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基督徒必定坚忍到底
第五章、神总体性的应许永不改变
现在,让我们来集中看绝不撒谎之神的应许——这些应许向众信徒保证了祂永不更改的慈爱和恩宠。有人争辩说,神的一些应许是带有条件的;就是说,这些应许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它们的对象。所以,这些应许的对象若发生任何改变,应许就不能实现了。我们等一会儿有必要考察,论到我们下面要讨论的特定应许,这是否真实。现在,让我们从总体性的角度查看应许本身。我们称之为「福音应许」,是因为它们的本质和优越性。当然,那些应许不仅仅出现在新约圣经中,自从罪进入世界的时候,它们就被赐下了,其目的是为了鼓舞在旧约之下神的百姓。
与福音应许相比而言,神也赐下了律法以下的应许,但是在这些应许中,「进入永生」总是与「遵守诫命」联系在一起的(马太福音19:17)。福音的应许是神向罪人白白地出于恩典启示祂的美意,以及祂在恩典之约里藉着基督对罪人的慈爱。我们在第四章已经看到,神如何以真理和信实应许要作他们的神。祂为他们舍了自己的儿子,又为他们差派圣灵与他们同住。福音的每一个应许都彰显同样的爱,同样的基督和同样的圣灵。这些应许是毫无条件的,而且充满恩典,因为它们是唯独凭着神的美意和喜悦赐下的。在圣经上,因着应许临到我们的祝福处处与我们该得或为自己赚取的祝福形成对照(加拉太书3:18)。
神向我们应许赐下耶稣基督是出于祂的爱、白白的恩典和怜悯(约翰福音3:16;罗马书5:8;约翰一书4:10)。一些应许似乎带有条件,但是因为它们与神应许基督的恩赐不可分割,紧密相连,所以,事实上它们是无条件,充满恩典的。福音的应许传扬神的美意和慈爱。一切论到源自于神的美意给罪人恩典的事,都必须被视为神的一个应许。神的应许并不总是仅仅关乎未来。它们可能会与祂在过去所做的事或现今正在做的事有关。别忘了,这些应许原本就都是为罪人立下的。如果这些应许不是给罪人的,那么就没有人能从它们得益处,因为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加拉太书3:22)。所有的人都是罪的俘虏,直到神所应许的那因信耶稣基督而得的救恩释放他们。凡从罪得到的拯救都在乎神的恩典,并且一切恩典又是通过祂的应许而来的。
神向我们启示祂的美意是通过基督。正如哥林多后书1:20宣告:「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基督是该约的中保和保证人,为了保证这约的有效实施,祂已承担神与我们双方必须要做的一切。所以我们可以说,福音的应许是神在恩典之约中向我们彰显祂的美意。保罗称之为「应许的诸约」(以弗所书2:12)。严格地说,约与应许(就是基督)应该是单数,但使徒使用复数形式,是因为它们在多次的情形下被赐与和更新。因此希伯来书8:6提到,恩典之约是建造在更美(或福音)的应许上,是绝不说谎之神(提多书1:2)所立的。
神应许要做什么呢?本质上说,祂应许要作我们的神,正如祂对耶利米说的:「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书31:33)为了有祂做我们的神,有两件事是必需的:
1、使我们与祂隔绝的一切必须被清除,同时我们与祂要有完美的相和。祂成就这事,不但是赐给我们基督,也让祂作我们的救主、我们的义和我们的平安。
2、我们需蒙保守以致与我们的神相交,并享受祂为我们的赏赐。祂藉着所赐下的圣灵成就这事。父透过圣灵已使我们适合在光明的国度与众圣徒的基业有分(歌罗西书1:12)。赐下圣灵的这应许在旧新约圣经中频频出现,以致于它有时被称为约的应许。在使徒行传2:39中当彼得说,「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时,他是指基督从父领受的应许,这应许在33节被称为「应许的圣灵」。从这两个大应许来看,指的是基督的赐下与圣灵的赐下,有各样的安慰临到众信徒身上。这就是使他们蒙神悦纳和享受祂同在所需的一切。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说,若有人与其中的任何一个应许有份,他就必然与所有的应许以及从这些应许中所流露出的神的爱都有份。就连神的那些看来最富有条件色彩的应许,也能被视为源自祂毫无条件的爱。向信的人应许生命的神,并没有为祂所应许的信心这个祝福在我们身上加添任何条件,因为我们都是罪人。所以,关于神应许的本质,我们可作出以下几点判断:
1、神所有的应许都是真实可信的;每一个应许都一定会应验。神的本性保证了它们的实现。任何失败都会展现出祂不变属性的某个方面有问题。就算从人的角度来说,当一个人知道情况的变化可能会使他不能兑现他的诺言时,那么他决不会许下要行某事的严肃承诺。更何况这许下应许的是知道万事的神!
2、我们可能会对神实现祂应许的许多方面一无所知。祂也许早已不折不扣地实现了它们,尽管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事实。
3、甚至带有条件的神的应许也将在绝对的意义上实现。例如,「信的人就必得救」这话是宣告,信与救恩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事实上,无论人信还是不信,这话都是真实的。带有条件的应许可能只宣告神的旨意,比如,「凡遵守诫命的人就必活着」,或者它们表明应许中所提到的事情,就是神的旨意将要实施的途径。
4、如以上所见,与圣徒坚忍有关的应许分为两类。它们要么涉及神的恩慈(即他们称义)如何源源不断地临到他们,要么与自己对神不断的顺服(即他们的成圣)有关。
连那些看似带有条件并涉及我们成圣的应许也是绝对的。神应许信徒,他们将永远留在祂的约中。一些人争辩说:「不错,但这是有条件的,这条件就是他们没有故意地抛弃基督的轭或容许自己走入迷途。」我们要说:「难道这不是在说,只要他们与祂在一起,他们就会与祂在一起?」——这根本说不过去!神以恩慈吸引我们跟随祂、与祂同在,是因为祂以永恒的爱爱了我们。
神赐下应许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安慰在各样处境之下的信徒。正如神对约书亚说:「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约书亚记1:5)一些人争辩说,神的应许不是给人的,而是给某些资格的。我们回答说,这些应许必然要实现,但如果他们的实现是基于这些资格,那么神立这些应许给了条件,它们就不是给人的了。然而,神所说的与此相反。祂已明确地称呼祂的选民为「应许之子」(罗马书9:8)。可见,所应许的事情常常相互关联,然而应许本身却是绝对的。
神的应许必然实现的事实,并不排除人要使用适当的方法。当神在使徒行传27章应许保罗船上的人必无一人丧命时,保罗说的「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这话,并非与这应许不相称。
那么,圣徒可以完全地安息在神成就祂应许的信实上。正如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5:24说:「那召你们的本是信实的,祂必成就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