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字里藏珍(完)
第十八篇:死亡
“他度过了在事业上颇成功的一生,而他唯一不能够对付的不速之客,就是死亡。”英国作家查理士?威廉斯(CharlesWilliams)在他所著最有影响力的一本小说结束的时候,写到书中一个可爱的青年人与世长辞,这个青年人评定事物的价值准则,除了看看它对自己有何用处之外,就再没有别的了。威廉斯这句话或可作为今天很多人的墓志铭,因为这句话非常准确地陈述了死亡如何打击世上每一个人。死亡确是以一位不速之客的身份来临,它不请自来,谁也不能跟它讨价还价。当人感到死亡临近时,就会张惶失措。无论一个人摆出一副多么勇敢或不屑的面孔,他里面却会感到孤立无援、软弱无力、精疲力竭。事实上,他是没法应付死亡的。
邓尼(James Denney)说,在人类一切经验中,最普遍的就是良心有愧。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么,人类第二项普遍的经验就肯定是对死亡的惧怕。希伯来书形容蒙救赎的人是“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二15)。大家都知道死亡就是约伯记中听称的“惊吓的王”(伯一八14)。各个世代和各种文化都发觉死亡极其可怕:它使人震惊、困恼不安、丧失勇气。无论在世上任何地方,当你向人谈论死亡的时候,人总显得尴尬和慌乱。无论在哪里,丧失亲人,或朋友去世的经验,总令人震栗不已;在世界各地,死亡的期待使病人陷入绝望的深渊。(医生和医院职员往往硬着心肠,不把真相告诉垂死的病人,也是为了这个原因。)圣经把死亡的境界称为“死荫”,有十九处之多,这种描述很能表达我们对死亡的感觉。死亡在我们前头隐隐呈现,构成深沉而黑暗的威胁,它在前面投下阴影,在我们最光辉灿烂的时刻,撇下一丝丝的冰冷和阴暗。我们每日都朝着死亡前进;不久,它的阴影就会完全把我们吞噬,而生命的阳光将永远逝去,我们将进入黑暗里。当我们思想这个进程的时候,就会感到莫名的不安。在那黑暗背后是什么呢?当此生终上的时候,什么是开始?这个问题带给人们的困扰,实过于他们通常愿意承认的。
当然,有些人故意置诸不理。他们说,思想死亡的问题是不健康的,心理健康的人不会去想它。但这种人的态度是否最明智,实在值得怀疑。首先,面对死亡其实不过是冷静地面对现实,因为死亡是人生唯一可以肯定的事实。逃避思想死亡的问题是愚蠢的,这种逃避主义也是神经质的,并会使人丧失斗志,其实它不比所谓维多利亚时代的性观念健康。如果我们承认面对与性有关的“人生事实”,对心理和精神健康都有助益,我们就应紧记:人生要面对一个更基本的事实,就是死亡迟早会介入我们的生命中,停止我们的活动;我们若要有一个健康的人生观,就不应怀疑我们是否必要面对死亡。马其顿的腓利(Philip of Macedon)有一个聪明的做法:他命令一个奴隶,在每天早上提醒他说:“腓利,请记着你必会死亡。”我们有些人或许需要同样的提醒。
近年来,科学界深入细致地研究死亡和死亡的过程。使心脏恢复跳动的医术发展,改变了心跳停顿就是死亡时刻的旧有观念,取而代之的,是当心脏停止跳动约二十分钟后,脑电波的震动也停止时,才是真正的死亡。在民间,有许多心脏停止了却又重新跳动的报告,而一些鼓吹巫术的人,曾利用这些事例去解说人类的命运;但既然这些事例不能告诉我们,当人死去而脑袋不能再控制意识时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聪明的人就不会把这些事例当作是决定性的现象来处理。他也不会以为,这一切所掀起对死亡的好奇,会减低一个人当想到自己离开这个世界,不知进到那里时的一种恐惧感觉。
似乎青年人此任何年纪的人更能直截了当地去思想死亡的问题。因为当一个人感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又感受到生命蕴藏着无限潜能,但就当这些意识在他的思想中开始结晶成形的时候,死亡将临的真正恐惧所带给他的打击,会比任何一个时候来得更沉重痛苦。很多十五至二十五岁的青年人,有些时候(或许在晚上失眠或单独在郊外)会发现自己在想:“我要活下去——我不过刚刚开始生活——但,噢,可怕的,我是会死的!”——而这个思想真像向小腹猛力一击般痛苦。这个年纪的人,视死亡为一种违反自然的邪恶,是宇宙性的暴行,使他们对真理、美敢和成就刚刚萌芽的渴求显得可笑。疑惑使他们困恼:如果在探索过程的尽头,或探索尚未完毕就要死去,那么,追求有价值的目标还有什么意义呢?
