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清教徒的牧养
清教徒从他们的道德律观念中所做出的推论,对我们理解他们后来如何促进丰富、完全的敬虔,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这些推论塑造了他们归正的观念。罪人必须先被带到“圣灵的束缚”之下,然后他们才能哀恸、呼求基督。在这方面最著名的或许是托马斯·胡克和他的《如何预备灵魂迎接基督》(The Soul’s Preparation for Christ,1632)。这在托马斯·古德温的论文《和好》(Reconciliation,1651)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当他谈到对尚未归正者的讲道时说:“我们竭力让传讲律法成为最重要的任务,好用那把大锤先把你的骨头敲碎,然后我们才能传讲福音。”
但即使归正以后,律法在基督徒的生命成长中,也扮演了一个主要的角色。除了比较例外的理查德·巴克斯特不视律法为永恒之外,大部分清教徒都教导说,律法是圣洁的模式,对所有人都不变,因此对信徒和对其他人,都一样有效。“罪在基督徒身上,仍然是罪。”他们会这样说。事实上,信徒的罪从某个角度来说,更严重,因为它们不仅与光明和公义相敌,而且也与上帝的恩慈相敌。他们完全不同意反律法主义者的看法。这种看法认为,因为信徒现在已经被称为义了,所以他们就不再需要关心他们的缺陷,也不必为他们的罪忧伤。
清教徒的看法正好与此相反。他们认为,信徒必须既要为他的罪寻求赦免,也要为之忧伤。因为这一点对理解他们的敬虔观念极为重要,所以我们下面对此给出比较完整的文献证明。
罗伯特·伯顿(Robert Bolton)在他的《受伤的良心》(Afflicted Consciences)中说:“一旦当那拯救灵魂的血泉,从上帝的独生爱子那里,透过信心向你的灵魂敞开,要洁净罪和污秽;那么相对应的另一个悔改的泪泉,也必须在你卑微的心中打开,并且一直到你死之前,都不能枯竭。”
卢瑟福(Rutherford)在他《信心的胜利》(Triumph of Faith)中如此说:“从律法上来说,一颗挣扎的良心,完全符合蒙称义之罪人的情况。”“这在实际中的教导是,在这种时候,我们必须等候上帝,得到他新的赦免和安慰。
这就把我们带到下一条支撑他们敬虔观念的原则,即罪的极端邪恶。他们的书名就把这一点表达得非常清楚了。拉斐尔·伟宁(RalphaVenning)的用词是“瘟疫中的瘟疫”。耶利米·巴罗夫(JeremiahBurroughs)的用词是“万恶之恶”。
没有一个生物学家把自己的标本放在显微镜下,像清教徒对待罪那样,那么透彻地研究、隔离、诊断。没有任何一类人会更严肃地处理罪的问题。“什么是罪?罪就是对任何一条上帝律法的亏缺和冒犯,而这律法是赐给理性被造物作规范的。人堕落之后所处的有罪的状态,在于亚当初罪的罪咎、他被造时所拥有的义的亏缺、他本性的败坏,以及他因此彻底偏离、也没有能力、甚至敌视一切属灵的良善、并完全倾向于一切邪恶,而且不断如此。我们从本性上说,是可怒之子、撒但的差役,在今世当受完全公正的惩罚,以及永远的灭亡。”
考虑到前面这些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清教主义最有力量的一点,就是要求信徒在整个一生中,与还残留在重生后的心中的罪,每天争战。显然没有人比欧文在他《文集》第六卷中,所提供的药方更好的建议了。下面是他所倡议的方向:
除非一个人成为信徒,否则治死罪不可能发生。未重生的人试图治死罪是危险的。信徒除非有完全的真诚要治死每一项情欲,否则也不可能治死罪。半心半意的治死,总是来自败坏的原则。上帝有时管教信徒,让他们受到某种情欲的试探,是为了责备他们在其他方面的疏忽。因此,治死罪必须有系统地进行。当你想起任何情欲的危险征兆以后,对不断攻击你的罪,你的头脑要努力对其罪咎产生清醒的认识,认识到它如何缠累你,消灭你的平安和力量,伤害你,夺去你作为基督徒的益处。然后让你的良心感受到你的罪咎的重担。热切地渴望脱离它,并在它刚一冒头的时候,就竭力抵挡它。也要思考上帝的庄严伟大,以及你对祂的渺小认识。不要放松自己,直到你憎恨你的罪,并对基督、特别是祂的死产生出信心。
这就是清教徒对付罪的典型方式,被欧文用简洁的方式总结出来。这与前面修道观念的距离是天地之遥,与德拉蒙德的“理想基督徒生命”和高等生命运动的完美主义,距离也几乎同样遥远。
