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靠主应许养育儿女

第十二章像君王带着爱心管理

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

——徒2:36

你们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么……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

——来12:7-9,11

前文我们谈到耶稣基督今天作为永恒的君王在掌权(参诗45),圣经提到父母要在家中执行基督的规则。保罗说教会中的领袖应当“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提前3:4-5)

约书亚提供了或许是圣经中最好的家庭管理的榜样。面对以色列后代不断拜偶像的挑战,约书亚说:“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事奉耶和华。”(书24:15)约书亚在宣告:“不管你们如何选择,我的家必定会侍奉耶和华,因为这是正路。神的圣言命令我们如此行,我们有责任服在神我们救主的权下,持定他、信靠他、尽心、尽力、尽意地爱他并摒弃一切的罪,在恩约中守我们该守的神的诫命。”约书亚没有用“或许”,也没有建议对于要不要服侍神投票或讨论,而是斩钉截铁地宣告:“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

你的孩子有没有曾征求你的意见要做什么事情?比如在某人的家里参加一个你有质疑的聚会,孩子可能会说:“我们班上每个人都去了。唯独你们不让我去。”我们该如何回答呢?我们应当记得约书亚的例子并告诉我们的孩子:“你说得没错,但是我们根据神的话来治理这个家,作为你的父母和这个家的管理者,我们要为你到哪儿去和做什么向神交账。哪怕全世界都在做一件事,但是神却说不可以,我们也一定会说不可以,这是出于对神的爱和对你的爱。”这才是君王式父母治理家、管理孩子当有的样式。

对于一些无关原则或“不重要的小事”,我们可以也应当体恤孩子们的心意。我们不应该进入没必要的意志较量。我们绝不该把自己放在一个捆绑中说:“这就是我说的,我绝不会撤回任何我说的话。”若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只会显出自己的固执和不可理喻。但若有神的吩咐,我们就不能讨价还价;对于这些事,我们必须前后保持一致,不要这次一个答复,下次又是另外一个答复。我们不能让孩子以为我们家里的规矩是可以商讨的,我们的决定也是由具体处境临时决定,而不是根据神给的、永不改变的圣经原则。我们既然是家里的领导,管理这个家时,就必须要吩咐全家行事为人都要荣耀神(参创18:19)。

悖逆和不顺服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永远都不用处理孩子们的悖逆或不顺服,这也不意味着哪个父母有惹事的孩子就说明他们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家。

关于这个问题上的困惑让很多教会都很沮丧。一些牧师被从讲台上赶走就因为他们孩子没有上规矩的行为。比如有一个教会的领袖们认定他们的牧师没有管好自己的家因为他的女儿未婚先孕。其实他有好几个孩子,但只要一个犯罪了,他就要从牧师职分上被撤下来。

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合圣经的处理原则。若是这样的话,一个悖逆的孩子会要挟父亲说:“你的服侍取决于我在家里是否顺服。”那么,这个家究竟是谁在管理呢?最起码也需要进一步调查牧师和师母是否真在管理家庭上失职。他们的女儿如果背离圣经的要求,不听智慧的劝导和父母爱心的责备,那么教会的领袖应该给牧师夫妇以支持,鼓励他们继续用合乎圣经的方法带领女儿悔改。若是撤了牧师的职,教会领袖等于在给牧师一个恐怕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此生都无法达到的标准,也就是完全的顺服(参《海德堡要理问答》主日四十四第114-115问)。

我们有时若把一些普遍原则变成绝对标准——如果你这么做就一定会带来这个结果,这是给父母套上没必要的罪疚。最常被用来支持这种错误思想的圣经经文是《箴言》22:6:“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这节经文是一句箴言,不是一个能保证成功养育孩子的有魔力的万能公式。有些父母尽管尽心尽力地养育孩子,他的孩子还是有可能悖逆父母,摒弃任何的信仰告白和圣洁,也许一辈子没悔改和回头。就像保罗所言一些信徒的孩子是蒙拣选的,有一些也是被弃绝的(参罗9:8-13)。我们应当视这节经文为一个普遍原则。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如果教养孩子使他走当行的道,他到老也不会偏离。“到老”隐含有可能在他年幼时他怀疑父母的信仰或者悖逆父母治家的原则,但是随着年龄慢慢增长,他会悔改并回到神的正道上。只要还有生命,就还有希望。

我们这些身为教会领袖的人,若无视一些父母敬畏神并努力按着神的心意养育孩子,只看到他们孩子中有一个出轨,就把罪责堆在他们身上,我们实则犯了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满有同情并记得作为父母有一天我们或许也会面对同样的情形。孩子至少会时不时地挑战我们的权威,即便他们并没有明显悖逆的行为。每每这时,我们需要信心持定神的道在我们家中的权柄并行使作为爱的领袖——父母的权柄。我们应当为有智慧祷告,并常常恳求基督我们的君王藉着他的圣道和圣灵在我们孩子的心中动工,祷告基督得胜,带领我们的孩子顺服在他的权下。