一般来说,憎厌死亡的感觉,只有在年轻的时候才显得强烈。到中年时期,年经时代的远景已变得模糊,人对死亡就只会听天由命,视之为人生必经之路(虽然人不会因此喜爱死亡)。到老年的时候,那远景已几乎忘怀了,而生理上的活力已大大降低,这时候,甚至会欢迎死亡以作解脱。但年轻的成年人会把死亡看作是一只恶毒的猛兽,因而恨恶它;这一点可反映出他们比老一辈的人有更敏锐的现实感。事实上,死亡的确是一种违反自然的邪恶,这一点我们会在下文讨论。
死亡的本质
当一个人因患病或年老而死亡,我们称为“死于自然”;至于意外或暴行致死的,则称为“死于非命”(或是不自然的死)。但圣经引证我们的本能感觉,从最深层的意义去看,死亡是不自然的。死亡是什么?死亡是灵魂与肉身分开:“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一二7)这里涉及最初的创造故事。起初神造人的时候,把生命吹进用尘土所造的物体中(创二7),如今他藉着死亡使两者在某个程度上还原,把他原初联合在一起的两个实存物分开。对人来说,这种分解是极度不自然的。正因为这个原因,敏感的人会觉得死尸十分可怕。虽然有些人说死人的样子很“安祥”,但这是不大正确的。其实,尸体木无表情,给人空寂的感觉,使我们惴惴不安——感觉到这个身体和面孔所属的那个人已离去了。
死亡是不是意味着个人的灭绝?其实不是。用保罗的话来说,死亡是人“脱下”衣服,把属他的“帐棚”拆毁(林后五l等节),但这不是他个人生命的终结。圣经到处都假定了个人必然继续存在。旧约圣经描述到死人是“下去”(一个自然的象徵说法)一个叫做阴间的地方(原文Shem,七十士译本、和新约希腊文则作Hades)。英王钦定本圣经把Sheol和Hades都译作”地狱,(hell),这是一种误导人的译法,因为两个原文名词都没有暗示住在这地方的人是否快乐。(一些其他英文圣经译本则在经文当中保留其专有名称。)
然而,阴间并不是死人最终的居所。圣经展望基督再临的时候,阴间的人都要出来,死人要身体复活受审判(约五28等节;启二〇12等节:参但一二2等节)。那些名字写在生命册上的(启二〇12),将被迎进无穷福乐中(“永生”,太二五46;“荣耀、尊贵和平安”,罗二10;一个国度,太二五34;新耶路撒冷,启二一2至二二5)。而其他的人将要经受神的怒气最严酷的彰显(“不灭的火”,太三12;可九44;“地狱”[Gehenna——原意指耶路撒冷城外一个焚烧垃圾的地方]——“在那里虫是不死的”,可九47等节;“外面黑暗”,一个“哀哭切齿”的地方,太二五30;“永刑”,太二五46;“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4l节;“忿怒、恼恨—–患难、困苦”,罗二8-9;“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帖后一9;“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二一8,另参二〇15)。
有些人相信,这些经文暗示那些遭弃绝的人的灭绝——在火中一阵剧烈的痛苦后,就消失于无影无踪。但事实上,这个“第二次的死”,跟第一次的死一样,不单单是一种存在的终止,因为:(1)在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九节译作“沉沦”的那个字(希腊文作olethros),其意思不是灭绝,而是毁灭(ruin,参此字在帖前五3的用法);(2)这些经文明显表示火、刑罚和毁灭是永恒的(希腊文作aiōnios,字义是“世代之久”),而在地狱中的虫是不死的,如果我们以为这一切会在瞬息间消灭,那么这些经文就变得毫无意义而且不恰当了,正如一个人如果受到枪伤,瞬即死亡,而竟说他受着一种“无止境”的痛楚,也同样是无意义和不恰当的,上文的字词若非表示一种无止境的煎熬,就显得浅薄甚至有误导之嫌;(3)有人说ai6nios(永恒)这个字是指“未来的那个世代”,而不表示任何无终止的时限,对于这个论点,我们只需要说:如果马太福音二十五章四十六节所指的“永生”是一种无止境的福乐(这肯定是如此),那么这里所提到“永远”的刑罚也必定是无止境的;(4)圣经告诉我们,在“火湖”(“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太二五41)里,魔鬼将“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二O10),从启示录十四章十节等经文中类似的言语看来,可清楚看见任何被扔到那里与魔鬼在一起的人,也将受同样的永远惩罚:“他(拜兽的人)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昼夜不得安宁。”(启一四10)
