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简明神学
四、罪疚
普遍启示的果效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1:19)
圣经认定,人的经验也肯定,人类天生就倾向于相信某种形式的宗教,只是他们没有敬拜他们的造物主;虽然藉着祂用来显明自己的普遍启示,人可以普遍地知道祂。理论上的无神论者和道德上的一神论者都不合乎人天然的反应:无神论是对相信有一位先存之神、或相信众神祇之说法而生的反动思想;而道德上的一神论则是循着特殊启示之后才会产生的反应。
圣经这样解释这种光景:它告诉我们,人类有罪的自我,和对造物主之主权的反感,使自己陷入拜偶像的网罗里;使人将敬拜、顶礼归给造物主以外的一种能力或东西(赛44:9-20;罗1:21-23;西3:5)。背离神的人就这样地“阻挡真理”,“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1:18,23)他们尽可能地设法窒息和熄灭对超越的创造主及审判者所赐予的一般性启示而有的感受;并将对神无法磨灭的直觉,依附在不配得的物件上。结果这就导致急剧的道德日下,带来了许多的悲惨后果,这乃是神对人的悖逆所生之忿怒第一次的彰显(罗1:18,24-32)。
今日西方人将许多世俗的事体偶像化,视公司、家庭、足球,和形形色色有趣的东西为可敬拜的对象,因此依然产生道德的衰败,正如圣经时代的异教人敬拜实体偶像所带来的后果一样。
其实人类并无法完全压抑他们对神的感受,也挥不去心中明知神对今日与将来必有审判的想法,因神绝不容人类那样做。一些是非之心,与必须对一位圣洁、神圣审判者负责的感觉,总是存在的。在我们堕落的世界里,所有的人,只要他们的心思没有什么损坏,总有良心在某些事上指引他们,而且不时地责备他们,告诉他们当为自己所做的错事受苦(罗2:14等节)。当良心这样说话时,这实际上就是神的声音。
堕落的人类就某一种意义来说,并不认识神,因为人所要相信的、和实际上所相信的敬拜对象,曲解、扭曲了他们所逃避不了的神的启示。但就另一意义来说,所有的人类都能感受到神的存在,心中觉得亏欠,且为将来的审判微感不安,虽然他们希望并没有这类的审判要来到。惟有基督的福音能对人类惴惴不安的心说平安。
五、内在的见证
圣灵在人心证实圣经
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约壹2:20)
基督徒为什么要相信这本由六十六卷书所组成的圣经是神的话?且信其中充满神的指示,使我们得知救赎的实际是藉救主耶稣基督才有的?答案乃是,神自己藉着圣灵内在的见证肯定了这个事实。《西敏斯特信仰告白》1.5(1647年)这么说:
我们可以受教会见证所感动、激励,而尊重圣经;并且圣经属天的实质、教义的效力、文体的庄严、各部的契合、全书涵盖的范围(就是将一切的荣耀归与神)、人得救恩惟一之法的充足证明,以及许多其他无以伦比的优点和它整体的完美性,都成了辩证,丰足地证明它的确是神的话。然而我们之能够完全的信服并确知它是没有错谬的真理,且具有属神的权威,乃是来自圣灵内在的工作,祂在我们的心里用神的话、并与神的话一同作见证。
圣灵为圣经所作的见证,就好像我们在约翰福音十五章26节和约翰壹书五章7节(约壹2:20,27)看到祂为耶稣作见证一样。这见证不是赐予新的信息,而是光照先前已经昏暗了的心思,使之感受到那独特的冲击而察觉到神‘的存在’——这冲击一方面是来自福音中的耶稣,另一方面则是来自圣经的话。圣灵光照我们的心,使我们在光中知道,神的荣耀不仅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也显在圣经的教训里。这见证的结果将我们的心思带入一种光景,救主和圣经皆在其中向我们证明其神性:耶稣乃是一位有神性的人;圣经乃是出自神的产品——而且这证明是直接的、立即的,且是极其醒目的,能抓住我们的心,正如味道和色泽会迫使我们的感官去感受它们,从而见证了其真实性一样。结果使我们发现,要想再去怀疑基督的神性或圣经不是由神而来的,已是不可能的了。
