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基督徒的自由

四、因信称义

因此,这一个信既然只能在里面的人之内作主,如同罗马十章所说:“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而且又只有信可使人称义,这一个里面的人就显然不能因什么外表的行为或其他方法得称为义,得自由,得救。行为,不论其性质如何,与里面的人没有关系。反之,只有心里的不敬虔与不信才叫人有罪,叫人成为可咒可诅的罪的奴仆;并不关系外表的行为。因此,每一个基督徒所应该留心的第一件事,是丢弃依靠行为的心,单单多求信的坚固,藉着信不在行为的知识上生长,要在为他受死而且复活的基督耶稣的知识上生长,如同彼得在他的前书末章所说的;因为没有别事可使人成为基督徒。所以如约翰六章所记,犹太人问基督他们当作什么,才算是上帝的工,他就摒除他所见到的他们那些无数的工,只吩咐他们一件,就是:“信上帝所差来的,这就是作上帝的工。因为父上帝印证了他。”

因此真信基督就是一个无可比拟的宝库,贮藏一切救赎,救人脱离一切恶事,如同基督在马可末章所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这一个宝库,以赛亚已经看见,而且在十章十节预言上帝要怎样在地上定规必成的结局,有公义施行,如水涨溢。他仿佛说:“信是律法简约而完备的实行。这信使信徒有充充满满的义,就不必另要什么得他们的义。”保罗在罗马书也如此说:“心里相信,就可称义。”

信与行为

你如果问,既然只是因信称义,没有行为,就可以使人得这么大有福气的宝库,那么,圣经又怎么规定这么多行为,礼仪,律法呢?我就回答说:第一,你须记得那已经说过的只是信,不是行为,使人称义,使人自由,使人得救,这个我们以后说得更清楚。现在我们只要指出上帝的各部圣经总分为两部——诫命与应许。

诫命显出软弱

诫命所教训人的的确是善事,无奈教训人的事,行起来,却不如教起来的快;因为诫命只指示我们什么是当行的,而不给与我们行的能力;诫命的意思只是要教训人认识自己,叫他藉着诫命可以承认他不能行善,可以在他自己的能力上绝望。这就是他们何故叫做诫命,何故是旧约。比如:“你不可起贪心”,这就是一条定我们一切人有罪的诫命,因为没有人能不起贪心,不怕他如何抵制。因此,为着要不起贪心,为着要成全这一条诫命,人就不得不以自己绝望,而另在别处,另从别一位,找那他自己所没有的帮助,如同何西阿所说:“以色列啊,你自己的是灭亡,你的帮助只在我。”我们在这一条诫命上如此,在其余一切诫命上亦复如此,因为不论那一条,我们都一样无法遵守。

但人藉着诫命既已得知自己的软弱,对于如何成全律法既已发生不安,因为律法必得成全,不叫一点一画废掉,不然人就要被定罪,没有希望;这样,既已实实在在虚心了,既已看见自己算不了什么,就在他自己身上找不出称义与得救的方法。到了这一步,圣经的第二部就在那里等候着。这就是上帝的应许。

应许给人力量

上帝的应许宣扬祂的荣耀说:“你若愿意成全律法,照诫命所说不起贪心,你就来信基督,在祂里面有恩典,公义,平安,自由,与诸般应许给你。”因为你凡在遵行律法的事上所不能的,这些虽然又多而又无用,你就可以藉着信的又快捷又容易的路径做到。因为我们的父上帝叫一切事靠信而行,所以谁有信,谁就什么都有,谁没有信,谁就什么也没有。“因为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从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马十一章)。因此,上帝的应许就答复了上帝诫命的要求,成全了律法所规定的,叫诫命与成全诫命,一切都属上帝。是祂定诫命,也是祂成全。故此上帝的应许属于新约,不但属于新约,也就是新约。

上帝的应许既是圣洁,真实,公义,自由,平安的话,充满百般的善,凡心灵用坚固的信以这些应许为依靠的,就是与这些应许连合了,不但连合,也是为这应许所吸收了,所以这样的心灵不但同有这些应许的能力,也是浸透,且为这些应许所陶醉了。因为基督的一摸,既可以医病,那么,这一个心灵上最轻柔的一摸,不如说,这一个道的吸收,岂不更要将道的一切传达于心灵?这就是如何只是因信,非因行为,心灵得为上帝的道称义,成圣,使心灵成为真实,平安,自由,充满百般福气,成为上帝的真儿女,如同约翰一章所说:“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就是赐给凡信祂名的人。”

