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清教徒神学2-2
预表
在清教徒神学中,预表的使用具有显著的地位,特别是在对两种盟约的释经上,以及试图将圣经理解为一本关于基督位格和事工的书这个方面。亨利·纳普在对欧文的研究中,将预表定义为“一种解释性方法,其将旧约事件、人物、惯例作为对要来的弥赛亚之位格、职分及其盟约子民的预示”。在清教徒的观念中,这并不是拒绝以字面意思解经。这种预表性意义通常是理解字面文本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对此类文本进行字面含义的解释,就是要解释其预表的意义。而且,预表不应当与寓言混淆。詹姆斯·德汉列出了这两类解经方式的几点不同。
首先,预表是以历史为先决条件的。因此,在约拿的例子中,他是基督的预表(太12:40),他真实地在大鱼的腹中存活了三天。但是,对于寓言来说,并不像预表那样有严格的历史根基。其次,预表处理的是事实的比较(比如约拿和基督的比较),而寓言“考虑的是关于信心和行为的言词、语句、教义”。与此相关,预表是在旧约的人物和事实与新约中的人物和事实之间进行比较,而寓言则并没有此类的限制。同样,预表只能应用于一些事物上,诸如人物和时间(比如基督和福音的传播);但是寓言“能应用在所有属于教义、教导信心、生活实践等范畴”。因为这些原因,寓言在其意义和范围方面比预表更为广泛。
托马斯·古德温的神学大量地使用了预表的方法。他解经的一个普遍规则是:“任何事物若被看成是基督的影子,是关于祂的预表,那么这一事物必须(较一般事物)更加神圣、更加具有超越性,以便在本质上能够归因于祂。因为如果出类拔萃之人在他们的顶峰时刻也只是祂的预表,那么,位格如此神圣之人,祂自身该当何等卓越呢?”“因此,使徒对于旧约的解释说明了:“在旧约中或是在礼仪律中,任何在他们先祖身上所发现的杰出、与众不同的美好,都预示着弥赛亚的来临,衪是他们中最为完全和最为核心的那一位。”“在旧约中,基督的预表包括了大卫、所罗门、约瑟、挪亚、参孙、麦基洗德,特别是亚当,他是“基督最为明显的预表”。“古德温认为,因为亚当是基督的预表,另外一些细节也进入了这幅画面:
如你所知,亚当的堕落是在一个园子中,撒但在这里遇见了他,并且胜过了他,引诱他和整个人类都陷入罪和死的囚禁之中。现在,上帝挑选的地方,就是这位世界伟大的救赎主所在的地方,祂是第二个亚当,将要面对父神的愤怒,那也发生在一个园子中,并且在这里祂一定像亚当一样,被捆绑而且被掳去—–因为耳边听到的试探人受到了咒诅,所以借着听到话语,人也能得拯救。“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这是亚当受到的咒诅,因此基督的汗如血滴这是这种咒诅所致。“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基督所戴的正是荆棘的冠冕。亚当的不顺服是行在园子中,而基督的主动顺服和被动顺服也发生在一个园子中,而且到了最后,正如人的蒙羞是在园子中开始一样,这羞耻的最后一步也是如此。祂被埋葬,尽管不是在这个园子中,却是在另外一个园子中。因此,这种预表和被预表的事物之间是互相呼应的。
在古德温的思想中,亚当和基督之间的预表关系不仅体现在人物上,连环境也提供了确证。《哥林多前书》15章对两个亚当进行了明确的对比,也开启了其他对比。因此,清教徒是如此地以基督为焦点,以至于预表不是清教徒释经的次要方面,而是他们用基督论解读旧约背后的主要原则,而托马斯·古德温正是这些专注的清教徒中的杰出代表。
信心的推断
