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清教徒神学37-1
第三十七章:威廉·帕金斯及其对良心的伟大论述
主必加增那些人的数目,就是那因自己名字记在天上而欢喜的人。
——威廉·帕金斯
现代学者一直将威廉·帕金斯誉为“伊丽莎白时代清教主义的首席建筑师”,“都铎王朝的清教徒神学家”,“最重要的清教徒作者”,“清教主义神学王子”,“寂静年代最理想的清教徒牧师”,“所有清教徒神学家中最著名的”,“清教主义之父”。他们将帕金斯排在第三位,与加尔文、贝扎并称为“正统神学家三巨匠”。帕金斯是英国神学家中第一位出版的作品比加尔文多的人,他也是第一位对英伦各岛、欧洲大陆及北美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的新教神学家。许多研究清教徒的学者惊讶的发现帕金斯的杰出作品长久以来并不为人所熟知,这种情形直到近来才有所改变。
帕金斯努力将教义神学与经验性神学结合起来,这使他的作品大受关注。他又将堕落前预定论与经验性的灵魂自省交织在一起,大胆地提出了一个对所有人都具有挑战的活泼的救恩次序(ordo salutis),认为要看一个人是否归正,就要基于基督所作的工,在人的灵魂中寻找预定论的果子。
在本章中,我们首先要概述帕金斯关于确据的教义,其次,我们要介绍他那篇简洁地呈现出关于良心问题的最伟大论文《人如何得知自己是否是上帝的儿女》How aMan May Know Whether He Be the Child of God,or No)。
拣选与信心的确据
到16世纪末,个人信心的确据问题,即“人如何才能确信自己蒙了拣选”,变得越发突出。这至少有两个重要原因。首先,第二代和第三代新教徒不得不澄清改教家关于确据的教义,部分原因在于,许多在教会中长大的人将上帝的救恩视作理所当然之事。早期清教徒对极度轻忽罪的严重性、认为仅仅赞同圣经真理即可得救的僵化正统教条作出了回应。因此,区分个人性恩典的确据与仅仅赞同圣经真理而得的确据成了至关重要之事。在这一背景下,威廉·帕金斯等清教徒努力使他们的群羊对蒙拣选和得救有一种根基稳固的确据。
其次,因为清教徒以严肃的态度来对待罪和自我省察,所以构建确据的教义在清教运动中就变得越发重要。人们越看重罪及知道罪在上帝眼中的严重性,也就会越有可能对罪和他们自身感到绝望,这样的绝望为以蒙拣选和得救的确据为中心的良心预备了沃土。
帕金斯是极为认真负责的牧师,他颇有先见之明地寻求一些方法,可以劝服诚心的寻求者相信自己在满有怜悯的上帝面前蒙了恩惠。16世纪80至90年代,他写了好几本解释人如何才能知道自己已经得救的书,比如《金链》、“《论人是受咒诅,还是处在恩典状态中》(A Treatise Tending unto aDeclaration,Whether aMan Be in the Estate of Damnation or in the Estate of Grace)、《人如何得知自己是否是上帝的儿女》、《论良心》(A Discourse of Conscience:Where Is Set Down the Nature,Properties,and Differences Thereof:As Also the Way to Get and Keepe aGood Conscience)”、《一粒芥菜种》(A Graine of Musterd-Seede:Or,the Least Measure of Grace That Is or Can Be Effectuall to Salvation)。
通过众多的作品,帕金斯教导人如何基于基督的救赎工作来寻找良心中最微小的蒙拣选的证据。帕金斯认为,这种努力是牧者的根本任务之一,以保持上帝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之间平衡。必须让罪人明白,上帝不变的旨意如何改变人的意志,他们应该如何在上帝的盟约中寻找蒙拣选和被接纳的证据,也必须让他们明白,应当如何借着活出上帝的选民应有的样式而使所蒙的拣选坚定不移。