在某些圈子里,人们流行把这称作律法主义。但靠行律法在上帝面前获得地位的律法主义,在清教徒的神学里毫无地位。相反,律法为我们规划出如何爱上帝和邻舍。成圣是对上帝的感恩,而感恩应该产生出“敬虔的一切形式”。这才是他们的看法。这不是律法主义。
三
考察了影响清教徒敬虔成形的这些神学基础之后,我们现在要来思考的是,他们这种形式的圣徒样式,有什么突出的特征。我们将从两方面来看:消极方面,然后是积极方面。这些要点很多都可以简短陈明,不必过多阐述。但我们至少要提一下这几点,才能算勉强完整地呈现了他们的特点和重心。
1.他们的敬虔并不反对教育。他们信任学识、学习和透彻的教育。我们不必在这一点上花太多时间。他们的领袖和牧者,大多数都是学者和大学教职人员——而且常常属于极有天赋和成就的那一类人。
2.他们并不逃避或反社会。他们很多人都有一个很大的大家庭,比如亨利家族、柯藤家族、马瑟(Mather)家族,等等。马瑟家族可能是史无前例的。他们起源于利物浦和曼彻斯特之间的某个地方,早期和托克特斯(Toxteth)有联系。在四代人中,有11位马瑟家的人物投身服侍。在新英格兰服侍的7位,服侍的时间加起来总共有250年,还出版了超过500份作品,有些作品(如《大事记》[Magnalia])对教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他们并不反对政治。我们很熟悉的一种敬虔,会把政治和在政治上的见证排除在基督徒生活之外。这些人不是这样。他们也意识到那种心态的存在,并有意识地抵制它。“基督徒接受和执行民政职位,是合宜的,如果他们如此蒙召的话;当他们在位时,应当按照每个联邦政府的全部法律,特别注意维持敬虔、公义与和平;为此目的,在现今的新约时代,如果公义和必要的情况出现,他们也可以合法地进行战争。”这是他们表达可以参与政治的方式。他们深切地关心世俗政府。顺便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并非和平主义者。
4.无需多说的是,他们不反对教会体制。他们热切地相信,教会应该有治理。比如,据统计,在1640到1660年之间,有不少于3万份关于教会治理的论文出版。他们认为,教会治理和秩序,即使对教会的存活不是最必要的,对教会的健康也是最必需的事情。他们一定会完全同意拉比杜坎(Duncan)的说法。他说,罗马天主教会是一具尸体,有身体却没有灵魂;而弟兄会的教会是一个鬼影,有灵气却没有身体。他们也非常乐意接纳教会劝诫,正如他们的作品和著作所表明的那样。
5.他们从来没有发展出所谓的“小群”心态。虽然他们认为罗马教会不是真教会,但从未因为圣公会的缺陷或他们自己个人所遭受的逼迫,就采取消极、狭隘的小群心态。他们发自内心地乐意与欧陆和美国的教会建立兄弟般的联系。这方面举一个例子就够了。皮埃蒙特(Piedmontese)大屠杀①对他们产生的刺痛,如同是击打在他们自己身上一样。弥尔顿著名的十四行诗,虽然是个人的言语,但所表达的愤怒,却是各地清教徒都有同感的。他们有非常大公性的精神。
①中世纪的瓦勒度派(Waldenses)常被视为宗教改革运动的先驱,在宗教改革后期也基本上被改革宗阵营吸收。他们在17世纪中叶在皮埃蒙特地区(今意大利北部)遭到了残酷的迫害。弥尔顿为此写了一首著名的十四行诗。——译注
6.此外,他们也并非不爱国。虽然他们承认,福音从某个角度说,让基督徒的国籍变得不那么重要,但他们骨子里仍然是英格兰和苏格兰人。他们有很清醒的民族意识。如果可以不引起误解地使用一个词的话,我们可以说,他们几乎有一种民族自豪感。显然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对国内的罪恶那么痛恨。因为他们在一个更高和更正确的意义上,爱他们的国家。这种对祖国的爱,部分来自人的自然、合法的本性,部分来自他们对自己国家的历史使命的确信。约翰·福克斯的《殉道史》(Acts and Monuments)对鼓动这种情绪起了很大作用。复辟时期的罪伤害了他们,深深地刺痛了他们,因为他们知道,罪不仅使个人受谴责,也一样使民族受谴责。这同样也是一个大题目,我们无法在这里详谈。但威廉·哈勒(William Haller)在1963年出版的《福克斯的殉道史和蒙拣选的民族》(Foxe’s Book of Martyrs and the Elect Nation),对这些层面作出了阐述。