让我们再次回到《威斯敏斯特信条》1章第9条中提供了另外一个重要的解释原则,即以经解经,因为“当我们对圣经某处真实和完全的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只有一个,不是多种),就当查考其他更清楚的经文来加以解明”。信心的推断(analogia fidei)源于一个事实,即圣经是上帝的道,并且因此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整体性。换而言之,圣经不会自相矛盾。出于这个原因,这种信心的推断是清教徒释经和解经方法的重要角度。在涉及圣经整体性的概念时,亨利·纳普解释到,这种信心的推断“不是用来指导对任何特定文本的解释,它实际上是用于限制解经者考虑某段经文恰当解释的选项”。“按照约翰·欧文的说法,在寻求真理的时候,基督徒要将信心的推断作为他们思想的制高点,因为在圣经内存在“和谐共鸣、前后呼应、协调一致,在整个信心的体系中或所要相信的事物上都是如此。有一些特定的地方需要进行解释,以避免它们破坏或扰乱这种秩序,或者损坏彼此的关联”。”因此,除了约束解经者的选择,信心的推断维持了圣经内在的一致性。圣经是不能自相矛盾的。
信心的推断不同于圣经的推断(analogia Scripturae),其差别在于,信心的推断是一种原则,神学家借用“圣经普遍的含义,从清晰、明确的段落(loci)建立解释模糊章节的基础”。“然而,圣经的推断更明确地说是将不明确的段落和明确的段落进行对比,这和难解章节的探究有关。在确定信心的推断和圣经的推断的基本真理时,约翰·弗拉维尔(John Flavel,1628-1691)评论道,基督徒不能用与“信心的平衡”不一致的看法来解释一段经文;也就是说,解经不能“随意从真理的整体中割裂出一部分,然后加上一种奇怪的解释,使它突兀,与其他圣经不一致”。“出于这个原因,在解释如《雅各书》2章24节和《约翰福音》14章28节等段落时,为避免天主教和苏西尼教派的异端思想,应当和圣经其他部分加以比较。在驳斥反婴儿洗派时,弗拉维尔提出,因为圣经中五百余次提到“神圣”用以强调人与上帝的隔离,“因此在这一点上所显明的正是它的合理性,这是对圣经解释大胆、勇敢的实践”。”
在古德温对《以弗所书》注释的序言中,辛克福·欧文(Thankful Owen,1620-1681)和詹姆斯·巴伦(James Baron,1649-1683)提醒读者,“如果有人在任何时候偏离这条路,他就应当用信心的推断,以及合理的对于改革宗信仰的敬意来处理之”。”古德温一直与过去数世纪不同传统的神学家们进行对话,在他对《以弗所书》1章5节的阐释中,他问到一个问题:圣父预定选民得救,是为了祂自身,还是为基督的缘故?古德温最开始主张的是,上帝因为基督而预定选民得救,是作为基督中保之荣耀的一部分。但是,古德温思想上发生了变化,因此既能看到他持守了信心的推断,也能看出他全方位或者可以说多重“意义”考虑经文的解经方法。在谈论到“eis auton”这个希腊文词汇时,他写道:
这个希腊词汇可能有不同的发音,但可以解释为“给祂自己”,因此指向圣父。并且,我们能发现,圣经频频表达一个意思,就是通过对我们的拣选,上帝要我们归于祂自己,也是为了祂自己,正如我最近处理拣选教义时所发现的(参罗11:4-6)。另外,这一表达所包涵的信息如此之多、如此重要,我因此也转向采取一种解释,正如我经常宣称的,要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处理圣经词组和词汇,要在两种或更多种意义上,与背景和信心的推断联合在一起。
古德温在处理这经文时,采用他认为最为全面的意义,即使这意味着有“两种意义”,也就是选民被预定得救不仅是为了基督,而且也是为了上帝。有些人可能主张,在这个例子中古德温抛弃了“一个意义”的原则,但是这“一个意义”的原则在这里的上下文中,正意味着要基于信心的推断,就是“给祂自己”的计划既属于基督,也属于圣父。这突出地表明了不同的解经要素可以汇聚在一起,成为古德温详实的释经和解经方法的一部分。
恰当和必要的推论
《威斯敏斯特信条》1章第6条继续圣经解释的主题,提出“上帝全备的旨意,也就是关于祂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和生活所必需的一切事,或已明确记载于圣经之中,或可凭借恰当和必要的推断从圣经中推论出来”。这最后一句“凭借恰当和必要的推断从圣经中推论出来”,被宗教改革以来的改革宗神学家们视为一种重要的释经工具。附带说一句,《伦敦浸信会信仰信条》(1677/1689)删去了这一句,取而代之的是“或必然包含在这本圣经之中”,显然这与他们否认婴儿洗有关。对于改革宗神学家而言,包括威斯敏斯特的牧师和神学家们,这种堕落前行为之约的教义是“恰当和必要推断”的结果。在圣经中没有哪一处单独的经文被使用来证明行为之约,相反,基于圣经中整全的证据,清教徒的神学家们总结“行为之约”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短语(比如“自然之约”),真实地描绘了在《创世记》2章中亚当的处境。