借恩典之约得确据
帕金斯教导说,上帝用来做成拣选之工的主要工具是恩典之约。《罗马书》8章29-30节中记载的救恩金链(预定、有效的恩召、称义、得荣耀),借着对上帝恩典之约的宣讲与蒙拣选联系起来。因此,在宣讲上帝在永恒中对选民主权性的恩典并借着拣选所成就的盟约性救赎行为时,帕金斯在实践神学上特别关注这一救赎进程如何进入蒙拣选之人的经历中。他希望解释蒙拣选之人是如何回应上帝的预备工作和行动的,即恩典之约如何影响蒙拣选之人的意志,从而感动他们从最初的相信到完全确信,使他们能说:“我确信我是上帝的儿女,是圣父上帝所拣选、圣子上帝以其宝血所救赎,圣灵上帝内住在我心里的人。”
帕金斯提出盟约是人确信的根基,他主张说“上帝不是因为我们的任何功德,而是借着在福音中所阐明的恩典之约成为我们的上帝,上帝应许要在基督里并借着基督赦免、除去我们的罪”。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必须做些什么,才可以真正确定地说上帝是我们的上帝呢?”帕金斯的答案要点如下:
从我们这一方面看,我们必须与上帝立约,这约要求双方一致同意;首先是上帝那一方面,袍愿意做我们的上帝—–对我们这一方面的要求是我们同意—–当我们领受圣礼时.必须进一步同意,以外在的同意代表内心的赞同;借此,人接受上帝作为自己的上帝;当人承认自己的罪并因这罪忧伤时,这个过程就开始了—–当人努力与上帝和好时—–当人定意不再犯罪时,当这一盟约借着双方的一致同意而得以订立时,人就可以安全地、真确地说,上帝是他的上帝。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些事,我们就有责任努力地在这真理中安稳下来,并得着确据—–首先,这一确据是一切真安慰的根基:上帝所有的应许都建立在这一基础上—–它不仅是今生一切安慰的根基,也是来世一切幸福的源泉—–因为借着这个盟约,我们从死里复活,得着新生命、荣耀和不朽。
按照帕金斯的观点,在与上帝的盟约关系中,人有大量应当尽的责任。但是,帕金斯也承认,确据绝不可能仅仅从条件性的盟约中获得,因为人是有限的,不可能回答与人的败坏、上帝的主权及拣选有关的所有问题。在帕金斯看来,盟约既包含条件性关系,也包含绝对性关系。确据源自盟约的绝对性,这绝对性以上帝的恩典和应许为根基,而非源自盟约的条件性,条件性是与人的作为有关的。帕金斯写道:“上帝已经向我们说话,应许要祝福我们,与我们立了约,向我们起了誓。我们还能要求祂更多吗?真安慰还会有比这更好的基础吗?”后来,他又写道:“应许不是赐给人的所作之工,而是赐给作工的人;虽然是给作工的人,但不是因他所作之工的功德,而是因基督的功德。”
可见,虽然帕金斯鼓励人们为获得确据而努力,但他最终将我们的确据推回上帝单方面的恩典上,宣告说盟约是上帝基于基督的功德而赐的礼物。归根到底,确据取决于上帝对盟约应许的信实,人只有借着上帝的恩赐,才可能实现信心这一条件。
以基督为中心的信心
对帕金斯而言,信心是上帝赐给罪人的超自然恩赐,让他们能抓住基督及救恩的所有应许。“信心的对象不是罪人,不是罪人的经历,也不是他们的信心本身,而唯独是基督。信心首先是把基督看作为了使罪得赦而在十字架上所献上的祭,然后是学习经历基督,以基督为胜过试探的力量、痛苦风暴中的安慰,以及今生和来世所需的一切。”总之,信心表现在“三一上帝的几个位格同时在人身上作工,基督以自己的功德内在地劝服人,这不是通过其他任何方法,而是借着圣灵显明在人心里的,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向其所发怜悯的有效凭据”。
