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近代教会史
178、教会学术的崛起。种种神学论争。灵修学和道德生活
178.1从近代开始,与信仰分裂有关系的是神学的复兴,这是最令人鼓舞的现象之一。因为那些革新者攻击传统的信仰,所以公教的学者被迫重新思考自己信仰的基础并为个别的论点找出新的证据。在特伦托(Trento)召开的大公会议上各种委员会的交谈完成了很重要的神学工作,并给予神学家们很多思想资源。人文主义原来反驳或危害神学,但现在人文主义者们愿意为神学服务,并愿意通过其学术工具提高神学水平。西班牙和意大利在神学上占有领先地位,后来在法国和比利时也出现很多具有创造力的神学家。这种复兴运动的主要推动力是道明会和耶稣会的思想家,而在德国地区,这个神学复兴的代表不多,似乎都是耶稣会会士。在开始的阶段,护教学和论战式的著作(所谓的Kontrovers—Theologie,辩论神学)占主导地位(这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16世纪的西班牙(尤其在Salamanca萨拉曼卡大学)在哲学和信理学方面达到一个新的高峰,即所谓的新经院思想(neo—scholasticism),它继承13世纪的最优秀成果—尤其是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的思想—并进一步发展它们。其他的神学学科也受到认真的培养,比如教会史、教父学、信理学(教义学、即系统神学)、基督宗教考古学与圣人传记研究。这些学科中有的被创立,有的走向新的方向。
178.1a因为新教的神学家强调《圣经》的原则,所以公教的思想家也更清楚地意识到研究《圣经》的重要性,因为论证一个信条,《圣经》方面的研究有关键性的影响。特伦托(Trento)会议也作出这方面的规定(参见174.3)。研究《圣经》的基础是当时那些更高级的《圣经》版本的发行(比如Complutus和其他的多语版本,Erasmus埃拉斯谟的《新约》,参见第2卷,145.5;《拉丁通行本修订本》VulgataClementina,参见175.3)。当时的杰出圣经诠释家/解经学家有这些:西班牙的耶稣会会士马尔多纳图斯(Juan Maldonatus,1583年去世,著作有关于《福音书》的注解);托勒多(Francisco Toledo/Toletus,1596年去世);荷兰人厄斯特(Willem van Est/Estius,在Douai任教,1613年去世,《新约》书信的杰出解释者),耶稣会会士斯特恩[Cornelius van den Steen(a Lapide),在鲁汶和罗马任教,1637年去世]。研究“圣经导论”和“圣经历史”的杰出人物有原来的犹太人西克斯图斯(Sixtus deSiena,后来入道明会,1569年去世)以及耶稣会会士波塞维诺(Antonio Possevino,1611年去世,参见184.5;186.2)。
178.1b在护教学和辩论神学的领域中,最杰出的人物有:意大利道明会会士波里图斯(Ambrosius Catharinus Politus,1553年去世);厄尔姆兰德(Ermland)的主教霍修斯(Hosius)枢机(1579年去世,参见184.3);若蒙德(Roermond)和根特(Ghent)的主教林特(Willem van der Lindt/Lindanus,1588年去世,他的著作是Panoplia evangelica《福音书大合参》);卡尼修斯(Petrus Canisius,1597年去世,参见173.2)以及他的会友格瑞特塞尔(Jakob Gretser,在因格施塔特任教,1625年去世);上面提到的耶稣会会士波塞维诺(Possevino);嘉布遣会会士劳愣佐(Laurentius de Brindisio,1619年去世,《全集》共13卷)-他编写了一部规模很大的反驳路德的著作,即(《分析路德主义》Lutheranismi hypotyposis,1607/1610年);当时最著名的神学家也许是贝拉明/拜拉明(Robert Bellarmino,1542—1621年),他来自古意大利的贵族家庭,1560年入耶稣会,1570—1588年在鲁汶和罗马当神学教授,1599年被提升为枢机,1621年去世,1930年被宣布为圣人/圣徒。