我们需要教导孩子不顺服父母是严重得罪神。在旧约,悖逆父母被视为严重的冒犯(参出21:15;利20:9;申21:18-21);在新约,圣经则明确吩咐孩子当在主里顺服父母(参弗6:1-3;西3:20)。第五诫要求孩子们三件事情:1)我应当全然尊敬、爱戴并忠诚于我的父母;2)我应当全然顺服他们好的教导和指正;3)我也应当耐心忍耐他们的软弱和不完全,因为让他们来管理我们讨神喜悦(《海德堡要理问答》主日三十九第104问)。这三件事乃是一生中重要的功课,我们的孩子越早学习这些功课越好。

过去,孩子理当有尊敬父母的具体行为表现。清教徒教导孩子当父母进房间时要站起来,然后等到父母坐下来他们才可以坐下。即便今天,在很多非西方文化里,孩子依然要表现出对父母深深尊敬。然而,情况在美国已经变了,我们消解了权柄的上下级,某些尊敬的行为表现被视为过时了。这种风气在工作场所、学校、教会尤其是家庭都有表现。这也许是我们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代价,但是也因为降低了父母和孩子间当有的相处标准我们也失去了很多。在太多的美国家庭里,孩子如此任意妄为以至于父母都怕他们,当孩子和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还要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在太多的家庭里,孩子是王。

当然,孩子对父母的尊敬,远远不只是什么时候站起来什么时候坐下去。孩子也有可能表面上有这些尊敬的行为,内心却鄙视他的父母。

在爱中管理我们的孩子

我们应该成为家中君王般的管理者,实行爱的管理。在家中当王意味着在爱中管理我们的孩子。圣经倡导“原则”(rule)和“爱”(love)的结合,这一结合对合宜地养育孩子至关重要。我们如果只有爱却不讲原则,那会宠坏了孩子;我们如果只讲原则却没有爱,我们会惹孩子的气(参弗6:4)。因此,要在家中实行基督那样君王式的职分,我们要在爱中管理孩子——爱神、爱神的道、爱孩子,并努力寻求培育家中有安全感以及有益健康、适合生长的环境,让孩子们在这样的家庭秩序中成长直到他们成年。

这种爱的管理包括管教——既包括预防性管教,相当于训练和教养,也包括纠正性管教或惩罚。我们如果不能在爱中公平、坚定地用这两种方式管教孩子,我们就会毁了整个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但如果一面坚持爱的管理,一面在有需要的时候实行管教,这对孩子大有益处。圣经对于这样的管教有明确的吩咐、明确的目标、明确的方法指导。

1.圣经对于管教明确的教导。下列圣经经文明确教导父母要管教孩子:

•箴13:24——“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

•箴19:18——“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

•箴22:15——“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

•箴23:13-14——“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

•箴29:15——“杖打和责备能加增智慧;放纵的儿子使母亲羞愧。”

•箴29:17——“管教你的儿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乐。”

这些经文不断提到“杖”,是在身体上进行责罚的形象性描述。但请注意这些经文中并没有一处让我们必须毫不留情地管教孩子,而是教导对于家里的管教某些形式上的身体责罚是有必要的。但《箴言书》更强调我们通过责备、更正、教导孩子学义来合宜地和孩子沟通。其实,若不是那些古代以色列的父母,满怀爱子女之心,努力寻求如同“钉子”和“刺棍”般正确的言语,《箴言》根本就不存在了。他们要把神的真理“钉在”孩子的脑中;把神的真理当作“刺棍”敲击孩子的良知中(参传12:11)。我们还应该借鉴新约经文,如弗6:1-4、西3:20-21、帖前2:10-12和来12:5-11等。

这些经文完全和当代的育儿哲学不同,你对此感到吃惊吗?今天在有些国家,如瑞典,父母如果体罚孩子有可能会被告上法庭。在我们的社会,许多人误解在身体上管教的观点。我们经常能读到一些以管教为名暴打孩子的案例,这些臭名昭著的案例使得身体上的管教名声非常不好。有些人认为用杖更正孩子的错误有辱一个文明的基督教国家的尊严;还有些人认为揍屁股会让我们的孩子变得暴虐。

这些流行观点完全不符合圣经教导。圣经教导我们必须要管教孩子,既要藉着责备的言语指出其错误,也要藉着更正的杖。错误如果非常严重,仅靠言语不足以达到必要果效。当然,我们“杖打”孩子,必须出于对神的敬畏、对孩子的爱和为了孩子的益处,而不是自己被激怒了,缺乏自制,带着满腔怒气,或非常残暴。圣经对于管教孩子有明确的教导。这是神给我们的教导,我们当用敬虔的方式执行这样的教导。《箴言》13:24提醒我们用“杖”打的是疼爱儿子;不用“杖”打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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