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中世纪教会史(完)
158、中世纪末期的宗教危机和教会危机。信仰分裂的预备
158.1虽然发生了许多十分重大的弊端和权力的滥用,并且人们不断提出一些抱怨,但在中世纪末的岁月里,公教会在各个欧洲民族和国度中仍然享受人们的尊重爱戴,教会仍然具有生命力。一些来自新教圈子的学者以前普遍认为,16世纪初的圣职人员和教会的种种机构是完全腐败的,完全破产了。然而,深入的历史研究表明,这种看法是无法成立的。除了一些异端团体或极端人文主义者外,人民群众还是很忠实地拥戴教会、教会的信仰和礼仪、教会的圣事和庆节、教会的祝圣和降福,而教会的牧灵工作也在任何一个时期都呈现出一些美好的果实。公教会的信仰在中世纪末期仍然是民间文化的核心,而各种宗教习俗时时处处包围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由于热切隐修者和教区司铎的讲道(参见153.1),教会的宗教热忱在15世纪下半叶甚至经历了一种新的崛起;宗教生活的形式变得更多、更活泼、更丰富。在这方面的证据是众多教堂的建筑,无数的宗教艺术品,人们作的众多诚心的捐款(in remedium animae“为了救灵魂”),教会财产的增多以及praedicatura(讲道基金,参见153.1)的创立。信徒们很注重隆重的教会礼仪,在各地出现很多“弟兄会”(参见152.6),无数的慈善机构(参见136.2),人们编写了许多灵修文学著作和教育性的道理文学——部分上一直到今天都没有被超越—《圣经》的普及性也相当大(参见153.2,3),宗教性的戏剧(参见119.6)和圣歌(宗教音乐)在15世纪经历了一种全盛时期,又出现一些新的崇拜方式或祈祷方式(比如“玫瑰经”,参见133.7)和“三钟经”(Angelus Domini,参见152.5),以及“拜苦路”(Via Crucis,参见152.5),人们也多次参与宗教礼仪,他们愿意获得“大赦”,愿意去朝圣,他们更多尊敬圣人/圣徒以及圣人的圣物。
158.2虽然如此,以一种太理想化的眼光看改革时期以前的教会情况是不合理的。有的作者曾经美化了中世纪末期的教宗,但如果用这种观点,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有一些国度如此迅速地放弃了公教会。实际上,外在的宗教热忱当时很明显,但内在的信仰也许不够深:太多浮浅的、习惯性的、不健康的、无度夸大的因素也同时存在。宗教生活在很大的程度上陷入“物质化”(Verdinglichung)以及商业化中,尤其表现在种种“圣物”(reliquiae)的大量积累上,这种“圣物”有时候很奇怪或没有根据。比如,在德国Wittenberg(维滕堡)的教堂于1509年拥有5005块圣物,而萨克森的选帝候Friedrich der Weise(明智的腓特烈)到1520年增多这些圣物,后来有18855块圣物,而教宗LeoX(良/利奥十世)为这些圣物指定一些大赦。大赦的习惯也容易被滥用(参见152.2),而那些朝圣活动有时候似乎成为一种以好奇心和探险欲为起点的群众行动。关于那个不幸的Jetzer(耶泽尔)案件,参见145.2。当时很普遍的迷信是一个重大的恶劣现象,而圣职人员没有足够地努力抵抗群众的迷信—这种迷信甚至与神圣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占星术和算命术都很不好,但更可怕的是极端的“巫婆狂热”,这种狂热尤其在Alpes(阿尔卑斯山脉)以北导致了很多残酷的“巫婆法案”。另外,当时的人多次以话语和图画解释“魔鬼”和恶势力的现象,而这种“魔鬼信仰”(Teufelsglaube)太普遍,以致使许多人感到害怕和恐惧。
