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回首百年殉道血
第五章
太原府的大屠杀
一、告急及殉道的电报
1899年12月31日山东平阴的英国人牧师卜克斯遇害后,酿成「肥城教案」,惊动了清廷上下(请参看第三章第一节)。
(一)各地发出警告(注一)
1899年12月间,在山东省西北部,已有宣教士给美国领事馆发出电报说:「如全体外国领事馆,不向清廷施压力,美国公民认为目前情势是绝望的。」
1900年1月9日,山西省太原府的宣教士,致电报给英领事馆,提及:「目前展望非常黑暗—–清廷已下数度密旨鼓励义和团。」
(注一)译自The Sicge at Peking by Peter Fleming第63页。作者Peter Fleming是《英国泰晤士报》之记者(A correspondent of The Times),在中亚和中国等地游行采访多年,是一位行踪广博的探险家。
除了直接由宣教士而来的警告信号,各西报如《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 News)和《京津泰晤士报》(Peking and Tientsin Times)等,均反映当前局势之危急。一位北京的「中国通讯员」,虽是位基层官员,但来自外交界所尊重的家庭,也于5月10日在《字林西报》上发出特讯:
「我是非常诚恳、十分郑重地告诉你们,有一个秘密的大计划,要铲除在中国之全体洋人,夺回所有租界。」他直接指出各首领之姓名和有多少军队作支援(事后证明两者均属实),又继续说明:「全体上层阶级的中国人都知道这事,有与洋人为友的,便忠告他们。但照我自己的观察,他们对此并不为意,也不为这样的警告而感谢。」特讯结束时,他更以事实为根据,指出慈禧太后极看好义和团。
可惜当时的外交官,认为宣教士总是杯弓蛇影,报章亦是小题大做,一点也不为意。
(二)电报纷至沓来
当义和团事件开始时,英国伦敦内地会,接到很多宣教士和上海总部发出的电报,报导各地暴动和宣教士殉道的消息。略举其中本书也有所载的数个例子:
*1900年7月14日青季连牧师(Mr.Charles H.S.Green)从直隶省之获鹿发往上海之电报:「太原府暴动,无详细消息。盖落洼牧师夫妇(Mr.and Mrs.Archibald E.Glover)逃经河南省,遇盗劫,不能行。顺德和获鹿两地暴动,物业全毁,人口平安,逃往城外,仍然危险。官府拒绝制止,外国使团无能为力,请为我们祷告。」(青牧师事迹,请参看第六章第三节;盖牧师事迹,请参看第六章第十六节)
*7月27日上海来电报:「据可靠消息,保定府全体宣教士遭谋害。贝格耨牧师夫妇(Mr.and Mrs.Benjamin Bagnall)和顾正道牧师(Rev.William Cooper)恐已遭不测。」(请参看第四章第四节和第六章第三节)
*8月7日上海来电报:「浙江省长报导衢州有五位宣教士遇害,但无常山的消息。」(请参看第六章第七节)
*8月15日上海来电报:「米姑娘(Miss Hattie J.Rice)已遭谋害;因逃亡中受了伤,以致胡姑娘(Miss MaryE.Huston)、顾师母(Mrs.E.J.Cooper)和索行仁牧师(Rev.Alex R.Saunders)的两个孩子,也都伤重离世。」(请参看第六章第八节)
