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字里藏珍

第十五篇:拣选

我们都曾卷入拣选的争论中,也从经验中知道其来龙去脉。人们纷纷引用保罗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论点;“加尔文派”(Calvinist)及“亚米纽斯派”(Arminian)的名词如子弹飞扬;人们相继眨着眼睛,红着脸孔;到后来人人都青筋暴现,热血沸腾。有些时候,当我们回顾这些不愉快的辩论时,就会发现自己对这个使人争论得脸红耳赤的教义,大表不满,觉得它不应存在。

在这个时候,我们认为拣选的教义是无用的担子,它除了使本来合一的基督徒分裂外,根本就一无是处,它又给予不可知论者一个抨击基督教神观的根据,而且使那些我们要带领归向基督的人的注意力分散,成为他们的绊脚石。我们几乎要质问神:为什么他要把这个教义放在圣经中?我们也肯定地觉得,今后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把它忘记得一干二净,并且叫人不去想它、讨论它。一切关乎拣选的辩论既然毫无稗益,那么这教义本身也毫无造就性;因此,我们确实感觉到,既然身为基督徒,就有责任使人不过份重视它:我们要坚持说,这教义并不太重要,信徒应把心思意念放在其他更有助益的事情上,才属明智。

不错,我们很容易把“拣选”这个题目轻重倒置;很多时候情况确是如此。但这个事实能否给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去把这个教义掉以轻心,真的把它当作不重要,这是另一个问题。看来保罗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如果我们再查看一下保罗论到拣选的经文,就会看得出他对这个题目的态度与我们的态度很不相同。首先,他既不为这题目大大争论,也不觉得尴尬。他既不被此题目困扰,也不以它为耻。他只是简单地接受这个教义,并把它当作是福音一个不可或缺的部份来阐释。当他用这个教义来教训人的时候,他只有一个目的——帮助信徒看见那救赎他们的恩典是何等的伟大,藉此感动他们,激发他们敬拜和在生命上作出相称的回应。(此点可从罗八28至一一36;弗一3-14;林前一26-31;帖前二13-14;提后一9-10等经文得到证明。)

拣选的重要

有些时候,保罗随着拣选的思想,向信徒发出赞美神的邀请:“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一3等节)。又有些时候,保罗提出拣选,为基督徒带来确据和激励(就是圣经所用”安慰“一词最强的意义):“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八33等节)此外,又有些时候,保罗使“拣选”成为劝诫的伦理基础:“所以,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西三12)保罗这样处理这个主题,诚然教训我们要再思我们曾草率而下的判断:我们把拣选的教义当作是没有造就性的担子,而这教义在保罗笔下却成为崇拜、确据和圣洁生活的动力和重心;这样看来,我们的观点很难会正确。一个如此有益的教义,实在不可能是没有造就性和无关宏旨的。经验(和教会历史)告诉我们,“拣选”是一个很容易被误解和误用的真理。

事实上,拣选的教义是关乎到神的旨意最深入的奥秘,是深奥的理论,有如难消化的肉:对那些能够接受的人来说,是很有营养价值的,但对那些灵性软弱的人,却会引起严重消化不良。当人拒绝或误用这教养的时候,就出现消化不良的症状了。圣经中有关拣选的教义,是要使基督徒谦卑、有信心、喜乐和活跃,但信徒可能误用这教义,他们持守并传扬拣选的教义,自己反而变得骄傲、狂妄、苟安和怠惰。结果,这教义便成为接受的人的绊脚石,跟那拒绝的人情况差不多。关乎这个教义的内容及其应用,我们需要听一听加尔文所著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一书中提出的警告,其中一章的序言有一个可怕的题目:“永远的拣选——神藉此预言一些人得救,一些人灭亡”。他的警告是:

“关于预定论,其本身是极为复杂的,由于人的好奇心,更使这问题困惑难解。人的好奇心是不受任何约束的,它之走入迷途,逍遥于本身范围之外—–凡他所定意要启示给我们的奥秘,他就用自己的话启示出来;而按照他的预知,他知道这些奥秘是与我们有关,或于我们有益的—–让我们首先记在心里,我们若要在神所启示的话语以外求了解预定论,乃是表示我们的愚笨,好像是要走过一条不可通的路径,若要在黑暗中观看东西—–我们的严谨态度的最好屏障乃是在学习时,我们追踪神的领导,一旦他停止教诲,我们也须放弃追究的念头—–”(卷三第二十一章)

因此,让我们以谦卑、敬虔、专注的态度,尽可能放下骄傲和偏见,忘掉过往的争论,转向神的话语,看看圣经在这个题目上所要说和没有说的。圣经怎样勾划出拣选的教义?

