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中国教会史(孙睿之)

第十三课

晚清教案与反思

一、教案的诱因——反教谣言

当时有不少对宣教士的谣言,说他们“采生折割、诱奸妇女、迷药、投毒、剪辫、教堂藏军火、刨挖坟莹……”这些谣言的制造、传播、利用者,多为士绅、官员、匪徒、游民,但民众都相信这些谣言。教案的高峰是义和团事件。

二、义和团事件及反思

A起因

1、当时山东等地,向来有不同的会馆教人习武打拳。1900年,山东干旱,民众认为是因为宣教士得罪了地方偶像神祗。

2、在政局方面,当时西方人想藉着扶持光绪推动改革,以打击慈禧垂帘听政。这促使慈禧想利用民间力量,攻击西方势力。最终,在1900年爆发了义和团事件,也称为“庚子教难”。

B罹难人数

在庚子教难中,山西遭杀害的宣教士最多,因为山西官员曾在山东与洋人起过冲突。

1、天主教遇难神职人员53人,信徒18,000人。

2、东正教在北京的北馆被焼毁,华人东正教徒222人被杀。

3、新教宣教士及其家属189人罹难,内地会宣教士占三分一以上,共58人,其中孩童21人。信徒被杀数字难以统计,有说1,912人,也有人估计多达5,000余人。在众多地区中,以山东、山西、河北、东北教会的损失最大。

C对华宣教的反思——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

庚子教难给宣教士很大冲击,一则校正了西方为本位的心态,二则省悟往后宣教策略要转变。按当时的海关总税务司赫德(R、Hart,1835-1911)的看法,传教士和教徒的地位,应由法律明文规定。教徒应当遵守法律,传教士则不应介入地方诉讼事件,以免招惹当地社会的不满和故意;否则,“五十年以后,就将有千百万团民排成密集队形,穿戴全副盔甲,听候中国政府的号召。这一点是丝毫不容置疑的!”

三、扬州教案及反思

A事件经过

1、1868年6月,戴德生和同工到扬州城租房。8月22日,寓所被纵火围攻,同工受伤,财产遭抢劫。清廷派兵驱散人群,逮捕抢掠及纵火疑犯4名。英领事向两江总督曾国藩施压,继以军舰示威,几乎酿成战事。

2、英国本土政客及商人不赞成宣教士在内地传教,认为有损英国贸易利益。伦敦《泰晤士报》发表社论,抨击内地会的宣教策略,认为戴德生几乎引发中英战争。

B内地会的维权原则

1、戴德生在极度苦闷中,重新思索内地会对在华民教冲突所持态度,进而反省基督教宣教士与政治势力的关系,提出在民教冲突中不诉诸本国领事及拒绝接受赔偿的原则。

2、《原则与实践》(1884年):“倘若在内地发生麻烦或滋扰,可以友善地向当地中国官员陈情。如果他们不作补偿,那些受害者就应满足于将他们的申诉交托在神的手中。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所有传教士都不可以向英国当局上诉。主的命令是应遵循为最终的凭靠:倘若他们在这城里逼迫你们,你们就该离开去另一个城。”

C宣教策略的调整

英美政府和教会内部,都对教会和宣教士涉足政治和外交领域的活动,作出相应限制。英国驻华公使根据英国政府的训令,禁止各地宣教士直接到官府,为信徒诉讼等事出面干涉,避免引发教案;如有必要与官府交涉,必须经由各地领事进行。德国在上海的报纸也提出,宣教士不得从事宣传基督教和知识以外的工作,违者予以处罚,甚至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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