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某些有关的事
第五章、某些有关的事
N.B.:开姆尼茨讨论了与基督二性教义有关的某些事。例如,他谈及作为三位一体的第二位的道、基督坐在上帝的右边、对基督二性的崇拜、基督与教会同在、他的升高和降卑。所讨论的问题中有些反映了他那时代所争论的问题,但今天人们对它们已无兴趣了,因此它们被删去了。另一些问题则是当代的,并进一步阐明了基督的二性。在本章中将对此类问题作一总结。
第一节 对基督的崇拜
概观
我们应该向谁祈祷?以基督的名祈祷意味着什么?
今天这种祈祷活动的对象已发展到向创造万物和供养万物的全能的上帝,但却常常不提及基督,使我们忽视了以耶稣基督的名向上帝的祈祷,即崇拜基督。
耶稣基督按其神性和人性此二性而言是我们的主和救主。按其人性,他被提升到上帝的右边。藉着他的位格合一,他的人性不可分割地与其神性相通。他的人性被高举,并使万物都置于他的脚下。在《启示录》中,这类对被杀羔羊的颂赞和崇拜都被显示在天上。颂赞、崇拜和祈祷归于他是按其二性而言的。
关于怎样向基督祈祷和崇拜,我们将怎样去相信他,这都是个重要问题。基督的名与他的拯救工作是连在一起的:“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罗10:14)。关于基督的名,《圣经》写道:“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又写道:“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10:43)。“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21;罗10:13)。当我们向他祈祷或崇拜时,我们所讨论的不外乎赦罪、得救以及救主的一切其它恩典。他的位格就是信仰、崇拜和祈祷的对象。
有人争论祈祷或崇拜是直接对只按其神性而言的基督呢,还是按其二性而言的基督?由此要问的问题是:我们是应该相信按神性而言的基督,还是按二性而言的基督?最终他们坚持唯有基督位格中的神性才是直接为人们所信仰、崇拜和祈祷的对象。他们争辩道,崇拜或祈祷不应该给予一个创造物,而只应该给上帝本身。
让我们从《圣经》那些显而易见的段落中阐明这些基本观点。我们相信基督并崇拜他是因为他不仅是人,也是真上帝;道的神性已亲自与其肉身相结合了。我们崇拜道是作为上帝的本性。道藉着取了人性而成了肉身。真正的信仰把这所有一切都归于基督的位格。
教会的信仰始终坚持把他的位格作为救赎者、替罪者、救主、义人、中保、君王、大祭司、元首。教会崇拜道,因为它取了我们人性,并藉着人性对我们施行救赎工作。基督完成其救赎工作和职责不仅是藉着他的神性,而且还藉着他那被赋予的人性。
关于什么叫崇拜基督,我们已有了这类的定义,即“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6)。“他们都要叩拜他,因为穷乏人呼求的时候,他也要搭救”(诗72:11—12)。我们的结论是:我们信仰、祈祷和崇拜的对象不仅是基督的神性,而且也是对他那被赋予的人性。崇拜或祈祷的荣耀决非只归于单一的受造物,而是归于既是上帝又是人的基督的位格。
基督的人性藉着位格合一、升高或得荣耀,而被高举到万名之上。万物都服在他脚下。他接受天上、地下一切权柄。因此基督强有力地统治万有,尤其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1:22)。教会藉着信仰和崇拜,表明它对基督的顺服并尊他为主。因为按其神性而言,他是永生的,但按其人性而言,上帝最终已把他提升到他的右边,使他成为主(徒2:34—36)。在其崇拜和祈祷中,教会承认在基督内的二性,正如保罗说:“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罗14:8—9)。我们相信,根据二性,基督听到了我们的祈祷,看见我们受苦,他在帮助我们;藉着与我们本身同质的人性,又因他的人性,他成为我们的弟兄,我们已接近于道的神性。因为他的肉身与我们一样软弱、受过试探,因此我们的崇拜是坚定地站在相信基督是慈悲的大祭司、他同情我们的软弱的立场上(来2:14;4:15)。
