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识人-巴刻

11、世俗化的评估

神学家对上述的英国世俗化过程,以及世俗化现今发生于世界各地的不同型态,各有纷歧的评估。立于一个极端的是哈维·寇克斯(Harvey Cox),他在《世俗之城》(The Secular City,1965)一书中主张,城市的世俗化应该被视为一件好事,且是基督教的一种扩展,即便它的副作用之一是将神变成无名的神,不再为人所认识。另一个极端的人则把世俗化斥之为纯粹的叛教。这里要进入这场复杂的争辩是不可能的,在最后这一章,我只要提出四个观点,或许有助于重塑我们对发生在身边这些事的全面反应。

一、社会的世俗化是无可避免的

不管我们誉之为“人类的成年”,或悲痛这是“人类的脱轨”,都必须承认,基督教世界的世俗化是迟早要发生的事。任何的依依不舍或以为这是可能避免的念头,都应该被逐出我们的脑海之外。因为基督教世界,包括改革前(中世纪)和改革后(十六、七世纪),都是一个由教会辖管之静态的农村型文化,是科学前、工业前和科技前的,它对自然、人和宇宙充满着幻想,未曾预备要接受急遽的社会变迁。就像一条河流不断伸展和奔流,首先从文艺复兴涌出知识爆炸,然后是科技爆炸。这是西方有史以来最大的文化震撼,使得基督教在神里面传承的人生观日渐式微。

我的意思并非说圣经信仰所解释、传达的知识和文化观在我们的时代不可能有新的塑造和了解,因为有艾略特、贝力(John Baillie)、杜依维(Herman Dooyeweerd)、薛华(Fran cis Schaeffer)及许多其他人的出现,我认为是可能的。不少人因为科学发达之前的基督教外观而丢弃基督教信仰,因为他们认为这二者同样变为无用;但如果我们期望西方在经历变迁的震惊过程不发生这些事,也是不切实际的。所以当我们发现这些现象果真发生时也不必惊慌,只要当作是遇见一些难解而不可思议的事就好了。

二、社会的世俗化导致真正属灵的损失

针对那些向世俗化欢呼,视之为神国降临的人,我们必须强调这过程中悲哀的一面——套用莎士比亚的话,是“灵魂的代价”(expense of spirit)以及灵性永远的毁灭。曾经拥有这个信仰的个人或团体若放弃了信仰,就是背叛、离弃了神;而离弃神的结果,正如希伯来书所宣称的,就是死,以及这个字所包含的每一层意义(见来六4~8,十26~31)。从圣经的亮光来看这二百年发生在欧洲各地,特别是近六十年来在英格兰尤其急遽的世俗化过程,我们认出灵性衰颓的模式正是保罗在罗马书一章二十至三十二节中所说的,他描述人如何把其敬拜和服事的本能从真神身上转移到他们自己用手所造的事物上,人与人之间的美好关系因为失去了神而失落,并日益疯狂地堕落成淫乱,这一切都惹发神的审判。

虽说西方的世俗化是无法避免的,但在这过程中人离弃了神仍是难辞其咎。我们并不怀疑神在这个过程当中掌有主权,但是我们必须明白,神对它所带来的灵性萎靡实在感到愤怒。耶利米会希望他的头是水,眼睛是泪的泉源,好让他能为他的百姓哭泣(耶九1);任何一个有一点点怜恤之心的人,想必都会以同样的心情来观看今天英国灵性的光景。

三、社会的世俗化将瓦解社会

目前社会上有许多潮流导向虚无主义和混乱,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离这二者可能还有一段距离,其他群体的情况或许更糟,但是我们所走的道路必然一直引向那里,别无其他归宿。人心中原本蕴藏有各种罪的种子,法律、习俗、宗教和舆论的约束可以抑止它们生长;但是当这些约束逐渐弛而不张,我们便愈有机会看到这些种子生长,结果就破坏了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从教会的衰微和家庭中信仰普遍的萎缩,我们可以看见宗教的约束愈来愈薄弱。现代社会愿意容忍以前的世代所不能容忍的事——这是一种对道德漠然的景况,我们称之为放纵的社会——跟随而来的是其他方面的一泻千里。

