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清教徒神学56-2
良心的败坏
因为人的堕落,良心在人里面的运作不再正常。但以理·韦伯(DanielWebber)写道,清教徒对堕落之人类状况的理解和分析非常透彻。所以当他们处理罪的教义时,清教徒将罪称为罪,称之为在道德上背叛上帝。他们教导说,罪包括实际犯下的罪和忽略的罪,在人的思想、言语和行为层面都有。耶利米·巴罗夫等人的著作,如《罪恶之恶:罪的极大罪性》(The Evil of Evils:The Exceeding Sinfulness of Sin),都强调了罪的可怕性。在总计六十七章篇幅中,巴罗夫教导说,最小的罪比最大的苦难还要邪恶;罪和上帝是完全相反的;罪抵挡所有的善;罪是所有邪恶的毒;罪具有无限的维度和特质;罪让我们与魔鬼舒服地相处。“罪不只是一个选择,而且是败坏的状态,是人从亚当在乐园中的堕落遗传而来的,而这种败坏让人不可能与上帝、圣洁和天堂同在。”
清教徒认为,人在堕入罪和悲苦之中后,良心受到深刻的影响。清教徒的著作曾讨论过坏的良心、邪恶的良心或有罪的良心。芬纳说,有罪咎感的良心“对人来说,就像世间的地狱一样”。“这样的良心指向将要来临的永恒的地狱,在那里,人对有罪的良心的记忆永远不能磨灭。”托马斯·富勒机智地说:“有罪的良心就像一个漩涡,把所有旁边经过的事物都拉向它自己。””他写道:“受伤的良心能把乐园变为炼狱。”约翰·弗拉维尔曾写道,有罪的良心“是魔鬼的铁砧,魔鬼在其上制造各种剑和矛,而充满罪咎感的罪人正是用这些武器刺透他自己”。”约翰·特拉普说:“一小滴罪咎的坠落,也能让表面上看似舒适的整个海洋产生不安。”
比让人的灵魂惧怕的良心更糟的,是让人的灵魂在咒诅中都觉得安稳的良心。清教徒教导说,因为我们在亚当里堕落了,人性是倾向于自欺和后退的。“不信之人活着,有一颗“邪恶的良心”,他们要么说服自己相信他们是与上帝和好的,但其实不然,要么选择不与上帝和好的生活方式。甚至信徒也倾向于过“次好的”良心的生活,即良心并没有借着福音完全与上帝和好,也没有自省到一个程度,使他可以在每一个道德行为上保持警醒、敏感。当良心不好时,就会激发出不符合圣经、不可靠的行为。信徒和不信之人都会力图让良心获得虚假的平安感。
清教徒花了很多篇幅讨论多种邪恶的良心。以下我们总结出六种他们所描述的邪恶良心,从一般的恶到极为邪恶的。
1.颤抖或怀疑的良心
清教徒将这样一种良心放在邪恶良心的列表中,因为这样的良心不会驱使人到耶稣基督那里得到救恩。颤抖或怀疑的良心指控人的灵魂犯罪,用上帝的愤怒、将要来的死亡和审判来威慑人的灵魂。怀疑的良心悬在那里,不知道怎样抉择,究竟是信更有罪,还是怀疑或不信更有罪?虽然这种良心是诸多邪恶良心中最有希望的一种,因为它足够清醒,可以意识到一些永恒的真理,所以得救的可能性最大,但它还是邪恶的,因为除非它安息在基督里,否则就不能给人平安和确据。芬纳为这一类良心提出的第一个解决之道是,不要容许你的良心疑惑,而要相信并接受上帝在福音里赐给的恩典,殷勤地使用蒙恩之道,将自己交托在上帝福音的恩典中,等候上帝让祂的呼召和祂儿子的恩典在你身上产生功效。“
2.道德主义的良心
这种良心中有好的元素,因为它是以上帝的律法为根基的,所以,正如理查德·伯纳德所写的,它“为人们在社会中共处时能行出道德的美德提供了很多益处,让人们维护正义、公平,行善事,并在他们中间维持一种共同的平安状态”。道德主义的良心可以行出外在的道德美德和善行,是因为圣灵的普遍工作。文森特写道:
人良心中仍存留一点光亮,虽然人心非常邪恶,倾向于欺骗,也容易被欺骗,但人的良心仍存留一些柔软和信实,除非长久的罪让它变得无情、愚蠢。我很愿意承认人的良心在堕落中在很大程度是败坏了…………但是,良心还能如此行出一点儿善来,真是蒙了极大的怜悯。良心之光本会完全熄灭,主本可以任凭我们全速在邪恶灭亡的道路上狂奔,而祂本不用在我们里面安置任何约束或控制我们的东西。
虽然道德主义的良心有一些令人羡慕的品质,它还是完全不同于重生之人的好的良心。道德主义的良心不被上帝的生命册所承认。伯纳德说:
一个道德主义者会高举他自己,就像福音书中那个青年财主一样,但他的良心不能给他永生的确据。因为:第一,律法不能让一个基督徒的良心相信,他的救恩是借着律法得来的,因为律法在这一点上因人的罪而显出是软弱的,而福音教导说,人得救是靠另外一种救法。第二,我们知道,异教徒有这样一种道德主义的良心,教会里很多未重生之人也有。第三,一个自己看来出色的道德主义者,会为了爱世界而离弃基督,正如《马太福音》19章22节中的年轻人所作的。第四,道德上的义不能超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而我们要靠其得救的义,按《马太福音》5章20节所说,必须超过那样的义。