保罗的话确认了这点,即“我们都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而且也许已完成“经上所写的,万膝必向我跪拜”(罗14:10—11)。基督本身肯定父已赐给子行审判的权柄,因为他是人子(约5:27)。因此在审判的时日万物都将跪下并承认服从他,还把这种尊荣归于基督。首先,因为他是上帝,正如经上说:“万口必向我承认我是上帝”(赛45:23;参见罗14:10—11);其次,因为父之所以赐予子行审判的权柄,是因为他是人子(约5:27)。保罗说,基督就其人性而言,最终接受了“超过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上帝”(腓2:9)。这段话适用于按人性而言的基督的位格。
《启示录》中最清楚的一件事是:天使和圣徒都来到基督面前,不仅因为他坐在宝座上,他们俯伏在他面前,还因为他是被杀的盖羊,用他的血救赎了我们。他们带着盛满了香的金炉,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启4:9—11)。他们唱着歌说:““你配拿书卷,因为你曾被杀,用你的血救赎我们;我又听见许多天使的声音,大声说:‘曾被杀的盖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荣、荣耀、称颂的。’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的所有被造之物都说,‘但愿称颂、尊贵、荣耀、权势都归坐宝座的和盖羊,直到永永远远。”(启5:1ff)。
最终,由于位格合一,道成肉身的道受到与其肉身同样的崇拜。
第二节 基督与他的教会同在
概观
我们声称,凡是教会举行圣餐的地方,就有耶稣的体和血临在,这句话是以什么为基础的?是否每次只要两三个人以他的名聚在一起,主就会以他的身体显现?不管他的百姓在哪里,主是否都会以他的人性与他们同在?
圣餐象征论者争辩说,耶稣基督决不会按其人性显现。在他升天后他就被限定在那里。他那被赋予的人性是受条件限制,被限定在某处。
本章的论点就是:基督以他的二性一神性和人性在地上与他的教会的信徒同在。他的人性可以同时在各处存在,因为它本身与神性结合;由于位格合一,它显示了神性的属性,并与神性形成一个不可分的位格。
《圣经》阐述了基督与教会同在,作为教会的元首,他与其肢体同在;他召集他们,统治、保卫、守护、拯救他的教会。在我们所有的苦难和诱惑中,我们最大的唯一慰藉是认识了基督是作为我们的君王、大祭司和元首存在。他并没有把管理其国度的担子加到别人肩上;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赛9:6)。他本身与我们同在,关怀我们,管理、保卫、守护、拯救我们,把我们作为用他自己的血买下的特殊的百姓。正如约翰所言:“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约—4:4)。“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王”(结34:24)。因为道成肉身的基督的位格由合而为的二性组成,我们现在讲的基督的显现也是按其每一性而言。
《圣经》明确说,上帝近在咫尺,无所不在;他的存在、权能,他的创造力和守护能力,他的独一的统治,都充满天地(参见耶23:23—24;诗139:7—9)。由于神本质是无限的,我们可以说,上帝在本质上就是存在,他的存在和权能无处不在,他存在于万物之中。
《圣经》进而把教会和众圣徒也称作上帝的居所,因为他们是上帝灵性上的、天国的工作(参见诗76:2;132:14;26:8)。上帝的儿子的神性存在于其人性中更加胜过存在于整个物种中。地被称为上帝的脚凳。由此我们讲述上帝存在的三个方面:普遍的存在,藉此,他创造、保护和统治万物;特别的存在,藉此,他居住在众圣徒内;特殊的存在,藉此,他取了人性,并使之与其自己的位格合而为一。他的神性是不可分的,因此它是完整地,而不是部分地存在于各处。