这些经文所教导的,似乎很清楚不是“人死如灯灭”,而是一种更可怕的景况,就是不断认识到神基于祂的公义和圣洁而产生对罪的不悦。我们或许会觉得,思想这种事情是令人难以忍受,而对于基督和使徒们曾论及的那些犹太人启示文学中的喻象,我们或许会感到厌恶(我们这个时代,到底是经历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纳粹党大量屠杀犹太人的一个时代);尽管如此,我们总不能把无止境的地狱从新约中删除,正如我们不能除去永无穷尽的天堂一样。正因为如此,对于没有基督的人来说,肉身的死亡(第一次死亡)是一种极度可怕的景况;这不是因为死亡代表灭绝,而是正因为死亡并非代表灭绝,相反,是意味着第二次死亡那种永无止境的痛苦。透过神的普通启示(罗一32),不认识神的人也能隐约意识到这方面的真理:那就难怪他们惧怕死亡。
旧约圣经中有关死亡的经文,无论怎样也只是指到肉体的腐朽;但新约圣经中的死亡观念是极度深刻的。新约圣经把死亡看作一种属灵的景况,就是人类没有了基督的景况。正如肉身的死亡是指到灵魂与身体分开,同样,属灵的死亡则指到人与神分隔,不能领受他的恩惠,更不能与他相交,“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l、5;参太八22:约五24;罗八6;西二13;提前五6)。正如圣经所言,“生命”两字多次指到与神相交的喜乐(参约壹五12),同样,与“神的生命”隔绝(弗四18),就相等于“死亡”。我们最大的需要,就是从属灵的死亡之中被拯救出来。
死亡和罪
圣经由始至终都把肉身和属灵的死亡看作是一种刑罚,是神对罪的审判(参结一八4)。保罗说,死亡是被罪恶雇用的人所得的“工价”(罗六23)。当神对亚当说:“因为你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的时候,所指的很明显是肉身的腐朽,这点在创世记三章十九节有清楚的说明。(“的日子”是表达其结果的肯定性,而不一定指到这种结果会即时产生,可参同一句语在列王纪上二章三十七节的用法。亚当过了很久才死去,见创五5。)因此,当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二节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的时候,其上下文显示他思想中所指的只是肉身的死亡,而这种死亡是基督要藉着使死人复活来废除的。
但在罗马书五章十二节起那一段经文中,当保罗说到基督把那些被亚当牵连在内的“众人”从“死亡”中拯救出来的时候,他所指的范围则更广泛。因为他所阐释的拯救,不仅是肉身的复活(其实,这段经文根本不提肉身的复活)。相反,这种拯救是指现今的“称义”(16一19节),并引致“生命”的恢复(17、18、21节)——换言之,就是把神人之间损毁了的关系再度修补,而肉身的死亡正是这种决裂的明证和象微。因此,我们应在创世记二章十七节中找到另一幅关乎属灵死亡的图画,在其中,神把人逐出伊甸园(神人相交之地),以防止他们再偷吃生命树的果子。
如果一个人在地上这段试验期结束时没有犯罪,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他的身上?他是否会有肉身的死亡呢?相信不会,无论怎样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死去。或许神会就此把他“取去”,正如他把以诺和以利亚“取去”一样(创五24;王下二11)。有些人以为,我们会像基督一样(可九2等节)身体改变。但这些都不过是揣测,圣经根本没有提到;对于圣经没有解答的问题,就必须让它没有答案。
死亡的必然性
世人通常把肉身的死亡看为一个结束,是地上生命之门的关闭;但新约圣经除此以外,还把它看作是一个开始——是一扇门的打开,引领人进入新的生命,为从前所撒下的去开始收割(参林后五10;加六7)。在旧约圣经中,我们发现圣徒们对死亡的前景颇为畏惧,他们相信在阴间里,虽然神并非不在其中(诗一三九8),他们也不能期望与神的相交,能像他们在地上所享受的一样亲密甜美(参诗八八10-12,一一五17;传九5、10;赛三八18等经文)。新约圣经似乎要暗示的,是旧约圣徒们其实要一直等到基督自己进入阴间(就是信经上所说“下到地狱”[或作阴间],参徒二27等节),然后,他们才可以在属天的锡安享受得到与神完全又完美的相交,好像现今的一样(参来一一40,一二18-33)。