信使人称义

照以上所说,就容易明白信如何有这等大能力,如何不是善行,也不是总合一切善行所能比拟;没有什么行为附着上帝的道,也没有什么行为能在心灵里面;在心灵里面的只是信,心灵只为道的左右。道是怎样,就使心灵怎样,如同炎热的烙铁因与火连合便熊熊发光如火一样。这样,基督徒在信里就有了一切,再不需什么行为使他称义。他若不需行为;也就不需律法;若不需律法,就一定脱离了律法,“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的话也就是真的了。这就是基督徒的自由,也就是我们的信;这一个自由并不是叫我们过懒惰或邪恶的生活,乃是以律法与行为为人的义与得救所不必需的。

信成全诫命

这是信的第一个能力。现在我们要看第二个。因为信另有一个功用,就是凡信所靠的,那信也最尊敬重看他,因为信看他是真实可靠的。我们尊敬人,没有过于以我们所信靠的人,是真实,是义人的。我们重看人还能比看人是真实,是义人,是尽美尽善更可贵?反之我们轻看人,又没有比看人是假,是恶,疑惑他,看他为不可信任,还重的。所以心灵坚定不移信靠上帝的应许,看祂是真实公义,就再没有高过这种看法的。我们看祂是真实公义,并用我们所信的无论谁所应得的看祂,这就是敬拜上帝的极点。到了这个时候,心灵就全然听从上帝的旨意,既然听从,就尊祂的名为圣,甘心情愿照上帝所喜悦的待祂,因为心灵既坚持上帝的应许,就不会疑惑那真实,公义,智慧的上帝不得为祂尽心尽意办理一切,处置一切,安排一切。一个这样的心灵在一切事上还不会藉着信顺从上帝至于极处么?还有什么诫命不能为这种顺从丰丰富富的成就呢?还有什么成全比这在一切事上都惟命是听更完美呢?但这种顺从非由行为而来,乃单由信而来。反之,有什么事比不信上帝的应许更属违背上帝,更属邪恶,更属藐视上帝呢?因为这不就是以上帝为说谎的,或疑惑祂不真实,却以自己是真实的,以上帝为说谎,为虚妄么?凡这样行的人,不是弃绝上帝,在自己心里立起了自己的偶像么?这样,从这种邪恶中生出来的行为,纵令是天使与使徒的行为,又有什么益处呢?所以上帝不将众人圈在愤怒或情欲之中,但圈在不信之中,这圈的实在不错;好叫凡自以藉着遵行律法(民事与人道的德行)所规定贞洁与怜悯人之事而成全律法的,得以明白他们不会得救,他们是在不信的罪下,如不寻求恩典,就要按公义被定罪。(参考考罗马书十一章32节)

但上帝既见我们看祂是真实的,因我们的信照祂所应得的尊敬祂,祂就因我们信的缘故,也尊敬我们,看我们是真实的,是义人,因为信把上帝所应得的归给上帝,所以就生出真实与义来;因这缘故,上帝也把荣耀还给我们的义。看上帝是真实是公义,原就是真实公义的看法,这样看祂,这样认祂,原就是真实公义的,所以祂在撒上二章三十节说:“尊重我的我必重看祂,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保罗在罗马书四章说,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因为他藉信,就将最全备的荣耀归给上帝,我们若信,因同样的缘故我们的信也要算为我们的义。

信与基督连合

信的第三个无可比拟的好处就是:信将心灵与基督连合,有如新妇与新郎连合。像使徒所说,因这一个奥秘的连合,基督与人的心灵成了一体。若是一体,若是成了真正婚姻的结合,不但如此,更是一切婚姻中最美满的,因为人的婚姻不过是这真正婚姻残缺不全的一个预表:他们就不分善恶凡事都公有了。所以凡信的人就可以拿基督所有的自矜,夸口,仿佛就是他的;凡他心灵所有的,基督也认为是他的。我们只要将这两样比较,就要看出贵重无比的事来。基督满有恩典,生命,救赎;人的心灵却满有罪恶,死亡,咒诅。于是让信来到他们中间,罪恶,死亡,地狱就属了基督,恩典,生命救赎却属了人的心灵。因为基督若是新郎,就当将祂新妇所有的归于自己,而将自己所有的赐给祂的新妇。因为祂若将身体与整个的自己也赐给她,怎会不将祂一切所有赐给她呢?祂若接受了新妇的身体,又怎会不接受她一切所有的呢?(参考考以弗所书五章31节)

