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深井之水

11、冒险

传教先锋们的灵性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

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

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

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

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

《腓立比书》3:7-9

传教先锋们是绝顶的冒险者,他们敢去其他人通常回避的地方,主动接触其他人忽略的群体,看顾其他人往往忽视的需要。他们冒这些危险是因为一心忠于基督,他们对基督和基督的国度怀有强烈的爱,这种热爱令他们有别于其他人。他们爱冒了终极危险——降世为人——的神,神离开他天庭的荣耀,不以大君王而以卑微的婴儿之身居住在人世间。神与人类彻底地认同,以至于大多数与他同时代的人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为我们和我们的救赎牺牲了一切,弥补了天地之间的鸿沟,将神的真理转化成人人皆懂的语言。神不仅为了人类采取行动,神还变成了人。我们若想看到冒险的最佳实例,读一读四福音书即可。

一想到冒险,我们脑海中就出现了一些人的形象,为了替神成就一些壮举,他们走到极端的境地。我们想到那些人:他们将圣经偷运到敌对基督教的国家,在乱糟糟的城市贫民窟中创办医院,在世界边远地区建立教堂。我们认为这种工作是为少数天生就有冒险行为倾向的勇敢之人准备的,无疑不适合那些喜欢过安静、正常生活之人。以我为例,我喜欢家里的舒适,享受身边朋友们的爱,享受一份稳定的工作带给我的安全感,我不太倾向于冒险。

然而,冒险是基督教信仰与生俱来的,因为耶稣自己就命令门徒进入世界,使万民做他的门徒。这注定要我们参与到冒险行为当中,不管这个冒险是到世界的偏远地区传教,还是敲开对门与邻居交朋友。我的一位中年已婚的同事最近为几位想更多地了解基督教信仰的非信徒朋友开了一个查经班,向他们传福音,现在已深深卷入到他们的生活当中。同样,我的一位牧师朋友几年前决定探索一下在海外服侍一个夏季的可能性,这导致了一系列事件的发生,最后他们一家不仅到赞比亚生活了几个月,而且领养了三个埃塞俄比亚孩子。我们若认真看待基督教信仰,最终很可能就会去某个地方,或爱上某个人,或尝试做一件我们在人生的早年阶段永远无法想象之事。这正是做门徒的人生所要求的。

传教的信仰

基督教自一开始便是一个传教的信仰,基督整个的使命不仅是针对内部的犹太人,而且是针对外部的外邦人。基督关心的正是当时的犹太教领袖排斥或谴责的那些人——妓女、税吏、撒玛利亚人,等等。当基督被指控与税吏及罪人为友时,他讲了迷失的羊、失钱和浪子的故事来回应(路15),他最尖锐的批评是针对那些拒绝寻找失丧灵魂的犹太教领袖。复活之后,耶稣命令门徒继续履行同样的使命(太28:16-20)。

教会并没有很快或心甘情愿地遵从耶稣的命令。最初的基督徒都是犹太人,耶路撒冷的基督教运动给我们留下的最初一幅画面是:第一批门徒挤在圣殿里,与犹太教文化有着紧密的联系,遵从犹太教的风俗,举行犹太教的仪式。对基督教的逼迫迫使他们离开耶路撒冷,即便那时也是说希腊语的犹太人(而非说亚兰语的犹太人,他们当中很多人实际上留在耶路撒冷)边逃离耶路撒冷边传讲福音。这些说希腊语的犹太人对传统的犹太教构成了最大的威胁,证明是向非犹太人传福音的最佳传教士。他们开始向居住在耶路撒冷以外的人——不仅包括犹太人,还包括撒玛利亚人和外邦人——传福音,最终在安提阿建立教会,安提阿变成了外邦基督教的中心。一位住在安提阿的说希腊语的犹太人巴拿巴召来保罗帮助那里的教会,保罗反过来成为早期基督教最成功的传教士。保罗在一个外邦人的城市大数(Tarsus)长大,但在耶路撒冷的拉比学校接受了犹太教的训练,因而成为了沟通犹太文化与外邦文化之间的桥梁。

从我们掌握的资料可知,向外邦人传教对很多犹太人基督徒构成了挑战,甚至威胁,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传教会削弱基督教赖以建立的犹太教基础。他们希望将基督教运动保持在古老的犹太教母体内,因此想要迫使归信基督教的外邦人先变成犹太人,这就要求外邦人接受犹太教的一些规条,例如,割礼、有关食物的条例等。保罗和他的同伴反对这些要求,坚持认为归信耶稣——我们的主与救主——就已经足够。双方最终在耶路撒冷召开会议,作为一个群体,决定哪一种做法对教会最有益。犹太人的基督教领袖认真地(可能兼带怀疑地)听彼得讲述他在外邦人中间的工作,以及保罗报告他往外邦人地区传教旅程的结果。当主耶稣的弟弟、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雅各说福音命令只有一种归信——即归信基督——时,他道出了与会者达成的一致共识。因此,没有必要归信犹太教(徒15)。这一决定为整个基督教运动确定了轨道。在成为基督徒之前,人们不必归信某一主流文化(不论是犹太文化、罗马文化还是欧洲文化),这使得传教士能够使福音信息适应各种各样的文化。

数世纪以来,传教士们一直遵循这一方针,努力使基督教信仰适应具体的文化。其途径包括:学习当地语言,适应当地的文化规范,以文化上可以理解而神学上又不妥协的方式呈现基督教信仰。这种传教努力已经持续两千年,分四个基本阶段展开。第一阶段始于传教开拓者们将基督教信仰引进希腊罗马文化。使徒保罗是主要的促进者,他与同工在罗马帝国建立了几十个教会,这些新建立的教会在接下来的几百年间继续扩大,发展出新的教会。到公元2世纪中叶,基督教开始吸引异教知识分子的注意力,他们对这一奇特、可疑的信仰感到好奇。为了用异教精英们文化上能够理解的术语解释基督教信仰,殉道者查士丁、亚历山大的克莱门(Clement of Alexandria)、奥利金这类的名人找到了与他们的共同点。他们为今天所谓的“正统”信仰奠定了基础,尼西亚信经(公元325年,381年)和卡尔西顿信经(公元451年)对这个“正统”信仰作了精辟的总结。