*8月16日上海来电报:「已遭谋害者有:汤明心牧师夫妇(Mr.and Mrs.David B.Thompson)及两个儿子、石姑娘(Miss Edith S.Sherwood)、马姑娘(Miss M.Etta Manchester)、戴姑娘(Miss Josephine E.Desmond)、王道明牧师夫妇(Mr.and Mrs.George F.Ward)及婴儿和良姑娘(Miss Emma Ann Thirgood)。」(参看第六章第七节)
*8月25日上海来电报:「我们肯定6月27日,卫理森医生夫妇(Dr.and Mrs.Millar Wilson)及贾姑娘(Miss Mildred Clarke)和史姑娘(Miss Jane Stevens)是在太原府,惟恐已遭不测。又魏美例姑娘(MissEmily B.Whitchurch)、苏梅兰姑娘(Miss Edith E.Searell)、宓学诚牧师夫妇(Mr.and Mrs.George McConnell)及儿子、金宝延姑娘(Miss Sarah A.King)和东静延姑娘(Miss Elizabeth Burton)均已遭谋害。」(请参看第六章第二、四和六节)
*9月8日上海来电报:「已获消息:罗定登牧师夫妇(Mr.and Mrs.Anton P.Lundgren)、艾瑞延姑娘(Miss Annie Eldred)和四位美国宣教士,一起由官兵护送,在8月15日离开汾州,全体即遭枪杀。」(请参看第六章第十节)
(三)一封特别的电报
1900年9月15日,山东省烟台的法牧师*(Rev.E.E.Forsyth)(注二),把一封山西省来的电报副本,在17日寄抵大英浸礼会(Baptist Missionary Society)。大英浸礼会将此副本转寄给上海中国内地会总部,10月份中国内地会月刊英伦版《亿万华民》刊出此电报,译之如下:
「一位可靠的、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从山西带来消息:毕翰道(Pigott)及其同工,已在寿阳被逮捕,缧绁递解上太原府途中,与其他宣教士遭遇同样的危厄。在太原府的宣教站,全部焚毁殆尽,只剩下法尔定(Farthing)的住宅。在6月29日逃抵太原府之许多宣教士,7月9日被护送到衙门,官方虽曾答应保障安全,但旋即全部惨遭屠杀,计有33位:毕翰道一家三口、铎教师(Duval)、鲁教师(Robinson)、艾牧师(Atwater)两个女儿、铎牧师(Stokes)夫妇、席牧师(Simpson)夫妇、罗医生(Lovitt)一家三口、顾姑娘(Coombs)、佩鸿恩(Beynon)一家四口(笔者按:应是五口)、卫医生(Wilson)一家三口、法尔定一家五口、怀牧师(Whitehouse)夫妇及其他四人。
(注)*是作者音译之名,因无法找到中文名字。其他无*者之宣教士,均是他们在中国时用的真正中文名字。
(注二)无法找到这位牧师的中文姓名及其差会,但从浸礼会的名单上,有一位工作了近三十年,在济南之法牧师(Rev.Robert C.Forsyth)也许与他有点关系,同属浸礼会的宣教士。一本详细记载义和团事件殉道宣教士事迹的书(The China Martyrs of1900),便是Rev.Robert C.Forsyth在1904年出版的,也是本书主要的参考书。
胡德理(Hoddle)、恩牧师(Underwood)和史姑娘(Stewart)等的消息则未被提及。此外还有十位天主教神父及一些不知名的人士。除了大批本地的信徒遇害外,大概共有51位洋人被杀。在忻州有六位骑马逃入山区,他们可能是邸松夫妇(Dixons)、马牧师夫妇(McCurrachs)、任姑娘(Renaut)及燕牧师(Ennals),至今下落不明。」
