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说禅论道:基督教与儒、释、道之对话

第二章卧佛与钉十字架的基督

著名的日本禅学大师铃木大拙在他的《耶教与佛教的神秘教》一书中谈到,在他看来,佛陀圆寂的“卧佛”像和耶稣钉十字架的基督受难图,可以代表基督教与佛教之间的鸿沟。铃木大拙说:

基督在呼天不应、呼地无援的情况下,被钉上垂直而立的十字架,身心充满痛苦,景象十分悲惨。而涅槃时的佛陀,则作水平式的横卧,犹如永恒的本身。······基督垂直地死在十字架上,而佛陀则平躺着逝去。这点岂非显示佛教与基督教之间的根本差异不只一端吗?

铃木认为水平的姿势使人想到宁静、安祥、满足,而佛的坐像给人的印象是:笃实、坚定、如如不动。相反地,垂直的姿势暗示行为、动作以及抱负或志向。甚至立姿所暗示的态度是战斗精神,不是自卫就是攻击1。所以铃木觉得基督钉十字架的形象,对他而言显得太暴烈了。再者,耶稣坚持人如果不“舍己”(deny yourself),并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跟随他,就不能作他的门徒2。从铃木的观点来看,佛教认为“我”是不存在的。世间既然无我,十字架自然没有必要,也无“我”可以上十字架。两者之间显然有极大的认知上的差异。

1.铃木大拙《耶教与佛教的神秘教》,175—176页。

2.《圣经·路加福音》9:23;《圣经·马可福音》8:34。

基督与佛陀的形象

此外,铃木在书中还曾提到佛陀一生的三个主要的姿势:立姿、坐姿和卧姿,这分别代表他诞生、悟道和涅槃三个阶段1。他说释迦牟尼一出生,就站起身来,以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宣布说:“天上天下,惟我独尊!”当他悟道时,是坐在菩提树下;当他过世时,则是一手支头,侧卧在菩提树下安详而逝。

1.铃木大拙《耶教与佛教的神秘教》,178页。3.《圣经·路加福音》2:46。

对比的是,在《圣经》的记载中,耶稣似乎也有三种主要的姿势。首先,和佛陀不同的是,我们最常看见的耶稣诞生图画,是耶稣“卧”在马槽里。他和一切的婴孩一样无助、软弱,他需要人喂、需要人抱,还需要人换尿布呢!这代表耶稣这位神的独生子的降卑,这是他“道成肉身”的意义之一。相反地,如依据佛教的传说,则佛陀一出生就是自立、自足的,不需要人的帮助。而他“惟我独尊”的宣告,又是何等的自信!

其次,耶稣30岁出来传道之后,他四处奔波,最常看见的是他“坐下”讲道。例如在《马太福音》第五章到第七章的“登山宝训”,一开头就记载他“坐下”;连他幼年时,在圣殿里请教那些《圣经》教师时,也记载他“坐在教师中间”3。所以坐姿是耶稣做教师时的姿态,而不是他冥想、静坐的姿势。

至于耶稣死的时候,虽然是垂直的,但却不是站立的,而是被悬挂在十字架上的。这姿势所代表的不是主动的行动,而是被动的。他不能自由自在地行动,而是被局限地“钉住”了;不是意气风发地宣告得胜,而是虽在痛苦挣扎中,却仍笃定地宣告:“成了!”所以,在耶稣的最后一个姿势里,并不像铃木所认为的象征动作或战斗,却是代表他对神的顺服与交托2。

2.铃木大拙:《圣经·路加福音》23:46。

所以,虽然耶稣的一生也有三个姿势(也是卧、坐、立),然而,不但其顺序与佛陀的相反,其代表意义也大不相同。

同时铃木又谈到佛陀盘腿静坐的姿势3,他说这可以使一个人既不至离开土地,亦不至深陷其中而难以自拔。所以这样对泥土既不系着、也不离弃、端坐其上的姿势,使佛陀看来成了无上的超越象征。相反地,在铃木看来,耶稣即使由死里复活了,但似乎大地的泥土仍然沾在他身上4。

的确,铃木的观察是颇有见地的。他点出了基督教与佛教之间本质上的一些差异。佛教强调佛陀的超越,所以无论他的盘腿而坐,或侧卧而眠,都表现出一种超脱的精神。基督教则强调基督的“道成肉身”,所以他出生是卧在马槽里,死的时候十字架是深深地扎在土地上的。这代表“道成肉身”的基督,深深地介入这苦难的人世间,为的是让在苦难中的人,反而可以超越苦难。

铃木认为佛陀安宁的圆寂,是悟道者一生所追求的完美结局。而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景象,让人联想到人生中的苦难与挣扎,会使人感到不舒服。关于这一点,是值得再讨论的。

3.铃木大拙:《耶教与佛教的神秘教》,176页。

4.铃木大拙:《耶教与佛教的神秘教》,174页。

“平安”何处寻?