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找出清教徒所教导并展示出来的圣徒样式的几项突出特征。我们已经提了一些消极层面的。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积极层面的。
我们在这篇论文中的看法是,清教徒的圣徒样式和敬虔是可见的。这就是我们现在要转向的方向。我们首先要对证据做出一些一般性的评论,然后给出一些我们看到的例子。
我们现在来看看清教徒圣徒的一些积极特征。首先,让他们出类拔萃的最深刻特征,就是我们必须称之为“上帝同在的意识”的那种东西,即对鉴察一切的上帝临在的感觉,感受到祂的位格、护理、权能和其他属性,并从而对祂献上尊崇和敬畏,视祂为我们的上帝。这是其他一切的基础。或许没有人在这一点上超过他们。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特征,是他们否认自己、放弃自己的谦卑精神。这有两个方面,分别影响到他们和上帝以及他们和其他人的关系。就与上帝的关系而言,这最好归结为一个词:“神之义”。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维护上帝的公义。这种态度的一个清楚例子可见于普雷斯顿的《信心和爱心的护心镜》(第二部分,132页):
除此之外,当你看见上帝给他们严厉地降下瘟疫时,难道你没有理由为上帝公义地审判万民辩护吗?也许在你看来,人们受到惩罚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但如果我们想到他们憎恨上帝、与祂为敌,你就可以为上帝做辩护了。
上帝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上帝永远都是正确的:无论是预定、弃绝、称义、定罪、施慈爱、发愤恨、审判、祝福、咒诅、责备、败坏、杀灭、使人活、还是使人复兴。因此,他们理解到,整个救赎工作在个人身上的主观表现,就是使他愿意在一切事情上,认同上帝的带领——祂的律法、祂的福音、祂的护理、祂在任何事上对待人的方式,特别是祂在基督里所提供给我们的救恩的方式。归正应该在我们里面,安置上“基督徒的满足”这颗稀有珍宝。
他们彼此之间的谦卑表现在,他们非常留意给其他人以尊敬和地位。因为他们深刻地知道,即使是最好的人的心,也都会沉迷于骄傲和自恋,所以他们竭力尊重彼此。这就是为什么,比如说,约翰·欧文会如此评价威廉·歌士瑞(William Guthrie)可敬的小书《基督徒最大的关注》(The Christian’s Great Interest)的背后原因。他说,歌士瑞的书比他所有渊博大作所包含的神圣真理还多。这也就是为什么同样是这位约翰·欧文会说,他愿意用他的一切学识来换约翰·班扬的讲道。
说到这里,我们需要指出的一点是,这种深刻敬虔的谦卑,显然是清教徒日记中很多曾被视为病态抑郁的话的真正原因。毋须多说的是,清教徒在属灵自传的事情上做得很好,对他们内心的思想和感觉,留下了非同寻常的完整记录。这方面一本很有价值的书是欧文·瓦特金斯(Owen C.Watkins)的《清教徒的经验》(The Puritan Experience),初版于1972年。在他的参考书目中,他列出了超过220种清教徒式的自传,全都写于1725年之前。这里面最著名的一些,包括奥利弗·海伍德(Oliver Heywood)、托马斯·哈利伯顿(Thomas Halyburton)、布雷阿(Brea)的詹姆斯·弗拉泽(James Fraser)的自传,以及班扬的《丰盛的恩典》(Grace Abounding)。我们在这些日记中常常看到的是其作者非常严格的自省。他们对自己很严苛,有时甚至无情得残忍。人们很容易把这看作是抑郁或不健康的内省。有时候可能的确如此。但理解这一切的关键,是认识到他们在上帝面前的心灵的深刻谦卑。他们把自己放得很低。因此上帝把他们升得很高。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比大多数其他时代的基督徒,更理解上帝的性情。
此外,他们的敬虔很实际。他们并不梦想今生达致完全。他们从未幻想在今世看见残余之罪的完全离去。他们相信,必须在罪一开始冒头的时候,就给予最猛烈的打击。他们并不满足于把野马拴起来、关住了就好,因为表面的淘气很容易就从心思转化为行为。“如果他(基督徒)不能把罪赶走,就只好把它掩盖起来。”托马斯·华森(ThomasWatson)如此说。类似地,让我们再引用一次华森的话,“最好先把我们的罪找出来,否则它们就会找上我们。”