若离开了耶稣基督,信心就没有任何意义。帕金斯说:“信心是—–上帝极大的恩典;借此,人与基督联合,因而与基督成为一体,基督也与他成为一体。”我们必须在这一语境下去理解帕金斯对信心作为“工具”和“手段”的所有论述。信心是上帝出于自己主权美意的礼物,借着圣言的宣讲来感动人对基督作出回应。
帕金斯所使用的“工具”和“手段”等词,同时表达了信心在救赎行动中兼具被动和主动作用,正如大木英夫(HideoOki)所写:“‘工具’一词的言外之意是活动,但这种活动绝不可能仅仅是‘主动的’活动;恰恰相反,它意味着,当活动极为积极时,这一活动就被它自身之外比它更高级的其他事物改变和利用。因此,在主动性中蕴含着被动性,被动性中蕴含着活动中最有果效的部分。”
这正是帕金斯的观点。在一开始时,信心是上帝赐给罪人的让他们接受耶稣基督的被动“工具”或“手段”。但是,一旦他们接受了基督,信心就会对上帝的恩典作出回应。由此,当人完全接受这恩典,这恩典成了人的中心时,他所作出的回应是最为积极的。
这种处于盟约框架内的信心概念是帕金斯神学的精髓。他将坚持敬虔的生活与坚持唯独赖恩得救的改教原则同等看待。因为人永远不可能是因着他的信心而得救,而只能是借着信心这一工具而得救。
信心与确据
帕金斯有时似乎将信心等同于确据,他写道:“真信心既是无谬的确据,也是对罪得赦免、得享永生等事的确据。”有时,他又将信心与确据进行区分:“虽然有人认为信心就是确据,但事实似乎并非如此,因为确据是信心的果子。”
这种显而易见的自相矛盾使有些学者认为,要么帕金斯不是一流的神学家,要么他就仅仅是在他限定的语境下写作。学者们认为,帕金斯在反对罗马天主教的教导时承认信心的确定性,但是当他反对早期改教家对确据的强烈坚持时,他倾向于将信心与确据分离开来。这样的观点并没有准确地反映帕金斯的神学思想。帕金斯非常清楚他在说什么,他定意要教导人们,确据既是信心本身的一部分,又不是信心本身的一部分,这取决于人们所说的是何种确据。
为了理解帕金斯对信心和确据的观点,我们必须分清他在使用“确据”一词时两种方法。第一种确据在本质上是客观的,它使罪人在尚未认识到自己的罪已经得到赦免时就相信这罪可以被赦免;第二种确据更主观一些,是完全的确据,使罪人相信上帝因基督的缘故亲自赦免了他所有的罪。
可见,帕金斯(还有后来的许多清教徒)除了接受加尔文对信心的观点外,还倾向于将信心的运行看作是“连续的、可以辨认的过程”,他在《金链》一书中提出了“信心作工五层面”之说;他认为,这些层面是“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体的”:
*借着上帝圣灵的光照明白福音。
*盼望罪得赦免,“罪人虽然还未确实感觉到罪已经得蒙赦免,但他相信罪会得到赦免”。
*对上帝在基督耶稣里赐下的恩典饥渴慕义,“像人渴望食物和水那样”。
*靠近恩典的宝座,“远离对律法的恐惧,抓住基督,抓住上帝的恩惠”。第一部分就是,“在上帝面前谦卑地承认我们的罪;如果知道犯了哪些罪,就逐一认罪;如果不知道犯了哪些罪,就一般性地认罪”。第二部分是,“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持之以恒地恳求上帝赦免某些罪”。
*靠圣灵的劝服,将“上帝在福音中给出的应许”应用在自己身上。
信心这些不同的程度,既倚靠上帝圣言的宣讲,也倚靠圣灵的内在见证;这一内在见证使信徒对自己被上帝在基督里的恩典“抓住”能有个人性的确据。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帕金斯区分了软弱的信心与刚强的信心,从而对关于确据的讨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软弱的信心就像芥菜种子或者说星星之火那样,“不能发出光和热,只能是冒烟”。软弱的信心只有较低程度的光照性知识,也只能在较低程度上应用这些应许(即上文中所述得救的信心的第一步和最后一步);但是,却“认真地渴望相信,愿意努力获取上帝的恩惠”。帕金斯说,只要信心软弱的人勤勉地使用蒙恩之道来增加这信心,上帝不会轻看那些即使拥有最小信心火花的人。他们必须“通过默想上帝的话语、认真祷告及其他属灵操练来激发信心”。