天主教、阿米念主义、亚流派、苏西尼派,他们或者滥用这一解释原则,或者根本不用,乔治·吉莱斯皮(George Gillespie,1613-1648)通过与这几种神学传统论战,提供了更为精确的洞察。例如,按照乔治·吉莱斯皮的观点,阿米念主义者“承认来自圣经的是无须证明的,但不论简单明确的章节,还是无人反对(nullinon obvie)的推论,都能被任何使用理性(rationis compos)的人反驳”。要反驳天主教各式各样的神学错误,需要更加精密的神学,所以阿米念主义对“恰当和必要推断”的观点,不能充分地保证预防错误。因此,通过必要的推论,而非一段明确的经文,可以证明妇女能领取圣餐、婴儿应当受洗。
在关于婴儿洗礼的实践中,改革宗神学家使用了这种“恰当和必要的推断”的解释原则,并且融合了他们其他的释经或解经的方法。正如两种盟约结构的解释所呈现的(即使像古德温和欧文这些持“三元论”的人也接受这一结构),随着“恩典之约”这一神学术语被大多数清教徒神学家使用,它也被用来描绘以《创世记》3章开始,到末后审判为结束的上帝伟大的救恩计划,故此旧约和新约之间存在着统一性。在释经方面,这些主张婴儿洗礼的神学家们,将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放在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上,并且这个约对于新约时代仍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弗拉维尔驳斥菲利普·卡里(Philip Cary,卒于1710年)等反对婴儿洗礼者的论证众所周知,在他看来两约应当能互相阐明。具体而言就是,基督徒不应当“轻看或者拒绝旧约的章节,以为其在阐明和建立新约所述之人的信心和当尽的本分方面一无是处。”换句话讲,理解整全的律法(也就是圣经)能够帮助人们明白特定律法(比如婴儿洗礼)的意义。
圣灵和理性
当谈到解释圣经的另外一个基本方面时,约翰·欧文没有含糊其辞。那些尝试解释圣经的人,“要按庄严的方式进行,若没有上帝的呼召、受上帝圣灵的教导,就是激怒上帝,我也不期待从任何一个以傲慢无知从事这项工作的人那里找到真理,这工作是远超过他的能力的”。“欧文断言,圣灵在选民心中作工,使他们能明白圣经,因为所有属灵的启示直接来自于上帝。基督徒不能够假定这一定会发生,将这一属灵特权视为理所当然;相反,他们必须向上帝祷告,使他们能明白上帝的心思和意念,而祷告若离开圣灵是不可能达成的。在某种程度上,因为理性的局限性,这样做是必要的。”正如亨利·纳普所论证的,理性“一向遭到否定,而不能视其为标准,但反过来,理性若服从于圣经,在这一神学认知的基本原则下,理性则会扮演支持性的角色”。“在清教徒影响下的英国,理性在神学中的角色是改革宗神学家和苏西尼派神学家之间争论的要点。清教徒神学家指责苏西尼派将理性置于圣经之上。因为苏西尼派这样的主张,清教徒们几乎在教义的每一点上都不认同苏西尼派。阿米念主义者也同样给理性赋予一种地位,使其成为信仰的标准,这正表明阿米念主义者在神学上的错误。路德宗和天主教同样受到了改革宗神学家们的批评,原因在于他们对圣餐的理解,就好比是把理性留在了门外。
对于清教徒而言,理性是有益的,却有其自身的局限。福音的奥秘所持守的各样真理,从表面上看似乎矛盾,但是圣灵能使基督徒领受这些真理,而不会受理性主导产生各种神学错误。古德温引用了福音中包含的许多奥秘:
上帝有一个儿子,是一样长存的—–是与祂同等的—–耶稣基督这个人,当祂在地上时,同时也在天上—–那位制定律法的上帝,祂也顺服了律法—–上帝是个灵,却以血肉之体来救赎人—–祂(基督)本是永远被上帝祝福的,却成了被咒诅—–上帝本不会向祂的圣子发怒,就像圣子总不可能不讨上帝喜悦一样。