看哪!在这里我们不但有一连合的愉快异象,也是有一有福的战争,胜利,拯救,得赎的异象。因为基督是上帝与人连合在一个位格里,这一位没有犯过罪,没有死过,没有被定罪,也不能犯罪,不能死,不能被定罪;祂的义,生命,救赎是不能胜过的,永远的,无所不能的;祂因信的结合,在祂新妇所有罪恶,死亡,与地狱的痛苦上就有了分,不但有分,也将这些归于自己,当作是祂自己作的,当作是祂自己犯的罪;祂受苦,受死,下到地狱,为的就是要胜过这一切。这样,行这一切事的既是这样的一位,死亡与地狱不能吞灭祂,祂就必能得与他们大大决斗,将他们吞灭。因为祂的义大于一切人的罪,祂的生命强于死亡,祂的拯救较之地狱更属无敌,如此那相信的心灵,因信的保证,在她新郎基督里面就脱离了一切的罪,再不怕死亡地狱的攻击,具有她新郎基督永远的义,生命与拯救。所以她献上自己,作荣耀的新妇,毫无玷污皱纹,在生命的道里,就是说,因信生命,公义,拯救的道,洗净了自己。这样,祂就以信,以慈爱,以怜悯,以公义,以审判,聘她为妻,如同何西阿二章所说的(参考考以弗所书五章21节)

这样,谁能充分领会这种贵重婚姻的意义呢?谁能了解恩典所有丰富的荣耀呢?这一个富足敬虔的新郎基督娶了这一个贫乏邪恶的娼妓,救赎她脱离一切邪恶,把自己一切的善给了她做装饰。这样,罪就无法灭她,因为这些罪已经放在基督身上,在祂里面被灭吞了;她有她丈夫基督的义,她把这义可夸为自己的,也能在死亡与地狱面前拿这抵挡她一切的罪,说:“我若犯了罪,但在我所信的基督里面我没有犯罪,凡祂所有的都是我的,我所有的也是祂的——如同雅歌的那新妇说:‘良人属我,我也属他’。这就是保罗在林前十五章所说的意思,他说:‘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就是说,胜过罪恶死亡,如同他所说的:‘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信成全律法

从这里你又明白如何以这么多归于信,单以信可以成全律法,不是行为称义的缘故。你看,第一条诫命:“你只要敬拜一位上帝。”也惟有因信才可以成全。因为你虽然从脚跟至头顶都是善行,你还是不义,也不是敬拜上帝,遵行第一条诫命,因为你若不是将祂所应得的真实与全善的荣耀归给祂,你就决不是敬拜上帝。但这事不能藉行为成就,必得藉心里的信才能成就。因为我们不是因行为,乃是因信,荣耀上帝,认祂是真实的。因此惟有信是基督徒的义,也惟有信是成全一切诫命的。因为凡成全了第一条诫命的,就不难成全其余的诫命。但行为既无知觉,就不能荣耀上帝,只有信在那里的时候,行为才能够荣耀上帝。但如今我们不问是什么行为,也不问是那种那类的行为,我们只问是谁的行为,是谁荣耀上帝,并生出这些行为。就是住在心里的信,信是我们一切义的主脑与本体。因此教训人诫命是靠行为成全的,就是盲目与危险的道理。诫命的成全必须在行为之先,行为是从成全律法之后发生出来,我们以后要听。(参考考罗马书十三章10节)

旧约的预表(参考出十三:2;民三:13;创四十九:3)

但要更深切明白我们里面的人在基督里所有的恩典,我们必得揣摩在旧约上帝如何以头生的儿子分别为圣,归于自己,与生而即有的权利很被重视,因这种权利有双层的尊荣,就是为祭司与为王的尊荣。因为头生的兄弟是祭司,是其余各弟兄之长,这是基督的预表,祂是父上帝头生的独生子,也是童女马利亚的儿子,是非按血气与世界的样式的真祭司真王。因为祂的国不属这世界。祂是天上与灵性事的王,专尚公义,真理,智慧,和平,救恩等类的事。凡是地上的事地狱的事也仿佛属祂管辖——不然,祂如何能保护我们,救我们脱离这些事呢?——但祂的国度不在乎这些事,也不属这些事。祂祭司的职分也不在乎外表装束与姿势的显赫,如属人的亚伦祭司职分与我们今日教会的祭司职分;乃在乎灵性的事,藉这些事在天上上帝面前为我们代祷,尽无形的职分,并在天上献自己的祭物,行祭司所应行之事,如同保罗在希伯来书用麦基洗德为预表论祂所说的。祂也不但为我们祷告,代求,更藉祂圣灵活泼的教训在我们心里教训我们;这样,就完成祭司的两个实在职责,属人的祭司的祷告与传道就是这两个职责有形的表象。(约十八:36)

这样,基督既因祂生而即有的权利得着了这两个特权,祂就照以上所说婚姻的法律将这两个特权赐给凡信祂的人,与他们共分共享,因为照那法律,妻子对于凡丈夫所有的也有所有权。这样,我们在基督里面就是祭司,都是君王,相信基督的都是如此;如同彼得二章所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特别的民族,是有君尊的祭司与祭司的国度,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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