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神的全权与人的责任
笔者目前暂时不探讨本体论的问题,打算勾勒耶稣在约翰福音中的画像,首先要把焦点放在耶稣与神相像的功用,然后再注意祂与人相像的功用。
导言是以logos开始的,祂不单从起初就与神同在,而且就是神(一1)。Logos与神之间的区分(ho logosēn pros ton theon),使祂可以不单是神,还成为神以外的事物(一14);两者的等同(theosēn ho logos),则肯定地表明这启示其实就是神把自己启示出来(一18)。导言的结论是logos成了肉身(一14),并且明确地说祂就是耶稣基督(一15、17)。因此,人无法看见的神已经成为人可以看见的(一14~15、18)。若不是如此,神的作为就侧重在超越的特性;但在导言的头尾之间却藉此把这些特性拉近了:同一位logos参与在创造万物的工作中(一3),而且来到祂自己的人这里(一10~11)。甚至连成为神的儿女而得救的可能性,都是以这样架起跨越神与人之间鸿沟的桥梁的模式来描述的(一12~13):「以这个方式,和谐地将两件事连接起来:一方面是圣经必须一再不断地重申、断言神与人之间有无限的距离,另一方面则是断言神儿子的来临,祂使信徒有分于祂作为神儿子的身分,藉此跨越了这个深不可测的鸿沟。」@117
@117F.Amiot,’Deum Nemo Vidit Unquam:Jo.I,18′,Melanges Bibliques(Paris,n.d.),pp.470-77。
因为耶稣如此在无限的神与有限的人之间的鸿沟上架起了桥梁,论述就可以从耶稣和祂的话语与作为跳回到神和祂的话语与作为,而无需发出任何预警,也不会有任何不当之处。例如,在三章33节起就是如此,凡接受耶稣的见证的人,「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耶稣的话就是神的话(三34);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凡接受耶稣见证的人,就证明神是真的。为了免得有任何人怀疑耶稣的话并不完全就是神的话,本福音书的作者赶紧补充说:神赐圣灵给耶稣是没有限量的(如果我们这样理解这个子句的话),而且如此爱祂,甚至将一切都交在祂的手中(三34~35)。这样从耶稣跳到神并不是偶尔的例外。完全相同的,引至生命的信心听见耶稣的话,并相信那位差祂来者(五24,十四24)。只有耶稣见过父(六46),但认识耶稣就是认识父(八19)。
这样,神荣耀祂的儿子,并藉此在祂儿子身上得了荣耀,是在那个「时候」臻于极致的(十七1,十三31)。耶稣成就了父所托付给祂去做的事,藉此已经荣耀了父,并且要回到祂曾经与父同享的那荣耀中(十七4~5)。祂的工作必然将神的荣耀传递下去(十七22),就是那独一无二的神(monogenēs theos,-18《新国际版》)的荣耀,是祂的门徒亲眼见过的(一14)。甚至连降下/升上的主题,其前提都是这种强调神给人的启示的观点。
因此,第四卷福音书极好地保留了神与人之间的距离,同时又藉着成为肉身的logos,神的儿子,缩短了这个距离。祂的来临与约翰福音末世论的垂直面有关。那时代的犹太教相信在将来的世代以前没有人能看见神,约翰福音则是宣告,在这一点上,那个世代已经来临了:第一批门徒已经看见了耶稣。他们还要看见更大的荣耀(十七24),但神的临在已经向信徒阐明了(一18,十七26)。一些经文强调耶稣的「奉差遣」以及祂倚靠祂的父,该如何解释呢?盖士曼针对这两点所说的,非常接近事实,尽管仍有些批评者表示异议。论及耶稣的倚靠与「奉差遣」的经文,在其上下文中大多是作为耶稣权柄的根据(五17~18、19~30,六28、32~33,七16、18、28~29,八16、29、42,十17~18,十一41~42,十二45、48起,十四23~24、28~31,十七2、7)。耶稣讲说神的话(三34,七16,八26、38、40,十四10、24,十七8)、行那些只有父能行的事(四34,五17、19起、30、36,八28,十四10,十七4、14),并且遵行父的旨意(四34,五30,六38,十25、37),祂就是「父的声音和手」。@118