拣选的观念

“拣选”或“选择”(在希伯来文中通常是bachar;在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和新约圣经中,通常是eklegomai)的意思,是从一些现有的可能选择中,挑选出某人或某物来。因此,在旧约中我们看见大卫从溪中挑选了五块光滑的石子去打歌利亚(撒上一七40);逃走的奴隶也可以选择一个他“喜悦的地方”居住(申二三16);约书亚也对以色列人说,如果他们不愿事奉耶和华,就选择外邦的神,向它下拜(书二四15)。新旧约圣经中,都有记载神为自己拣选一些人,去完成一些特定的使命,享受一些预先定旨的特权,当中的拣选意义是一样的。

神按照他预定的旨意拣选罪人,圣经说这是恩典,则是说,是人不配受的恩惠。神的拣选并不是因他拣选的人有什么功德。拣选是出于恩典的,而恩典绝对与功德无关。保罗宣告说,拣选的恩典是“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一一5等节)。因此,神的拣选是神毫无条件地白白施出的恩典,因为它不在乎(也不受制于)那些蒙拣选的人本身有什么表现。拣选完全是神本身自发的决定,正如他自己决定要创造和救赎一样。神对罪人除了咒诅之外,并不欠他们任何怜悯;因此,倘若神决定不赐福与罪人,他并没有对他们不公平,但当他赐福与罪人的时候,就表明他那白白恩典的奇妙了。因此保罗辩论说:“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只选择要赐福与某人,而不赐福与另一些人)?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罗九14-18)神选择要赐福某些罪人,完全是因为他自己在基督里“所预定的美意”(弗一9),除此以外,就再没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释了:他们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11节)。你作为一个基督徒,若果问为什么神拣选你,圣经的答案是:是出于他的怜悯,这是他所喜悦的——问题就这样解答了。因此,这个时候,你就应该停止再发问,而开始敬拜和感恩了。

神的拣选是白白的,完全出于神的心意的。圣经指出这些特质,除了用上引那些意义昭然若揭的经文外,也用其他经文来强调以下几点:第一,圣经说神的拣选是在那被拣选的人存在之先已决定了的(弗一4及其他经文),而且从他们出生的时刻开始,就决定将来与他们的一切交往(耶一5;罗九10-13);第二,那些被选上的人,与其他的人没有分别,都是同样的败坏,他们本性里没有什么可为他们赢取神的赞许(参申九4-6所说“硬着颈项”;林前一27等节所说“愚拙的”、“软弱的”、“卑贱的”、“被人厌恶的”;罗九30所说“本来不追求义的”,参23等节;弗二3所说“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参1-10节,及一3-12);第三、蒙拣选的人顺服神的心(指一切神所喜悦的表现),是随着他们被神拣选而来的,因此不可能是他们被拣选的因由(参徒一三48;帖后二13;彼前一2 ) 。

拣选的观念在圣经中有三方面的关连。首先,在旧约里,神拣选亚伯拉罕和他的家庭,并以色列国,作为与他立约的子民(赛四一8等节)。其次,在新旧两约中,神从这个约的群体中,拣选一些特殊的成员去从事特殊的事奉:摩西(诗一〇六23)、亚伦(诗一〇五26)、众祭司(申一八5)、列王(撒上一〇24;撒下六21)、弥赛亚(“我所拣选的”,赛四二l,参四九5)、众使徒(约六70,一五16)。在以上两种情况中,神的拣选是赋子权利和责任,但不保证这些被拣选的人至终会获得枚恩。很多以色列人在审判之下灭亡(参林前一〇5-10);犹大虽是被拣选的使徒,结局也是一样。在这些例子中,人因着不信和悖逆,而失去拣选的福份。但新约圣经提到有第三种拣选,就是神选择一些人,把他们领到救恩之地。关于这个真理,保罗谈论最多。他形容这种拣选为永恒中的拣选(弗一4;帖后二13——“从起初拣选了你们”;提后一9),神向那些蒙拣选的人发出有效的呼召,感动他们以信心回应,而且同样有效地保守他们在这信心中,直到他们得着荣耀(罗八30;帖后二14)。这就是拣选,不只是给他们权利和机会,也给他们永远的生命。