他的《基督信仰方面的辩论》(Disputationes de controversiis christianae fidei,3卷,在德国的因格施塔特发行,1586—1593年)在很长时间内是这方面最重要的著作,并且也有很多新教学者写文章谈论它。[关于西克斯图斯五世(Sixtus V)对这书的态度,参见175.3]。贝拉明/拜拉明(Bellarmino)编写了一部《文学史》(De scriptoribus ecclesiasticis,罗马1613年),在书中介绍了教会的作者,从古代一直到1500年,也是一部很有价值的著作。与苏亚瑞斯(Suarez)一样,贝拉明/拜拉明(Bellarmino)属于公教政治理论的主要代表,他们进一步发展了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的观点。
178.1c公教(天主教)的信理学(Dogmatik,教义学/系统神学)的复兴者是奥古斯丁会总会长塞瑞潘多(Girolamo Seripando,1563年去世,参见173.4),他是新奥古斯丁学派的先驱,并在恩宠论方面很贡献。他是意大利人,但在当地的信理学领域中,大多数学者是西班牙人,他们效法卡耶丹(Cajetanus,即Thomas de Vio,1534年去世,参见第2卷,145.4b)的做法并选择了圣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当他们的导向。在萨拉曼卡(Salamanca)大学任教的人有道明会会士维托瑞亚(Francisco de Vitoria,1546年去世)和他的学生卡诺(Melchior Cano/Canus,1560年去世)—通过其名著《神学知识的来源》3卷(Loci theologici)成为近代神学方法论和基本神学的奠基人。另外还有索托(Dominicus de Soto,1560年去世),他是德国蒂林根(Dillingen)大学的创始人之一以及巴内斯(Dominicus Banez,1604年去世,见下,178.2b)。维托利亚(Vitoria)于1531年规定圣托马斯(Thomas)的《神学大全》(Summa)为神学教科书,而他也在基督宗教社会思想、政治思想与国际法理论方面都有杰出的贡献。除了道明会会士外,西班牙的耶稣会会士也参与信理研究的工作,比如上面提到的托勒多(F.Toledo,1596年去世)、巴伦西亚(Gregorius de Valencia,1603年去世,曾经在因格施塔特任教)、瓦斯克斯(Gabriel Vasquez,1604年去世)、蒙托亚(Diego Ruiz de Montoya,1632年去世)、卢格(Juan de Lugo,1660年去世),尤其是苏亚瑞斯/苏亚雷斯(Francisco Suarez,1548-1617年),他最后在葡萄牙的克印布拉(Coimbra)大学任教。苏亚瑞斯是一个思想渊博的人,在哲学和神学方面表现出杰出的辨别能力和具有深度的思维能力。他的形而上学(基本哲学)甚至对17世纪德国与荷兰的新教大学都发挥了作用,而他关于国度和国际法的教导在20世纪仍然很有影响。一些“重整的加尔默罗会”会士(reformierten Karmeliten)编写的《萨尔马塔教程》(Cursus Salmaticensis,共15卷)进一步发展托马斯的神学。
法国的耶稣会会士佩塔维乌斯(Dionysius Petavius/Petau,1652年去世)曾经编辑一些教父学著作并成为杰出的历史学家,他是科学编年学(scientificchronology)的创始人(参见第1卷,3.7)。他的《论神学信条》(De theologicis dogmatibus,5卷,巴黎1644/50年)为一个新的学科打下了基础:信条历史学(Dogmengeschichte,信理史)。