在基督的位格中也存在着人性。关于他的人性已引起极大的争论。例如,基督的位格按其二性而言,或按其人性而言,在哪里显现?如何显现?关于基督整个显现,也就是按其人性而言的显现,我们在《圣经》中已找到明确的话语或者应许。我们必须一致承认:上帝的儿子是能够在其人性中,并与其人性一起去从事他在《圣经》中明确对我们讲的,或明确应许我们的那些事,即使对其所采用的方法我们无法理解或作出解释。因此,我们争论的出发点不是基督的全能,但在有关基督的讨论中,我们必须加上他的意愿、他的能力、他在做的或他存在的事实。
1,基督在降卑时的存在
《福音书》记载了对基督的见证:当他在世间过着为人所见的、外在的生活时,他存在于某一确定之地,并常从一地迁移至另一地。基督亲口说:“我没到伯大尼就喜欢,这是为你们的缘故”(约11:15);“作为先知的弥赛亚,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可能的”(路13:33)。当天使在耶稣坟墓边对他的门徒说“他已复活,不在这里。你们来看安放主的地方”时(太28:6),他所讲的是基督具有局部化的肉身,有位置的限定。
对基督升天的记载也涉及到同样的事。他并非突然消失,而是被带到高空,采取一种人们能见到的移动方式。一朵云彩遮住了他,门徒们看不见他了。“他就离开他们”(路24:51)。
正如已显明的,基督的人性虽与神性合一,但并没有转化或改变成无限的实体;它具有并保留了人性的属性;因此体是真正的人体,各器官都有确定的、可度量的安排。基督的身体在本质上、本性上是有限的,它占有一定的空间。如果基督的身体并没有因位格合一而获得任何超越其本性的基本属性,那它只能像其他普通人体那样在一时一地出现。
但基督的人性服从于神性道的主宰、命令和指导;因为这神性准予基督的人性去忍受、遭遇其本性所特有的事。道愿意在他降卑时,像任何一位普通人那样生活。由于他是受父差遣,作为名使节,他要在这世界显现,谦卑自己;他确实行使了他的神性至高权和大能;他取的形象就像这世界的其他人那样。除了人性的软弱外,他还肩负沉重的担子,屈从于撒旦和世人的憎恨、敌意和迫害。
但他藉着升天,抛弃了这种有形的存在模式。这就是在他说“我离开世界”(约16:28)、“你们常与穷人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可14:7)时的意思所在。也就是说,正因为他具有一种可见的、为人熟悉的形体,所以你能给予“我的身体”那类外部的善举,诸如,一位妇女用油膏他。
2,基督在荣耀中显现
藉着升天,基督的身体得荣耀,如今它处于最高的荣耀中。基督把使身体得荣耀的恩赐概括成一类,他说:“他们将像天上的使者那样”(太20:30)。保罗在提到使人性得荣耀的条件或恩赐时,又对此类加以发挥。他列出了:1)不朽,因为他们将再也不属于任何会朽坏的体或灵魂;2)荣耀,因为身体那时将发出天上的光彩,烟烟生辉,以致发出像太阳那样的光辉;3)大能,因为他们将具有天上的大能力,就像《诗篇》103:20中所描绘的天使那样;4)那里的体将不是像现世这样自然性和动物性的,而是灵性的体。
由于基督的肉体没有变成无限的实体,因此它还是由其本性的属性定界。他只是在某处才以荣耀的体的方式显现。基督并没有在今世、在地上教会的信徒中以其荣耀的体的形式向我们显现。但在天上,以及他返回地上行使其审判时,将会以这一形式彰显给我们,并将以这种形式,在荣耀中回来行使审判。
但基督在天上并没有受到使他不能以在地上的那种形式显现的限制。保罗在基督复活后见到以肉身显现的基督(林前15:8)。阿拿尼亚断言保罗在去大马色的路上已经看到基督的肉身(徒9:17;22:14),因为一道比太阳还明亮的光从天上射下,就在这光中,保罗见到了基督(徒9:3)。
基督原来已把他那种自然的人体存在模式从地球上撤去了,而且最终在行使审判时,他将在荣耀中显现。但甚至就在他升天后及行使审判前这段期间,他都能随其心愿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其肉身在地上显现。保罗在狱中,基督以其真体站在保罗身旁;他并没有给他看见他的肉身形体。路加只是简单地说,主站在保罗旁边(徒23:11),保罗在大马色路上见到耶稣(徒9:4—5)。