向日耳曼和斯堪的纳维亚部落群体传福音构成了传教的第二阶段。公元410年西哥特人(the Visigoths)行军经过意大利,洗劫了罗马,在下一个世纪这些游牧民族征服了罗马帝国。公元9-10世纪发生了又一波的入侵,领导这次入侵的是斯堪的纳维亚人。传教士们并没有胆怯,也没有因挫折而放弃,他们发起了一场大规模的运动,争取这些群体归信基督教信仰。修士们充当了传教先锋,他们去敌对基督教的地区,建盖修道院,学习那个地区的语言,创办学校,赢得整个部落归信基督教。这种传福音的过程经历了几个世纪,欧洲成为基督教新的中心,这一地位持续了一千年。今天在整个欧洲,尤其从占风景主体的教堂建筑数目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基督教昔日在欧洲辉煌的证据,尽管这些教堂很多现在几乎都无人问津。

宗教改革的结果导致了传教第三阶段的开始,宗教改革将教会的传教工作变成了一项竞争性的事业,使很多基督教团体相互对立。路德宗、加尔文宗、重洗派、圣公会、罗马天主教会都相互竞争,争取欧洲加入自己的事业。竞争促使基督教团体采用更加积极进取的策略赢得人们的忠诚。因此,毫不奇怪,改教家们推出了各种材料——小册子、讲道文、信仰告白、教理问答、祈祷书,帮助人们理解、相信基督教信仰。当基督教团体发动在欧洲以外地区的传教工作时,这些策略变得有用。在海外传教中,天主教方面耶稣会(the Jesuits)充当了先锋,新教方面摩拉维亚弟兄会充当了先锋。

在第四阶段,基督教运动与它最初之时一样变成了真正全球性的。一些信仰热忱、目光远大的领袖成立了一些机构(天主教方面是修会,新教方面是自发的差会),将基督教传播到欧洲以外的地方。16、 17世纪,耶稣会、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在世界上很多地区辛勤传教,争取欧洲以外的人归信基督教,在南美洲尤其成功。两百年后,新教徒着手同样的事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英国与美国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大觉醒运动的结果。新教内的传教创业家——例如,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和戴德生(Hudson Taylor),两位都是英国人——成立了几十个差会(浸信传教会、伦敦传教会、中国内地会,等等),去为基督赢得那些从未接触过福音之人,尤其是非洲人和亚洲人。美国人也成立了类似机构。这些机构招募了几千名传教士,将他们分派到遥远的国家,去建立教会、翻译圣经、创办医院和学校,启动其他事工。这些传教士努力的结果是:在占人口大多数的今天的第三世界,产生了几百个本土教派,如今这些教派早已独立于西方。这个本土化的过程非常重要,一些传教学家甚至认为它标志着基督教运动扩展的第五阶段。

传教士的献身

乐意冒险要求人具备一种非同寻常的献身精神。传教先锋们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感受到孤独、与人隔绝,他们的传教工作导致了一些误解。我们不禁要问:他们究竟是靠什么支撑自己继续工作下去的?他们冒诸般危险,作出如许牺牲,他们的勇气自何而来?他们的冒险是由对神一心一意的献身所激发,这毫不奇怪。有一个人实际上制定了一套属灵操练,帮助人们培养这种献身精神,他就是耶稣会的创始人罗耀拉的依纳爵(Ignatius of Loyola,卒于1556年)。

依纳爵在西班牙出生长大,渴望当一名骑士。在一次作战中,他身负重伤,几个月才复原。在康复过程中,他开始阅读圣经、圣徒传记和灵修经典(如《效法基督》),这些阅读导致了他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了服侍基督。在接下来的几年当中,他默想基督的人生与教导,忏悔自己的罪,将自己献给了神。他也旅行,最后来到巴黎,在那里学习了七年。在巴黎,他开始吸引了一些追随者。他们计划到耶路撒冷朝圣,但是条件不允许,于是改为到罗马,归顺了教皇。经过周密的协商和筹划,教皇于1540年批准了耶稣会这个新修会成立。

(依纳爵)

在依纳爵那个时代,修会采用的是圣本笃会规的变更版。该会规适用于修道院安定的生活,而依纳爵想要差人出去传教,于是他为奔波中的传教士写下了一系列的属灵操练。他计划将这些操练当作一个培训手册,培训可以在四周内完成。第一周培训的重点在认罪悔改,第二周在基督的人生与教导,第三周在圣周发生的事件,第四周在复活与天国的应许。这些操练没有提及圣职、传统的誓愿、集体崇拜、礼拜仪式中的祷告、修道院等,但是提供了一些指导,灵修导师可以利用它们指导受训者走完由认真的反思到真心的顺服这整个过程。

依纳爵希望探究灵魂的深处,为的是“灵魂若有任何主次颠倒的倾向或爱恋,那么,尽可能努力达到目前这种爱恋所导致的结果的对立面将对它十分有益”。这套训练的目的是使人一心致力于神的旨意和“我们灵魂的救赎”,坚定不移、不可改变、无法动摇。他设计的操练要求未来的耶稣会士极其严肃地看待自己的罪和神的救赎之恩,摆脱不良习惯和偶像崇拜,预备一生舍己的服侍。依纳爵也为人们作决定写下了指导准则,他认为,最重要的决定关系到一个人人生的基本方向。简而言之,依纳爵希望他设计的操练能够使耶稣会士围绕神的旨意安排自己整个的人生,坚定、彻底地委身神。