(四)太原府之三十四位殉道者
义和团事件发生时,有不少中国人和官员都想尽力保护宣教士及他们的眷属,发出这份电报的人可能是一位官员、知识分子或忠心于宣教士的同工。把当时耳闻目睹的真相记录下来,所录下的宣教士名字皆准确无误,仅人数有少许差别,实数应是34位。以下我们按电报所提的名字,简述一下这一椿悲惨的大屠杀事件,之后将在各节追悼每位殉道者。
*顾姑娘(Miss Edith A.Coombs)第一位殉道者,她属寿阳宣教会(Shou Yang Mission),在焚烧的会堂中,因回头抢救她的女学生,被暴民推入火中殉道。
*法尔定牧师(Rev.George B.Farthing)、师母、长女罗思(Ruth)、次子葛爱(Guy)和幼女宝宝(Elisabeth)一家五口,怀牧师(Rev.Silvester F.Whitehouse)夫妇二人,及名单遗漏了的史姑娘(Miss Ellen M.Stewart)。他们八位属于大英浸礼会,被太原府的巡抚毓贤,斩杀于衙门之前。
*佩鸿恩牧师(Rev.W.T.Beynon)属大英圣书公会(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负责太原府的宣教士。夫妇二人、长女但西(Daisy)、次子根纳(Kenneth)和幼子脑曼(Norman),一家五口同遭毓贤斩杀。
*卫理森医生(Dr.W.Millar Wilson)夫妇和幼子亚力山大(Alexander)一家三口,路经太原府前往天津,加上贾姑娘(Miss Mildred E.Clarke)和史姑娘(Miss Janet Stevens)来太原府访友;五人同属内地会(China Inland Mission),只因刚巧到了太原府,不幸惨遭毓贤之毒手。
*罗医生(Dr.Arnold E.Lovitt)夫妇和婴儿约克(John)一家三口,铎牧师(Mr.George W.Stokes)夫妇及席牧师(Mr.James Simpson)夫妇共七人,皆属寿阳宣教会派到太原府宣教站工作的。胡德理牧师(Mr.Alexander Hoddle)是与寿阳宣教会有联系的自由宣教士,虽未被提及,但八人同时遭毓贤下令,被斩首殉道。
*毕翰道牧师(Mr.Thomas W.Pigott)是寿阳宣教会之领导人,夫妻二人和儿子天保(William),他们的家庭老师鲁教师(Mr.John Robinson)和铎教师(Miss Mary E.Duval)两人,并后来也在汾州殉道的公理会艾牧师(请参看第八章第二节)之两位女儿艾恩婷(Ernstine Atwater)和艾玛丽(Mary),合共七人原住在山西省寿阳县,被官兵拘捕,像囚犯一样递解上太原府,与太原府全体宣教士同时遭毓贤毒手。
(五)忻州之八位殉道者
这封电报除证实了历史上的记载,有34位宣教士及家眷在太原府为主殉道外,另外还有八位在山西省忻州之宣教士,亦即电报上提及「六位骑马逃入山区」者,再加另外两位宣教士也一同殉道。
这八位宣教士都属于大英浸礼会,除电报上指出邸松牧师夫妇(Rev.and Mrs.Herbert Dixon)、马牧师夫妇(Rev.and Mrs.Williams A.McCurrach)、任姑娘(Miss Bessie C.Renaut)和燕牧师(Rev.Sydney W.Ennals)等六人外,还有未被提及的恩牧师(Rev.Thomas J.Underwood)和他的妻子(Mrs.Underwood),皆被忻州官兵杀害,为主付上了生命的代价。