3,基督临在圣餐中
直到此时,我们一直显明,基督复活升天后,在一般情况下,他不再在地上以肉身方式显现。如今他也不以像在天上他向圣徒显现的方式,即一种荣耀的形式出现。但在非同一般的情况下,基督会随其心愿随时随地以他可见的肉身向世人显现。
再者,我们已获得了以特别明确的方式所授予的一句特殊的话和特别的应许。它是上帝的儿子被出卖的那夜晚,作为其意愿和圣约嘱托的一部分所授予的。这一应许在基督升天后,藉着他坐在至高者的右边而得到正式认可;向保罗重复的正是此应许。基督的这一应许就是:当地上的教会按其教导聚会、举行圣餐礼时,他愿意用他的体和血临在圣餐礼上。他明确提到他的体和血,以便确切地表明,他与地上教会的同在是指整个位格的,即不只是按其神性而言的,而且是按其被赋予的人性而言的同在。他希望他的圣餐礼能成为他临在的保证、信号和印记。
如今我们已到达了这场争论的中心。基督的话表达了他愿意与他的血和体一同临在他的教会中、临在地上凡举行圣餐的地方。藉着他那被赋予的人性,他愿把他的恩惠赐予我们,愿意确认、保证这些恩惠,并由此按其每一性,藉着能赐予生命的肉身,去完成其在教会内赐予我们生命的工作,这争论的问题就是:是叫人坚持和相信他圣约嘱托中的话的纯粹含义,还是我们离弃这些话的纯粹含义而去策划另一种解释。
再者,对基督圣约嘱托中的真正的话——上帝的儿子愿意与地上教会同在——现正引起争论。因为他要在人性中、与人性起显现,藉此人性,他与我们相联系。由此他能分担我们的苦难。就此而言,肉身的基督是我们的元首,我们是他的肢体。是否有某种原因,使基督这句简明的话无法保住其所表达的思想?问题不在于我们是否能就基督的身体汲取上帝绝对的能力一事得出某些结论。这场争论的问题是关于:主在晚餐上讲的话是否是在这独特的圣餐礼中讲述的?基督的身体和血临在圣餐上的这一教义是否是在此话的纯粹含义上产生的?或者说,是否还存在其它原因,使我们拒绝这一教义、必须离弃这些话?
圣餐象征主义者的结论是:信仰的类比不允许保留此圣餐用语。但这些话肯定了基督如今在天上的同一个身体同时也存在于地上凡举行圣餐礼的教会中。
不能因此说,上帝的儿子的神性能力就不能采用不同于自然方式的其它方式去实施那些话中所讲的事。他可以用我们无法理解的超自然方式随其心愿在任何地方显现其完整无损的本体。在圣餐礼中,他声称他愿意采用这独特的话和特殊的应许:“这是我的身体。”就神性的大能而言,不存在任何疆界。如果说,按人性的基本属性,同一身体只能在一处出现,而按其超自然的属性,藉着上帝的意愿和大能同一身体又可以在多处出现的话,这两种说法也并无矛盾。我们已得到了上帝的儿子的最终意愿和嘱托,他明确讲了他的身体临在圣餐中这句话。因此伪称有可能存在自相矛盾的说法是无济于事的。
由于圣餐象征主义者的论点不足以否定圣餐中此语的纯粹含义,因此我们认为我们有理由不放弃此语的纯粹含义。因为上帝的儿子确实能轻而易举地用他的身体临在,而无须破坏他的实体,或放弃他的基本属性。因为这都来自于他的位格合一。
1)基督人性的卓绝是由于这种位格合一。当我们考虑基督这被赋予的人性时,必须不仅仅注意到他的自然属性,仿佛除其本身自然属性外,他从未从其神性位格合一中接受到任何超越其属性的东西。藉着《圣经》的多处见证,我们指出基督的人性卓绝是由于他与神性位格的合一。如没有《圣经》的明确见证,我们就不可能论断任何关于基督的身体之事。无人能比基督本身更好地了解到由于这种位格合一,他为其人性接受到什么。他已判断,我们知道多少才有益处,并已在他的圣言中向我们启示了这点。当我们根据《圣经》对他的人性作了明确见证时,我们就相信了这点,并传了此道。至于其它事我们都留给天上的学校。但在《圣经》中也有几段涉及基督人性实体及其基本属性完整无损地保留在这合体中和荣耀中的事实。我们得到这句明确的话:在圣餐礼中基督的身体临在圣餐中。信仰的类比并不能推断出基督使用其人性只在其自然属性中或在此属性所及的那些事中,或者说他只能藉着其被赋予的人性去完成那些与他基本属性相符的事。当《圣经》论断某些与基督有关的、看起来也超出了他自然属性范围的事时,那我们是否就应该离弃《圣经》去设计出符合于其人性属性的意思呢?