拣选这个观念本身(选出来)含有一个意义,就是有些人不被拣选。神是轻此重彼的;他只选一些人,不选全部。在万国中,他只拣选以色列(阿三2;诗一四七20)。在属血气的以色列人中,只有一些余数得以“照着拣选的恩典”享受到在基督里的救恩:“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一一5、7)。主基督有意要藉着保罗的宣讲,使哥 林多城中那些蒙他拣选的人相信他,便在其中一个异象中告诉保罗说:“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一八10);但这里不是指全城的人口(参林前一26-29)。拣选的部份奥秘,就是神似乎从来没有选召所有他可以选召的人。因此,他使我们深深体会到他的拣选是绝对自由的,也教导我们要珍惜这临到我们身上的恩典。

拣选和救赎计划

新约圣经(尤其是保罗书信和约翰福音)所展陈神的拯救工作,不是一连串毫无关连的行动,而是一个复合的运作,具有一个统一的综合目标,由三位一体的神联合执行完成。这个 伟大计划至终要产生的果效,就是使全教会得荣耀——这仍有待将来完成。救赎工作还要继续下去,直到完成为止。这一切救赎工作的源头,就是神拣选的旨意,而神的拣选,早在创世以前已经开始了(参弗一3-4)。在罗马书八章二十九至三十节,保罗把整个救赎计划由始至终展示出来,且用过去时式说到其最后阶段,表明既然神已作出决定,整件事情就如同已经完成了:“因为他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订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保罗说,神“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即是说,我们藉着基督作为中保,得蒙拯救,在他的性情上有份(弗一4)。一切从拣选涌流出来的福份,都是藉着基督并在基督里面享有的。这些福份包括:做神的儿子(5节)、从罪中得赎(7节)、获得圣灵内住的赏赐——圣灵成为我们的印记,表明我们是属于神的(13节),以及神为我们预备的基业(1l节)。(在圣经其他地方,基业的定义是指像基督,与基督同在,有他的形像,分享他的荣耀,和得见他的真像:约一七24;罗八17;帖后二14;约壹三2。)既然如此,早在亘古以前,当神拣选我们为基督所救赎之时(提后一9;彼前一2),他已经委任他的儿子成为人,作我们的救主(提后一10;彼前一20)。然后,直到时候满足,神的爱子进入世界,藉着他自己的见证,具体地完成这个永恒的计划——即是为父所“赐给”他的所有人死,把永生赐给他们(约六39,一〇29,一七2、24),他也自称是他们的好牧人,且称他们为“我的羊”(约一〇26-29)。“我为羊舍命—–”,“我的羊听我的声吾,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15、27)。我们提及基督的“工作”,意思是指他的代赎,但从神拣选的目的看来,基督在天上所作的——吸引万人归向它(约一二32),为他们代求(罗八34;来七25),保守他们得荣耀(提后四17等节)——这一切和他在地上的受苦和背负罪孽的工作一样,都是他工作的一部份。基督在地上为我们所作的,和他在天上为我们所作的,是一个任务的两部份。完成救赎是基督的工作,把救赎工作应用出来也同样是他的工作。把永生赐给他的羊,且在末日使他们复活(约六39),都属于他被委派的职份,正如代赎的死亡是他的职份一样,两者同样重要。他第一部份的工作(他藉此“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在加略山上已完成了:但他第二部份的工作,就是向被赎的人传递救赎的信息,仍要继续下去。

因此,保罗在一卷主要论及拣选的书信中,写到有关基督的工作时如此说:“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即在他再临之时),作个荣耀的教会—–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五25-27)。这就是在拣选的亮光中看见基督救赎工作的幅度和范围。

拣选和布道

有人说,如果以上所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我们应该根据什么原则去传福音呢?如果基督是来拯救那些被拣选的人,其他的人还有什么福音可给他们呢?而且,既然我们不能分辨蒙拣选的及不蒙拣选的不信者,我们能够向人传些什么福音呢?我们怎能向那些未信主的人介绍基督,向他们保证在基督里可以找到永生,但同时我们却知道我们传讲的对象不是基督想要拯救的?实在说,反正那些蒙神拣选的人至终必然得救,我们还何须传福音呢?

