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清教徒神学26-1

第二十六章:清教徒论理解和使用上帝的应许

应许—–是基督那公义的日头所发的光芒与明辉,一切应许都根源于祂,成于其内。

——爱德华·雷诺兹

清教徒热爱上帝的应许。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热爱基督,并且能从所有的应许中看到祂。正如爱德华·雷诺兹所写的,耶稣基督是“所有应许的总和、源泉、印记和宝藏”。上帝的应许在基督里都是“是的”和“阿们”(林后1:20)。撒母耳·卢瑟福在他的教理问答中如此陈述:“新约是大量的应许,把我们救恩的重担放在一位比我们刚强的人——基督身上。透过信心,可以紧紧抓住应许,并且让我们离开自己,归向基督,与祂相和。”

应许是基督和人类灵魂相遇的通道。托马斯·古德温说:“只要有一个应许属于你,那么所有应许都是你的;每个应许都传达出完全的基督,所有应许都在祂里面成就,而祂也是一切应许的本质。”威廉·斯珀斯托写道:“这些应许有助于人的灵魂与基督相遇;应许是保障,鼓励人的信心来到基督面前并抓住祂;但信心所成就的,不是信徒和应许之间的联合,而是信徒和基督之间的联合。”

雷诺兹解释说:“所有应许都在基督里作成,由祂的功德赎买而来,都在基督里成就,借祂的能力和职分施行出来。—–每一个因信心而望见的应许,都将人带到基督那里,也使人思考我们与基督的合一,并借此权利拥有这些应许。”“

本章我们首先要思考清教徒对上帝应许的正确理解,即把它作为一种合乎圣经的启示;其次是上帝应许的正确使用。我们会考查三部讨论圣经中应许的著作,它们的作者分别是威廉·斯珀斯托、爱德华·雷和安德鲁·格雷(Andrew Gray,1633-1656)。

对上帝应许的正确理解

清教徒令人钦佩有加的一个原因,是上帝赐福他们对圣经真理有深刻的洞见,进而带出合宜和深刻的应用。清教徒力求解开真理的本质,以便于我们理解真理,同时他们也注重这些真理对我们的实际应用所产生的广泛影响。

这恰恰是从他们看待上帝应许的方式而来的力量和持久祝福。清教徒都是在指导人的思想,并教导关于应许的理解之后,才述及应用或使用上帝的应许。“在能应用应许之前,”他们推论,“我们必须首先理解应许的本质和种类,并领会它们的卓越和价值;我们必须知道它们建立的根基和喷涌而出的源泉;我们必须确定它们属于谁,以及它们里面各种内在的属性或特点,这督促我们对它们有信心并使用它们。只有靠着这些到位的路灯,我们才能穿越这般广阔的地域,避免疏忽和臆测,并激励我们有信心和使用它们。”

所以,让我们从清教徒对上帝应许的理解开始,即其本质、类别、卓越和价值方面,因为我们确定,最好的建筑始于最好的根基。风暴过后依然耸立的那棵树,它的根扎得最深。

上帝应许的本质

爱德华·雷的专著一开始就谈到上帝的应许,他说上帝的道用三种方式教导我们:借着训诫或诫命,来教导顺服;借着威慑,来约束悖逆;借着应许,来确定我们的顺服。我们必须把上帝的应许和祂的诫命及威慑分开,因为应许并非告诉我们什么是责任,或如果我们失职上帝会怎样做。相反,应许所明确的是,上帝出于祂主权的怜悯和美善的旨意,会为我们做什么。因此,一个应许会启示出特别有益于我们的真理。它宣告的是上帝关乎要祝福我们或从我们中间除去罪恶的良善旨意。上帝的应许是装满祝福的宝库,是由天父传承给我们的装满良善旨意的金库。

爱德华·雷说,应许是“我们盼望的根基、我们信心的目标和我们祷告的准则”。“我们盼望上帝所应许给我们的,因为除了祂已经宣告要赐下的,我们无法寻求任何东西。如果盼望主已经应许我们的东西,我们的盼望就是可靠的。没有上帝的应许,我们要么毫无希望,要么过于乐观。

同样,上帝的应许也是我们信心的目标,因着应许的这一位,我们可以相信任何被应许的事。我们可以相信这些应许,是因为它们出自上帝,而非出自人。《民数记》23章19节中的巴兰强调了这种对上帝应许的信,他说:“上帝非人,必不致说谎,也非人子,必不致后悔。他说话岂不照着行呢?他发言岂不要成就呢?”上帝的应许是可信的,确实的话语,因为站在其后的上帝自己。凡没有应许而相信的,不过是臆测(来11:11)。