178.1d人们在初期阶段中与中世纪一样结合谈论信理学(教义学)和伦理神学,但自从16世纪末,伦理神学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这方面有一大批的神学家进行工作,比如上面提到的瓦斯克斯(Vasquez)、苏亚瑞斯、巴内斯(Banez),还有鲁汶的耶稣会会士勒修斯(Leonhard Lessius,1623年去世,参见下文)以及他的会友们塔内尔(Adam Tanner,1632年去世)在因格施塔特(Ingolstadt)和维也纳和瑞帕尔达(Juan Martinez de Ripalda,1648年去世)在萨拉曼卡(Salamanca)。由于人们的办告解习惯,这些神学家们形成了所谓的“判例法”(casuistry),耶稣会在其中占领先地位。这个“判例法”不久后变得太重要,并且也有一些缺陷,所以有人提出尖锐的批评并抵抗它。一位西班牙道明会会士—梅迪纳(Bartolomeo deMedina,1580年)—首次提出了概然主义/或然论(probabilismus)的伦理学说,但这种思想后来主要被耶稣会的学者发展(比如阿佐尔Joh.Azor,1603年去世,桑切斯Thomas Sanchez,1610年去世,莱曼Paul Laymann,1635年去世,等等)。概然主义(Probabilismus)在17世纪中期引起了非常激烈的辩论和论战。
178.1e在中世纪长期被忽略的历史神学(historische Theologie)现在获得了良好的新发展。在人文主义时期,人们开始复兴历史辨别方式(批判地辨别文献的方式),而新教的种种攻击强迫人们在历史学的领域中全面地保卫传统的立场。比如,新教神学家弗拉克乌斯(Flacius)写了充满敌意的《马格德堡百年史》(Magdeburger Centurien,参见第1卷4.4),而罗马的内瑞(Philipp Neri)劝勉司铎祈祷会会士巴若尼欧(Cesare Baronio/Baronius,1607年去世)枢机编写了一部历史书。巴若尼欧(Baronio)的《教会编年史》(Annales ecclesiae,12卷,罗马1588-1607年)是一部优越的著作,它使用丰富的历史资料来叙述教会史(到1198年截止;关于后人的“续篇”参见第1卷4.4)。教父文献的杰出编辑者是耶稣会会士蒂克(Fronton du Duc,1624年去世)、西尔蒙(Jacobus Sirmond,1651年去世)以及上面提到的佩塔维乌斯(Dionysius Petavius,1652年去世)。编写具有历史价值的《圣人列传》的作者是利波马诺(Aloysius Lippomano,1559年去世)和在科隆修道的加都熙会会士(Carthusian)苏瑞乌斯(Laurentius Surius,1578年去世)。比利时的耶稣会会士博兰德(Johannes Bollandus,1596—1665年去世)与他的首批合作者亨申(Gottfried Henschen,1681年去世)和帕佩布若克(Daniel Papebroch,1714年去世)开始编写一部巨著,即《诸圣人文献集》(Acta Sanctorum,1643年以来,参见第1卷2.8),这就意味着教会的学者开始进行科学的圣人历史研究(wissenschaftlichbetriebene Hagiographie)。
基督宗教考古学和古典学的早期代表是意大利的奥古斯丁隐修会会士潘维尼(Onuphrius Panvini,1568年去世),他在罗马搜集历代的教宗画像。一位教区司铎,即波西欧(Anton Bosio,1629年去世)开始研究罗马的地下墓穴(catacumba)。
178.2因为路德和加尔文以及他们的追随者谈论圣宠/恩典(gratia)和称义/成义(justificatio)的问题,所以公教(天主教)的神学也必须重新论述人在乐园的原始状态、犯罪的堕落以及恩宠与自由意志的关系。新教的改革者经常说,他们的观点建立在奥古斯丁(Augustinus)关于罪、恩宠和预定的严格理念之上,所以公教的回应是更迫切的需要。特伦托会议(Tridentinum)恰恰在核心的问题上—恩宠和自由意志的关系—并没有作出清楚的决定。然而,正如在古代基督宗教界一样,16、17世纪最激烈的争论来自“出于恩宠而预选”(Gnadenwahl)的难题。这些争论持续很长时间并使很多人感到激动。在这方面,两个伟大的神学派系—托马斯派和司各脱派(Scotistae)—之间的冲突(参见第2卷145)以新的形式出现。比较严格观点的主要代表是道明会会士,而比较自由思想的代表是耶稣会会士,在1600年前的早期论战发生在荷兰与西班牙。