对帕金斯来说,即使是软弱的信心,也仍是“确实地和真实地”被劝服,因为其中无疑有信心;刚强的信心则是“内心完全被劝服;借此,基督徒更加牢固地抓住基督耶稣,完全、坚定地相信上帝爱他,并且按着他的名召他,将基督及其一切的恩典都要赐给他,使他得永生”。“刚强的信心或“完全的确信”,使人声称拥有上帝的应许,他牢记福音性应许只是排除那些主动将自己排除在外的人(赛55:1;太11:28)。刚强的信心借着默想与基督的生命和工作有关的应许,以及借着圣灵激发和增加信心,才能做到这一切。”接下来,帕金斯说:“不可将信靠基督与相信祂是人类的救赎主混为一谈。信靠基督是指:除了相信祂是人类的救赎主,还相信祂是我的救赎主,并且我是蒙拣选之人,已经被称义、成圣,将来也必得荣耀。”
帕金斯将几种观点集合在了一起。第一,虽然借着软弱的信心,信徒能够看见上帝的应许,但仍然不能倚靠圣灵的见证自由地将这些应许应用到自己的良心中。第二,软弱的信心与刚强的信心之间的区别,在教牧中能帮助软弱的信徒不至绝望,鼓励他们相信:即使是软弱的信心,也仍是真实的信心。第三,每个信徒都必须寻求刚强的信心;但一般说来,信徒在一开始并不会得到这样的信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信徒长久地在上帝和众人面前保持清洁的良心,并对上帝在基督里对他的爱和恩惠有各种不同的经历之后,都会得到这样的信心”。最后,借着刚强的信心,完全的确信并不是从人的信心固有的组成部分中产生出来的,而是作为刚强的信心所结出的果子,是通过对圣灵所成就信心益处的个人性应用得到的。
确据的根基
帕金斯提出了确据的三重根基:福音的应许,这是借着上帝的盟约所确认的;圣灵的见证,祂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以及成圣的果子。这三者之间互相联系,它们都取决于对圣灵所作之工的应用,而且都非常重要,以至于帕金斯将他们称为“天庭大门赖以转动的枢纽”。信徒应当从这三个方面或三种方式,寻求尽可能大的确据,好使确据增长。
上帝的应许总是人确据的首要基础。当我们借着信心拥抱上帝的应许时,就会结出成圣的果子,也常常伴随着圣灵的见证。信徒或许很难凭着自己的经历看到这些根基中的一个或者多个。人对圣灵的见证的认识,更是如此。然而,帕金斯指出,信徒不应因此就感到沮丧,因为即便信徒没有深刻地感受到圣灵的见证,从而确信自己是蒙拣选的,圣灵同在的果效仍会在成圣中显明出来。
帕金斯花了大量时间来阐述通过成圣而得的确据,他这样做的部分原因在于,这种确据带来了最具教牧性的问题。帕金斯坚信,成圣工作是“信心的标志或证明”,而不是信心的主要根基和基础。不过,这些工作对信徒确知自己在基督里得蒙拣选和救赎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提供了对称义带来的至关重要影响的确据。即使没有看得见的火焰,信徒仍能从它们的温度中得到安慰。这些工作也是基督带来的益处,因而它们引领信徒定睛仰望基督。然而这些工作绝不能使信徒在上帝面前称义,正如佩里·米勒所说的那样:“清教徒行为的主要价值在他们自己眼中是象征性的,这些行为是他们蒙拣选的标志,而非这些行为本身值得称赞—–他们对行为的关心,主要是关心其来源。”
由此,帕金斯将他的金链从上帝在永恒中对救恩的确证,转到了选民在时间中的确证。这条由上帝的主权、盟约的订立、中保性的满足、对基督的信心和圣灵的印证组成的金链,借着一个“实际的三段论”(syllogismus practicus),在信徒心中生发出了确据。实际的三段论,简单说来就是由一种行动得出的结论,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帕金斯用来解释救恩问题的三段论的基本形式如下:
大前提:只有那些悔改并唯独借着相信基督得救的人才是上帝的儿女。
小前提:借着圣灵满有恩慈的工作,我悔改了,并唯独借着相信基督得救。
结论:因此我是上帝的儿女。
尽管由三段论得出的确据,为确据提供了建立在主要根基(即圣父的主权性工作,圣子的救赎性工作,以及圣灵的应用性工作)之上的次要根基,这样的确据仍然是真实的。巴刻写道:“在我看来,帕金斯的观点是正确的。他首先用实践的三段论来分析良心的运行;接着,证实了合乎圣经的自我省察通常会为基督徒提供坚固的根基,使他们确信自己已经蒙了重生,能坦然地站在上帝面前。”
帕金斯强调说,人的灵魂对上帝救恩工作的三段式回应绝不会贬低基督。相反,它会赞美上帝救恩金链坚不可摧的力量;这金链由圣子的救赎之工赢得,又由圣灵应用到信徒身上。尽管有人认为,帕金斯将确据的次要根基与个人的认信联系在了一起,但这些次要根基不过是显明主要根基而已。成圣的烟云必须从恩典之火发出;因此,我们只能将行为看作恩典的果子,“证明拣选和救恩”。帕金斯像加尔文那样,主张虽然行为不能拯救那蒙拣选之人,却常常能让蒙拣选之人有确据。行为是人蒙拣选的证据,不是蒙拣选的原因。安德烈·伍尔西(AndrewWoolsey)指出,那些坚称确据是对基督之信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成圣绝不可能促成确据的观点是错误的,它将基督与基督所带来的益处分割了开来。
帕金斯在他的著作中列举了信徒可以倚靠圣灵,用三段式方法推论出成圣的不同记号或作为。举例如下:
1.感受到我们的缺乏及内心因犯罪得罪上帝而有的愁苦。
2.与肉体争战,即敌挡、憎恨肉体产生的不敬虔的动机,并带着忧伤的心以之为重担和烦恼。
3.真诚的竭力渴慕上帝的恩典及基督的功德,希望借此得永生。
4.既已得到,就视其为珍宝(腓3:8)。
5.爱护上帝圣言的牧者,因他既是牧者,也是基督徒;因他是基督徒,所以如果当需要的时候,准备与他一同流血(太10:42;约壹3:16)。
6.真诚地、流泪地呼求上帝。
7.盼望并爱慕基督再来并审判世界的日子,到那日就不再有罪恶了。
8.逃离一切犯罪的场合,严肃、努力地活出新生命。
9.坚持做这些事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若某个信徒即使是在最低程度上经历了这些恩典标志中的一些,他即可确信,他正在被上帝的圣灵洁净。反过来说,由于整个救恩金链,即蒙拣选、呼召、信心、称义、成圣和永远得荣耀,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所以信徒“可以在内心无误地认定,他已经得到了这金链中的一部分,也必在所定的时间得到这金链中其余的一切益处”。
马可·肖(Mark Shaw)将帕金斯的观点总结如下:
上帝的儿女能抓住救恩金链(成圣或善行)中的一环,就会确定无疑地感受到其余的一切环节—–(帕金斯)的一般性原则是非常清晰的:抓住救恩次序中可及的任何部分,就是抓住了整个金链。若有人抓住了中间的一环(恩典之约、因信称义、靠圣灵成圣),他就可以确信,他也拥有最初和最终的环节(蒙拣选和得荣耀)。
人的意志不可能挫败上帝的旨意,知道这一点使人产生确信,而不是不确信,即使是在信心最软弱的信徒身上也仍是如此。确据之所以是确据,是因为上帝的拣选是罪人坚固盼望的根基,正如杜威·华莱士所写:
出于预定之恩典的敬虔作为一种经历,尤其专注于带给人确据和稳妥,这体现为在经历被(上帝)抓住时人的焦虑消散;和作为由大而可畏的恩典所拣选出来的众人中的一员,尽管觉得自己不配,但仍全然倚靠这恩典。我们必须记住,强烈的宗教经验总是属于蒙拣选之人的,使他们确知自己没有被丢弃,因此而有确信和确据,不至于绝望,这是从这种宗教存在方式的独特逻辑中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