最后,上帝的应许是祷告的准则。正如我们盼望并相信上帝已经应许的,我们也必须为上帝已经应许的祷告。《撒母耳记下》7章27节中大卫的祷告中就证明了这一点:“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啊,因你启示你的仆人说,我必为你建立家室,所以仆人大胆向你如此祈祷。”有上帝的应许在握,不仅鼓舞大卫的盼望并加强他的信心,更滋养和供应他的祷告(参路1:38)。的确,若没有上帝的应许,我们就无法祷告。

安德鲁·格雷有五篇关于上帝应许的讲章,他在第一篇中把应许定义为“上帝向罪人良善旨意的荣耀彰显,此外,它还显明上帝的目的和真意,并且我们还可以把它称为约定,要将一些属灵或暂时的益处赐给罪人,或抑制他们某些属灵或暂时的恶”。换言之,上帝的应许宣告上帝对罪人的良善旨意、目的和真意。它启示主我们的上帝为了我们的益处将会做些什么;这不是祂希望去做或试图要实施的,而是祂已经承诺并约束自己要为我们完成的。格雷用“约定”这个词进一步强调,主借着立下应许,约束祂自己来施行,并保证应许一定会实现。这与爱德华·雷的观点一致,上帝的应许是真理的应许,因为它们实现的确切性在于立下这些应许并将自己约束于其中的那一位。

关于上帝应许的本质,威廉·斯珀斯托也指出了相同的一点,他说:应许是“上帝旨意的宣告,祂在其中表明祂白白赐下的特别美善之事,以及祂会除去罪恶”。”斯珀斯托说,在这个意义上,应许是一种“中间事物”,它处于上帝的旨意和上帝施行之间,也处于祂良善的意图和祂将其施行在那些祂爱的人身上之间。这是因为,上帝想要或愿意为我们所做的美善之事,祂会借着应许的方式提前启示给我们,为了现在就给我们安慰,使我们不会失去盼望和期待。所以,应许是当下安慰的根基,也是对未来祝福的期待。

和爱德华·雷一样,斯珀斯托也明白将上帝的应许与祂的威慑和诫命区分开来的重要性。应许不同于威慑,因为在应许中上帝宣告的是善,而不是恶,这与诫命不同,因为应许涉及上帝白白赐下的美好事物,而不是人需要履行的责任。

此外,斯珀斯托提出,应许是“上帝不可逆转的印记和宣告,是祂白白赐给”信徒的。上帝的应许是我们信心和盼望的目标,因为信心是相信上帝已经应许的真实之事,而盼望期待的是我们凭着信心所相信的事可以实现。我们相信上帝已经应许,因为祂承诺并约束自己要为我们行事。我们盼望所相信的,是因为我们的信以上帝所说过的话语为根基,而上帝是绝不会说谎的。

这几位清教徒神学家就像唱一曲三声部和声一样,他们每一位都看到,上帝的应许是祂出于主权的宣告,祂要赐下善或除去恶,这是上帝在事情实现之前就让我们知道的,好让我们在等候祂话语成就之时,可以得着安慰和确据。然而,尽管上帝的应许就本质而言具有实质的统一性,但主所赐的各种应许还是存在极大的多样性。我们应该了解并认识这种多样性,好从主想要给我们的应许中受益。

上帝应许的多样性

爱德华·雷用一个最详尽有益的提纲,列出了上帝应许的不同类别,包括律法性或福音性的、普遍性或特殊性的、主要或次要的、直接或因果性的、绝对或条件性的、与今生相关或与来世相关的。格雷用类似的方式把应许区分为绝对的或条件性的,暂时的、属灵的或永恒的,以及不同寻常的(给予某个信徒的特权)或普遍的(给予每一位基督徒的权利)。

律法性的应许以完全的义为条件。这种应许的一个例子,可以在《耶利米书》7章23节找到:“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我就做你们的神,你们也做我的子民;你们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因为我们罪的本性,以及无力守住上帝任何一条诫命,这一类应许对我们是无效的,除非有基督作我们的头、代表和救主,靠祂得到使我们完全的义。借着在基督里的信心,我们能守住上帝的律法(罗3:31;8:1-4),也因此成为应许的后嗣(加3:14,29)。

福音性的应许以相信和悔改为条件(约3:36;林后7:10)。爱德华·雷说,这些应许都是赐给“工人的,并非因他们做工的功劳,而是因为基督的功德,基督的位格和事工都因此蒙悦纳了”。这些应许得以实现,不是因为那个相信而且悔改的人,好像那些是上帝眼中有美德的行为一样,而是因为基督,我们唯有在基督里才能在上帝面前得蒙悦纳。

这两种应许(律法性的和福音性的)是其他一切应许的根基。它们不仅表明信心的重要性,还说明那些承受应许的人必须在基督里,因为唯独基督满足了上帝律法的公义要求。这些应许不是为了基督,而是为了那些祂来拯救、让他们与神的性情有份的人(彼后1:4)。任何其他信心都是放错位置的,因而也是无用的。