《圣经》讲述到基督的人性,不管这些事是符合自然,还是超自然,或是违反自然的,我们都相信。上帝的儿子能够用他的身体临在,在此我们已得到他的明确话语。当他把有关他的身体临在圣餐中的话亲自赐予我们时,他最了解他的人性及其完整无损的属性能承担什么以及承担多少。他的神性知道怎样才能去完成这些事。我们怎么能说基督的身体受制于其人性的常规限制,使这位与其身体合一的上帝的儿子无法临在圣餐中,尽管按其意愿和圣约嘱托已讲了他的临在?
2)他自由自在地临在是由于其位格的合一,与此同时,他又仍保留他肉身实体的真正本性。基督的人性是无法藉本身相分离的,但它存在于与道结合的无限的位格合一体上。如今,其人性构建了一个位格,它将永世不会与此位格分离。
尽管道在未成肉身前就是一个完整的位格,但在道成肉身后,不仅他的神性,而且他的人性也都成了基督道成肉身位格整体中的一部分。道成肉身的基督的位格由二性组成,它们本身合而为,给这位格合一体下这样的定义:每一性及其属性特征都完整无损地保留下来;其人性并没有通过合一而变成无限的实体;作为一个真正肉身的本性,即使它本身在合一体中,也仍存在并保持着有限性及受制约的特征。
由于道的位格超越了一切局限性,因此这种合一不可能分解或分离。如今在道成肉身后,我们认为道的位格也不会在这种具有人性的合一体之外,或与合一体相分离。这是上帝与一种创造物同在的最高类型。道临在基督肉身上,反之,基督人性又临在道上。这种临在不同于道与其它创造物和圣徒同在所凭藉的那种临在。基督的肉身存在于道的位格中,与道一起成了一个位格。
藉着位格合一,他的被赋予的人性并没有失去它的基本属性。由于这种合一,他能够随其心愿随时随地显现他的肉身,他能够根据人性具有可见性这一基本状况,以周游各地的方式彰显自己,并以这种方式站在保罗身边。如今他在天上以真正荣耀的体显现,这正是他亲自向司提反显现的方式。这种人性本身与上帝的儿子的神性是这样结合的:道使人性在位格上合一,并也使它与道起显现。但按现世的某些理性条件而言,这种临在是不存在的。而这正是位格合一无法理解的奥秘。把基督的肉身临在认为是局部化的、受条件限制的这一切想法都必须抛弃。如果我们无法理解在荣耀中的那些状态,为什么要去争论反对藉着神圣的上帝而存在的基督的临在呢?这是上帝的儿子用其明确的话教导和应许的,换言之,他愿意用他被赋予的人性显现。由于我们已得到有关基督的人性临在圣餐中这句确凿的话,即使无法理解它,我们也应该相信它。
道能够随其心愿随时随地与其人性一起临在,这一公理建立在基督位格合一的教义基础上。临在说的决定是以《圣经》所揭示的明确的上帝的圣言为基础的。他的临在只取决于上帝的儿子的意愿和权能,即取决于他对我们的应许,藉此应许,他向我们保证,他的意愿是与其人性同在。上帝的儿子教导说,他的身体和血临在他的圣餐上;对他而言,藉着位格合一的教义,随其心愿彰显其肉身临在是件很容易的事。他能这么做是因为他与神性合因此我们要以一种谦卑的信心执着地相信这句话;我们应该认定上帝的儿子能够随其心愿去做他所应许之事。
3)基督的临在是由于他位于上帝的右边。上帝的儿子能与他的人性一起临在的理由还基于他位于上帝的右边。在基督里面,他的人性有其自己的属性,上帝的儿子在它们里面并藉着它们活动。再者,他已使他的人性升高,把它置于上帝至高权和大能的右边。上帝的右边并不是指某一界定的地方,而是上帝无限的至高权、能力和权柄。因此他能随其心愿在任何地方显现他的肉身,因为上帝有至高的权力和大能。