我们可以把圣经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归纳成以下三点:

1、为什么要传福音?

上文曾讨论过的经文告诉我们,神不但拣选了他要拯救的人,也选择了他的拯救方法。神拯救他们的方法,是向他们发出呼召:即是说,藉着圣灵的工作和福音的信息,带领他们相信。“—–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罗八30)“—–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能以得救。神藉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帖后二13一14)神只拯救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因此他使他所拣选的人得着救恩的方法,就是差遣一些人把福音告诉他们。基督差遣保罗到外邦人当中,“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二六18)。因此,他差遣我们去传扬生命之道,在我们的世代中领人作主的门徒。这就是布道应有的地位,是神使他所拣选的人相信他的途径。在神的各种旨意中,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2、为什么要传扬基督?

圣经告诉我们要向世界传扬基督,其根据是与拣选无关的。我们要呼吁每一个人回转相信基督,是为了下列四个因素:第一,每个人都犯了罪,是有罪的,因此需要基督(罗三19-26;徒四12);第二,对每一个相信他的人而言,他是完全的牧主,能满足人一切需要(约三16;徒一三39;罗一16;来七25);第三,他仁慈地邀请每一位需要他的人来到他面前,得享平安(太一一28等节;约六37;启三20);第四,神发出明确的命令,凡听见福音的人,都应悔改,相信基督的名(徒一七30;约壹三23)。我们要服从基督的命令(太二八19),在他的爱的激励下(林后五14),传扬福音。我们不可以猜测那些来相信的朋友是否巳蒙拣选(那是我们不应管的事),我们只要单单顾念到他们需要基督,然后尽一切所能,以挚诚的基督徒爱心,藉着我们的见证和祷告,满足他们这个需要。

我们需要在这里再一次提醒自己:圣经中的神是“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提前六15等节),是伟大,不住人手所造的居所的神,正如他向约伯清楚显明的,他没有必要向我们解释他的作为(参伯四〇l-8,四二l-6)。有一点必须清楚的,就是我们不能藉着神在圣经中的自我启示,去猜测那些他没有明显告诉我们的事。当你对某一位神学家的学说有相当研究的时候,你就大概了解他的神学思想:你可从他的立场推断出他将会对某些事物持什么论点。但对你的造物主而言,这个方法是行不通的。

爱因斯坦可以用孩童的语言,跟一个两岁的小孩说话,让这小孩认识到他是一个和蔼可亲的成年人,然而这位科学家的一切意念、计划、他的价值观和所看重的事物,以及他对关乎人生的种种可能的事的判断,而这一切又如何在他的整个思想当中互相配合——这些都是小孩一无所知的。一方面是因为他没有向小孩解释这些事情,另一方面是即使他解释了,小孩也不明白。因此,从这个意义看来,虽然这些小孩子认识到这位成年人是他亲切的朋友,但他始终仍然对这位成年朋友毫无认识。我们在神面前,就好像是两岁的幼童一样。神透过圣经,用人类的语言向我们说话,从古到今一直如是;从他告诉我们他所说的和他所作的,我们实在认识了他。但我们可以肯定的,就是对于神自己的意念、计划、价值、他所看重的事物,和他对各种可能的事的判断,我们所知的仍然十分有限。因此,当发现有两种神所说关于他自己的事不能互相吻合时,我们不要大惊小怪,也不必忧虑。这些发现只不过是意料中事。

在目前这个问题上,有一个难题使不少人大惑不解:神既然在永恒中已定旨要拯救谁和不拯救谁,那么神怎能够真诚地叫所有听闻福音的人接受基督?神要我们把福音传开的命令,又怎能表明是出于诚意的(这是我们遵守这命令的人要向人保证的)?简短的答案是:我们不知道是怎样,但从基督耶稣的工作,我们可以知道确是如此;他是道成肉身的神子,我们可以说,神是显明在耶稣身上(参约一四9)。无庸置疑,耶稣经常不分彼此地邀请所有人来就他、相信他、做他的门徒、得着永生,这些都是真诚善意的表达。耶稣为耶路撒冷的不信哀哭(路一九4l一44);他真诚地关心那位富有的年轻长官,而当那年轻人离开时,他确实感到哀伤,这些都从他的睑部表情充份流露出来了。(参可一〇2l、23、27)。因此,我们可以从耶稣身上看见,无论有关拣选的真理是什么,若有人听见福音之后宁愿罔然不顾而灭亡,却不回转而得生,神绝不会因他们的沦亡而感到快乐(参结一八23、32,三三11)。