神就是这样向我们证实了圣经为神的话语——祂不是藉着一些奥祕的经历、或私下暗中耳语的信息,不是单单藉着人意的辩论(虽然它可能很有说服力),也不是单单藉着教会的见证(虽然回顾两千年之余,它的确能带给人深刻的印象)。神的证实方式,毋宁是藉着鉴察我们内心的真光与改变人心的能力,圣经因此得以证实自己是出于神的。这光、这力的冲击,正是圣灵“在我们的心里用神的话、并与神的话一同作见证”。辩论、从别人来的见证,和我们自己独特的经验,都不过是预备我们好接受这个见证;但是使人能接受圣经的见证,和使人能有信心相信基督为神圣救主一样,则是全权之圣灵所独有的特权。
圣灵的光照见证了圣经是神的话,这是基督徒普世的经验,而且从起初就是这样的,只是许多基督徒还不知道该怎样把这光照说出来,或不知道该用怎样与这光照一致的态度面对圣经。
六、圣经乃权柄
神藉着圣经统管其子民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提后3:16)
基督徒以圣经为权威的应用原则,一方面是指:神特意要藉着圣经所启示的真理,来引导祂百姓的信念和行为;另一方面是指:我们一切有关神的概念,都应当以圣经的教训为准,来量度、试验、改正(若有需要时)并扩大。这样的权威是指控制的权利、宣告控制的权利、合宜控制的资格,且有能力来管治。基督教的权柄属于神——造物主,祂使我们认识祂、爱慕祂、事奉祂,而祂在我们身上运用祂权柄的方法,就是藉着祂写成之话语里所包含的真理和智慧。正如从人的角度来看,圣经每一卷书的写作都是为了引人更表里一致、全心全意地服事神;从神的角度来看,全本圣经的确有此目的。因为天父现在已经将代表祂,执行治理全宇宙的权柄,赐给了祂的儿子(太28:18),圣经其实就成了基督管治跟随祂的人,运用祂主权的工具。就此点来说,全本圣经就和启示录二、三章基督写给七教会的书信一样。
今日神权威性的真理要往何处寻呢?有三个答案,而且每一种答案都以它个别的方法诉求于圣经:
罗马天主教和东正教按着他们所信的,从自己传统和共识的解经里,找到神的真理。虽然他们视圣经为神所赐的真理,然而,他们坚持:圣经必须由教会来解释它,而且教会如此做时,是不会有错谬的。
相形之下,被人称为自由派、激进派、现代派,或主观派的人,则是从他们的思想、印象、理论,和圣经在他们心思里所引发的猜测里,找到神的真理。他们放弃了新约里圣经乃神所默示的观念,不认为圣经是完全可靠的,也不认为圣经是神思想绝对与权威的彰显,他们笃信不疑:圣灵会带领他们按神的智慧所归结的方法,作一选择。
历史上的基督教则在所称为圣经正典的教训里,找到了真理。他们认为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即神的气吹在其上,提后3:16)、无误的(即圣经所肯定的一切事,都是全然真的)、充足的(即它告诉我们所有神要告诉我们的,和所有我们需要知道之有关得救恩及永生的事)、清楚的(即在所有重要的事上,它是直截了当的、自我解明的)。
前两种观点,将人加在圣经上的判断,当作寻找真理和智慧的决定因素;第三种观点不偏废教会信念的传统,亦欣赏理性思考涉及对连贯性的要求,却能有系统地将所有人的思想都伏在圣经之下,因为他们看重圣经为正典。正典一字(Canon)原意是尺度或标准。前两种观点固然视圣经为正典,但是他们没有真正严肃地将它视为信仰与生活的规则。因此他们实际上等于没有完全接受它的权威;而他们基督教的认信,不管有多诚恳,因此是有瑕疵的。
七、认识神
信心使人真认识神
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又知道我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以此夸口,这是耶和华说的。(耶9:24)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六章20至21节里,警告提摩太要防备那“似是而非的学问(希腊文gnosis),已经有人自称有这学问,就偏离了真道”。他攻击主后二世纪藏在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里,已经成型的神智学(凭直觉认识神)和宗教的倾向。秉持这种信仰和做法的教师告诉信徒,要将他们对基督的委身,勉强地算作追求所谓“知识”路上的第一步,从而勉励他们要沿着这条路,更多走几步。这些教师看物质世界没有价值,身体是灵魂的监狱,他们以为惟有所谓的光照,才是解决人类属灵需要的完整答案。他们否认罪与人类的问题有任何的关系,而他们所提供的所谓“知识”,只与符咒、通天的密码、奥祕主义的训练,和灵魂出窍等有关。他们将耶稣重新归类为一位超然的教师,看起来像人,其实却不是;道成肉身和救赎的道理,他们都否认了,却用禁欲主义或放浪形骸的生活,取代了基督呼召人过圣爱生活的要求。保罗给提摩太的书信(如提前1:3-4;4:1-7;6:20-21;提后3:1-9)、犹大书(4,8-19)、彼得后书二章,和约翰的前两封书信(约壹1:5-10;2:9-11,18-29;3:7-10;4:1-6;5:1-12;约贰7-11),都明显地在反对后来形成的诺斯底主义的信念和实行。