中世纪的“巫婆狂热”是古罗马和格尔曼/日耳曼人的遗产,实际上是再一次陷入一种基督信仰以前的、原始的、充满鬼怪的世界观。在早期中世纪,国度和教会都想消除这种迷信(参见7世纪的伦巴第王Rothari;Carolus Magnus查理曼的Capitulatio de partibus Saxoniae《萨克森地区法令》,参见81.1;Regino de Pruem和Burchard de Worms的Canon episcopi《主教的规定》,参见89.5,6;102.1)。然而,自从Cathari(清洁派)出现后—他们相信一个恶的元则—以及通过宗教裁判所的活动,巫婆狂热获得新的滋养。比如大约于1215年到1235年间写的Sachsenspiegel(《萨克森之镜》)也提到“巫婆”,甚至那些伟大的经院思想家也曾经谈论种种鬼怪和恶势力对自然和人间社会的影响(参见Thomas Aquinas托马斯Summa Theologiae《神学大全》I,q51a.3ad6关于incubi和succubi“恶鬼”的说法)。“与魔鬼的联系”(Teufelsbuendnis)被认为是背弃信仰的事,所以它属于宗教裁判所的事务,而异端裁判所自从13世纪末开始特别镇压和查寻魔术和巫术;他们开始用拷打和虐待的方式强迫人们“承认”罪行;根据古老的罗马法,魔术的惩罚一般都是烧死。被怀疑与邪魔有关系的人大多数都是妇女(这些“巫婆”被称为sagae,strigae,maleficae,据说她们能够伤害动物和人)。人们相信“与魔鬼的盟约”,相信“与魔鬼的亲密关系”,相信“巫婆飞翔腾空”以及“巫婆安息日”(Hexensabbat),甚至相信有一种“巫婆邪教”,这个邪教在某些地方举行他们的可怕聚会等。Jean d'Arc(贞德/冉·达克)于1431年被烧死,因为据说她是一个异端分子和巫婆(参见156.3)。在同样的时期,瑞士西南部和Dauphine(法国的道芬地区)的人已经开始大量地镇压“巫婆”。那位在别的方面具有贡献的道明会会士Johannes Nider(尼德尔,参见146.3)写过一部Formicarius(《蚂蚁书》,1435——37年),其中太多谈论“巫婆之邪恶”。两个道明会会士和裁判所人员HeinrichInstitoris(=Kraemers,茵斯提托瑞斯)和Jacobus Sprenger(斯普仍格)要求Innocens VIII(依诺森八世,参见157.2)发表所谓的“巫婆诏书”Summis desiderantes(《渴望至高者》,1484年12月5日),而这种很不光彩的诏书罗列巫婆们的主要恶行和罪行,又给Constantia(康斯坦茨)教区的人很多特权来对付“巫婆们”,并惩罚那些反对镇压巫婆的人。这部诏书密切联系异端和魔术。虽然该诏书不包含任何信理方面的规定,但教会最高的权威肯定和支持“巫婆狂热”和“巫婆法案”,这无非是一个很可悲的事实。从此以后,反对镇压巫婆似乎成为不可能的事。那两个德国裁判所人员编写了一部Malleus maleficarum(《巫婆之锤》,德语Hexenhammer),1487年首次在Strasbourg(斯特拉斯堡)印刷,Colonia(科隆)大学的神学系批准这部书的发行,在1669年之前已经有29个版本,其中16个德语的—这部著作更成为无数灾难的根源。巫婆的狂热其中似乎被描述为信仰的事!因此,这种不幸的误解—它首先属于文化史,而非教会史—像一种精神性的疾病那样从中世纪走入近代。第17世纪大概是压迫“巫婆”最严厉的时期。只有在几百年后,人们才结束了“巫婆狂热”(参见第3卷,178.6)。
在民间的道德生活方面也出现很多缺陷。人们对精神领袖和对于世俗权威的尊敬降低很多。在很多地方有不服从、不忠实、暴力行为、粗鲁欺骗、高利贷和剥削、浪费和奢侈生活。不道德行为和可耻的表现变得很公开的,似乎所有的社会阶层都被传染,人们似乎都陷入丧失道德的卑劣和淫秽行为中。人们喜欢观看一些放纵的表演和下流的喜剧。在德国地区,甚至那些比较小的城市都有公开的妓院,而意大利的讲道者必须抵抗一些违反自然的恶习。