其实基督徒与佛教徒一样,也是在人生中追求真正的平安,因为基督徒也不想过一个惶惶不定的人生。然而问题是:如何在这个动荡不安、“无常”的人世间,可以得着真正的“平安”?在禅宗有名的“公案”故事中,有一段二祖慧可向达摩求教的对话:

二祖慧可有一次问达摩:“我的心很不安,请师父替我安心。”达摩反问说:“请把心拿来,我替你安。

过了一会儿,慧可回答说:“我找了很久,可是仍然找不出心来。”达摩说:“好,我已经把你的心安好了!”

从禅宗的观点来看,如果你会觉得心里不安,那是因为这是出于你的“虚妄之心”。几乎大部分的禅宗公案故事里,禅师都是千方百计地想要让徒弟了解这一点。因为佛教所追求的“空”,乃是超越主体与客体、生与死、有与无、是与非等相对的关系。换句话说,既然一切的形象(包括人、事、物)皆由心造,如果你想体悟到“物我两空”的境界,你也必须否定一切所见、所闻、所思等等经验。所以从这一个角度来说,佛教可算是彻底的“唯心论”。在这样的观念下,当然“无我可舍、无罪需赎”,十字架也就成为多余。正如铃木所说,只需要“开悟”就行了。

然而基督教却一方面完全肯定现世经验的真实性(有喜怒哀乐)、肯定良心的功能(有是非、善恶)、肯定自我的存在(包括私欲、自觉、理性等),另一方面同时确信另有一个超越时间、空间的范畴,那是属于神的范畴。“唯物论”者只相信现世经验,却不相信超时空的境界。所以基督教既非唯心论,也非唯物论。

在基督教的观念中,既然人的“罪”是真实存在的东西,我们就不能企图以唯心论的观点,将之视为“虚幻”来草草打发掉,而应该正面去面对。基督教强调:就是因这“罪”阻隔了人与神的关系,使人失去了“平安”。

1.记载于《传灯录》,引自《禅之花——禅公案的解说》,澳门宝觉书社,17页。

希伯来语的“平安”(shalom)一字,包含“和好、平安、和平、福分”等广泛的意思。而且这平安包括人与神、人与人和人与物(或宇宙)三个向度的关系。从基督教的观点来说,耶稣上十字架,就是为了使信他的人可以得着这个“平安”。耶稣在受难前最后一次对门徒说:

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1

为何耶稣的受难,可以使相信的人得着平安?公元前700年的以色列先知以赛亚,曾有一段关于救主“弥赛亚”(即希腊文的“基督”)的著名预言: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

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

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2

因此这“基督成为赎罪祭”的观念,乃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换句话说,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挣扎,是为了让我们得着真正的平安。而得平安的方法,就是借着“信靠”基督,即相信他是代替我的“赎罪祭”。因着这赎罪祭,我与神的关系修复了,由此我与人的关系也能和睦,而我自己内心就能得到真平安。

1.《圣经·约翰福音》14:27;16:33。

2.《圣经·以赛亚书》53:4—6。

十字架的真谛

当代最有名的基督教福音派学者之一斯托得(John Stott)在他的名著《当代基督十架》中,曾详细阐述基督教神学中十字架的中心性意义。

他总结地说,没有十字架,就没有基督教2。而十字架的必要性,就在于神的爱与神的圣洁的双重特性:基于神的爱,他愿意赦免;但是基于神的圣洁公义,他必须审判并施行刑罚。这两者似乎是彼此矛盾、无法并存的。而十字架上所展现的,正是这两种属性的“联合行动”,而不是“中和作用”(即彼此抵消)3。换句话说,神怎能同时以审判来表达圣洁,又以宽恕来表达爱呢?唯一的途径,就是十字架:在十字架上,神为罪人预备了代替者(就是耶稣基督),使这代替者承受审判,而罪人却领受赦免。

所以这“神亲自替人成为赎罪祭”的观念,乃是基督教最核心的奥秘,也是独一无二的教义,是与犹太教的分水岭,也是与伊斯兰教迥然有别之处。所以这十字架,成为基督教的独特象征。犹太教徒认为这十字架是受咒诅的记号,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被神咒诅的人才会惨死于十字架上;穆斯林更认为十字架是亵渎的记号,因为他们不相信作为先知的耶稣,会这样替人而死。

铃木大拙也认为十字架是多余的,因为他认为没有“我”可以钉死。其实当我们在思考、在辩论、在探索时,这个“我”不正是活蹦乱跳地在活动吗?怎能说没有“我”呢?所以笛卡儿的名言说:“我思,故我在”,是对铃木的质疑最好的答复。明明有“我”,却又偏偏否认“我”的存在,这就是人类最大的盲点,也是最大的“我执”。

1.约翰·斯托得:《当代基督十架》,校园书房出版社,刘良淑译,1990年。

2.斯托得:《当代基督十架》,89页。

3.斯托得:《当代基督十架》,183页。

因此耶稣才坚持说,人如果不“舍己”(deny yourself),并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主,就不能作他的门徒。使徒保罗也现身说法地说:“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他也还大胆地宣告:

犹太人要神迹,

希腊人求智慧;

我们(基督徒)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2

诚哉斯言也!

1.《圣经·加拉太书》6:14。

2.《圣经·哥林多前书》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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