无论如何,新约圣经清楚明言:在这些“末后的日子”里,从死亡的时刻开始,神报偿的轮子就开始向前转动。一个人一旦死亡,他与神之间的关系,并(如果在他的一生中曾听闻福音的话)他生前所选择与耶稣基督的关系,他在这时刻会特别强烈地经验得到——若不是与神和基督同在(如今证明是在乐园享受喜乐,路二三43;腓一23;林后五6-8;参徒七55-59),就是仍在一种没有神和基督的属灵黑暗里,一种任性和自我中心的存在中(参约三19)。当人开始认识到他所失去的是什么的时候,那种痛苦实在难以形容(路一六23等节)。对那些得着基督的人来说,神使他们的新生命在恩典中享受愈来愈多的喜乐,不再有痛苦(启七15等节);对那些没有基督的人来说,神使他们在新的生活里,因着他要施行报应的公义,而愈来愈痛苦,不再有喜乐(路一六25)。因此,我们的主的预言早已应验了:“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路一九26)
那时候要改变已太迟了;死亡以后,在那些接受神和那些拒绝神的人之间,有一个“深渊”(路一六26)。那时已再没有选择的机会,只有接受已经作的决定之后果;在那“居间之境”,要接受相当程度的后果,而到了复活和最后审判之后,就要更完全地尝受这后果了(参来九27)。有关永远的刑罚的教义,一点也没有穿凿附会,只是神尊重我们的选择,而且让我们在永恒当中,永远得到我们在世时所选择的属灵景况。
对很多人来说,这种教导令人痛心,很不受欢迎;但我们应该明智点,不要漠视它,因为关于这方面的真理,大部份是直接来自我们的主自己的。一个更好的反应,就要像从前圣徒们那样,从此谨慎自守,在永恒的亮光中生活。诗人的祷告真好:“求称指教我们怎样数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们得着智慧的心。”(诗九〇12)马钦芮(Murray M’Cheyne)在他的腕表上画了一幅日落图,提醒自己时光是多么短促,这也是一个好方法。有人说得对:我们可有整个永恒,去为在基督里打的胜仗而欢欣,但在地上,则只有短暂的时间,去赢取这些胜利。我们都需要醒觉到时光苦短,并体会现今每一个时刻的永恒意义。
关于死亡的其他观点
当上文初次出版面世时,有一位亲爱的爱尔兰布道者(他已安息主怀)阅后写信给我,开门见山说:“拜读过你所写有关死亡的文章,使我感到震惊。”其他人也许有同感,我不能改变他们的感受,但让我们看看多一点解释是否会有帮助。
刚才我提出了死亡的必然性,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其他观点呢?只有其他三种可能性:有条件的不朽、死后的福音布道,和普救主义。让我们逐一来看:
有条件的不朽(conditional immortality,根据这教义,那些被神所弃绝的人,在审判之日会全然被灭绝)基于圣经的原因,上文已否定了这个教义。那位布道者朋友提醒我,他说有好几位曾在两次大战之间的那段时期受训于剑桥大学的英国福音派杰出人土,都是宣扬有条件主义的。这的确是事实,但我并不认为这就足以令他肯定地说:“你只从圣经引用一些迎合你的理论的经文,却罔顾其他经文。”所谓“其他”并不是经文,而是经文的解释。简单来说,圣经中没有一段经文,明显地告诉我们有关有条件主义的教训。有人把这种主义的意思,加进圣经中某些经文去解释;但另外的一些经文,则很难加进这种意思,若要维护有条件主义,就必须特别另加解释。我个人对于利用圣经而作的额外解释毫无兴趣,只对圣经的自然意义(natural meaning)有兴趣,因此,我必须说:我所听见的特别解释,并不能把我说服。
事实上,有条件主义所争论的不是圣经解释,而是神学问题。这种主义基于一个假设:神的尊荣和荣耀并不要求失丧的人,在审判之后仍继续在悲惨中存活,因此,神若不使他们灭绝,神就是不必要地过于残酷了。但这个论点是自打嘴巴的:因为基于这个假定,神如果让失丧的人继续在居间之境(参路一六23等节)的悲惨景况中存在,直到审判的日子,这样神才是不必要地残酷,而他应该在人死的时候就使他灭绝——但圣经清楚说出他并没有这样做。事实上,公义的(换言之,应得的)审判并非残酷,而且圣经的立场是:神为不虔不义的人所命定的是公义的审判(参路一二47等节;罗二5一16),是为了颂赞他(参启一六5-7,一九1-3)。