我们可以预期这种衰微的过程会继续下去,因为放纵将导致不断的腐败。一个容忍公开亵渎神之行为的群体,其尊重或奉任何事物为圣的能力已经受到腐蚀,于是亵渎神的行为转而攻击这个群体。同样地,色情使我们对性的思想堕落,并转而攻击我们,使那些有这类思想的人丧失人性。艺术家和媒体则把暴力推崇为“在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中建立自我的方式”,麻木了平常在我们里面克制心中隐愤的理性,使我们变成了野兽,并带我们一步一步走回丛林。容忍这些事物又没有强烈的舆论与之抗衡的社会是极为脆弱的。我曾经坐在一艘船上,漂向一个没有闸口的水坝,当船开始加速而我们却还无法控制它时,当时心中的恐惧与惊悸至今仍忘不了。而当看着英国社会在过去十年间的改变时,总是会给我相同的感受。

如同布雷迪(J.Wesley Bready)在《英格兰:卫斯理之前和之后》(England:Before and After Wesley)一书中指出,在十八世纪早期,英国社会经历了一次大败坏,一时兽性大发,人欲横流,没有宗教信仰,而且罔顾道德,假使那股潮流不会被阻止,很可能会带来社会全面的混乱。而在这达一个半世纪期间力挽狂澜的,是发自福音的复兴,追求个人与社会重生的动力。布雷迪继承了艾理·哈勒维(Elie Halevy)对复兴时期社会发展的观点,哈勒维写道:“十九世纪英格兰主要的特色之一,是社会组织、成就了许多事工,在这其中,我们再怎么推崇卫斯理的复兴运动所扮演的角色也不为过—–这个运动可以用来解释—–称为现代英格兰奇迹的景况,虽无政府却有秩序,切合实际,井然有序,而且是属宗教的,甚至是敬虔的。”(注一)

从历史的例子中找印证往往会产生将问题过度简单化的危险,但有时却也可以提醒我们一些解决之道。今天跟十八世纪一样,或许灵性的复兴可以救我们的社会,免得丧失人性和败坏的病症继续扩大,最终我们将很难找到还有什么其他的方法。这一切都应该促使基督徒来到神面前屈膝祈求。

四、社会的世俗化召唤基督徒起而行动

耶稣的门徒被呼召成为“世上的盐”——使社会免于败坏的防腐剂。因此,基督徒应该运用他们在社会体系中一切的能力和影响力,来建立、维护社会公义,促进一切能反映基督教价值的决策。每个世代的基督徒所面对的任务,其中有一部分就是要尽力使社会“基督化”。这传承了创世记一章二十八节“文化的委任”,相关的还有神藉着摩西律法和先知所表达对群体圣洁的关切,以及耶稣对邻舍的爱的呼召。它同样沿承自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中向普世传福音的命令,因为建立基督化的社会有助于使人成为门徒。

故此,如果基督徒缺乏能力行使基督化的影响力,就应该在神面前思想如何才能获得这能力。如果他们一直努力却似乎得不着这样的能力,仍然要锲而不舍地寻求,如同当初包括卫斯理在内的那一群福音领袖所作的,致力在家庭、亲族、当地教会以及特别的委员会组织中,创造另一种生活方式,好像在社会中建立一座位于山顶的城市,以行动向周围的世界显明基督的能力。

不论如何,基督徒有责任为神、为他们的同胞坚决主张神的律法不只是命令,同时也是自然的。它构成唯一的道德燃料,使人的天性可以靠此奔跑,而不至烧掉自己。人的本性基本上是不会改变的,不管表面上文化如何变迁,只有在神的律法——祂的torah,即祂父亲般的教导——所定的行为架构中才能寻获喜乐和满足。基督徒必须以新的活力来宣扬活着的主耶稣,祂是加略山、以马忤斯路上和客居的基督,也是自由及人生意义的独一源头和秘诀,所以基督徒必须以自己的生活来表白他们的满足,因为找到了并深知永远拥有这个秘诀。

更重要的是基督徒应该努力了解发生在他们周遭的世俗化——是什么理由或伤痕(通常是后者而非前者)使人们拥抱世俗主义?是什么问题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何以他们寻求真正的群体和个人,却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少数积极的基督徒(这是我们目前仅能期盼的)如何能承担一个漂流而没有目标的社会问题,然后既不否认也不过度简化,而是以圣经真理的亮光和神恩典的真实来照亮这些问题?

现在是我们来寻求主,自己作一些功课的时候了。

思想和讨论问题

1、我们社会目前的世俗化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2、今天教会组织在社会上的影响力隐晦不明,它本身的态度要负多少责任?

3、一个基督教社会的理想在今天切合实际吗?

4、人数微少的基督徒试图使大众生活符合神的律法是合理的吗?

注一:引自J.Wesley Bready,England:Before and After Wesley(London:Hodder and Stoughton,3rd impression’1939),第179、1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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