178.2a比利时人巴依乌斯(Michael de Bay/Bajus/Baius,1589年去世)从1552年以来在鲁汶大学任圣经学/解经学教授。他认为,经院思想忽略了《圣经》和教父们(尤其忽略奥古斯丁),所以他特别强调这些因素。他认为,强调《圣经》和教父们可以更有力地反驳新教人士或使他们与公教和好。然而,他片面地解释了奥古斯丁那些反白拉奇/伯拉纠(Pelagius)的著作,这样他关于原罪、人类堕落、自由意志和称义/成义的观点越来越接近路德和加尔文的看法。他否认乐园中的人具有超自然的恩宠/恩典,因此他认为,堕落的人类因原罪是“完全败坏的”,人失去自由并无法行善,人也不能抵抗实效的恩宠/恩典(gratia efficax)。有相当多的人拥护巴依乌斯(Baius)的看法,但更多的人反驳他。一些比利时的方济各会会士推动巴黎大学谴责他提出的18条命题(1560年)。教宗比约/庇护五世(Pius V)在颁发于1567年10月1日的诏书《由于一切困难》(Ex omnibus afflictionibus)中谴责了79条命题,部分为异端,部分为错误或嫌疑或引起争论的,这些都针对巴依乌斯(Baius)和他的学生,但诏书没有提到他们的名字。在长期的犹豫和教宗额我略/贵格利十三世(Gregorius XIII)的新措施后,巴依乌斯(Baius)于1580年屈从于教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错误观点失去了影响力。恰恰相反,在杨森主义(Jansenismus)中它获得了更大的传播和更深的影响(参见190)。
与巴依乌斯(Baius)争论有关系的是涉及耶稣会会士莱修斯(Lessius,1623年去世)的辩论。莱修斯(Leonhard Lessius)在鲁汶当神学教授。他和另一些耶稣会会士一起尖锐地反驳了巴依乌斯(Baius)的观点。他想平衡地对待恩宠和自由,但在救恩过程中他似乎更强调人的一面,而忽略了神的影响。因此巴依乌斯(Baius)和他的朋友们推动鲁汶大学和杜艾(Douai)大学的神学系谴责莱修斯(Lessius)著作中34条关于恩宠和默感/启示(inspiratio)的说法(1587/1588年)。莱修斯(Lessius)写了一部申辩书,将它寄到罗马教廷。然而,教宗西克斯图斯五世(SixtusV)仅仅命令人去检查,并没有作出什么决定,只是禁止双方互相谴责(1588年)。
178.2b在16世纪末关于摩里纳/莫利纳(Molina)、恩宠和自由的争论再一次导致了道明会和耶稣会之间的激烈碰撞。道明会的人在萨拉曼卡(Salamanca)大学的教授巴内斯(Domingo Banez,1604年去世)的领导下,认为人的意志要有一种预先的推动力(praemotio)或意志实际上的预定(praedeterminatio physica)。与此不同,耶稣会的人—首先是葡萄牙人冯塞卡(Petrus Fonseca,1599年去世)—认为,上主有一种中间的知识(scientia media)或未来事务的有条件知识(scientiacondicionata futurorum),通过这个理论,他们要同时确保实效恩宠的不可错误性和人的自由意志。西班牙的耶稣会会士摩里纳/莫利纳(Luis Molina,1600年去世)在葡萄牙的厄沃拉(Evora)大学任教,他的著作《自由意志与恩宠的礼物、神的预先知识、预先安排、预定和预选的和谐》(Concordia liberi arbitrii cum gratiae donis,divina praescientia,providentia,praedestinatione et reprobatione,里斯本,1588年)广泛地传播了耶稣会的观点。他没有接受巴内斯关于“神是一切的原因”的观点,但仅仅认为神与人的自由行动之间有一种神的同时平行(concursus divinus simultaneus),因为神预先知道人的行动。根据他的说法,足够的恩宠(gratia sufficiens)不会由于自己或本身发挥效力(ex sese et ab intrinseco),但需要人的同意才有效(gratia ab intrinseco,ex humano consensu efficax)。