158.3尤其不幸的是,基督宗教的领导阶层—圣职人员—的表现在很多方面也不好,其中有很多人玷污了他们的身份。在Alpes(阿尔卑斯山脉)以北的人也发现,罗马教廷的世俗化,枢机团、甚至个别文艺复兴教宗(参见157)的生活不符合基督徒的理想,这就引起严厉的批评。很多国度都有一些具有高尚道德的教会领袖,但也有很多不认真的人,他们陷入世俗的享受中,由于他们的奢侈生活、浪费和统治欲引起反感。在德国和法国地区的主教位和隐修院院长的职位大多都成了贵族人控制的荣耀(参见112.1)。贵族人士想获得教区的收入,想当一个独立的主宰—主教和隐修院院长有相当独立的地位。古老的“大堂圣职团”的“年税收入”成为高层和低层贵族的“后生儿子们”的“供养家园”(Versorgungs—anstalten)。那些“上主的年轻贵族”(Junker Gottes)中很多人没有当圣职人员的资格,没有圣召,他们仅仅由于为了收入才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当时,一个人同时掌握许多教产是很一般的事、且相当普遍,这就更加剧了情况的恶化。在中世纪末,德国的大堂圣职团员的不负责任、无知和粗暴似乎成了众所周知的事实。
低层的圣职人员与高层圣职人员的差距很大,因为上面的榜样太坏,所以下面的人也不会结出什么好的果实。然而,我们很难针对宗教改革前夕的牧灵者的道德表现得出结论,因为主要的信息来源是忏悔讲道稿、讽刺诗、抱怨信、主教会议规定等,而这些文件有“夸大”的倾向,在一定的程度上都有很多主观因素。其他的文献,比如总执事法院报告或视察报告等文献也不很全面。毫无疑问,情况因地而异。当然,仍然有一些能干的、有热忱的牧灵者,但关于圣职人员的宗教水平、道德表现和学术水准的怨声非常普遍,又能连续不断听到。首先,圣职人员的平均数目很高,所以那些“有收入者”、“辅祭者”、“副本堂”和其他的“辅助性的”圣职人员的经济情况非常不好,他们的神学教育和牧灵培训也不理想。当时还没有类似于seminarium(“神学院”)的教育机构。有机会在大学读书的圣职人员不多。大多数的司铎候选人只学习一些基本的宗教知识、一点拉丁语和牧灵职务的具体知识(参见89.1)。因此,这种“圣职人员的无产阶级”(klerikales Proletariat)由于其无知、粗暴、闲散、不合适的额外收入、圣职买卖、贪婪、赌博欲、饕餮和不道德行为造成很大的损失。虽然圣职人员的数目很多,但牧灵工作的质量并不好,所以有很多人抱怨。
在圣职人员当中也有很多与妇女同居的人。1429年的Paris(巴黎)主教会议曾经批评这一点(第23条)并哀叹说,有的人认为,一次性的通奸行为不是一种重罪。Sigmund(西格蒙德)皇帝在Constantia(康斯坦茨)和Basileia(巴塞尔)的主教会议上申请要取缔圣职人员的独身制法律,但没有成功。很多司铎提出这样的申请:他们要求豁免自己的儿子们的defectus natalium(“出生的缺陷”,指私生子不能当圣职人员),为了使他们的儿子也同样当司铎。教会的主教们在很多方面没有抵抗种种恶习,他们仅仅接收了属下的罚款金额;他们更多注意到自己的权利和财富,没有关注那些被委托于他们管辖范围内的圣职人员和平信徒的改进。
虽然某些改革措施获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各种修会和隐修院的情况也并不理想(参见151.1,2)。贵族人士和那些有钱的城民多视隐修院为一种“供养机构”,他们不重视圣召。在这方面,古老的修会(本笃会)和新的修会(方济各会等)基本上都一样。部分的托钵会隐修院或修女院也相当堕落。他们不再注重clausura(隐修院禁止外人进入)的规定和个人财产的禁令。在宗教改革暴发时有很多堕落的修会人士马上利用这个机会,他们离开了隐修院并放弃了他们的圣愿(即“神贫、贞洁、服从”圣愿)。
在历史书中经常出现的例子是Ulm(乌尔姆)附近的Soeflingen(所夫林根)的Clarissae(加拉修女会)会院的道德败坏。在1484年的一次改革活动中,人们发现了54封信,这些信(所谓的Amores Soeflingenses《所夫林根情书》)是一些方济各会会士给那些修女写的情书。然而,根据这些文献只能看到一种很一般的腐败情况,中世纪末期的其他隐修院也会有类似的堕落现象。Soeflingen(所夫林根)的修女院走向世俗化,它已经成了Ulm(乌尔姆)上层女士和Suabia(施瓦比亚)贵族女子的一种自由化的女生团体。另外,我们无法证明那些女士的“放纵生活”,因为保存