圣依纳爵的《神操》

只要选择权在我们手中,我们每做一个明智的选择时,意图的指向都应当很简单。我的目光应当只指向我被造的目的——赞美神我们的主,以及自己灵魂的得救。因此,无论作何选择,我都应当以帮助我达到这一目的为选择的宗旨。我不应当调整目的来适应手段,或者使目的将就手段,而应当使手段将就目的。例如,很多人首先选择了婚姻这一手段,然后才选择在结婚的状态下侍奉神这一目的……这些人没有直接去侍奉神,而是要神来迎合他们主次颠倒的爱。这样做,他们就将目的变成了手段,将手段变成了目的,结果,应当首先寻求的东西反而最后才寻求。所以,我首要的目标应当是渴望侍奉神,这是目的;然后才寻求圣职或婚姻(如果婚姻对我更合适的话),因为这些东西不过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因此,除非是侍奉、赞美神我们的主,以及我灵魂的永恒救赎,否则,没有什么能促使我利用这类手段,也没有什么能剥夺我利用这类手段。[安东尼·毛托拉(Anthony Mottola)译]

依纳爵异象的实现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之外,布雷伯夫(Jean de Brébeuf)的传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布雷伯夫(1593-1649)在法国出生长大,年轻时加入耶稣会,1625年被派往北美,到休伦族(Huron)土著中传教。他的传教工作取得了成功,在欧洲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布雷伯夫担心那些潜在的耶稣会士被听到的冒险故事所诱惑,于是写了一封信,告诫他们在北美部落中传教将要面临的艰难与危险。他极力劝阻任何一个对此传教抱有浪漫想法之人,他说:尽管休伦族人会欢迎他们,但是,“有很多事情足以让一个没有彻底顺服神的人心灰意冷”。他写道:那些人的乐意“不能缩短奔波的路程,不能铲平路上的岩石,不能排除危险”。他详细描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将是怎样一副情景:夏天太阳会灼伤他们,蚊子、苍蝇、跳蚤会将他们逼得近乎发疯;冬天的寒冷会侵彻入骨。他们将不得不长期挨饿,睡在地上,遭受恶劣的天气。到达一个村庄,他们就将住在一个棚子里,“这个棚子如此破烂,我在法国几乎从未见过一间可与之相比”。学习语言倘若不会花他们几年,至少也要花他们几个月的时间,即便那时,他们所掌握的也不过是能够“结结巴巴说一点”而已。

尽管如此,布雷伯夫仍然爱休伦族人。因此,在第二封信中,他提醒新入会的耶稣会士神深爱休伦族人。他用惊人的温柔之语(尽管其中使用了“野人”一词)写道:“你们一定要真心爱这些野人,看他们是神爱子的宝血赎买回来的,是我们的兄弟,我们将与他们共度自己的余生。”对这一忠告,布雷伯夫自己也身体力行。有很多年他都面临着无法形容的艰难困苦、挫折失败,但他锲而不舍地坚持了下去,继续服侍休伦族人,适应他们的文化。他的努力最终开始产生效果,很多休伦族人归信了基督教。后来他的传教工作被终止,因他被易洛魁人(Iroquois)捕获,易洛魁人敌视休伦族人和法国人,他们严刑拷打布雷伯夫,最后将他处死。

牺牲

19世纪初新教徒开始传教时也表现出同样的献身精神,他们冒险——往往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将基督教信仰引进基督教会之外的民族当中。第一个风险(也是最显然的一个风险)是需要乐意牺牲对他们而言似乎最宝贵的东西:自己所熟悉的世界——生活过的家园、家人、朋友,甚至国家,牺牲这些去开始一项新的事业。有关他们牺牲的故事可能会冒犯我们现代人的感情,因为,为了传教,很多这些传教先锋似乎过于乐意(甚至渴望)牺牲自己的婚姻、子女、友谊、健康、财富和名声。我们倾向于视信仰为这些价值观念的同盟,而他们的做法与我们的倾向正相反,于是我们很自然地批评他们愚蠢、狂热。他们若能为自己辩护,我相信他们会说他们只是在做耶稣所做的——耶稣离开自己的天家来从事尘世事工,他们会说牺牲是基督教信仰与生俱来的,他们会引用圣经证明自己的观点,会说真信徒应当乐意离开自己的家、父母、兄弟姐妹,跟从耶稣。

C.T.施达德就是这样一位传教士,他的生平是一个戏剧性的故事,讲述了他作出的难以言表的牺牲。查尔斯·托马斯·施达德(Charles Thomas Studd, 1862-1931)——人们总是称呼他为C.T.施达德——与两个哥哥成长于英国贵族家庭,被认为是英国当时最优秀的运动员,去大英帝国各地参加比赛。板球是他的生命,但也成为了他的偶像,影响了他的属灵委身。然而,在一次参加慕迪的“十字军东征”时,他经历到信仰的复兴,“在那里神再次与我相遇,重新给了我他救恩的喜乐”。不久施达德感到神呼召他到中国去做传教士。他的家人反对,他将这段经历比喻成摩西逃离法老的宫廷后在旷野的流亡。但他稳步向前,与剑桥大学其他六位知名学生一起承诺,要为基督成为“中国人”。这七个人被称为“剑桥七杰”,他们选择了使命,没有选择特权,成为了剑桥数千名学生的楷模。

施达德深入中国内陆,在那里他不得不“单单与神”同行,只使用“当地之物”。在中国时他也继承了一小笔遗产,父亲曾立下遗嘱,等他到了25岁时将这笔遗产给他。他效法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戴德生(戴德生也许是最伟大的在中国传教的先锋),把每一分钱都捐了出去,相信神会供应他传教上金钱的需要。他也在中国认识了自己后来的妻子百基拉·利文斯顿·斯图亚特(Priscilla Livingston Stewart),百基拉也像他一样献身传教。二人虽然炽烈地相爱,但还是让爱情从属于传教呼召,因为正如他们所说,“没有一个可以居住的城市”。几个月后他们在中国沿海结婚,举办了“一个朝圣者的婚礼”。他们的婚姻也具有朝圣的性质。百基拉不久就生下五个女儿,因为不希望中断传教工作,她拒绝找医生分娩,为此也付出了代价。但即便是女儿的去世也没有减少她对传教的委身,“我与我的神立约,决不让任何一种悲伤进入我的生活,破坏我做传教士的生活。我也不会让我的丈夫看到悲伤,那会使他的信念动摇。他回来时从未看到过一滴眼泪”。