很多人赞同这种教导,尤其在耶稣会内部。虽然苏亚瑞斯在开始的时候反对它,但后来也接受了它。然而,道明会的神学家说,这种看法是一种白拉奇/伯拉纠(Pelagius)主义或半白拉奇/伯拉纠(Pelagius)主义,他们说耶稣会会士蔑视奥古斯丁和托马斯的权威性。这样双方马上开始辩论和攻击对方。西班牙的异端裁判所曾经打算要将摩里纳(Molina)的著作列入“禁书名单”。为了保护自己,摩里纳(Molina)指责巴内斯认为他支持路德。教宗克雷孟/革利免八世(Clemens VIII)于1594年规定要在教廷中决定这个案件并指定一个特殊的委员会,即“协助恩典委员会”(Congregatio de auxiliisgratiae),他们谈论九年的时间,举行很多神学讨论。委员会五次申请说要谴责摩里纳(Molina)的部分教导,但耶稣会的总会长阿奎维瓦(Aquaviva)和贝拉明/拜拉明(Bellarmin)枢机的介入阻碍了这些措施。保禄/保罗五世(Paulus V)又命令委员会审察道明会人关于“意志实际上的预定”的教导,并于1607年结束这个法案,禁止双方谴责对方。因此,两个主张都是可以拥护的。然而,教廷担心将来还会爆发类似的论战,所以教廷规定任何关于恩宠论的新著作的发行都需要经过批准(1611年)。
178.3虽然在近代的开始已经发生了一些深远的变化,但神学仍然在学术生活中占有首要的地位。新兴的自然科学以及自然哲学——它们离开了自己的亚里士多德基础和经院思想的基础—开始攻击神学的统治地位。在这方面有两个人的案件引起人们注目。
原来属于道明会、来自意大利南部挪拉(Nola)的乔丹诺·布鲁诺(GiordanoBruno,1548—1600年)宣布哲学完全可以脱离教会的权威性。他放弃了基督“降生成人”(即“道取肉身”)以及其他的信条,自己宣传一种自然主义的泛神论。他的一些放纵的诗引起争论,并且他嘲笑教会的圣统制。他入狱七年之久,在克雷孟/革利免八世(Clemens VIII)的任期内被判罪为异端人士并于1600年2月17日被烧死。
更有影响的(并且更令人感到遗憾的)冲突是著名意大利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伽利略(Galileo Galilei,1564—1642年)与罗马异端裁判所之间的纠纷。当时的神学家们普遍地拒绝波兰弗挠恩堡(Frauenburg)大堂的圣职团团员哥白尼(Copernicus,1543年去世)的日心说(即地球围绕着太阳),但伽利略(Galilei)公开地宣传这个理论,所以在保禄/保罗五世(Paulus V)的时代形成了第一个异端裁判所的法案(1616年)。当时,罗马法院宣布伽利略(Galilei)的论述“在哲学上是无根据的,而在神学上的形式上是异端,因为它违背《圣经》”;另外,他们将哥白尼(Copernicus)于1543年写的《天体运行论》(De revolutionibus orbium coelestium)列入《禁书名单》。然而,伽利略(Galilei)在他的新著作《关于两个最大的体系的对话》(Dialogo sopra i due massimi sistemi,1632年)中再一次支持那个新的教导,所以他于1633年再次得面对罗马的异端裁判所。法院要求他收回他的论述,否则他将受到折磨。据说他当时说了一句话:“它(地球)还是在动”(“E pur si muove!”),但这是无法考证的传说。
178.4尤其在罗曼(欧洲南部)地区,天主教民众的宗教热忱和虔诚程度在1550年后明显提高,超过在此之前的时期。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是各种改革的因素,比如新兴的修会、特伦托(Trento)大公会议、一些热心的教宗、主教和牧灵者。这些改革者能够根据早一些的努力进一步推动教会的复兴。如上所述,当时也出现了相对多的伟大领导人物和圣人/圣徒,无论是在隐修院中还是在世俗社会中。这些人的出现意味着公教(天主教)有一种万古长青的力量和复兴的可能性。