的情书是充甜蜜言词的、是情绪化的、没有宗教精神的,但它们又不是下流的或淫秽的。
158.4在14、15世纪,人们似乎都有这样的感觉:欧洲的基督宗教世界是一个“病夫”,教会遭受很多弊病的重大压力。人们也确实意识到了这个情况。在14、15世纪的历史阶段中有很多人普遍认为,教会绝对需要一种彻底的改革,才能避免崩溃的危险。因此,当时的一切主教会议都涉及到改进的问题,比如第15届大公会议(1311年在Vienne维恩召开,参见138.4)。这个会议指出,主要的难题是许多圣职人员(上层和下层圣职)没有资格,他们的生活不表达宗教精神,他们滥用他们的司法权,他们忽略礼仪,追求教产的积累、隐修院的豁免,教廷的税收(exspectantiae,provisiones)太多。Constantia(康斯坦茨)和Basileia(巴塞尔)的大公会议都要求教会“在头部和肢体”的改善,但人们不想为此作出一些牺牲,不愿意进行比较彻底的改变,所以仅仅在个别问题上取得了一点点进步。第5个拉特兰会议(1512—1517年,参见157.5,6)也面临类似的问题。文艺复兴时期的教宗们—从Sixtus IV(西克斯图斯四世)到Leo X(良/利奥十世)—也不想认真地进行什么改革。他们本来应该在改革方面充当领导者的角色,但他们不愿意采取行动,这一点令人感到非常遗憾和忧伤。在其他方面,很多怀有教会精神的人物—他们部分上在上文已经被提到—确实始终努力于改善教会的种种问题,这些人包括一些主教、世俗的国君、修会会长、隐修者和教区司铎,而他们的种种努力也获得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成果。那些缺少引导的改革热忱引起一些具有影响力的异端,比如Wycliffe(威克里夫)和Hus(胡斯)的异端。意识到改进的需要本来是一件好的事,但在200年的时期内,教会的全面改革无法进行,这就暗示问题的严重性。结果是一种巨大的不安和激动,人们再也无法控制这种不满。一些人宣布非常阴暗的预言或令人感到恐怖的哀叹,他们预言教会将会遭受严重的惩罚。比如Conradus de Megenberg(康拉德,参见139.2)教师早在1337年在他的Planctus ecclesiae(《教会的悲叹》)中警告说,人们由于教廷的政策感到愤怒,人们将会恨圣职人员如同恨犹太人一样。德国将面临很大的灾难。Constantia(康斯坦茨)的大公会议预言说,如果再不进行圣职人员的改革,其结果是信仰将被蔑视,新的异端和分裂会出现,平信徒将会攻击圣职人员,神圣的东西将被亵渎。12、13世纪的异端人士曾经说,圣职人员必须恢复宗徒/使徒们的朴素生活和贫困生活。在教宗和皇帝的争论时期也有人提出这样的要求,而Wycliffe(威克里夫)、Hus(胡斯)和其他的热忱的、情绪化的或灵性主义的团体和教派用《圣经》的话再一次提出类似的要求。许多传单和讽刺册子出现了—它们多数都用“神视”或“先知话”的形式,但在内容上表现对司铎和隐修者的反感和憎恨,要求完全没收教会的一切财产和取消教会的一切世俗权利。通过许多人的讲演,对于教会的批评传播到广大的群众中,这就强迫人们坚决地采取某种立场。在15世纪末,那位具有感召力的道明会会士Savonarola(萨沃那洛拉)的预言和讲演在Florentia(佛罗伦萨)又突出了改革的问题(参见157.4),但罗马教廷没有太注意到他,因为教廷当时重视培养文艺复兴文化和一些世俗的目标。