1900年他们一家移居印度,施达德担任牧师。1908年他们回到英国,次年,施达德对他称为“非洲心脏”的地区发生了兴趣。他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机智逗人的广告——“食人者想要传教士”,这个广告唤醒了他,他感到神在呼召他去那里做传教士。他没有机构,没有钱,得不到支持,至少在一开始甚至没有得到妻子的支持。但在1910年,他还是独自一人航行去了非洲(百基拉后来也去了,但没呆多久,她大多数时间都在英国,管理在英国本部的差会)。在苏丹南部安顿下来后,他开始了一项传福音的事工,成立了一个传教机构——“非洲心脏”(后来重命名为“环球福音十字军”[Worldwide Evangelization Crusade])。那是一桩使人身心深受折磨的工作。在给妻子的信中,他写道:“啊!那份痛苦哟!遭世人的那份歧视!那种贫穷!我岂没有受到试探?我受到了!想过不再为基督做工!我需要医生!亲人!家庭!基督徒!”尽管如此,他仍然冒险进入非洲更加内陆的地区,最终考虑将比属刚果作为自己开拓福音工作的区域。他问自己(仿佛是听见神在对他说话):“知道有这么多芸芸众生从未听说过耶稣基督,你还敢回英国度过自己的余生吗?如果敢的话,今后你怎么在我的宝座前见我的面?”他下定了决心,“事情就这样定了。听了这样一番话后,你不可能再有勇气呆在英国”。

施达德追求一种他称为“冒险的基督教”(reckless Christianity)的生活。他仰赖神供应自己一切的需要,甚至拒绝募款,为的是迫使自己单单信靠神。在动身去非洲前夕,他发明了一则警句:“耶稣基督既是神,为我而死,我为他作再大的牺牲也在所不辞。”这句话后来成为了他创办的机构的传教宣言,他要求机构的每位成员(包括他的妻子)付出同样的代价。他意识到妻子作出的牺牲,写信对她说:“你几乎想象不到我是多么地清楚你付出的代价,那是最高的,只是我以前不敢对你说。亲爱的,我钦佩你,会永远钦佩你。神会百倍地赐给我们,所结的果子和荣耀永远都会与牺牲的程度相一致。”

施达德对传教的献身彻底、坚定不移,再大的牺牲(甚至自己家庭的牺牲)也在所不辞。在他生命的最后十三年多的时间里,他只见过妻子两个星期(有三个女儿结婚后都到非洲和他一起传教)。一开始百基拉与严重的心脏病抗争,这种抗争也许是在掩饰她对丈夫和差会的失望与不满。有几个月她都卧床不起,可是丈夫没有表现出什么同情。在短暂的休假期间回英国看望之后,他将仍然缠绵病榻的妻子留在英国,独自返回了非洲。就在次日,百基拉经历到一场很大的信心恢复,她爬起床,决心继续她在英国的差会的工作。百基拉于1929年去世,早丈夫两年。施达德去世后,他的女婿诺曼·格拉伯(Norman Grubb)担任了差会干事。

施达德似乎很适合从事传教。他将圣经翻译成当地语言,建立了一系列的传教基地,很容易适应丛林艰苦的条件。他艰难跋涉了几千英里,写下了大量的书信,每周都要讲道几次,尽可能像当地人那样生活。健康下降时,他开始吸食吗啡,渐渐成瘾。生命临近结束时,他几乎不睡觉,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对他而言是常事,但他拒绝放慢生活的节奏。“这里有一片土地,有一个民族,他们自古以来从未听到过神的圣名。我们就这样离开他们吗?我们不会。我们要卖掉我们的红豆汤,以此买我们的长子权,向神的子民传扬神的荣耀。”

但仅有努力是不够的,施达德亲眼目睹了很多失败和失望。部落民族的人抵制福音,同工们对他的要求不满,英国本部的人指责他狂热、管理不当。当施达德因女儿爱迪丝和女婿阿尔弗雷德·巴克斯顿(Edith and Alfred Buxton)对传教显得不够委身而将他们开除时,差会的士气跌落到了最低点。施达德称那些年为他的客西马尼园,他的十字架“重得无法承受”,他“在十字架的重负下近乎昏倒”,“我的心好像衰竭,伤痕累累无法医治,在深深的孤独中我常常希望自己死去”。但施达德不愿屈服或放弃。如果说他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变得更加激进,甚至狂热。他写了一本关于传教的小册子,题目叫“什么都不在乎(D. C. D.)”。其中有一部分写道:“我希望成为那些人当中的一员,他们除了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基督和拯救灵魂之外,其他什么都不在乎。”正如有关他吸食吗啡成瘾、他的极端主义、不宽容等的传言一样,“什么都不在乎”这个词在英国激起了相当大的争论。

然而1925年,在一次祷告会上,差会当初的异象得以“重生”。那场祷告会成为施达德差会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从那时起直到今天,在传教场上没有任何东西拦阻合一、爱、乐于牺牲、对人们灵魂得救的热心,这种热心在‘非洲心脏’抓住了‘十字军’的心。”变化很显著,仍然留在差会中的传教士变得像施达德一样坚持不懈,教会无论在数量上还是信仰深度上都在增长。施达德的成功似乎无法测度。他和同工们建起了能够容纳上达千人的教堂,眼见着这些教堂一个个座无虚席;他去一座村庄,就会有多达两千人前来聚集听“先生”布道;他的差会将事工拓展到其他国家,但从未付过任何人工资;大约有四十名传教士加入了“环球福音十字军”。但这种过度的劳累实在令施达德吃不消,他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但他坚持工作到最后。1931年施达德去世,大约有两千名当地人出席了他的葬礼。然而,葬礼的最后致辞谈到的不是施达德,而是差会,“我们永远不会降低圣经阐明的标准!我们永远不会断绝在福音里的团契!我们永远不会停止为促进福音辛勤地努力!”