在克修的领域中,圣依纳爵·罗耀拉(Ignatius de Loyola)和他的修会发挥了最强的影响,因为他们以一种新的(似乎“士兵式的”)方式理解“效法基督”的理想,把这个理想宣布于世,又身体力行地将它活出来。他们用依纳爵(Ignatius)的“神操”和群众宣道活动(Volksmission)来深化信仰。在中世纪末,人们比较少接受告解(和好)圣事和圣体圣事,但现在人们更注重这些(参见第2卷,152.1)。宗教生活的深化还有另一个表现,就是“神秘神学”走向一个新的高峰时期。其主要的代表是西班牙的方济各守规会会士欧苏纳(Francisco de Osuna,1541年去世)、圣大德兰/特蕾西亚(Teresa)和圣十字架的胡安/若望/约翰(Juan de la Cruz,参见172.3),法国的圣撒勒斯的方济各/法兰西斯(Francis de Sales,参见172.4c)、属于司铎祈祷会(Oratorium)的贝律尔/贝汝勒(Petrus de Berulle,参见172.4a)枢机以及道明会会士沙尔顿(Louis Chardon,1651年去世)。这个世纪一方面愿意发挥基督信仰的力量和英雄精神,但在另一方面,巴洛克(Barock/Baroque)的阴暗面是,当时的人太心甘情愿地让教会成为君主至上主义(Absolutismus)的一个部分。
在灵修和克修文学方面—它受神秘神学精神的滋养—以及在“祈祷手册”方面有很多成就。有杰出贡献的人物应该是:德国科隆的嘉图斯(Carthusian)隐修会会士;本笃会院长布罗瓦(Louis de Blois/Blosius,1566年去世);道明会会士格拉纳达(Louis de Granada,1588年去世);耶稣会会士卡尼修斯(Petrus Canisius)、若德瑞奎斯(Alfonso Rodriguez,1616年去世)、阿尔瓦瑞斯(Jacobus Alvarez de Paz,1620年去世)、彭特(Louis de Ponte,1624年)、拉勒曼(Louis Lallemant,1635年去世,著作有《灵性的教导》La doctrine spirituelle)以及尼任贝格(Eusebius Nieremberg,1658年去世);特亚丁(Theatines)修会有斯库波里(Lorenzo Scupoli,1610年去世),教区司铎有科隆的司铎梅尔罗(Jakob Merlo—Horstius,1644年去世)以及一位平信徒,就是在法国朝廷中当财政官员的贝尼耶(Jean de Bernieres-Louvigny,1659年去世,他的著作是《内在的基督徒》Le chretien interieur)。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间,在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都形成了很多弟兄会。在各修会和弟兄会中又出现了“鞭策自己”的习俗,无论是私下的或公开的。圣波若梅欧(Carlo Borromeo)特别支持这种习俗。从整体来看,公教改革和巴洛克时期(即1550—1650年)在灵修方面都很重视外在的表现、情感性的东西、刺激想象力和感官的因素。因此,种种朝圣活动和包括豪华摆设的游行变得很流行,它们成为民众灵修的重要因素。向圣三、基督、圣母和向其他圣人/圣徒的祈祷经文和祈祷活动(Andachten)得到发展,它们变得更精致。在16世纪,万福玛利亚(Ave Maria)经文和玫瑰经(rosetum)都获得了它们的固定形式(参见第2卷,119.3;133.7)。根据考证,所谓的劳瑞坦经文(Lauretan Litany)在1531年出现在劳瑞托(Loreto),但它的来源大概更早。对德国来说,卡尼修斯(Petrus Canisius)特别推动人们念这段经文(1558年)。耶稣会会士在意大利各城(1563年以后也在罗马的“罗马学院”)创立了一些学生会(sodalitates)或玛利亚协会(congregationes Mariales),参与的人是学生和青年,这样发挥了长远的影响。为了更尊敬耶稣圣体,米兰(Milano)的教会于1527年开始进行“四十小时的祈祷”,教宗克雷孟八世(Clemens VIII)在很大的困境中于1592年规定罗马的教会也应该举行“四十小时祈祷”,这样也传播到别的教区。