在德国有两个宗教改革以前的文献值得注意:1)一篇是用德语写的Reformation Kaiser Sigmunds(《西格蒙德皇帝的改革》),它以皇帝的名义要求社会和教会更深入的改革;这部著作大概是1433年或1439年在Basileia(巴塞尔)写的,作者是来自Rottweil(若特外尔)的Friedrich Winterlinger(温特林根尔)司铎,他曾经是Basileia(巴塞尔)会议的拥护者巴伐利亚公爵Wilhelmus(威廉)的秘书。2)一篇写于1519年的拉丁语著作,名为Onus ecclesiae(《教会的负担》),深受Joachimde Fiore(约亚敬,参见131.1)思想的影响,严肃地谴责当时教会的缺陷并迫切要求教会在“头部和肢体”的改革。这部书的作者认为,Carolus V(查理五世)皇帝已经是“末世的皇帝”。作者很可能是Chiemsee(基姆湖)的主教Berthold Pirstinger(皮尔斯丁格尔,1543年去世),他也曾经针对改革者写了一部系统神学著作,名为Tewtsche Theologey(《德国神学》,Munich1528年)。
158.5在16世纪初,时代的记号暗示将要发生的“暴风”。引起大变化的因素很多:中世纪的基本秩序解体,高等教育被世俗化,新的发明(印刷技术!)和发现完全改变了人们的世界观,某些政治发展和种种社会转变使欧洲的人民陷入一种不安和动荡状态中。在那种过渡时期,人们始终寻求一些新的东西,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特征。在德国的情况尤其严重。引起冲突的“燃料”已经积蓄了很长时间,只需要一个人将它点燃。人们久已渴望帝国的改革,而Maximilian(马克西米连)皇帝也愿意推动一些改革,但没有成功,因此保留了那种“中央权力软弱—各地和各阶层的人分裂”的状态。自从1450年起,德国各地推广罗马法,这就意味着,那些有学问的律师们管理司法的问题,这一点引起一般的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愤恨。在社会的各种阶层之间已经形成了很尖锐的冲突,就是在圣职人员和平信徒之间,在高层圣职和低层圣职人员之间,在教区圣职和修会圣职人员之间,在主教和院
长—他们都是地主—以及他们的属下之间都存在很大的冲突。帝国人口的四分之三是农民,但农民在经济和法律上的情况并没有改善,所以他们屡次反抗他们的地主;农民也很容易愿意支持一些极端的自由概念、反圣职人员的革命性思想或类似共产主义的努力,比如他们支持Hus(胡斯)的运动。低级的贵族(骑士们)由于新的武器和由于城市和王权的崛起失去了他们原有的影响力,他们在很多地方变得很穷,不能独立生活。家族之间的复仇被禁止,但那些骑士不愿意遵守禁令,所以某些贵族人士采取强盗的粗暴手段来达到自己的利益。
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的新理想受到“自然主义”的解释,这些人认为一切自然的东西都是美好的,所以他们的观点与教会提出的世界观形成尖锐的对立(参见155.3)。这些年轻的人文主义者经常辛辣地嘲笑教会的人士、教会的教导和教会的机构。其中有一些人,他们在外表上仍然支持教会,但在内心已经完全放弃了公教信仰。长期以来,罗马教宗的首席权在很多人的眼中相当模糊,教宗的权威性遭受了很重的打击。很多德国人对于welsche Kurie(威尔夫派的教廷)有反感,他们仇视圣职人员为教会的“收益者”,在某些地区,这种敌意令人感到担忧。德国教会太富有,当时的教会几乎掌握整个地产的三分之一,这就引起平信徒们的嫉妒,引诱人们进行大规模的没收和充公。人们抱怨并谴责或诅咒教廷规定的exspectantiae,reservationes,provisiones(各种职位费、预先保留费等,参见140.2,3)、教产的积累、许多圣职人员—尤其是教廷人士——的虚荣心和贪婪、罗马教廷要求的种种税收和办公费(参见140.1)—1448年的《维也纳政教协议》(参见144.4)也没有适当限制这些税收,或教廷后来又提高了某些税务、什一税和本地圣职人员的其他要求(Stolgebuehren,Oblationen,Rentenzinsen等)、圣职人员的特权(自己的法院、部分上的免税权)、某些隐修院的经济竞争、太多次宣布对某人的绝罚或某地区的禁罚(甚至由于经济利益或政治问题也宣布这些禁令)、教会的法案可以申诉,因此多次被挪到罗马、那些令人讨厌的“大赦”(因为这些大赦引起大量资金流到国外,参见152.2)等等。