死后的福音布道(post-mortem evangelism)是我那位布道者朋友所肯定的,对象包括所有未曾听过别人把福音“理智地”向他们传扬的人。但对于这个问题,圣经没有清楚的教训。彼得前书三章十九节起那一段颇奥秘的经文,不能硬作这样的解释,原因如下:(1)那些“在监狱里的灵”最低限度可能是堕落的天使,也同样可能是指堕落的人(参创六1-4;犹6);(2)此段所说基督向那些在挪亚时代不顺从的人传道,一个比较自然的含意,是指这种传道除了向这句话所说的人之外,并非指向其他人;(3)“传道”(希腊文:kēryssō)一词没有具体地说明信息的内容,并没有暗示这信息是邀请人接受生命,更自然的含意不过是宣告耶稣的得胜。因此这段经文不能够证明普世性的死后传福音的教训,其他任何经文也不能证明。而圣经明文的教训,都反对这种思想,尤其突出的,是那些把今生看作是决定来生的经文(林后五10;加六7等)。
无论如何,对于那些没有听过别人“理智地”向他们传讲福音的人,他们的良心仍然会有神的光照,而他们或会留意,或是漠不关心,或会寻求这一位他们隐约有点认识的神,或会置诸不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1)如果任何一个好的异教徒,达到愿意投入造物者的怜悯中寻求赦免的境地,那其实是恩典把他带到这个地步;(2)神肯定会拯救任何一个他带领到这个境地的人(参徒一〇34等节;罗一〇12等节);(3)任何一个蒙拯救的人,将会在来生中认识到他是藉着基督得救的。但我们不能够有把握地说,神曾用这样的方法拯救任何人,因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所能够肯定的,只是“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而且保罗毫不犹疑的回应诗人一言以蔽之的说法:“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一18,三10、参9-18)。神并没有欠下任何人听福音的机会,至于“理智地”传讲出来的福音信息,他更没有欠任何一个人。
普救主义(universalism)通常被说成是一种乐观的“第二次机会”主义:所有被造而没有在今生回到神面前的人,死后神会在基督里与他相遇,带领他爱神,甚至不惜把他送到炼狱式的地狱中一段时间,使他醒悟过来。但显然这并不是基督自己的观点(参太一二32,二六24),也不是任何一段按照上下文去理解的经文的必然含意,甚至不是任何一段经文的自然含意。
侦探小说中一位伟大的侦探曾说,当你除去所有不可能的情况之后,余下的无论是多么不大可能,也必定是真的。同样,神学家知道:当你排除一切不合圣经的选择之后,余下的无论其滋味是多么的不好受,必定是神的真理。我不是说我所提出有关永远灭亡的立场是可喜悦的或令人舒服的;我只是说,这实在是基督和新约圣经所教导的,所以我们必须相信。
征服死亡
如果你对死亡不能明其所以然,你对人生也同样不能明其所以然。任何哲学,如果不能够教导我们如何驾驭死亡,对我们就毫无价值。在这一点上,哲学家们皆败下阵来——福音遂可异军突起。因为从某个角度来看,统驭死亡是福音的中心主题——欧文(John Owen)把这个主题用一句话概括起来:死亡在基督之死中死去(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
因为基督的复活,不只是暂时的复苏,像拉撒路、睚鲁的女儿和拿因城寡妇的儿子复活那样。“因为知道基督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下再作他的主了—–他活是向神活着。”(罗六9等节)“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一18)他的复活,为他的子民宣告并确保了现有的赦罪和称义(罗四25;林前一五17),并他们现在与他一同复活,进入属灵生命的新境界之中(罗六4-11;弗二l-10:西二12等节,三11)。这种属灵的一同复活,会在将来得到配合,就是在基督再临之时,他会使我们活着的人身体改变(腓三21),如果我们已死去,他就会重新给我们披上荣衣(参林后五4等节;林前一五50-54):意思是说,那闯入神的世界中,进行毁灭的侵略仇敌——死亡——最后要遭灭绝(林前一五26、54等节)。