施达德的故事尽管很极端,但它说明了传教先锋们乐意作出多么大的牺牲。因为如此地献身传教,施达德没有能够充分利用他所受的精英教育,放弃了自己的遗产和文化特权,甚至放弃了自己的家庭。他的举动似乎——很可能也确实是——狂热,但他认为这正是开拓工作所要求的。作为一名在非洲内陆工作的第一代传教士,他在世界上一个至少在西方人看来偏僻而怪异的地区建立了很多教会。对热心的传教先锋而言,不论他们自己还是他们所挚爱的人付出了怎样高昂的代价,这种壮举都绝非不同寻常。第二代传教士们也作出了牺牲,但他们往往比较慎重,选择了巩固第一代传教士开始的事业。在施达德去世后,他的女婿诺曼·格拉伯继承了一个秩序混乱的差会,但他整顿了秩序,将它组织起来,也规定了更加现实的标准。

施达德的故事带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牺牲在基督教信仰中的作用。正如基督徒所知,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作出了最大的牺牲,这使得我们无须作出牺牲去赢得自己的得救,但它同时也呼召我们乐意牺牲,以示对神的感恩和对他人的爱。牺牲的程度及类型会因各人的环境和呼召而不同:有些人可能去非洲的贫民窟工作,另一些人可能会抚养一个大家庭;有些人可能会从事一份薪水微薄的工作;另一些人可能会赚很多钱,把其中大部分都捐赠出去。在此我们没有一条绝对的准则可循,没有一个完美的标准来衡量牺牲的质与量,我们无法比较。唯有一条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那就是:我们最大的牺牲应当是将自己的全人献给神,然后就只需要让人生顺其道而行之。“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

跨越文化障碍

第二个风险包括在不同文化之间搭建桥梁。这常常使得这些新教传教先锋们感觉自己仿佛在两边都是外人——既与本土隔绝,在传教地也不完全适得其所,结果仿佛变成了无国的公民、无家的旅居者。玛丽·斯莱瑟(Mary Slessor)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一方面,她在英国文化与部落组成的非洲之间充当了有效的桥梁;另一方面,对于她本土的苏格兰人,她实际上变成了一个陌生者,而她又从来没有成为真正的非洲人。

玛丽·斯莱瑟(1848-1915)在苏格兰邓迪(Dundee)一个工人阶层家庭中长大。父亲酗酒,在她年幼时去世,她于是不得不辍学到一家纺织厂工作。虽然用她自己的话说她童年时是个“疯丫头”,但因她们家一位朋友的见证(那位朋友告诫她末日要有审判),她信了主。斯莱瑟立刻积极地参与街道事工,她的传记作者利文斯顿(W. P. Livingston)说:“即便那时,她的事工方式也不合惯例,因此受到批评。”她登门探访、鼓励孩子们参加主日崇拜、在她上班的工厂作见证。尽管她“只是一名女工,相貌平平,衣着朴素,羞怯,低调”,人们几乎立刻对她产生了好感,被她恬静的领袖气质所吸引。

在工厂工作的十四年中,她越来越被非洲一个名叫卡拉巴尔(Calabar)的地区(位于尼日利亚)深深地吸引,她的目光“盯在异教领域光明与黑暗两种力量之间正在进行的激烈搏斗上”。那里的差会最初成立于1846年,传教士们形容那里的土著残忍、野蛮、冷酷、凶暴、同类相食、追求感官享受。这正是最适合充满传教激情的斯莱瑟的地方。利文斯顿对那里的土著所作的评论是:“不是一个令人很想到他们中间工作的民族。”但他接着补充道:“在置身于人类之前,基督从天上往下观看,那些尘世的居住者也一定不是令他很想在他们当中工作。凡斯莱瑟认为主会做的事,她也绝不回避。”她知道自己的家庭和教会都需要她留在苏格兰,但她意识到,“在非洲的贫民窟,有数百万的人与野地里的走兽一样从来没有听说起基督救赎的大能。”她的朋友们告诫她说那里是“白人的坟墓”,在斯莱瑟看来,这更是她要将生命投入那里的原因。“她对那些询问者的回答是:卡拉巴尔是危险之地,因而也是荣耀之地。很少有人自愿去那里服侍,因此她希望去,因为主需要她在那里。”她的哥哥约翰一直计划去卡拉巴尔做传教士,当他由于身体虚弱退出后(几个月后去世),斯莱瑟志愿去那里,得到了差会委员会的许可。1876年,她航行前往非洲。

她的第一个传教期是在海岸度过。她观察到部落社会习俗的野蛮:对妇女实质上的奴役;杀死孪生婴儿(土著们视孪生为恶魔咒诅的标志);一夫多妻;借助“神判”(ordeal)决定公义等,感到万分恐惧。她认为,“带来一套新秩序、使归信者在那个秩序中能够生活下去是传教士的责任。这一想法影响了她以后整个的事业”。但她也同样为“那些从人类道德的毁坏中谋利的文明国家”担忧(倘若不是不满的话)。

 (玛丽·斯莱瑟和她领养的孩子们)

她不满足停留于海岸,一直深入到奥卡永(Okoyong)人居住的非洲内陆(此前其他传教士都从奥卡永人面前退缩),由此开始了她传教工作的最重要阶段。出于各种实际的目的,她在奥卡永各部落当中实质上成为了统治者,斡旋于“文明的”西方(英国的殖民统治)和“原始的”非洲(她生活在其中的部落)之间。她建立了一个传教站、一所学校、一座教堂,拯救了几十名弃儿、孤儿和遭遇生命危险的儿童,有时候甚至收养他们。她常常为被诬告的人伸冤,关心受虐待或在妻妾中遭忽视的妻子,对抗迷信巫术,反对酗酒和部落战争。她在介入部落事务方面十分内行,英国政府实际上任命她监督部落法庭。她也在奥卡永人当中引进了一些贸易,帮助他们与英国人建立一种经济上可以获得更多利益的关系。

然而,与英国人的接触并没有怎么促使她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她很少戴帽、穿鞋,从来不烧开水或使用蚊帐,适应了老鼠蚂蚁不断的侵扰、致命疾病的威胁,也适应了成群的人(包括领养的孩子)在她周围。利文斯顿解释说:“这些习惯”