古德温接着宣称说,所有神学错误的原因,“是试图将这些事情调和在一起”。他显然想到的是那些将理性提升到超过启示的人,他们这样做意味着因为理性而拒绝这许许多多的荣耀真理(正如上面所列出来的)。他还谈到许多反对改革宗正统的人,他们不接受这些明显的矛盾能在福音的奥秘中化解:
亚流派因基督启示出来的伟大人性,就认为祂是非凡之人,从而否认祂就是上帝。他们不能将两者调和—–因此,他们会接受一方面,而排斥另外一方面—–苏西尼派则谈到,不存在平息上帝对罪的愤怒;因为如果上帝白白地赦免,那袍怎能为了平息怒气而赦免呢?—–以你们所称的反律法主义者为例,所有福音荣耀的真理,即人在永恒中被称义—–一个人在信靠基督之前是不义的,因此他被称为因信称义;并且他在信靠之前是愤怒之子,直到他相信为止—–(反律法主义者接受了)其中一部分真理,而排斥另外一些真理,然而这两部分都应该被接受—–以阿米念主义为例,什么是他们错误的根源呢?尽管事实上福音中的真理并非互相矛盾的,但他们只是一厢情愿让这些真理看起来能够调和。例如,他们不明白如何才能将人的自由意志和上帝绝对的旨意协调起来。
理性不能解决这些奥秘。亚当拥有自然的良心和理性,但是在伊甸园中,超自然的信心超越了亚当这两个内在的原则。如果理性成为首要的原则,而不是信心,那么“你将不能理解或者很难理解救赎的奥秘”。“弗拉维尔也同样指出,当理性被假定为随意判断信仰和启示的事物时,“理性不过是一个‘篡位者’”。“相反地,理性应当伏在信心的脚下。的确,上帝的工作不是非理性的,“但是其中很多是超越理性的”。
因此,上帝赐下圣灵给圣徒,为了让他们相信,就人本身而言,是不可能接受圣经真理的。涂瑞田恰到好处地总结了在17世纪中改革宗神学的这个立场:“尽管每一个真理不能够通过理性证明出来(真理的边界远远要比理性宽广得多),但是没有哪一条与真理相反的谎言,是在真正理性保护之下的,而且一条真理也不能破坏另一条真理。”圣灵作为圣经的作者,也是选民能借以理解属灵真理的那一位。仅靠理性不能上升到福音奥秘的高度,因此要理解和接受包含上帝之道的真理,需要有超自然的信心。
总结
关于清教徒如何解释圣经这一主题,我们还有很多可以介绍的内容。但是,在阅读约翰·欧文、托马斯·古德温、约翰·豪、司提反·查诺克等清教徒的作品时,人们只能惊叹于他们那广博的圣经知识。清教徒能够通顺地阅读圣经原文,他们的作品也展示出他们还通晓另外一些语言,诸如亚兰语(Aramaic),因为他们常常引用他尔根译本(Targums,旧约圣经亚兰文意译本——译注),以及科普特译本(Coptic,新约圣经古埃及语译本——译注)。欧文经常反复强调熟练阅读圣经原文的重要性,特别是希伯来文。清教徒神学家也一直与欧洲大陆的神学家对话,无论是正统神学家还是异端。他们具有广博的教会历史的知识,他们对圣经中各卷书的注释,都大量引用了来自异教作者和基督徒作者的文献。
因此,他们以盟约角度阅读圣经,按照历史将圣经区分成两种基本的盟约(即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这就意味着他们是有意识地通过以基督为中心的视角阅读圣经,而且体现出了他们对预表的使用,有时还包括对寓言的解读。他们拒绝圣经具有许多的“意义”(即所谓的四重含义),但是从他们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们一贯热衷于对特定段落的“充分的意义”的解释,将其阐明得令人信服,这些充分的意义中可能具有多个层次,并且在字面意义(sensus literalis)上他们也提出合理的应用。他们认为圣经是内在一致的整体,并且最为神学性的真理必然出现在圣经多个地方,而不是仅仅一处,这可以作为其信心的推断的原则,并且“恰当和必要的推断”是他们释经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些解释的原则都是非常重要的,但若基督徒仅仅通过理性来试图明白福音的奥秘,他就会不断陷入错误和异端中。只有倚靠圣灵工作的超自然信心,才能使基督徒相信,上帝有一位儿子,而圣子和圣父一样长存!若要系统地描绘出这般真理,大量的解经技巧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