@118E.Haenchen,““Der Vater,der mich gesandt hat”’,p.211。
关于那个「时候」与圣经的应验,我们已经看见耶稣绝非倚赖人心血来潮的怪念头与决定,而是单单倚靠神的旨意。甚至连典型的从属论者所根据的经文,十四章28节,都引发了类似罗伊希(Loisy)这样的解释:「它的意思是:因为祂是从天上来的,基督在本质上就是神,因为祂将自己与父相提并论。」@119约翰福音省略了对观福音中的几个事件(如:耶稣受试探,客西马尼,被神遗弃的呐喊),理由或许就是在此:若将它们纳入,可能有碍于描写耶稣如何跨越了超越性与有限性之间的界线。
@119A.Loisy,Le Quatrièmeévangile(Paris,1921).,p.415。
这样一来,最重要的是,在第四卷福音书中将神的儿子耶稣视为父与人之间的中保。所以,从与世人的关系来描写父,就不如从与子的关系来描写祂了。甚至在三章16节,父对世人的爱促使祂差遣祂的儿子;而在三章33~34节与五章19~20节,父对子的爱则促使祂将自己所作的一切指给子看,并且将一切交在子手中。「要[在约翰的思想上]追根究底,就必须明白:教会的根基乃是在于一个事实,即父自己对子的爱,而不是神圣的博爱。」@120耶稣向着荣耀前进,那荣耀是祂在世界开始以前就已经与父同享的(十七5);但父将这荣耀赐给祂,是因为父在创世以前对子的爱(十七24)。基督徒将会是特别蒙爱所爱的(十四21~23),但只有在他们顺服子的关系上。耶稣求父接续子的一些工作(十七11起),是因为子的工作已经告一个段落,而另一位保惠师来临的时候还正在破晓中,子自己也为了这位保惠师的来临而祷告(十四16起)。
@120F.-M.Braun,Jean le théologien,Vol.iv.p.93。
然而,这一切的特性却掩盖不了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约翰始终将耶稣的地位描写为从属于祂的父,而且,更明确地说,始终坚定不渝地顺服祂的父。祂的食物就是遵行那差祂来者的旨意(四34);而且,尽管耶稣的倚靠父是经常出现在赋予祂权柄的文脉中,却仍然是真实的倚靠。世人必须知道:耶稣所作的正是祂的父吩咐祂去作的,尽管祂受到这世界的王猛烈的攻击(十六30~31)。这不单在父的话语和作为(就是子所接受的)上是真实的,而且,正如我们已经看见的,在整个的受难上也是真实的:「受难是属于父所托付子的;耶稣在爱的顺服中,在最微小的细节上履行这个托付」@121(参:十八11、37,十九17?,十九28~30)。因此,虽然着重点在一个事实,即那整个的「时候」和它的事件都是神所预定的,而且是圣经所预言的,但也同样强调耶稣愿意喝父所赐给祂的那杯(十八11),自愿舍了祂的生命(十18)。父爱子,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十17;参:八29)。那个得着痊愈的瞎子说:神听那遵行祂旨意的虔诚人(九31),是正确的。所以,在耶稣身上,神的预定的确凿性,与以意味深远的自由顺服来回应,呈现出引人注目的交会来。
自由意志与神的预定这个问题,最为深刻的表达是在耶稣基督的生命与死亡中;而且,这个问题如果有解决办法,也一定是在这里。被预定的这一位自由地选择祂被指派的命运:「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可十四36)。在神所拣选的基督里,完全的自由与绝对的决定交会在一起。人的自由与神的全能交会为一。自由意志与决定的问题,只能在耶稣基督的新人性里得到解决。@122
@121D.Dauer,Die Passionsgeschichte,p.286。
@122A.Richardson,An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London,1958),pp.187f.。使用「得着解决」一词或许是个遗憾。亦参:D.M.Baillie,God Was in Christ(London,1948),pp.106-32=《神在基督里》(台南:东南亚神学院)。