(六)毓贤的血腥手段
《义和团史料》下册758页「十叶野闻」中载有「毓屠户六则」之一段,可以看出当日毓贤屠杀之一幕:
「拳匪焚杀之惨,实推山西为最。盖他处皆拳匪自为之,其力小而弱。惟山西则巡抚为之主张,故其力厚而强也。时洋教士及华人入教者被杀之惨,暗无天日,有目击者尚能言之。大教堂中英教士某者,为毓所诱擒,复逃出,号于众曰:『昔日晋省大饥,赤地千里,吾输财五、六万,活数千人,于晋亦不为无功。今独不能贷一死,让我他往耶。』时左右皆拳匪党羽,方鼓兴若狂,无一人为教士缓颊者,恐祸及己,亦不敢有言。卒为拳匪所戕。」
又按《义和团档案史料》,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四日(即1900年7月10日)山西巡抚毓贤奏折,称:
「山西巡抚奴才毓贤跪奏,为洋人勾结教民,潜谋倡乱,业已拏获正法,恭摺仰祈圣鉴事:
窃晋省传教洋人,自闻津沽开衅之后,即有煽惑教民,聚众蠢动情事。嗣于六月初一日,东夹巷教堂为义和团民焚燬,(笔者按:即6月27日,第一位寿阳宣教会顾姑娘在焚烧的会堂中殉道。)奸谋日亟,潜聚教民益多。民心惶惶,日夜惊扰。奴才恐其一旦乱作,滋蔓难图,遂设法令中军参将、首府县,将省中洋人诱令迁往一处。当于教堂内搜出妇女二百一十一口,年老者数人,而五六岁十余岁至二三十岁者为多。(笔者按:这是指天主教堂内之天主教徒。)似此藏垢纳污,陷害良民,洵堪痛恨。该洋人复主使教民,置毒于井,阖城之人,益加惶虑。乃该洋人又复与教民等潜相勾结,希冀扰乱省城,以图一逞。
奴才于六月十三日,不动声色,带领兵勇,前赴洋人聚居之处,亲自兜拏。该洋人等犹敢并力抗拒。奴才麾令勇敢数人,冒死突进。遂将洋人大小男女四十四名,及同恶相济之教民十七名,一齐擒获,立即绑赴市曹,同时正法,以彰国典而靖人心。又据寿阳县知县秦锡圭拏获滋事之洋人七名,押解前来,奴才亦一并将其立正典刑。是晚北门教堂亦为拳民焚烧,省城洋人教堂已无遗类。然省外教堂尚有洋人,教民尤众。奴才仍当督饬各属,随时相机办理,以免患生不测。所有洋人勾结教民潜谋倡乱,业已拏获正法缘由,谨恭摺由驿驰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以「勾结教民,潜谋倡乱」、「煽惑教民,聚众蠢动情事」、「奸谋日亟,潜聚教民益多」、「恐其一旦乱作,滋蔓难图」、「与教民等潜相勾结,希冀扰乱省城」等等罪名,毓贤便「以彰国典而靖人心」,屠杀了手无寸铁的44位洋人和17位中国人。并且还要加上「该洋人等犹敢并力抗拒。奴才麾令勇敢数人,冒死突进」!洋人中有11个是儿童,怎敢并力抗拒?何来冒死突进?这样子的奏折,这样子的官员,清朝怎会不亡国呢?
(七)历史记载之毓贤
很多有关义和团事件之历史,都谈及这一位山西省巡抚毓贤,下面选录两段历史所记载的,虽未窥全豹,亦可见一二。
《清史稿》卷四百六十五、列传二百五十二记载:
「毓贤,字佐臣,内务府正黄旗汉军,监生,以同知纳赀为山东知府。光绪十四年,署曹州,善治盗,不惮斩戮。以巡抚张曜奏荐,得实授,累迁按察使,权布政使。二十四年,调补湖南,署江宁将军,裁革陋规万余两,上闻而嘉之。
是时李秉衡抚山东,适有大刀会仇西教,秉衡奖借之,戕德国二教士。廷议以毓贤官鲁久,谙河务,擢代之。既莅事,护大刀会尤力,匪首朱红灯搆乱,倡言灭教。毓贤令知府卢昌诒按问,匪击杀官军数十人,自称义和拳。毓贤为更名曰『团』,团建旗帜,皆署『毓』字。教士乞保护,置勿问。匪浸炽,法使诘总署,迺征还。