在那些被文明的生活秩序所包围的人看来似乎非常古怪。在追求自己定下的目标时,她被迫进入这样的环境,这些习惯是从这种环境中自然形成的。她已经选择了为主放弃一切,因而接受了这种弃绝带来的一切后果……对她而言,最最重要的事情是她的工作,一切妨碍她行动自由的东西都统统放弃。

斯莱瑟辛勤传教了近十二年,才有一位名叫阿考姆(Akom)的土著成为了基督徒,传教十五年后才举行了第一次圣餐礼,即便那时也只有七名土著被接收为教会成员。但她创办的学校开始培养出年轻的基督教领袖,他们在其他传教学校任教。她也吸引了新的传教士,主要是女性,她们在斯莱瑟深入非洲内陆前建立的传教站担任领导职务。她在苏格兰的朋友们都恳求她回来,暗示说她已经干得够多了,应该让其他人接任了。“但她的目光伸向内陆,伸向尚未进入的广大地区,在那里她看到神圣之光在闪烁,引领她继续前进。她发出一声快乐的叹息,转身跟随那光。”

如果说斯莱瑟面临过挫折的话,那不是土著对福音的抗拒,而是苏格兰本土人的漠不关心,他们不理解(很可能也无法理解)她所从事的工作的重要性。她感到纳闷,为什么大家会对在非洲传教不感兴趣,尤其是神职人员,她发现他们甚至不愿意考虑传教工场。“啊,英国,神给你的特权已经令你饱腻!你厌倦了安息日和教会,唯愿你将你弃之不用之物送来给我们。”斯莱瑟没有意识到她跑得多快,已经领先了多远,迫使英格兰本土的教会奋起直追。“看到这样一位从不停歇的弱小女子一直稳步向前深入旷野,身后拖着一个庞大的教会,这真是一幅惊人的画面。”

在生命的最后十年,斯莱瑟继续这条人生道路,但由于过度劳累和疾病,她的健康状况开始恶化。65岁时她在传教工场去世,去世时“孩子们”——她领养的非洲儿童——都在她的身边。斯莱瑟发起的传教运动产生了一个一万人的教会,领受圣餐的人数达3400人。她促进了传教地区的经济繁荣、司法体制重大的进步、很多部落间的和睦、新的社会风俗的形成(这些风俗保护了孪生婴儿、奴隶等无辜的生命),这些毋庸赘述。

斯莱瑟扮演了一个独特的传教士的角色。她部分是英国人,部分是非洲人,在两种文化之间充当了桥梁,但同时又从未属于其中任何一者。她以福音派布道家、教师、法官、外交家、商人企业家的身份服侍,所有这些角色欧洲人都能够承认和认可。然而,她生活得像一个非洲人,她的改变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回到自己的祖国。可是,她又从来没有适应到成为真正非洲人的地步,况且她的目的是改变非洲,不是适应非洲,这要求她只需要适应到一定的程度,能够将基督教信仰与价值观念引进非洲即可。

斯莱瑟的经历很罕见,但也许并不是凤毛麟角。很多基督徒都在不同的世界之间充当桥梁,尽管他们所在之处距离自己的本土要比非洲与英国之间近很多。无论何时基督徒为福音的缘故试图跨越文化障碍,他们都冒着生活在一种文化上无人之境的危险。我以前有一个学生在街头少年当中开展事工,有一段时间他留着刺头,把头发染成黄、红、蓝三色,穿皮马裤,戴手链。他的行为导致了母会的人与他疏远,但他从未真正成为街头少年,也不希望成为街头少年。和斯莱瑟一样,他进入他们的世界为的是博得他们的信任,争取他们归信基督。

翻译信息

第三个风险包括把基督教信息真正“翻译”成人们能够懂得的语言,这要求传教先锋们将基督教本土化,同时又不改变它的基本信息。这种工作过去(现在仍然)复杂而棘手,困难重重,常常导致疑惑与误解。传教士们很容易令每个人失望:他们身后本国的支持者倾向于以自己的文化价值观念来评价传教士;他们努力去接近的那些本地人至少一开始往往拒绝基督教信息,因为这个信息似乎威胁到他们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念。每当我们从事翻译基督教信息这一巨大的工程时,这种风险都不可避免。我们应当去尝试,这点清清楚楚地写在基督教信息当中,因为道成肉身就是翻译的典范。我们也注定会遭遇困难。即便耶稣也曾引起疑惑,虽然他是神,但他似乎不是人们期待的神的模样。

(威廉·克理)

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 1761-1834)精通这种文化翻译工作。他出生于英国一个下等阶层家庭,几乎没有受过正式教育,身体很差。他学了皮匠这门手艺,小小年纪就结了婚,妻子多萝丝开始生育时,他靠给不守规矩的穷学生当家教增添收入。克理在十八九岁时经历到一场归信,归信了福音派,加入了一间浸信会教会,做平信徒讲道人。从早年起,克理便对异域他乡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开始学习语言(希腊语、拉丁语、法语、荷兰语、希伯来语),读有关遥远地方的书籍(《库克船长的航行》[Captain Cooks Voyages]是他最喜爱的书籍),研究世界地图,掌握世界地理的基本知识。他也发展起顽强、坚持不懈的性格。在给表弟的信中,他曾写道:“我可以埋头苦干,可以持之以恒地追求任何明确的目标,我一切的成就都归功于此。”

他对基督的归信与他对异域他乡的兴趣最终汇合,唤醒了他内心对世界传教的激情。他向浸信会同事提议成立差会,令他十分惊讶的是,他自己教会的领导竟然反对。一位长者对他说:“年轻人,坐下,坐下!你是一个血气方刚的人。当神乐意让异教徒归信的时候,他不会征求你我的意见就会径直去做的。”对此克理回答道:“耶稣吩咐使徒去教导万民,此后直到世界末了的所有牧者岂不都有义务遵守这一命令吗?因为,伴随这一吩咐的应许对于所有人都是同等的。”1792年,克理写了《对基督徒利用各种途径使异教徒归信之义务的探究》一文,这是有史以来对福音大使命所作的最早、最清晰、最伟大的辩护之一。克理的努力最终导致浸信会差会的成立,他很快就被差派为该会的第一位传教士到印度传教。他面临的障碍令人生畏:没有钱、没有机构、没有接受正式的教育、没有经过培训;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不想要传教士去那里,因为传教工作可能会损害他们的商业利益;父亲称他为疯子,教会反对,妻子怀孕已经五个月,拒绝与他同往。

