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认识人-巴刻
认识人
作者:巴刻/翻译者:蓝慈理
第一部:真人文主义
1、人文主义运动
我是一个人文主义者。事实上,我相信唯有一个彻底的基督徒才配称为人文主义者,而且我并非唯一抱此观点的人。一九三八年,罗马天主教的哲学家马利坦(Jacques Maritain)写了一本书,呼吁以重建基督教世界作为我们社会的明日目标,而且他大胆地把自己的作品命名为《真人文主义》(True Humanism)。更近一点来说,我们看见汉斯·康(Hans Kung)长达七百页的英文著作《基督徒论》(On Being a Christian)问世,全书极力阐释并证实“我们无法对基督教有正确的了解,除非将之视为激进的人文主义。”(注二)新教徒应该将这篇论文作更深入的研究,因为书中所阐述的都是事实。福音的荣耀有一部分也在于它是这世界所曾见过唯一真正的人文主义。
什么是人文主义?基本上,人文主义是一项追求——追求人性中各种可能的全然实现。我们可以看出自己尚未得着完全的满足、实现、发展以及表达,尚未尝尽所有能丰富我们生命的事物,尚未发展我们一切创造的潜能,尚未跟其他人建立更深的关系,尚未享用一切我们所能享用的,也还没有完全驾驭物质世界的能力,以供我们随意地使用,我们渴望更多探测我们眼中所看到一切属于人类的产业。从这个基本的角度来看,我们都是人文主义者,而其所以如此是因神将自爱(self.love)放在我们天性中。你或许会说,有人已不再经由上述方式寻求个人的充实,以致失落了人性中重要的一面,宛如它们不再属于人类一般,丧志的人的确有时会如此。
然而,有一些所谓的人文主义者并不认为基督徒可以称为人文主义者。这使我联想到那些称自己为属世、科学、马克斯主义或存在主义的人文主义者。在此,我并不是要向他们对基督徒的观感提出挑战。无疑我们基督徒在记录上是有污点的,因为我们热心神的公义,有时不免忽视了人类基本的价值,以致这些属世的人文主义者就以他们所看见的来判断我们。我无意引发论战,只是要谈谈我对这些自称为人文主义者的看法为何。
请不要对我现在要说的话动怒。我不是要争辩,而只是想用自己所能得到的最恰当的字眼,来说明基督徒对人类的一个基本信念。我要说的是,他们自称是人文主义者,我想他们用错了字。就他们的观点来说,更正确的名称应该是“野蛮主义”或“禽兽主义”。为什么?因为他们所标榜的生活方式就是背弃那位基督徒所认识的神,就是放弃圣经以及过去圣徒所传给我们的一个美好人生的理想,并开始去“做我们自己想做的事”,除了内心的冲动之外,不再尊重任何权威。虽然我深深敬重抱持这种思想的人有正直的品格,但是我认为任何背弃神以及背弃祂向我们所显示之心意的人,都丧失了人性中基本可贵的尊严。就这个角度来说,他们是选择了一种更适合低等动物生活的方式,而这与人的本性和潜力是绝不相称的。
辩伪反正
福音派的基督徒人文主义承继了早期两次运动的美好传统——十七世纪的清教徒运动以及十八世纪的循道派运动——我衷心为此而感谢神。按照人文主义的定义,这两次运动都可以算是人文主义运动,而且跟今日的福音人文主义者一样,必须勇敢面对怀有误解和敌意者攻击的炮火。
清教徒主义和循道主义究竟属于哪一类的运动?把它们其中一个形容为抗议运动都是不完全的,虽然它们确实曾经提出许多抗争论点。一般抗议运动试图扫除邪恶,却不负责建设任何更美好的事物来代替;清教徒主义和循道主义则是积极的福音运动,它们攻击邪恶,为要替基督的福音——这更美好的事物——清理出一片空间,使所有的生命都能“归主为圣”。把清教徒主义和循道主义视为法利赛人的表现也是错误的。我不会去责备任何恨恶法利赛主义的人,因为在动机的层面上,法利赛主义是一种不可爱的自我偏差,再加上骄傲和嫉妒。虽然清教徒主义者和循道主义者曾在他们的时代以及后世被讥为属灵的骄傲,但是除了在少数人身上以外,这样的指控并不成立。因为背后推动着清教徒和循道会信徒的那股颂赞神的热忱,与法利赛人的自以为义是截然不同的。
再者,清教徒主义和循道主义并非一种扼杀欢乐的运动。我知道人们常常持有这种印象,特别是对清教徒主义,不过那只是一种讥讽。举例来说,在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中,贝托比男爵(Sri Toby Belch)就把那个讨人厌、专门煞风景的马波里奥(Malvolio,原文的意思是幸灾乐祸者)形容为“一个清教徒”。麦考莱爵士(Lord Macaulay)说清教徒厌恶“斗熊”,原因并不是它将痛苦加在熊的身上,而是它给旁观者带来了快乐;曼肯(H.L Menckeu)则把清教徒主义解释为“惟恐某人因为某种原因在某处享乐”。伊丽莎白女王的顾问约翰·摩提门(John Mortimer)过去常常为一些涉及淫秽的案件担任辩护,他最近公开声明说:“我认为英国这个国家在本质上有极强烈的清教徒倾向,这是我们必须小心防范的。”(注二)
这些言论反应出世人对清教徒主义的成见,一味将之视为消极、阴郁、缺乏文化素养,然而这完全是历史上的一个错误。清教徒所反对的并不是乐趣或游戏,而是一种使道德沦丧、人性殆失的乐趣和游戏。也就是说,他们反对的不是酒和性,而是醉酒和淫乱。因此,他们关闭戏院并非由于敌视戏剧(确实有一些人如此,但只是少数),而是因为戏院常是色情交易的场所。同样地,约翰·卫斯理也会因教导循道会友不可沾染残酷的娱乐,如盛行于英国的斗鸡和斗熊,而被批评、归类为专门扫兴之流。然而卫斯理——这个曾经说过“除了社会性的基督教外别无基督教,除了社会性的圣洁外别无圣洁”的人——乃是试图要在人的嚣嚷生活中,清出一块地方来容纳主的喜乐。我们注意到,在这种被视为“禁乐”的教导之下,人们却学会在工作当中歌唱,正如卫斯理自己,他在骑马往来各地传福音时总喜爱歌唱。不住歌唱!是的,因为他们的生命产生了奇妙大改变,他们经由耶稣基督找到了真神,因此喜乐正如泉涌。
今日福音派的基督教人文主义又如何呢?它跟清教徒主义以及循道主义一样,不是一个抗议运动、法利赛运动,也不是一个禁乐运动,更不单单是发自社会中的保守主义——一种中产阶级中年人为了逃避现实,而躲回过去那些“想当年我年轻时”所追忆的礼仪和习俗。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答案也许是:“它是神所兴起的一个运动,为要清除我们社会中道德的混乱——那些使我们日趋腐化、残忍和失去人性的生活方式与形态,正鼓励人像动物般不负责任地任凭本能而行(只要你觉得好就去做),借以抹杀人类的尊严,并且此风今天已广泛被接受和倡导。”福音派的基督教人文主义正是针对这一切发出挑战,因为这种错谬已经使人类的生命远离了在神里面所拥有真实的完全和喜乐。挑战的目的不只要除去一切伤害人和羞辱神的事物,更重要的是要为福音开创一片新的天空。身为投入这项运动的观察者,我觉得这显然就是它最主要的意义。
注一:Hans Kung,on Being Christia in(London:Collins,1977),第3页。
注二:《时代周刊》(Time),一九七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出版,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