这些抱怨在很多方面也是合理的,而且也有一些真正愿意支持教会的人提出这些抱怨。1456年在Frankfurt(法兰克福)召开的“君主大会”上,人们首次—在Mainz(美因茨)总主教Dietrich(迪特瑞克)的指导下—系统地表达了关于罗马教廷带给德国教会的种种负担的抱怨(所谓的Gravamina nationis Germanicae《德国的种种负担》)。从此以后,在德国的帝国议会上人们屡次重复了这些《负担》。Maximilianus(马克西米连)皇帝于1510年命令著名的人文主义者Jacobus Wimpfeling(温菲林,参见155.2)重新编写这些抱怨,而不久后,1518年在Augsburg(奥格斯堡)的帝国议会,1521年在Worms(沃尔姆斯)的帝国议会和1522/1523年在Nuremberga(纽伦堡)的帝国议会都重新提出这些Gravamina(《负担》);虽然它们仅仅是一个草稿,但因为“负担”的数目很多(100条或102条),语气又尖锐,它们成为宗教改革者的有利武器。除此之外还必须提到另一个发挥深厚影响的条件,就是在德国形成了一种“国君式的教会制度”(landesherrliches Kirchenregiment)。
在14、15世纪的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参见140.3;150.3;157.6)逐渐形成了一种比较全面的“国度教会”或“民族教会制度”(Staats——oder Nationalkirchentum),而在德国也有一个类似的发展倾向。然而,由于德国在政治上的分裂,各地的君主和隶属帝国的城市(Reichsstaedte)是这种发展的推动力量,所以君主们(诸侯们)和各地的市政府想尽可能管理自己地区的教会,这样要限制或取缔他们地区中的教会司法权。他们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各种管理权、主保权和封地权(Vogtei—,Patronats——und Lehensrechte)。宗教法被镇压,世俗的司法权被扩展,甚至有一些新的规定说,国度可以限制“宗教法律权利的滥用”。虽然教规不允许这样做,但君主们向教会财产与圣职人员要求纳税(参见137.2),教会人士的经济收入受法律限制。世俗的君主们又要求参与教会职位的任命权,他们又在德国北部和东部建立了一些新的教区,要求主教的规定和教宗的法令都需要经过当地君主的批准,说君主对于当地的隐修院、圣职团、本堂和对于一切圣职人员拥有监督权和视察权,要管理和控制教会的经济,管理大赦的宣布,甚至要求为自己地区的“大赦垄断”等等。在一些情况下,一些教宗曾经让步于地区君主的要求,尤其是在“大公会议理论”引起的动荡中,但教宗们这样削弱了教区主教的法律权利(参见144.3,5)。在某些隐修院的改革中,世俗的权力也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151.2)。首先在Kleve(克雷弗)出现的句子Dux Cliviae est papa in terris suis(“克雷弗的君主在自己的地区内就是教宗”)在中世纪末成为一个典型的说法,并且在其他的地区也同样有效,比如在奥地利、法尔茨、Wuerttemberg(维滕堡)、Sachsen(萨克森)、Hessen(黑森)、Thuringia(图林根)、Brandenburg(勃兰登堡)、Schleswig——Holstein(施莱斯维格)、Mecklenburg(梅克伦堡)等。中世纪的“国度教会制度”和“地区教会法制”(Territorialkirchenrecht)在很大的程度上准备了教宗改革,它成为宗教改革的强有力支撑。那些新教的君主们在自己的国土上宣布的新法律—即管理国度和教会的法规——不会那么快就有成效,如果不是很多类似因素早就存在。