普遍性的应许是上帝的宣言,宣告祂无差别地赐给所有人的美善。对于谁可能相信并领受这些应许并没有限制,因为上帝设计它们是作为很多人的避难所,以及作为吸引罪人归向基督的一个基本方式(约6:44-45)。那些靠上帝恩典看见他们的罪、看见他们极其需要基督的人,是被这些非限定性的应许催逼才得以相信的,他们因而能望向基督而且得到救赎。《约翰福音》3章16节所讲的就是普遍性应许:“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相比之下,特殊性应许指向特殊的人群。在《出埃及记》20章12节,上帝只向那些孝敬父母的子女应许长寿。同样的,在《民数记》25章12-13节,主只向发热心的非尼哈和他的后裔应许永远的祭司职分。

主要的应许是属灵的,所以最为重要。它们包括对义的应许(罗4:5)和对罪得赦免的应许(约壹1:9)。次要的应许是暂时的,包括脱离患难,在危险中得平安、健康、富足等等。以赛亚曾把这样的一个应许带给希西家,主说“我必加增你十五年的寿数”(赛38:5)。

直接的应许是上帝明确给人的保证,如保罗在前往罗马的风暴旅途中(徒27:22-25),一个使者对他说:“保罗,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凯撒面前;并且与你同船的人,神都赐给你了”(24节)。暗示或推论性的应许都是因果性的,在一些有信心的圣徒事例或祷告中很明显,因为上帝应许给一个人的,也应许给所有同样处境中的人。例如《雅各书》5章11节,雅各鼓励我们要在苦难中忍耐,因上帝应许会祝福那些继续忍耐的人。然后,他将这一应许的根基追溯到主如何对待约伯的例子上。我们同样可以在圣徒的祷告中,借着思考他们祷告的事物和后来所得到的,去发现应许。正如爱德华·雷所说:“有信心的人呼求上帝,上帝恩惠地垂听他们,这就是上帝的应许,祂将在类似情形时也垂听我们的呼求。《詩篇》22篇4-5节可以看到,大卫正是以此为他信心的根基。”“此外,一些应许还可以分为与今生相关的(包括属灵的和暂时的),或者与来世相关的(如永生的应许)。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区分绝对性的应许和条件性的应许。一个绝对性的应许宣告的是上帝决意要成就的,不关乎我们做什么。以赛亚预言基督为童贞女所生就是这样一个应许(赛7:14)。上帝的这一应许是绝对性、主权性的。

相比之下,条件性的应许“不外乎上帝在智慧中以最好的安排看顾祂自己的荣耀和祂儿女的益处”。这种条件性的方式服务于祂的荣耀和我们的益处,主应许了所有暂时的祝福(乞丐拉撒路所缺乏的),免于所有的十字架和苦难(约伯所遭受的),免受试探(基督所面对的),次要恩典和圣灵的一般恩赐(不同程度地分赐于人[林前12:8]),以及让人成圣的恩典(在圣徒中的程度不同)。所有这些祝福都是上帝的应许,但它们都是条件性的,在具体情形中依照上帝自己对祂荣耀和对我们益处的最好安排。

所以,绝对性的应许能显明上帝确定的、主权的目的,而条件性应许启示的是,如果这些应许能荣耀上帝,也对祂子民最有益,那么上帝会怎样做。我们可以说,就绝对性的应许而言,我们被动接收上帝主权的意愿,而就条件性应许而言,则首先要求我们必须做些什么。如果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我们就会失去很多属灵的安慰。

格雷在讨论绝对性和条件性应许之间的差别时说,绝对性应许,如上帝差遣祂的儿子进入世界,没有附加条件,但条件性应许,如信的人会得救,则要求在应许实现之前基督徒要做到某种条件。格雷接着提醒我们:“在全部恩典之约中并没有条件性的应许,只是它可以简化为一个绝对性的应许,所应许之事—–是一样绝对白白的恩赐,而应许的条件又是另外一回事。”“换言之,上帝应许的根基是祂主权的良善,祂借此打算并承诺自己向罪人行善,不是因为他们自身有何美德,而是出于白白的恩典,因为就连所要求的条件(信心、悔改等)也是来自上帝的(提后2:25;徒13:48;约6:44-45,65)。

区分不同类别的应许有什么益处呢?爱德华·雷说道:“就像商人把商品分类一样,他们以此谋生;信徒也应该将应许分类,借此他们得以信靠。””有些应许会鼓励人,像《以赛亚书》40章31节;有些会安慰人,像《哥林多前书》10章13节;有些会给人赏赐,像《诗篇》84篇11节;还有一些给人特权,如《约翰福音》1章12节。明白面对的是哪一类应许,不仅可以引导我们应用它们,也能让我们避免陷入妄自揣测的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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