同时,因感觉到死亡是进入受苦和审判(来二15)之门而产生对肉身死亡的恐惧,对基督徒来说,这已被除去了:死的“毒钩”已给拔掉(林前一55:55等节),因为知道自己的罪巳蒙赦免,并且“无论是死,是生—–是将来的事—–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8等节)肉身的死亡,现在成为“睡眠”(即是说,是休息,藉以恢复精力,启一四13,不是无意识的),是“在耶稣里”的(林前一五18;帖前四13等节;徒七60):这“睡眠”是基督为那些他正为他们预备地方(约一四2等节)的人而设的,但他还要来接他们到他那里去。他们将“分离”“与基督同在”,而这是“好得无此”的(腓二23)。
基督徒可以肯定,他死亡的日子已记在耶稣的日记簿上:当约定的日子来临时,救主就会在那里把他的仆人带进更接近他自己的荣光中,有更亲密的契合。因此,无论死亡从肉身的角度看是多么悲痛,却是一个进入喜乐的旅程。好几年前,在伦敦上演的一出话剧有一个惊人的题目:“忌辰快乐”(HappyDeath Day),这对信徒来说诚然是如此。与基督相交,并透过基督与神相交,一旦在这地上开始之后,就永不终止:经过死亡,再经过死亡和复活之间的“居间之境”,一直到永远,基督都与他的子民同在——这就是永远的生命。因此,他印证了他的应许,这应许是他向那一位为拉撒路哭丧的马大所宣告的:“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一一25等节)死亡已被征服了。
随时准备面对死亡
三个世纪之前,有一个故事,说到一个学生去拜访牛津抹大拉学院的清教徒院长古得文(Thomas Goodwin)。在阴暗的书房中,古得文一打开话匣子,就问到访者他是否准备迎接死亡。那青年人吓得拔足跑掉。这个故事当时说出来令人发噱,现在也是如此;但找们应该说,如果这事属实,古得文其实是以牧者的身份提出了一个恰当的问题,无论我们觉得他的谈话技巧如何,也不应取笑他。因为无论你的年纪多大或多小,一种内在平安和生活圆满的秘诀,就是要面对现实,准备好面对死亡——或可以说是整装待发。我们以这个事实彼此提醒,并不算荒谬无稽。
昔日的基督徒对这方面的真理甚为了解,他们把整个人生看作是死亡和永恒的准备,因此以非常认真的态度,面对现在每一刻(而不是看重自己)。中世纪时代和清教徒时代有关死亡的艺术之教导,竟然成为生活艺术的处世态度;凯恩(Ken)有一句话说:“把每一天当作是最后一天去生活”,这常常成为北美洲人最基本的原则。昔日的基督徒如此生活,无疑比现代人从生命中得着更多。上文已说过,今天的人对心理健康所下的定义,不是必须思想死亡的问题,而是根本不去想到死亡,甚至连不断讲论基督第二次再临的基督徒,也不知道为着面对主再来和面对死亡所要作的准备,其实是一块银币的两面,是同一个课题的两个角度——那就是你和我的世界末日,因为基督已为我们而来。这看来是一种倒退,但回复古老的智慧,对我们实在大有裨益。
有多少基督徒,是存着儆醒的态度过他们的人生?我们的常识告诉我们,这种教导一点也不神秘。每天要完全委身去服事基督,不要沾染罪恶,常常向神交账,把每一个小时看作是神赐给你的礼物,尽量加以善用。把你的一生计划一下,为七十岁的人生作个预算案(诗九〇10),并且要明白,如果你的日子到头来没有这么长久,这并不是不公平的剥夺,反而是迅速的晋升。永不要让好的或次好的东西把最好的挤掉,要为着那最好的,欢欢喜喜地放弃那不是最好的。要活在现今当中,用感谢的心享受其中的乐趣,并与神共度其中的苦痛,知道苦与乐都是回家路程上的梯楷。把你的整个生命向主耶稣敞开,并付出时间与他灵交,沐浴在他的爱中,并且有所回应。要常常对自己说,每过一天就更近一天了。要谨记怀特菲(George Whitefield)所言,只要人的工作尚未完成(虽然只有神能够界定什么是人的工作),他是不会死的:并要努力去完成神在此时此地所交付你的工作。
保罗说:“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四6-8)
彼得劝诫说:“正因这缘故,你们要份外的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识;有了知识,又要加上节制;有了节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你们若行这几样,就永不失脚。这样,必叫你们丰丰富富的得以进入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彼后一5-7、10等节)这就是应走的路。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