至则谒端王载漪、庄王载勛、大学士刚毅,盛言拳民忠勇得神助。俄拜山西巡抚之命,于是拳术渐被山西。平阳府县上书言匪事,毓贤痛斥之,匪益炽。毓贤更命制钢刀数百,赐拳童令演习,其酋出入抚署,款若上宾。
居无何,朝旨申命保教民,毓贤阳遵旨,行下各县文书稠叠,教士咸感悦。未几,又命传致教士驻省城,曰:『县中兵力薄,防疏失也。』教士先后至者七十余人,迺扃聚一室,卫以兵,时致蔬果。一日,毓贤忽冠服拜母,泣不可止,曰:『男勤国事,不复能顾身家矣!』问之不语。遽出,坐堂皇,呼七十余人者至,令自承悔教,教民不肯承,迺悉率出斩之,妇孺就死,呼号声不忍闻。
联军既陷天津,毓贤请勤王,未及行,朝旨趣之再。两宫已西幸,毓贤遇诸涂,遂请扈行。和议成,联军指索罪魁,中外大臣复交章论劾,始褫职,戍新疆。十二月,行抵甘肃,而正法命下。时李廷箫权甘督。
廷箫,籍湖北黄安,以进士累官山西布政使,尝附毓贤纵匪。至是得旨,持告毓贤,毓贤曰:『死,吾分也,如执事何?』廷箫虑谴及,元旦仰药死。兰州士民为毓贤呼冤,将集众代命,毓贤移书止之。其母留太原,年八十余矣。一妾从行,令自裁。踰数日,伏诛未殊,连呼求速死,有仆助断其颈,为殓而葬之。」
正史又在《义和团档案史料》中记载,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即1901年2月13日)上谕:
「已革巡抚毓贤,前在山东巡抚任内,妄信拳匪邪术,至京为之揄扬,以致诸王大臣受其煽惑,及在山西巡抚任,复戕害教士教民多命,尤属昏谬凶残,罪魁祸首,前已遣发新疆,计行抵甘肃,着传旨即行正法。并派按察使何福堃监视行刑。」
1995年出版之《义和团大辞典》,作者廖一中记载:
「毓贤,字佐臣,汉军正黄旗。监生出身,1879年(光绪五年)由选用同知捐知府。1889年为山东曹州知府,1895年升兖沂曹济道,1896年授山东按察使,1899年3月升山东巡抚,同年12月离职。.—–
1900年3月,调任山西巡抚。毓贤在山西巡抚任内,对外国教士一再请求保护置之不理,公开声称杀洋灭教,并招集拳民成团。6月26日,义和团大举进入太原,在毓贤衙门前立坛习拳。27日,他接见义和团首领,与之密谈,并陆续接见各州县前来太原的首领。28日,他发布鼓吹诛杀洋人的告示贴满太原城。29日,他命令教徒叛教,否则对其生命财产不予保护,这个布告贴遍山西全省。7月5日,他把结集在太原的外国传教士及其家属集中软禁于太平仓铁路工局。9日,将其全部杀戮,同时诛杀教徒50余人。总计在义和团运动高潮间,毓贤在山西共诛杀外国传教士及其家属140余人,教徒数千。….
《辛丑条约》谈判开始,各国以惩办祸首作为和谈先决条件,毓贤被列入重要祸首之一。清廷原拟将其褫职发配极边,继而改戍新疆。各国坚不同意,要求将其正法。1901年2月21日,清廷宣布毓贤的罪状是:在山东巡抚任内,妄信拳匪邪术,至京为之揄扬,以致诸王大臣受其煽惑;及任山西巡抚,复戕害教士、教民多人,尤属昏谬凶残。旋于兰州将他处决。」
又最近1998年出版之《晚清七十年》,作者唐德刚在<义和团与八国联军》一册中,最后一节谈及李鸿章之死时所载:
「这时李鸿章已七十九高龄,尽瘁国事,内外交煎。辛丑年冬季,鸿章生命已至末日,累月发烧吐血,卧床不起。—–临终切齿痛恨毓贤误国而卒。(见《庚子国变记》)
八国联军和义和团之乱确实是始于『毓贤误国』。迨李鸿章痛恨『毓贤误国』而死,拳乱痛史也就正式结束了。遭殃的是四亿五千万人民,而身为祸首的叶赫那拉老太婆,却因祸得福。—–」
(八)参与毓贤屠杀之官员
又据《义和团大辞典》,有两名官员参与毓贤屠杀事件,亦遭清廷追究者,由作者张思所记载:
*李廷箫
字小轩,湖北黄安人,以进士官至山西布政使。义和团运动时期附和毓贤,对义和团采取宽纵政策,曾参与山西太原杀害数十名外国传教士事件。1900年8月9日,毓贤率军「勤王」,李兼护山西巡抚。及八国联军入京,两宫西逃,李亦改变主张。8月13日太原知府发遣清军及义和团各数百人,拟剿清源教民武装。李恐酿祸,饬令撤返。8月19日李发布二告示,令教民回乡「照常安分营生」,由地方官切实保护;又令严办「以民教相仇为名」,而「假托义拳」之人。10月2日派员赴潞城解散义和团,保护教堂。1901年2月13日清廷迫于列强压力,传旨将毓贤处死。时李为甘肃布政使,署陕甘总督,自知与晋案多有牵连,遂于3月19日服毒自尽。
*白昶
义和团运动时期为山西阳曲县知县。1900年7月间,附和山西巡抚毓贤,杀外国传教士及妇幼40多人。1901年初中外议和之际,列强指责白为毓贤爪牙,曾参与太原屠杀之事,应斩立决。清廷以与事实多有不合而未决。正查核间,晋抚易人。白于1901年4月24日升赴平定知州任,其时正值德、法侵略军进犯固关,白遂弃任逃避。不久,清廷将其定为「斩立决」,而白于8月中仍脱逃。其后事不详,一说白坠崖而死,或传其诈死。
又在《西行回銮始末记》,于辛丑年二月十二日(即1901年3月31日),驻京各国钦使续请惩办罪首照会一通又清单二件,其中<查明确犯重罪应行严惩各员清单>之记载:
「太原府城守营石凤岐,将天主教士一名锁押凌虐致死,罪应革职,发往极边,永不释回。太原府许涵度遵奉毓贤命令,谋杀该处泰西教士,该员助纣为虐,以致未能一名漏网。」
又按《义和团史料》之《方志辑录》中所载<山西省临县志>:
「光绪二十六年,义和拳山东起,事延及山西,晋抚毓贤饬各州县习神拳。知县孔繁昌始犹不发,继迫于乱命,令乡间试习,幸未伤教民。继因事败,孔君被议褫职。」
「光绪二十五年春,拳匪起于山东,抚臣毓贤奉檄调晋,遂蔓延山西。毓贤于六月十三日(即1900年7月9日),手屠教士教民一百七十余人于抚署之辕门。又前曾饬令各州、县习拳仇教。时知县孔繁昌习知外情,虽被严饬,终守保护条约并未伤害教民。迨联军犯阙,解严议和,山西巡抚岑春煊再三磋商,以赔款一百七十万结本省教案。除毓贤议置重典外,州、县罢误褫职者二十余员。繁昌被教民暗伤,亦厕其列,闻者莫不冤之,经绅民恳办,始准捐复。」(注三)
又在《义和团》中《庚子国变记》所载:
「阳曲令白昶,论弃市;山西太原城守营副将石凤岐革职永不叙用;山西临县知县孔繁昌革职;太原县知县何宗逊、太原武官马得胜,均即行革职,永不叙用;许涵度最庇拳,而各国索祸首,误潞安为太原,遂以曾树椿抵罪。」
正史据《义和团档案史料》中记载,光绪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即1901年4月17日)军机处寄山西巡抚岑春煊上谕:
「太原县知县致毙教民多命:太原府马武官(据军机处二月十一日致全权大臣另一电信,马武官查系毓贤差弁马得胜。)于太原戕害教士之案从众加功;均拟革职永不叙用。前阳曲县知县白昶为毓贤爪牙,谁杀西人四十余名,拟斩决。」
(注三)据1985年1月台湾出版、第272期《传记文学》第18至21页,作者吴相湘所写之「孔祥熙任劳任怨」一文,指出在义和团事件中,孔祥熙(请参看第八章第一节)是由任榆次县知县之叔父孔繁杏救出才免毒手。但据《义和团档案史料》所载,1901年8月19日所发之上谕:有山西临县知县孔繁昌及署榆次县知县吕继纯等二人,同时被革职,故不知临县知县孔繁昌是否与榆次县知县孔繁杏同属一人?
