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清教徒神学51-1
第五十一章:克里斯托弗·鲁孚论天堂的荣耀和地狱的恐怖
先生,我称颂上帝,我的心已经在天堂了,我很好。
——1651年8月22日克里斯托弗·鲁孚被处决之前说
清教徒非常强调人需要从永恒的角度看待今生,今生是为进天堂或下地狱作预备的。约翰·多德所说的就是这种方法的一个例子:“每日指南。第一,清晨指南。每天清晨都要预先想到:(1)我必然会死。(2)我可能今天白天就会死。(3)假如我今天就死去,我的灵魂会去哪里呢?是去天堂,还是去地狱?理查德·巴克斯特的名著《圣徒永恒的安息》(Saints’Everlasting Rest)一书集中体现了这种方法,那本书是如何去往天堂、逃离地狱的指南,是为那些“正在行动,以寻求安息”的人而写的。巴克斯特后来承认,这本书是在他得了重病,“被医生判了死刑”的时候写成的,那个时候,他断言:“我开始更认真地默想永恒的安息,我觉得自己即将进入其疆界。”
在这一章中,我们将以克里斯托弗·鲁孚的作品为例,来看看清教徒传统的神学家在论述天堂和地狱的作品中,是怎样默想永恒的。鲁孚的作品众多(其中有很多是在他死后才发表的),在《天堂的荣耀,地狱的恐怖》(Heaven’s Glory,Hell’sTerror;1653)一书中,有17篇讲道谈到了天堂和地狱的主题。这一著作的前言是鲁孚的朋友们在他返回天家两年后所写,在其中他们勉励我们既默想天堂,也默想地狱,前者激励我们行善,后者阻止我们行恶,这些作者写道:“人在世上最大的愚昧,就是为很多与他们无关的事务忙碌,同时却忽略了唯一一件必不可少的事,从来不认真思考天堂的喜乐以及怎样才能得到这些喜乐,也不认真思考地狱的痛苦以及怎样才能逃离那痛苦。等到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愚蠢时,已经太迟了,因为那时他们已经无法挽回地失去天堂之乐,不可逆转地被投入地狱之中。”
鲁孚传讲天堂和地狱并为之写作,作为一位清教徒,他也活在、死在天堂和地狱的真实之中。但问题是,他是1651年死于清教徒手中的,他们指控他犯了叛国罪,背叛克伦威尔的共和制政府,他被控参与支持查理二世恢复王位的所谓鲁孚阴谋,并因此被处决。当时的英格兰由共和制的议会进行治理,这不是长老会人士支持君权神授的好时候,但正如唐·基斯特勒所观察到的,“那时仍有很多人相信上帝设立了君王施行统治,人们不能推翻他们,鲁孚也持那样的观点,这是我们可以预料到的,因为鲁孚是坚定的长老会人士”。鲁孚承认自己同托马斯·华森、托马斯·凯斯(Thomas Case,1598-1682)等著名的清教徒牧师(及长老会人士),一起为苏格兰人的军事抵抗运动出谋划策并提供经济支持,因为查理二世曾经严肃地与苏格兰人立约,承诺建立长老制。虽然他不是主要人物,但还是被指控为主谋。虽然对鲁孚的一些指控缺乏证据,证词也没有说服力,鲁孚还是被判犯了叛国罪,并且于1651年8月22日在伦敦塔山(Tower Hill)被斩首。艾略特·弗农指出,尽管鲁孚在法律意义上确实是有罪的,但对他的审判“只不过是披着法律至上外衣的共和制野蛮权力的公然示威,亨利·文恩(Henry Vane)爵士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他告诉克伦威尔,之所以应该处决鲁孚,是因为长老会人士‘认为我们不是合法的政府,不认为他们把苏格兰国王迎回来作神圣盟约元首而毁灭我们的举动是叛国行为’”。①巴克斯特为鲁孚被处死的暴行感到悲痛,他哀叹世上一下子熄灭了如此闪耀的明灯,“失去了拥有如此众多美德的人”。
鲁孚在写给妻子玛丽(她努力同友人一起为丈夫翻案)的信中,多次谈到他们之间的关系,也谈到他坚信上帝以怜悯和美善恩待与祂立约的人。鲁孚是带着极大的确信死的,确信他必得着天堂的荣耀,而不是地狱的恐怖。