此外,他们不仅对主动之罪、而且对疏忽之罪的邪恶,也有深刻认识。这显然足以解释他们早起和不知疲倦的勤奋的个人习惯。这也有助于解释他们在短短的一生中,何以能产生出令人吃惊的大量作品。在某处对卢瑟福的评论,对他们都成立:总是在讲道,总是在写作,总是在祷告。他们恨恶疏忽之罪。大主教乌雪(Ussher)临终前的话把这一点总结得很好:“主啊,赦免我,特别是我的疏忽之罪。”
这就是我们在清教徒身上看到的敬虔和圣洁生活的一些突出特征。比起在他们之前和之后的教会中,人们所培养和发展起来的其他很多种圣洁的理念和实践,他们的敬虔显得出类拔萃。它深深扎根建立在加尔文主义的神学之上,仔细留意道德律所能想见的每一个细节,同时又认真行善,在上帝面前保守良心的平安。
四
这就把我们带到这篇论文的最后一个问题,即清教徒的圣徒样式在哪些方面是可见的。在一篇这样简短的论文中,当然必须略去很多东西。这很可惜,但也没办法。特别可惜的是,我们必须略过他们如何依靠与基督的奥秘联合,以及如何在生死中,不断依靠这位伟大、荣耀的救赎主的公义、功德和宝血。这是他们绝对核心的重点之一。但我们在这里并没有特别阐述。如果说有什么理由允许我们略过这些或其他类似的福音重点,原因是在这些方面,他们和历代基督徒持相同的看法,所以这些东西并非清教徒整体形象的独特标记。当然,不必说我们也知道,他们和历代教会一样,都热爱圣经的这些核心福音真理——没有人比他们更热爱了。
因此,为申明这篇论文的主题,我们必须强调,清教徒的圣徒样式是一种可见的东西。我们最后就来说明这一点。
“可见的圣徒样式”在清教徒的观念中(当在技术层面狭义地说时),和我们今天可能会称之为“可信的信仰见证”差不多。班扬很明显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词。只需一段引文就足以说明此点:
我愿意与那些蒙召的可见圣徒相通,就是在教会圣礼的层面相通:他们就是那些因为福音的话语而产生出信心和圣洁的人。
班扬在《我在崇拜中的做法的原因》(A Reason of My Practice in Worship)以及《对水洗礼的不同判断,不成为相通的阻拦》Differences in Judgment about Water Baptism,no Bar to Communion中,好几次都用到了这个表达。
他们关于圣餐的观念,导致他们教导说,只有那些在基督里有可信的信仰见证的人,才能被允许领圣餐。因此,“可见的圣徒”在技术层面上的含义,就是指那些宣告信仰基督,同时也有外在圣洁生活相伴的人。我们不必过多阐述这一点,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一提。
非常值得关注的是,在“可见的圣徒”一词中,包含着可以说广泛得多的含义。这个意思是说,它指出了很多这些基督徒所表现出来的敬虔,达到了特别高的程度。显然正是这个层面,使得研究清教主义成为最光荣和令人激动的事——至少在经验层面。他们中有太多人(妇女和男人也一样,有时甚至儿童也如此)具有卓越的灵性。除了看一些他们圣徒样式的具体例子外,没有更好的方式来结束我们这篇概览了。
我们先来看看达特茅斯的约翰·弗拉维尔的著名经历。这是一个伟大的经典范例,表明了这些清教徒时常经历的与上帝的狂喜相交。下面的简短记载来自怀特科斯(Whitecross)的要理问答,但更完整的记载见于约翰·吉利斯的《复兴的历史记载合集》(HistoricalCollections of Accounts of Revival,最近再版),以及弗拉维尔本人的《文集》(Works):
清教徒约翰·弗拉维尔有一次在旅行中决定好好利用时间来默想。结果他的思想越来越集中,最后终于获得一种属天的狂喜,以及对在基督里的确信,以至于他完全忘记了这个世界的情形和需要,结果有一阵子他都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了。最后,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因为鼻子流血过多,产生了眩晕,所以就从马背上下来,在一口井边坐下,洗漱了一下。他甚至迫切地想,如果上帝愿意的话,他现在就可以离开这个世界。他的精神恢复以后,就带着这样快乐的心情走完了整趟旅程。在接下来的一整晚,他都没有睡觉,因为从上帝而来的喜乐充满了他,以至于他觉得,自己根本就生活在一个更高的世界里。很多年后,他都称那一天是“天上的一天”,并坦承,他在那一天里所理解到的天上的生活,比他从听到的一切讲论、读到的一切书籍中所学到的还多。
