出现,因为福音要求未信者相信的,不是为保证个别人救恩而死的基督,而是为罪人而死的基督在此时此刻,把自己提供给个别罪人,个别地对他说,“—–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信心的全部保证——基础,也就是说,相信因此成为可能、必须——就在于圣父和圣子的这个邀请和命令。
不过,上面这条命题曾引起争论。司布真在1863年根据《约翰一书》3章23节的一篇题为“信心的保证”的讲道中,认为某些清教徒与诸如18世纪苏格兰“精髓派”①的反对者或司布真自己时代的超级加尔文主义浸信会人士一样,曾教导说,信心可以被接受的基础,是恩典的先在工作,即使人知罪。
①18世纪早期的苏格兰重新出版了费希尔的《现代教义精髓》,随即引起争论。反对该书的人事实上有新律法主义或极端加尔文主义倾向。更详细的讨论参阅下一篇文章。——译注
“清教徒时代有些讲道者,”司布真宣称,“在这个问题上错得厉害—–艾里恩和巴克斯特—–罗杰斯和德旦,《健康的信徒》的作者谢泼德,特别是美国人托马斯·胡克,他写了一本书来谈论到基督面前来的条件。这些优秀的人,除了向他们认为是‘有感觉的罪人’之外,害怕向任何人传讲福音—–他们传讲说,悔改和恨恶罪,是罪人信靠耶稣的保证。按照他们的说法,一个罪人可以这样推理:‘我对罪拥有这种程度的敏感度,因此我有权利信靠基督。’那么,我要大胆地说,这种推理里面包含着致命的错误—–”
司布真的神学肯定是合理的;但同样肯定的是,他在审判席上放错了人。我有时不禁会想,他是否真的读过他提到的那些作者的作品(那时他毕竟只有29岁);他显然误解了这些人的神学。为了正确表达事实,我们必须区分两种问题:信心的保证问题和信心的道路问题。
所有清教徒都同意,上帝把罪人带向信心的道路,是透过一种“预备性的工作”,或长或短,但都包括对罪的悔恨和谦卑。这不是悔改(事实上转离罪是在信心之后发生的),而是相信之后,悔改会成长出来的土壤。他们坚持这种预备性的工作是必要的,原因与信心的保证毫无关系;只是因为堕落的人自然就喜欢罪,所以除非他已经恨恶罪并渴望从中脱离,否则就无法在心理上全心全意地拥抱基督,视祂为拯救自己脱离罪的救主。
现在,司布真提到的三位作者——约翰·罗杰斯(《信心论》,1627年)、托马斯·胡克(《灵魂为基督所做的预备》[The Soul’sPreparation for Christ],1632年,以及其他作品)、托马斯·谢泼德(《健康的信徒》,1645年)——详细列举了这种预备工作的阶段;而他们在这方面的作品,可以从三方面提出合理批评:
1.他们的确给人一个印象(虽然在括号中有申明),似乎上帝使人因罪而谦卑的工作,毫无例外地都使用了同样的过程,而且过程中的每个细节,也都一样。而如果你没有经历到所有那些细节,那么你肯定还与真正的恩典无份。理查德·巴克斯特在青少年时期经历了很多惧怕和忧愁,因为当他努力省察自己的时候,发现“我不能清楚说出圣灵在我心中的工作,这种工作的方式—–正如胡克先生、罗杰斯先生以及其他圣徒所描绘的那样”。不过,他后来意识到,“上帝破碎人心的方法,并不总是一样”,这样才脱离了这些实践信仰的巨人所造出的敬虔束身衣。
2.胡克和谢泼德教导说,真正因罪而谦卑的记号,是当罪人承认自己的罪咎时,应该为了上帝的荣耀而满足于被咒诅定罪。但这超出了圣经的教导。巴克斯特和后来的吉尔斯·弗明(《真正的基督徒》,1670年)对此提出质疑,并论证说,上帝既没有这么要求,在心理上也不可能有任何人对被咒诅定罪感到满足。
3,这些作者集中关注这种恩典的预备工作,并没完没了地谈论彻底完成它的需要,实际上打击了慕道灵魂的积极性,使他们很难在绝望中直接来到基督面前。“如果你们这些现在归信了的人,活在我们还年青的时候,”古德温年老时写道,“你们会看见,我们在施洗约翰的水中待了很久,因为我们要因罪而谦卑。”这自然带来很多问题。
但就信心的保证来说,这些作者不应该受到批评;当他们谈到这方面的问题时,他们的教义与司布真的完全一样,那就是,信心的保证在于上帝对罪人的命令和应许,而且任何听到福音的人,都要求用信心来回应。弗明的说法代表了整个清教徒群体。他说,“所有亚当的儿女,当听到福音的传讲、基督被提供时,都有责任相信或接受基督,无论他们预备好了没有”,并引用《约翰一书》3章23节、《约翰福音》6章29节作证。约翰·罗杰斯在讨论信心的保证时,也引用了同样这两段经文来证明“信心是福音的命令之一”。谢德根据《约翰一书》3章23节谈到“接受基督的诫命”,而这诫命“要求良心相信,因为在审判的大日,你要为轻看这丰富的恩典负责”。“如果任何听到福音的人还不相信,那原因不在于神圣引导的缺乏,也不是因为人没有这个责任。事实是,对所有清教徒来说,主耶稣基督照着罪人的本性邀请他们,让他们还带着自己的污秽破衣来接受自己,在自己里面找到生命,这就是一种伟大奇妙的白白恩典,并且他们也毫无保留、不遗余力地发挥欧文那崇高的说法,后者称“基督邀请罪人来到自己面前得救,这个邀请所表现出来的恩典和爱,就是无限的俯就”。
五
清教徒就是这样传讲白白的、主权恩典的福音。像巴克斯特一样,“对人归信和得救的饥渴愿望”是他们的动机。“但他们还有两个动机,甚至比这个动机更重要:那就是荣耀上帝和彰显基督的双重愿望。后面一点,也许是我们当前最需要应用在自己身上的。我们所有传讲福音的人,我猜都愿意人们归信。无疑很多人也关心,透过忠心宣扬上帝的真理来荣耀上帝。但有多少人在传讲福音时,热切渴望彰显基督?——高举祂恩典的丰富、自由和荣耀,以及祂救赎工作的完美?现代福音派讲道在谈到这位救主时,有时所使用的廉价、草率的方式,强迫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清教徒福音性讲道最关心的就是荣耀基督:把祂的荣耀彰显给需要的人看。要我们现在传讲福音的人,能恢复对高举这位大能救主的首要关注,也许还有很多要期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