天堂的荣耀
在17世纪的动荡年代中,天堂的荣耀是清教徒牧者及信徒得激励的主要源泉。正如托马斯·古德温在他那本入木三分的著作《圣徒死后所拥有的荣耀、有福状态》(Of the Blessed State of Glory Which the Saints Possess after Death)中所写的:“没有什么比天堂的荣耀更能带人归向基督—–没有什么比天堂的荣耀更能鼓励敬虔之人,使他们甘心乐意地、满怀喜乐地穿越此生的患难,穿越邪恶的世界,满心向往天堂。”
清教徒在讨论天堂的荣耀时,完全是以基督为中心的。“他们一般在基督中保之工的背景下讨论人怎样才能进入天堂。此外,他们在讨论天堂中的喜悦时,通常聚焦在基督位格的荣耀上。清教徒认为,在地上借着因信圣子而活的圣徒们,盼望看到祂神而人的神圣面目,圣子是不可见之上帝的可见形象。选民会在基督显现时发生改变(约壹3:2),他们会在天上面对面地看见祂,正如人在地上用肉眼看见自己的邻居一样。清教徒不会在离开基督同在的情况下去思想天堂的荣耀。
鲁孚离世之前的那一晚,在他与妻子最后一次见面时,他对天堂持有这样一种荣耀的盼望:“我的头一离开身体,就会与我在天上的头基督相连接,我确信我明天会喜乐地登上伦敦塔山,永远为我的救赎主殉道,就如我去吉尔斯教会跟你结婚一样喜乐。”“这个见证让我们想起了班扬所著《天路历程》第二部分结尾处“坚毅先生”所说的话:“我看到自己现在就要走到旅途的终点了,我就要见到我们的主了,祂的头上曾经戴着荆棘的冠冕,脸上曾经因为我的缘故而被人吐唾沫。””撒母耳·卢瑟福临死前所说的话也同样感人:“我要发光,我要看到祂的真貌,我要看到祂作王———-我的眼睛必看见我的救主,就是我的这双眼!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需要。”天堂中有很多荣耀的事,但得见救赎主基督的面是最大的荣耀。
基督是得荣耀的生命的创始者
鲁孚收录在《天堂的荣耀》(Heaven’s Glory)一书中有十篇讲道所讲述的经文是《歌罗西书》3章4节:“基督是我们的生命,祂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鲁孚呼吁我们,基督徒要寻求“上面的事”,即天堂的事,因为我们已经向世界死了,拥有藏在基督里的生命,是别人“不能看见的”。有荣耀的生命在永恒中等待着我们,因此我们现在就应该寻求“那生命、那世界”,而不只是寻求“下面的事,即这个可怜世界上的事”。基督是我们的生命,因为祂已经借着死成了基督徒生命的“创始者和原因”。祂不仅为我们得了“恩典的生命”(进行中的成圣),还将“在这个世界终结时”为我们获得“荣耀的生命”(最终的得荣耀)。不仅如此,基督还在复活后成为我们生命的创始者,“属灵地”临在于福音的传讲中,而且也要在祂再来时“荣耀地”作我们生命的创始者。对我们来说,今生是在渴慕上帝、憎恶邪恶方面不断地长进,最终达至完全的过程,这两方面的追求都是出自内在的恩典,而不只是受外力的驱使,即对地狱之恐怖的惧怕以及让我们“向世界而死的对天堂之福祉的向往”。鲁孚认为,耶稣就是这一生命的创始者,祂又有永远的荣耀,这一点应当敦促我们现在就“为这永恒生命作好预备”。举个例子,我们应该警惕那些拦阻这一荣耀“追求”的“琐碎的事”。此外,我们在警惕罪的拦阻的同时,也必须总是“渴望、渴慕这一荣耀的状态”。