相形之下,圣经以“认识”神为属灵人的理想:亦即指信心关系达到丰满地步后,就带来救恩与永生,并产生爱心、盼望、顺服与喜乐(如见,出33:13;耶31:34;来8:8-12;但11:32;约17:3;加4:8-9;弗1:17-19;3:19;腓3:8-11;提后1:12)。这种认识,其维度包括有知性的(认识有关神的真理:申7:9;诗100:3)、意志方面的(根据上述的真理信靠、顺服、敬拜神),和道德方面的(实行公义与慈爱:耶22:16;约壹4:7-8)。因信而有的认识聚焦在道成肉身的神、基督耶稣其人、神与罪人之间的中保身上;藉着祂,我们得以认识祂的父也是我们的父(约14:6)。信心寻求认识基督,尤其是认识祂的能力(腓3:8-14)。因信而有的认识是重生而得的果子,一颗新心的赐予(耶24:7;约壹5:20),因圣灵而有的光照(林后4:6;弗1:17)。这种认识所建立起来的神人关系是相互的,意味着‘神人’立约的爱是双方都有的:我们认识神是属于我们,因为祂认识我们是属于祂的(约10:14;加4:9;提后2:19)。
所有的圣经都已经赐给我们,好帮助我们以这样的方法认识神。让我们好好地使用圣经,以达成它合宜的目的。
八、创造
神是造物主
耶和华啊,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满了你的丰富。(诗104:24)
“起初神创造天地。”(创1:1)祂以命令创造天地,并没有使用任何先存的材料。祂决定要万有存在(“要有—–”),万有就存在了,并且按着次序形成它们。万有的存在是倚靠神的旨意而有的,且有别于神的存在。父、子、灵都一同在创造里有分(创1:2;诗33:6,9;148:5;约1:1-3;西1:15-16;来1:2;11:3)。当注意的要点如下:
(1)创造之工于我们乃是奥祕,远超过我们所能明了的。我们不能以命令创造,我们不明白神如何能。当我们说神“由无生有”时,就是认信这项奥祕,而不解释它了。说得清楚一点,我们也想不透:凭借神而有的存在又如何成为与神有所区分的存在;我们也不明白:天使与人类都是凭藉神而有的存在,又如何不是机器人,而是能作自由抉择的受造之物,使他们可在道德上向他们的创造主负责。圣经处处教导我们,事情就是这样。
(2)时、空是受造状态的维度,神却不“在”其中,神也不像我们要受时空的束缚。
(3)正如这世界的状态不是自我创造的,它也不像神一样是自我维持的。这宇宙的稳定度乃是依靠神恒常地托住它;这尤其是神子特定的职事(西1:17;来1:3);否则各种的受造之物,包括我们自己,就早已不存在了。正如保罗告诉雅典人说:“‘神’—–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5,28)
(4)创造性的介入是可能的(例如:有创造能力的神迹;藉着人的生殖活动而生下人;重生时重新定位人心以及重新导引人的欲求与精力),这和宇宙本身一样的古老。就神过去施行造物之工的角度来看,在神托住万有的活动中,究竟祂还有没有继续创造新的事物,这不是我们所能知晓的;但是我们可以确定,这世界对神仍是敞开的,容许祂在任何时刻以创造的大能来介入。
认识神创造了环绕我们的世界,而我们自己也是其中的一部分,这乃是真宗教的基本。因为神造物工作奇妙的秩序、变化和美丽,人当赞美神为造物主。诗篇,如第一百零四篇,是这种赞美的楷模。人当信靠祂为至高无上的耶和华,祂有统管一切事件与其命运的永恒计划,无物例外;祂有能力救赎、新造与更新。当我们记念我们所信靠的乃是那位全能的造物主时,这样的信靠就显得十分合理了。明白我们是时时刻刻依靠创造主神,才得以存在,将帮助我们过一个敬拜神、委身于祂、感谢祂、对祂忠诚而不羞辱祂的生活。敬虔由此开始:至高无上的创造主神是我们心思的第一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