道德主义者的良心并没有在基督的血里、借着信心被圣灵改变。它只是被自然之光所光照,但重生之人的良心是被福音光照的,所以用以法莲·于特(EphraimHuit,约1608-1644)的话说,它是“被人心思和心灵中重新写进去的律法约束住的(来8:10)”。因此,道德主义的良心永远不能行出真实的、长存的、属灵的善,因为他的良心不是被爱上帝、爱邻舍的爱驱动的。它不是按得救的信心来工作,所以就不是为上帝的荣耀而服侍。
3.一丝不苟守律法的良心
这样一种良心在很多方面假装成为善是好的良心,非常在意并遵守宗教职责和道德细节。它让人在宗教方面一丝不苟,却不是仰望基督得着救恩,或在基督里找到平安。正如撒母耳·安斯利所说的,这样一种良心“判断某一件事是合乎律法的,却几乎不照着去做,因为怕做的时候不合乎律法”。换言之,它很害怕犯罪,以至于逃避去做善的、正义的事。
同样的,这样一种良心所进行的自省,产生的也是无目的的反思和内在愁烦。今天还有很多人操练这样的内省。清教徒说,人们不应该那样做,因为若离了基督和福音,自我省察不会有什么益处。
清教徒说,自我省察虽然是必须的,但不能脱离以下几点:
*耶稣基督——你若看自己一眼,就要望向基督十眼,因为唯有基督是真信心的目标;
*上帝的话语——它为自省、恩典的记号和靠恩而得的果子提供最恰当的根基;
*圣灵——唯独祂能借着上帝的话语光照主所拯救的人。
清教徒们认同加尔文的观点,即如果你离开基督、上帝的话语和圣灵来省察自己的话,“那肯定是受咒诅的”。另一方面,如果你的自省是在基督里,靠着上帝的话语和圣灵,你会获益良多,因为自省可以让我们有确据,知道我们的救恩建立在正确的根基上,就是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而且我们个人在这一救恩中有份。
4.谬误的良心
这种良心包括很多种无知和误解,原因是它错误地应用了上帝的话语。撒母耳·安斯利写道:“良心有时被欺骗,是因为它不晓得什么是善,把错误的原则当成真实的,以及把谬误当作上帝的旨意。有时由于对事实的无知,它会把正确的原则应用在错误的行动上。良心在不良影响之下,会接受一些人的传统和错误的教义,但这些假借上帝旨意之神圣权柄。”
清教徒用了很大篇幅来讨论这样一种谬误的良心是否会让人遵从谬误。大多数清教徒都认同安斯利的观点,他曾写道:
有一个简单的真理,即谬误不可能约束我们去服从它。谬误的良心可能有约束力,因为反对它可能成为一种罪,但是,错谬的良心绝对不能约束人,使人把它当成美德来遵循。一个人遵循谬误的良心,就像瞎眼的罪人遵循他瞎眼的良心一样,直到两个都掉进坑里。人反对良心而行事总是恶的,而遵循谬误的良心也是邪恶的,但有一条中间道路是安全的、好的,那就是:用上帝的话语来教导良心,并照着这话去行。“
正如菲利浦·克雷格所指出的:“这一两难处境强调了芬纳所称的‘知识的无限必要’和‘良心的神圣主权’”。“
5.昏睡的良心
《罗马书》11章8节谈到上帝任凭罪人处于“昏迷的心”中。清教徒们给“昏睡的良心”起了很多名称,包括“困倦的良心,使人绊跌的良心,麻木的良心”。安斯利写到有这样良心的人时说:“这世上最糟糕的良心是昏睡的良心。这就是每个未归信之人的良心,是还没有经历恐惧的。他们的灵,也就是他们的良心,是睡着的(罗11:8);正如身体的睡眠会屏蔽所有感官和灵的动力一样,这种属灵的(或者说不属灵的)昏睡让灵魂感受不到罪的邪恶或人需要恩典。所以,在带人归信时,基督会唤醒这人的良心。”“
昏睡的良心让罪人对圣经真理漠不关心。这样的罪人生活在迷雾中,完全不知死亡和审判即将来临,不惧怕地狱。芬纳说,昏睡的良心带出的是死寂,好像“一个睡着的马车夫,把缰绳给了马,让它们随便奔跑”。“
6.烙铁烫过的良心
这是最糟糕的一种良心,因为它让人处于救恩的盼望之外。正如帕金斯所写的:“现在人的心特别刚硬、病态,这让他犯罪甚至到了违背自然之光和常识的地步。因为犯这样的罪,自然之光熄灭了;继而产生的是邪恶的心思,称恶为善,称善为恶;随之产生的就是被烙铁烫过的良心,它是没有感觉,没有懊悔的;接下来就是贪行各种的污秽(弗4:18;罗1:28)。”
人有这样的良心,他的命运已经由他的刚硬决定了。这些通常是抵挡圣灵的人,在此生无可挽回地失丧。芬纳说,烙铁烫过的良心能“饮下罪恶如饮美酒,而无半点悔意”。这是上帝在地狱的这一边最重大的审判:“借此,悔改的唯一途径被挪去。如果这样的人真悔改,也是极少见的(一千人里或许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