克理最终还是去了,他说:“期盼神行大事,同时努力为神行大事。”五个月后他到达加尔各答。他在印度最初几年的生活十分悲惨,他(和家人——他们后来与他团聚)遭受了疾病的折磨,实际上生活在贫困之中。他不得不担任一家靛蓝染料厂的厂长来赚钱谋生,有一个儿子死于痢疾,妻子多萝丝慢慢不知不觉地陷入了一种抑郁与谵妄的状态,从未彻底康复。但克理坚持自己的信仰,继续传教工作。在日记中,他写道:“我有神,他的话语无可置疑。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缄默不语,日子布满了沉重的阴霾。但是现在,我开始有点像一个在猛烈的暴风雨中差不多筋疲力尽的旅人,身上所有的衣服虽然都在滴水,却看见天空开始晴朗起来。”

其他传教士最终到达印度,这使克理能够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学习印度语言和文化上。他掌握了孟加拉语和梵语,将圣经翻译成这两门语言(后来还翻译成其他语言)。他开办了学校和一所大学,开始赢得一些人归信。他把基督教描绘成对他们有益的、印度诸宗教的替换物,他们对他富有吸引力的基督教信息作出了回应。尽管如此,他也为自己的工作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失去了两个妻子和几个孩子,一场大火烧毁了他的图书馆和印刷厂,很多翻译成果也化为灰烬。他在英国的差会理事会远离传教工作,几次撤回对他的支持,传教同工也背叛了他。他继续留在印度那么久,真是一个奇迹。但他继续留了下来,长达四十一年,一次也没有回英国。

克理认定,若想传教工作成功,在努力赢得当地文化归向基督之前他就必须学习当地文化。因此,他变成了一个“东方专家”,这是当时人们对研究印度文化的学者的称呼。他和同事们学会了几十种语言,将整部圣经翻译成了其中六种——孟加拉语、奥里雅语、马拉地语、印地语、阿萨姆语和梵语,还将部分圣经翻译成29种其他语言,这是一桩惊人的成就。克理的传记作者认为,“使全人类都能用自己的语言读到神的话语,这种远大的眼光是克理最值得称赞之处”。但克理对文化的研究远远超出了精通语言,他阅读印度文学,将其中最重要的著作翻译成孟加拉语、梵语和英语。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位自学成才者最终因为博学被任命为大学教授。德威瑞(Drewery)总结道:“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塞兰坡(Serampore)的传教士们[克理的传教团队]促进了19世纪印度文学的文艺复兴。”

克理的策略很冒险。他了解的基督教是欧洲的基督教,由英国国教会和浸信会——两个英国土生土长的教派——所解释。他读的是英语圣经,举行的是英国的宗教仪式,信从的是英国的神学传统。然而,他却敢于按照印度文化自身的要求介入印度文化。从事翻译工作的人往往会遭到强烈的反对,反对并不总是来自他们正在努力接近的外部人。内部人并非总是热心参与或接受翻译工作,因为翻译要求一个人愿意适应外部人的需要,否则,外部人便不会感到自在。因此,内部人必须重视(或许还需要改变)自己敬拜、谈论神、解释自己的信仰体系以及在这个世界生活的方式。翻译工作因而会威胁到已确立的信仰群体,使之产生分裂,正如它会威胁到传教先锋们正在努力争取的外部群体,使之产生分裂一样。

这些早期的传教先锋所取得的成功超出了他们最不切实际的梦想。例如,1800年世界上约有百分之二的基督徒不是欧洲人;今天这个比例已经达到近百分之七十。西方基督教占据主导地位数个世纪,而今非西方的基督教正在上升,西方基督教似乎在衰退。西方传教士建立的教会已经取得了独立,发展起自己独特的个性。有几个非西方国家(例如,韩国和印度),其传教队伍的规模已经超过世界上除美国以外的任何一个国家。

基督教外展团契(Christian Outreach Fellowship)的事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组织20世纪80年代在加纳成立,目的是推进福音,范围不限于加纳,还包括象牙海岸、多哥、布基纳法索。团契的传教士创办教会、训练教会领袖、提供职业培训、启动小型企业项目,在过去25年中创办了二百五十多个教会,建立了十所职业培训中心。团契新上任的干事以马内利·阿纳昆-达卜生(Emmanuel Anukun-Dabson)是从泛灵论的背景归信了基督教。约2006年他访问了惠特沃思大学,他那喜乐的面容、对福音的热情、对圣经的了解、有关事工的异象给学生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以前从未遇到过像他那样的人。以马内利是非西方世界新一波传教先锋的代表,他们没有受到西方神学争论与文化特权这些问题的影响(或曰感染)。以马内利的事工表明,自耶路撒冷会议开始的本土化过程已经盛行,基督教信息是可以翻译的,它能够(在很多地方也已经)在每一种文化中安家落户。在传教运动的每个阶段,情况都是如此,本土化实际上是基督教世界观与生俱来的。

全心全意的献身

是什么促使这些传教士冒这类的风险?是什么激励他们作如此巨大的牺牲?我们若想了解传教先锋们背后的动力,就必须读他们的日记,日记里面包含了他们对信仰的大量反思。我想到两位传教先锋,他们年纪轻轻就去世,留下的日记揭示了他们内心的思想。大卫·布雷纳德(David Brainerd, 1718-1747)在美洲土著民族中传教,二十多岁时就因恶劣的健康状况被迫放弃传教工作。他生命的最后几个星期是在乔纳森·爱德华兹的家中度过的,爱德华兹深受他的榜样所鼓舞,为他写了一个简短的传记,将他的日记编辑出版。两百年后,吉姆·艾略特(Jim Elliot, 1927-1956)在厄瓜多尔的“奥卡”(Auca,正确的称呼是华欧拉尼[Huaorani])印第安人中努力传教了短短一段时间,刚与后者接触后就和四位传教士一同殉道。吉姆年轻的妻子伊丽莎白为他写了传记,大量引用了他的日记。丈夫去世后,伊丽莎白决定继续他的工作,也成为了传教士,向华欧拉尼人传教,见证了杀害丈夫的凶手归信基督教。