对于一个人而言,真正的自由是免于犯罪的自由(八34起),也就是说,可以甘心乐意遵行神旨意的自由,就像耶稣遵行祂父的话语一样(八54)。或者如毛勒所说的:
耶稣显出父的本性与属性,只有祂所用的方式,可以在人类行为的脉络中,也就是说,在完全属于与神相对之人的这种关系——欢欣乐意听命顺服的关系——中,将它们彻底而完全地彰显出来。甚至到一个地步,在那透过完全的顺服而表现之完全亲密且目标一致的关系中,荣耀与卑微、平等与从属的吊诡获得了解决。意志的合一就表现在意志的降服、自由的约束中。@123
@123’The Manhood of Jesus in the New Testament,’Christ,Faith and History(Cambridge,1972),pp.95-110。然而,我们必须小心这样的陈述,免得它再次贬低为纯属职能主义。同样必须小心的尤其是:A.T.Hanson,Grace and Truth:A Study in the Doctrine of the Incarnation(London,1975),因为当他说到神性在人性中启示出来时,我始终无法肯定他所指的是与本体相反的属性说的。
我们已经留意到:该亚法说预言时(十一49起),他并不是aph emautou(「出于自己」)说的。但耶稣却可以同样地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aph emautou(『凭着自己』;直译『出于自己』)说的」(十四10)。所以,神至高无上的主权仍然是毫发无损的,不管人可能如何回应;但是,人却不能因而免除他们遵行祂旨意的责任。该亚法出于傲慢自大而说那话;耶稣却是出于刻意顺服祂的父而说的。
强调耶稣的顺服,还有另一个必然的结果,因为责任的运用首先是向着神的。这并不表示耶稣没有向别人显出恩慈的作为来;它的意思反倒是说:祂之所以向别人显出恩慈的作为,是因为祂是以负责任的态度向祂的父行的。祂为自己的羊舍命;但这是从祂的父领受的命令(约十15起)。祂保守父所赐给祂的所有的人,并且在末日叫他们复活,因为这是父的旨意(六37~40)。祂洗门徒的脚,以象征属灵的洁净,因为祂知道采取最后行动的时候已经到了(十三1起)。
同时,最后这个行动成了舍己服事门徒的一个典范(十三12起),@124事实上就构成了那条「新的命令」(十三34),就是要彼此相爱,像耶稣爱他们那样。相同的模式——耶稣特殊的牺牲,然后以之为别人的典范——亦见于十二24~25。在祂的牺牲中,耶稣首先是讨祂的父喜悦,从而与人一起站在必须顺服神的地位上。但是,虽然祂的牺牲是独一无二的,祂如此的舍己却成为别人效法的一个典范;耶稣以一条新的命令来确立这个典范,与父一起站在一个有意识地运用权柄的地位上。因此,耶稣或是与人站在一起,或是与神站在一起。一方面,祂已经遵行了祂父的话语(四34,八29、55,十五10),并且劝勉人跟随祂的榜样、遵行耶稣的话(五24,十四21,十五10;参:八37)——另一方面,祂的话也就是父的话(八28、38,十二49~50,十四24),所以就以神的所有的权柄约束人。耶稣在这一切模式中的地位,可以用下图表示:
因此,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五19、30),正如门徒离了耶稣也不能作什么(十五4)。但是,父爱子,并且将自己所作的一切指给祂看(五20),而子也爱祂的门徒,像父爱祂一样(十五9),并且拣选他们去结果子(十五16)。
@124J.D.G.Dunn,’The Washing of the Disciples’Feet in John13:1-20′,Zeitschrift für die neu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Vol.Ixi(1970)pp.247-52拒绝将十三章12节起跟十三章1~11节分开,肯定是正确的。亦参A.Weiser,'Joh.13,12-20-Zufügung eines späteren Herausgebers?’,Biblische Zeitschrift,Vol.xii(1968),pp.252-7。