158.6虽然弊病很多很严重,但情况并不是没有希望的。上主的圣神/圣灵始终不会离开教会,它也引导了当时的教会脱离这种考验,使教会再一次恢复青春的精力。在基督徒们的团体当中仍然有许多完善的、健康的力量,它们成为改善、进步和自我治疗的出发点。这方面的启迪尤其来自欧洲的南部。虽然意大利的文艺复兴精神导致很多传统因素的解体,但意大利仍然在隐修院和世俗的社会中拥有一个坚定的信仰核心。在别的地区,高等教育和教会开始分裂,但在意大利的情况不同:教宗们对文学和艺术的资助保持了教会与文化的合一。在那个充满危险的转变时期,在意大利也有很多杰出的主教与受尊敬的教区司铎。圣人/圣徒和真福人士的数目相当高。关于Thomismus(托马斯思想)在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的复兴运动,参见145.4b(关键的人物是Cajetanus)。
当时的西班牙也统治Sicilia(西西里岛)和意大利南部(参见144.3)。由于海外的殖民地,西班牙成为一个超级大国并对于将来的公教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西班牙在内部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统一制度,在西班牙地区内,中世纪的文化和教会传统受到的震撼最小。西班牙人长期以来抵抗穆斯林军,他们于1492年攻克了Granada(格拉纳达),暂时结束了这个战争,但这个奋斗在西班牙民族中形成一个激烈的(似乎狂热的)信仰精神;统治者和人民似乎都成为一体。重新建立的宗教裁判所—它更多是国度的机构,而不是教会的法院—镇压信仰上的对手,比如背信者、犹太人和穆斯林(参见150.3)。Aragon(阿拉贡)的历代国王很早就有“国度教会”的倾向(参见109.5;140.3)。后来,Aragon(阿拉贡)的Ferdinandus II(菲迪南二世,1516年去世)和Castilia(卡斯蒂利亚)的Isabella(伊沙贝拉,1504年去世)创立了绝对的君主制度,他们于1482年从Sixtus IV(西克斯图斯四世)那里获得一个“政教协议”,其中得到国王对教会的重要权利(比如国王可以提名教区的新主教,国王可以批准教宗的诏书,人们可以向国王的法院申诉)。AlexanderVI(亚历山大六世)教宗于1496年赐给西班牙的统治者“公教统治者”(MaiestasCatholica)的荣称。因此,国王和宗教的利益长期有最密切的关系。
对于西班牙教会的改革和巩固有重大贡献的人是方济各会会士FranciscoXimenes de Cisneros(吉麦内兹,1517年去世),他曾是Isabella(伊沙贝拉)女王的告解司铎和她的顾问。Ximenes(吉麦内兹)是伟大枢机主教Mendoza(孟多撒,1495年去世)的继承人,于1495年成为Toledo(托莱多)的总主教和西班牙的首席主教,后成为枢机和宗教裁判所的总管(1507年),在Ferdinandus(菲迪南)去世后甚至成为Castilia(卡斯蒂利亚)的总督(1516—1517年),直到Carolus V(查理五世)的到来。Ximenes(吉麦内兹)很热心地改进教区司铎和修会圣职人员的纪律,促使人们举办一些教区型的会议,亲自准备和领导针对Oran(欧冉,在Africa地区)的十字军运动(1509年)。他在促进研究、培养精神文化方面很多有贡献,尤其是因为他创立了Alcala(阿尔卡拉)的大学。关于他推动的多语《圣经》版本的发行,参见145.5。他又支持一种有节制的、指向教会的人文主义。由于这一切因素,西班牙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公教的复兴运动和公教改革的精神家园。
(中世纪部分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