布雷纳德和艾略特都认为,拯救失丧的灵魂比自身的安全舒适更重要。布雷纳德渴望看到土著部落归信基督,他写道:“啊,唯愿神引领众多的[非基督徒]归信基督!我不禁盼望自己看到那个荣耀之日。”艾略特对灵魂的拯救同样怀有负担,因此愿意去神呼召他去的任何地方,遭受神愿意要他遭受的一切损失。“可是那几代人的生命此刻就在消逝,他们必须听到救主耶稣基督!我们怎能坐等视之?啊,庄稼的主,求你打发工人出去!主,我在这里,看看我,差遣我……神激发我们像他那样关心那些人的幸福,希望他们幸福。”艾略特希望自己成为这样的人——挑战人们去作选择:接受基督还是反对基督。“天父,求你让我做一个转折点之人,让我接触到的人作出决定。让我不要做一条路上的里程碑,而是成为一条岔道,以便人们在遇到我里面的基督时必须转向此或彼。”

布雷纳德和艾略特愿意为传教事业牺牲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布雷纳德写道:“我几乎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过向神而活,彻底献身神。我希望为了他的荣耀、为服侍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知道这种受苦是他认同基督所带来的自然而然、不可避免的结果,“我渴望被钉基督的十字架,彻底、永远地向这个世界一切之物而死”。艾略特背后也有类似的动力,在日记中他写道:“主,我祈求你,点燃我生命中这些闲置的柴枝,让我能为你燃烧。我的主,焚烧我的生命,因为它属于你。我不求长久的生命,只求像你——主耶稣——那样圆满的生命。”这种乐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源于他们全心全意对神的献身。

每日所冒的小小风险

布雷伯夫、施达德、斯莱瑟、克理、布雷纳德、艾略特,还有以马内利·阿纳昆-达卜生,当他们最初开始产生传教的念头时,我想他们可能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人生最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他们献身的那项事工经过漫长的岁月才逐渐展开在世人面前,每一个决定、每一起事件、每一场经历、每一份牺牲当时看起来也许都很微小、无足轻重,但都为他们下一步作了准备,累积起来的效果非常巨大,尽管他们身在其中时似乎并非如此。

关键也许就在这里。我们读到他们故事的简短梗概,看到故事的整体,仿佛它是一幅风景画。我们在瞬间看到他们生命的全部——布雷伯夫从法国耶稣会士到美洲殉道士、施达德从英国运动员到非洲福音布道家、斯莱瑟从工厂女工到部落调停者、克理从穷皮匠到翻译家和教授的历程,而他们是一天天、一年年地活出那个故事,不知道一切最终会如何。他们的工作进展缓慢、不可预测、不可思议。他们每天作出小小的决定,按照自己的所知,行出神的旨意;他们冒小小的风险(也冒一些大的风险),这些风险将他们领上了一条通往奇遇、成就和影响的道路;他们选择了将自己的时间、精力、天赋献给神,任由神处置。

风险不一定非得巨大,开始时可能(或许也应该)很小。施达德在英国开始参加英国学生运动时冒了风险,斯莱瑟在苏格兰开始街头流浪儿童事工时冒了风险,克理在英国开始做平信徒讲道人时冒了风险,当时(至少一开始)他们并没有想到要去世界另一边的某个异域他乡,他们认为神所爱、希望救赎的世界就在自家的大门外。我们也是如此。几年前,惠特沃思大学的两名学生抽时间去探望位于斯波坎市区的一家年久失修的旅馆,开始为住在那里的穷人做几大袋午饭,不久其他学生也参与进来。十五年后的今天,这项事工变得兴旺,他们每周为住在几所被改造成一居室公寓的破旧旅馆中的居民准备、分发几百盒饭食。他们也与居民们结为朋友,分享福音,带领查经,提供其他服务。

和一切事情一样,传教也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神知道那一步会通往哪里。我们邀请一位不上教会的邻居来后院吃烧烤,一年后可能就带领为“寻求者”开设的街坊查经班。我们每月在“经济适用房建筑公司”的工地上做一次义工,最终可能会如此投入这项工作,以至于应邀担任本地理事会的成员。我们担任教会缺乏活力的传教委员会主席,在第一次会议上就天真地提议几个成人考虑夏季在一家孤儿院服侍两周,在随后的两年中我们常常探访孤儿院,最后决定搬到那里,率先在该地创办几座孤儿院。事情的发展似乎总是这样。你答应神走一尺,结果他让你走了一丈,尽管我们几乎从来没有注意到这点,因为我们是一步一步地走下去,实际上就走完了那段距离。我们冒一个小小的风险,几年后回顾,就会惊讶于它所产生的结果。

神在道成肉身时选择了冒一切风险,这个风险的代价极重无比。然而,道成肉身也提醒我们,这个风险值得一冒,我们的得救即是证明。神呼召我们也去冒险,效法基督为我们树立的榜样(不管我们的效法是多么地不足),我们的目标不是别的,就是拯救这个世界。
讨论问题

1. 你在人生中有过什么样的冒险?结果如何?如果你选择了不冒很多风险,那是为什么?

2. 回忆本章中叙述的四个传记,这些传教先锋们冒了什么样的风险?

3. 这些传教士们当时可能没有预见到,但他们所作的哪些“小小的”决定蕴含着如此重大的影响?

4. 你能想到自己的生活中你作了小小的决定,其中蕴含着重大影响的例子吗?

5. 你认为基督徒应当做冒险者吗?信心与设想有何区别?智慧的冒险有些什么特征?愚蠢的冒险呢?

6. 西方基督徒太安全、太舒适吗?怎样才能使这种状况发生改变?

7. 你如何开始为神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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