鲁孚证实,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现在就可以得到荣耀的生命,这是借着获得对恩典和救恩的确信、借着悔改离弃罪并相信基督、借着爱所有“有份于这一荣耀生命的人”、借着治死罪并认真行出顺服而得到的。作为改教家的继承者,清教徒反对罗马天主教和阿米念主义者的教导,认为基督徒不仅拥有永恒的生命,也对这一点有坚定不移的确信。正如托马斯·布鲁克斯在《在地如同在天》(Heaven onEarth,1654)一书中所指出的,基督徒的责任不单单是相信,还要借着知道他所信的而得到安慰,如此说来,对信心的确信必定“将天堂带入你的心中,必定让你还在地上的时候就拥有天堂(来11:1)。一个灵魂有确信的人住在天堂中,行走在天堂中,作工在天堂中,安息在天堂中。天堂在他里面,天堂也环绕着他。他所说的话都是关乎天堂、天堂!荣耀、荣耀!”。这就是为什么鲁孚在即将被斩首之前,能对伦敦塔的副官谢里夫·蒂奇本(Sheriff Tichburn)说:“先生,我称颂上帝,我的心已经在天堂了,我很好。”
基督是得荣耀的生命的成终者
鲁孚继续思考基督在基督徒生命中的作为,祂“将来必在荣耀中显现,审判世人”。耶稣基督的突然显现会是满有荣耀的显现,因为祂像“在阳光下闪耀的钻石”,位格极其尊贵(来1:3),祂会带着权柄、威严和公正的审判而再来,让“世上的所有荣耀”都暗淡无光,从而消失。而且服侍祂的天使以及信靠祂的圣徒也会有份于这荣耀,祂再来时,他们会大大地称颂这位君王。圣父上帝定意让这一显现成为大有荣耀的显现,好除去基督及祂地上子民所受的羞辱,同时“把更大的恐惧、定罪和愤怒倾倒在恶人身上”。“假如你是以下人群中的一员,鲁孚希望基督荣耀再来的概念在你心里“钉上恐惧的钉子”:(1)那些活在“淫荡、宴乐之中,很少或从未想过必须在耶稣基督再来时交账”的人(路17:26-27);(2)那些“心里刚硬、拒不悔改的罪人”,他们的心从未被上帝的吩咐和责备搅动过(罗2:4-5);(3)叛教的人,也就是“堕落,不再敬虔的人”,他们曾经宣告相信基督,却“又转离基督”(来10:26)。同时,鲁孚也想用基督必再来施行审判的概念安慰那些为基督受苦、劳力,从而“受到世人不公正审判”的人,他们喜乐的日子近了,他们可以确信,基督“必定要审判一切对他们不公审判”的事。
关于基督再来的时间,鲁孚告诫那些“瞎猜这一时间”的人不要“陷入网罗中”,以为人可以知道连基督人性里都不知道的事(太24:26)。另一方面,虽然人不知道那时候、那日期,但圣经也提示说,“那日子和时辰不远了”。最后一点,“上帝以祂的智慧,只让祂自己知道那个时刻,好让我们及时做成我们得救的功夫”。”关于“耶稣基督再来时会降临在哪里”,鲁孚指出,基督会从天上(腓3:20)降临到某个不明确的地方。他主张让圣经来说明这个问题,认为《使徒行传》1章11节说的只是“基督要以什么方式再来,而不是祂再来时要降临在哪个地方”。圣经提到的唯一一个确定的地方是空中,在那里,死去的圣徒和还活着的圣徒要被带到基督面前,“在所有世人以上大有荣耀”。那时候,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躲避“耶稣基督的审判,即使人呼求大山和岩石遮盖他们,让他们藏起来躲避主的面,也是不可能的”。
鲁孚又问到,耶稣基督“施行对全世界的审判是否会花很多时间”。他认为,这一审判会花“极少的时间”,因为没有人知道那日子,那时辰。鲁孚认为,审判时间的长短是与证据数量成反比的,上帝给出了非常多的证据,而且人的良心也谴责他(罗2:4-16)。因此这一审判应当是非常迅速的,这一点应当让“恐惧和惊讶的钉子”钉在人的心中,应当成为我们犯五种罪的“阻拦”:(1)醉酒,“过于爱酒”的人嘴里会盛满审判的烈火,因为审判日会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时候忽然临到(路21:34);(2)奸淫,上帝会特别审判这样的罪(彼后2:10);(3)辱骂,或“恶言攻击上帝的子民”(犹15);(4)无知和悖逆(帖后1:7-8);(5)压迫和残暴,或那些“压榨”别人的人(雅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