正史又在《义和团档案史料》中记载,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十一日(即1901年4月29日)上谕判决:
「山西前阳曲县知县白昶,着斩立决。太原城守营石凤岐,着革职发往极边永不释回。」
清廷继续与联军交涉之下,正史又在《义和团档案史料》中记载,光绪二十七年七月初六日(即1901年8月19日)再加发上谕判决:
「山西阳曲县知县白昶,着斩立决,白昶尚在脱逃,仍饬严拿正法。山西临县知县孔繁昌着革职。山西太原城守营石凤岐,着改为革职永不叙用。太原县知县何宗逊、太原武官马得胜,着即行革职永不叙用。又山西太原府知府当时实系曾树椿,并非许涵度,应改为曾树椿,俟查明再予惩处,许涵度应即免议。」
又据《清末教案》第三册外务部档案,光绪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五日(即1902年3月4日),「山西省巡抚岑春煊为查明上年各教士被害情形及抄送清摺等事咨呈全权大臣」一文中,「附件二」及「附件三」有拳首正法之记录:
「阳曲县有拳首张满仓、汤七仔等二人,于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即1900年7月下旬)处斩。临县有拳首刘三几、刘开洸等二人,于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即1900年11月)处斩。阳曲县有拳首姜仲满、王海春、孙应汶等三人,于光绪二十七年三月(即1901年5月上旬)处斩,康猪几一名监禁。」
(九)安葬殉道者
《辛丑条约》订下规条,回到各地厚葬殉道之宣教士。1901年7月9日是34位殉道者的周年纪念日,内地会总主任何斯德牧师(Rev.Hoste)与宣教士代表团到达太原府,为殉道者举行安葬礼。安葬礼时沿途有许多居民观礼,清廷特别为殉道者建立墓园,又设立纪念亭,让宣教士和中国的殉道者,一同安葬在殉道者墓园中。
资料来源:
(1)Broomhall,Marshall.Martyred Missionaries of the China Inland Mission,London:Morgan and Scott,1901.Appendix A
(2)Forsyth,Robert Coventry.The China Martyrs of1900,New York:Fleming H.Revell Co.,1904.pp.30-42.
(3)Edwards,E.Henry.Fire and Sword in Shansi,London:O)liphant Anderson and Ferrier,1903,pp.59-82.
(4)Fleming,Peter.The Siege at Peking,O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9.(As an Oxford in Asia paperback,printed in Hong Kong,1983.)pp.20footnote and63.
(5)Boynton,Charles L.Directory of Protestant Missions in China,1916-1917.Shanghai:Christian Literature Society Book Depot.
(6)Boynton,Charles L.Directory of Protestant Missions in China,1918-1919.Shanghai:Kwang Hsueh Publishing House.
(7)China’s Millions,London Edition,London:China Inland Mission,1901.中国内地会月刊英伦版《亿万华民》,pp.85,143-145.
(8)中国新史学研究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九种,《义和团》。上海:神州国光社出版,1951,全四册。《庚子使馆被围记》第206页,英使馆不理。《庚子国变记》第39-40页。
(9)廖一中主编:《义和团大辞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第104,191,447—449页。
(10)季理斐(D.MacGillivray)编:《庚子教会受难记》。上海:广学会,1901,二册。第217—221页。
(11)郑贞来译,陈钰选辑:《交涉要览类篇》。(译自第六册蓝皮书Great Britain,Parliamentary Papers,"Blue Books”,China No.6,1901: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he Disturbances in China.)来自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三十辑,沈云龙主编,台湾文海出版社。第193—195页。
(12)四川大学图书馆编:《中国野史集成》。四川:巴蜀书社出版,1993年,第四十七册。《毓贤戕教记》第582—583页和《西行回銮始末记》第621—626页。
(13)黄光域编:《近代中国专名翻译词典》。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
(14)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义和团档案史料》。北京:中华书局出版,1958年,全二册。第1037—1038,1066—1067,1284—1286页。
(15)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义和团史料》。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共二册。第1018页,下册758页《十叶野闻》有《毓屠户六则》
(16)赵尔巽清史馆馆长,袁金铠主持:《清史稿》分为纪、志、表、传四部分,共五百三十六卷。北京:中华书局刊印,1928。第12756—12758页。
(17)唐德刚着:《晚清七十年》。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全五册。第184—185页(第4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