耶稣与神站在一起,将神的超越性向有限的人阐明出来;祂与人站在一起,以祂自己的生命彰显出人与神之间的合宜关系。这个结构的产生,是出于整个的基督事件,而教会在圣灵引导下,将之理解为那位超越而圣洁的神向着有限且有罪之人的终极启示。再者,在第四卷福音书中,主权——责任张力伴随着神——人基督论的张力浮现出来,因此,两者其实是一体的。
神义论
研读约翰福音的末世论与基督论,所获得的洞见有助于理解约翰对于「恶」的立场。约翰处理了三方面的恶:(1)道德上的恶;(2)疾病的苦难;(3)从逼迫而来的苦难。
在道德上的恶方面,这恶从何而来,约翰没有设法回答这个问题。正如我们已经看见的,神以某种方式站在这恶的背后;但是,祂也同样站在恶的对面,祂恨恶这恶道一个地步,甚至logos成了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恶的,而且神对于恶的忿怒也显明出来(一29,三36)。在疾病的苦难方面,有不同的答案:它可能是特殊的罪所造成的(五14),或者是与罪无关的。如果神是比较直接地站在疾病与死亡的背后,着重点在于祂的目的,而不在于祂造成了疾病与死亡(九3,十一4)。那目的是要显出神的荣耀来。在逼迫所造成的苦难方面——约翰对此做了非常显著的处理——是从基督的榜样、圣灵的赐下(与已实现的末世论有关)、及未来的末世论等角度来回答的。
在旧约圣经中,神的道路是人不能知道的,结果就需要信靠祂;这一点构成了神义论(theodicy)的一个主要部分。然而,在约翰福音中,有个新的启示立场:信徒是「朋友」,而不是「奴仆」,这正是因为主把祂的事告诉他们(十五14~15,见下文的讨论)。新的时代已经破晓了;但是,因为它的破晓是以两个形成高潮的阶段出现的,一方面是感觉到它已经临到了、已经解决了、已经得胜了;另一方面,在较小的程度上,却是感受到释放仍有待将来,必须长久期盼。
已实现的末世论应许人平安与喜乐,尽管世上仍有苦难(十四27,十五11,十六33)。这与所应许的圣灵/保惠师有关(十四16~18、25起,十五26,十六7起),祂的功用包括显明神的同在(十四16~17;参:十四23)、教导门徒、将耶稣的事告诉他们(十四25~26,十六14)。所以,耶稣离去是对信徒最好的,因为这样就会赐下保惠师来(十六7)。再者,耶稣已经从世人当中拣选了祂的门徒,所以世人恨他们;但他们必须记得:世人已经先恨耶稣了(十六18~20)。就是因为这个缘故,约翰福音的基督论对于神义论的这一面才会如此重要。随着那「时候」的来到,最引人注目地显明了神自己遭受攻击时是如何在祂的Logos里面回应的。为义而受苦,是神为跟随耶稣的人所定的旨意,纵使不是更容易理解的,至少也是更容易忍受的,因为那正是神的儿子耶稣走过的路,而祂的仆人不能高过于祂。所以,耶稣宣告祂以更多的启示改变了门徒的身分(十六14起)以后,马上就阐明这个思想(十六19~20),绝非偶然:耶稣就是那启示。祂将祂从父得知的一切都告诉了门徒(十六15),因为祂自己将父阐明了(一18,十七6、26)。神义论是跟人有切身关系的难题(与哲学上的难题相反);但如果认识到神帮助祂的子民,与他们同在,而不是反对他们,或只是管理他们,就比较容易忍受这个难题。门徒从耶稣自己的榜样也得知:照着神的旨意而受苦将会荣耀神。指出门徒的受苦可能也有相同的目的,乃是跋语的功用之一(参;尤其是二十一19)。当然,这个已实现的末世论并不是全部的故事:「末日」,以及义人和不义之人的复活,都还有待将来(五28~29)。
约翰福音所关注的,主要不是神义论的问题,凭空揣测他可能还说了些什么,是无济于事的。但他强调末世论与基督论,却非常有助于认识他对于这问题的理解,而他也偶尓附带地流露出他的这个理解。他肯定从来没有表现出一种天真的功德神学,应允人可以逃避,那样的逃避是不可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