我们可以再来看看奥利弗·海伍德《日记》(Diary)里的一个例子。他在此描述了他和其他清教徒在1662年的不妥协运动之后,如何在监狱里生活:
我们起床以后,就跪下来,之后我和妻子一起祷告——她在她的房间,我在我的房间,单独躲起来祷告——接着,我读一章希腊文新约—–然后读一章加有普尔(Poole)短注的旧约。然后在这里(即他的《日记》)或那里写一点东西。到十点钟的时候,我再读一章,之后去和我妻子一起进行家庭祷告——然后写一点我正在编辑的书或论文,直到午餐——午餐以后,惠特克(Whitaker)和我轮流读一小时拉丁文版的福克斯的《殉道史》(Acts and Monuments of the Martyrs)。然后我又回到我的房间;如果我妻子不在的话,我就躲起来祷告一个小时,而上帝通常都会给我帮助——晚餐以后,我们继续读《殉道史》、学习、祷告、阅读巴克斯特的《简明新约》(Paraphrase of the New Testament)。
让我们再看看两个很有代表性的苏格兰牧师的生活片段。他们是詹姆斯·德汉(James Durham)和安德鲁·格雷(Andrew Gray)。德汉年纪大些,而格雷还非常年轻。他们都将在同一个城市讲道,而当他们同行时,德汉很清楚地看见,人们都涌向格雷讲道的地方,而在他自己讲道的教会里,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这种情况在人们的生活中很容易出现!当两个牧师都明白了实际情况以后,就有了下面这段对话。
德汉:“弟兄,我看你今天的教会要爆满。”
格雷:“是的,弟兄,他们离开你到我这里来,真的很傻。”
德汉:“不是这样的,弟兄,因为一个传道人除非得到天上的赐予,否则不可能取得这样的荣耀,服侍得这么成功。我很高兴基督被传开了,祂的荣耀和圣名得到增长,即使我的名气在人们的心中降低,甚至消失;因为我随便怎样都很满足,只要基督能充满一切。”
只有一个知道如何谦卑的牧师,才能像德汉这样说话。这就是圣徒样式的彰显。
但让我们在结束这个话题时,看看两个人美好的临终话语。这可以说代表了清教徒时期所有这些可见的圣徒。
先让我们看看克里斯多夫·莱伍(Christopher Love)。无论谁怎样去评论莱伍在克伦威尔时期1651年的死有多少政治含义,伦敦劳伦斯杰瑞(Laurencejury)的传道人克里斯多夫·莱伍仍像一位伟大的圣徒般离世。就像那些在苏格兰和英格兰的人一样,他死得其所。当莱伍站在伦敦宝塔山的断头台上,在围观聆听的众人面前,他说了下面这些话(和其他一些话):
啊,我今天在做一个双重交易。我把讲台换成了断头台,又把断头台换成了宝座。而且,我把这宝塔山上在场的众人,换成了天上锡安圣山上无数圣徒和天使的相伴;我把士兵的看守换成了天使的看顾,他们将迎接我,把我带到亚伯拉罕的怀中。这个断头台是我用过的最好讲台:在我教会的讲台上,上帝透过祂的恩典,使我成为把他人带到天上的器皿,但在这个讲台上,祂将把我带到天上—–
(稍后—–)上帝是值得称颂的,因为祂不仅使我成为基督徒,而且成为传道人,并看我有忠心,让我参与服侍,这就是我的荣耀。我宁愿做一个讲台上的牧师,也不做一个宝座上的王子。我宁愿成为把灵魂带上天的器皿,也不愿让万国向我纳贡—–当我的血流出来以后,我会期待,透过耶稣基督的宝血而得到称义和罪的完全赦免。我要去到我永远的家乡,而你们只是回到你们暂时的家;但我会比你们更早到家。
克里斯多夫·莱伍就是这样赴死的。这些话出自个人之口,但其属灵的感受、信念、情绪,却是所有清教徒牧师所共有的,换句话说,也是所有清教徒想要说的话。
克里斯多夫·莱伍的话有多动人,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最后的话就有多安详:
服侍上帝并与他相交的一生,是任何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所能享受到的最安舒和快乐的一生。
这就是所有清教徒的生与死。求上帝帮助我们,使我们可以更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