178.5教会的节日和庆日太多,所以中世纪末期出现了一些滥用和抱怨,但情况并没有改进。新教的地区似乎完全取消了一切传统的节日,而公教(天主教)的人至少减少了它们。早在1524年在雷根斯堡(Regensburg)举行的德国君主会议上(参见162.3),德国人和坎佩久(Campegio)枢机特使约定说,在德国地区(和德国以东的地区)内,教会的重要节日(除了主日以外)要有35个,但在其他的节日可以早上参与弥撒,白天进行体力劳动。在法国,1583年在波尔多(Bordeaux)举行的教省主教会议规定要减少节日的数目。由于部分主教的抱怨,教宗乌尔巴努斯八世(Urbanus VIII)于1642年9月24日的诏书《全世界》(Universa per orbem)更全面地整理庆节的问题。这部诏书列出31个普遍要遵守的教会节日,其中包括圣若瑟/约瑟(Joseph)的节日(3月19日)—它从中世纪末以来是一个很受欢迎的节日,而额我略/贵格利十五世(Gregorius XV)将它提升为法定节日(1621年)。除了这31个节日和主日(星期天)之外,本地教会还得加上本堂的主保纪念日(patronus),还有教区的主保圣人的纪念日以及国家的主保圣人。教宗禁止主教们规定任何新的节日。
178.6中世纪末期的不幸遗产是“巫婆狂热”(参见第2卷,158.2),而在第16、17世纪,这个狂热越演越烈。新教的改革者,首先是路德和加尔文在这方面与公教(天主教)的神学家的态度基本上是一样的,他们尤其引用《旧约》关于魔术的禁令(特别是《出谷记/出埃及记》Ex22:18)。自从1520年以来,在德国的种种“巫婆法案”似乎完全是由世俗法院管理的(不再属教会法院的管理范围)。皇帝卡尔五世于1532年宣布的法院程序规定(Halsgerichtsordnung)命令要追捕与魔术有关系的人,规定这是犯罪行为,并允许法官使用拷打的方式。1487年出版的《巫婆之锤》(Malleus Maleficiarum)仍然是巫婆法案的标准著作,多次重印。德国库尔撒克森(Kursachsen)于1572年的《法院制度》更严格地规定任何与魔鬼有关系的人都必须被烧死。在16世纪最后30年中以及在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的时期,德国的公教和新教地区不幸的受害者(“巫婆”)的人数达到惊人的高度。在法国和英国地区也有很多人无辜地被害死。与此不同,在意大利和西班牙被死处的“巫婆”相对比较少,因为教会的法院比较宽容。异端裁判所的罗马教廷委员会于1635年规定,只有在很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允许使用拷打的方式,这就限制这些来自古罗马法律的措施。在德国也逐渐出现了一些勇敢地抵抗这个可怕恶习的人物。第一个人是魏尔博士(Dr.Johann Weyer),他是于利希-克雷弗(Jülich-Cleve)公爵的随身大夫,并于1563年出版《论鬼怪的虚幻》(De praestigiisdaemonium)。公教(天主教)的神学教授罗斯(Cornelius Loos)在特里尔反驳“巫婆热”,但他于1592年被迫收回他的说法。那位很渊博的耶稣会会士坦内尔(AdamTanner,参见上文178.1d)在他的《经院思想神学》(Theologia scholastica,1626/27年)中也反抗“巫婆热”,但另一些耶稣会会士相当热心地支持追捕“巫婆”的做法。来自莱茵兰德(Rheinland)地区的伟大耶稣会会士施佩(Friedrich von Spee)的著作《反女巫之刑事担保》(Cautio criminalis contra sagas,1631年匿名发行)有深远的影响。这位司铎曾经当囚犯和受刑者的牧灵者,而根据他的经验他写了这部彻底反对巫婆法案的书。然而,18世纪的启蒙运动、对大自然现象的深入了解、医学的进步才一步一步结束了“巫婆法案”的恶习;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当然是法院程序规定的逐渐缓和(拷打的做法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