新约圣经所礼赞的神的爱,就是神首先在他的爱里把他的爱子赐给凡相信的人,成为他们的救主;他既走了这第一哩路,如今还要继续走第二哩路,使他所拣选的人相信它。因此,拣选和救赎是属于神美善旨意的一部份,而不是与他的美旨相违背的。因此,我们要邀请所有人相信基督,正如基督自己所作的一样(太一一28等节),因为他们需要他;如果他们来就基督,基督就必拯救他们,因为神自己也在呼召他们;此外,和基督一样,我们要仰望神使一些人相信,以显明他拣选了谁(参约六35-45)。这就把我们引入下一点:

3、没有拣选,没有盼望?

拣选不但没有削弱布道的意义,反而成为支持布道的根据,因为只有藉着布道,才能达到拣选的目的。只有蒙拣选的人能透过福音的传扬而得救,这里的意思不是说,有些本来可以进天国的人被拒诸大门外;相反,他的意思是说,本来没有人能进天国,但有些人藉着信心,却得以进入天国。“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4)。因此,除非神“呼召”他,否则福音永远不能进入他的心思,他也永远不能相信。但据圣经所说,神只呼召那些他所拣选的人:“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罗八30)若没有拣选,就没有呼召,更没有悔改,那么一切布道活动都变为徒然。但我们知道,当我们传扬神的道的时候,他的话语决不能徒然返回。福音的传开,是神呼召他所拣选的人的途径。同时,神要使福音在所拣选的人当中兴旺起来(再参看徒一八9-11;另林前一9)。

拣选与基督徒生活

拣选是神的儿女的一个家庭秘密,是他们有权知道的,而且为了他们的益处,他们也应该知道。彼得并不徒然教训说:“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即是说,拣选本身是确实的,因此对于你们也是确实的;彼后一10)

拣选可以从一个人生命中所结的果子看出来。保罗从帖撒罗尼迦人的信心、盼望、和爱心看出他们是蒙神拣选的,这是由于福音在他们的生命中所产生的改变(帖前一3-6)。在我们的生命里,若有愈多彼得所劝勉我们的品质(德行、知识、节制、忍耐、虔敬、爱弟兄的心和爱众人的心),我们就愈有把握知道自己是蒙拣选的。

我们若知道自己是蒙拣选的,这于我们有什么价值和作用呢?是否使我们变得自满,并以为既蒙拣选,就不必理会如何生活了?不!正如上文所引述彼得后书的经文所说,只有当我们每日“敬畏主,追求圣洁”,藉着我们的行为显明我们是具有真实信心的时候,我们才有权确定自己是蒙神拣选的。事实上,对忠心的基督徒而言,若知道自己是蒙神拣选的,就会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倾向。当他知道自己是蒙神拣选的,就会产生敬畏的心,因为他认识到神的伟大,知道这位神可以随自己的喜好对待人,而我们都在他手里。神的拣选使他谦卑下来,提醒他神的救恩丝毫不是他自己努力的成果,他没有一样不是领受的。但神的拣选也使他兴奋,给他保证他的救恩是完全出于神的,他在神的手中永远安全。他现在能够在基督里,是因为神在永恒中已拣选了他;而神的拣选是一种保证,保证他在基督里平安稳妥,直到永远。“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又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得荣耀。”

因此,当我们知道已蒙神拣选时,我们对将来的荣耀的盼望,就会从一种毫无把握的渴想变为令人欢欣雀跃的确据;我们也就得着力量,心中满载胜利的喜悦,能够面对世上最可怕的未来。保罗在回顾神拣选的目的之后,不禁说出以下的话,这 实在不是偶然的,而是最合乎属灵的逻辑的:“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l一39)当基督徒检视这种圣父和圣子在时间开始之前已赐给他的爱——一种无法测度的、白白赐予、大能而又无穷无尽的爱;这爱救赎了他,使他苏醒,且保证使他安然度过人生的一切争战和风暴,以致他能享受神为他儿女所预备的说不出的喜乐——这个时候,他的内心会渴慕以爱还爱,胜似渴慕任何其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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