4)基督的临在是由于他的永恒统治权。反对基督临在圣餐中的说法是基于地点的位置性和距离性这类问题上。但万物都服在基督的脚下,也服从他那被赋予的人性;他把万物都置于他手中,受他支配。那么我们怎么能说空间的间隔阻碍了上帝的儿子用他的肉身临在圣餐中呢?藉着位格合一的神性能力,他能在局部显现,也能在上帝右边显现。在他的圣言中,他向教会应允他那完整无损的人性将随其心愿在任何地方显现(太28:20)。
因此,我们以基督的圣言和应许——他将以其肉身显现为开始。为对付一切异义,我们把他的神性能力、位格合一、坐在上帝右边,都增添进《圣经》所揭示的他的意愿中。显然,上帝的儿子能够实现他所教导的一切,而同时又仍保持其真正实体的完整无损。根据他的圣言我们能判断他的意愿。
4,基督与教会的传道人同在
在举行圣餐的时间和地点,完全的基督藉着二性与地上的教会的传道人同在。一种民众的、隆重的见证存在于圣餐中:基督愿意与他的教会共同在地上进行斗争。他完完全全用他的人性显现。因为在人性上他经受试探,因此他能分担我们的不幸;在他的人性中,他完成了他的苦难和死亡一我们的救赎工作,随之我们成为他身体的器官、他的血和骨。
在上帝的圣言中,有特殊的应许:完全的基督与教会同在。在基督复活后,他在加利利山上向500多名门徒显现(太28:16)。他在那里不仅与他的神性同在,而且完全彻底地与他的二性同在。他由此证明和确认他与他的体一起真正升天。他的门徒崇拜他。但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灵,只是用一种外部的、可见的形式显现而已。当耶稣显现时,他向他们讲话,以表明他的这种显现归于基督的人性。当他命令其门徒聚集在他的教会中时,他又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末了”(太28:20)。正是这位完全的基督,既是上帝又是人,具有二性。他在他们面前呈现,应许他常与教会同在。他向他们表明,在他复活后他仍具有并保持其人性。他还说:“看,我将在世界所有的时日与你们同在。”我们没有理由把他的人性排除在他临在的这一应许之外。
基督应许他与教会同在,并在教会中积极活动以使门徒们的工作不致徒然。这种同在捍卫了教牧工作、抵御了敌人,使听者皈依、称义、成圣等。他应许的功效可以描述成:“门徒们到处传福音,主与他们同工并证实所传的道”(可16:20)(也可参见弗1:20;西1:6;提前1:5;2:13)。基督所做的这些事属于按其二性而言的他的职责,他的一性是在与另一性共融中工作的。为避免一场有关怎么能这样做的争论,基督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太28:18)。基督把他的活动和显现都连在一起(可16:20):“我与你们同在”(太28:20)。凡他们传福音时,他都与他们同在。《马可福音》6:20中的这段话也可以用这种方法正确地读作:“他们到处与主合作传福音。”如果他们与主同工传福音,那么主耶稣就处处与他们同工。
当基督说“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20),这话适用于完全的基督,即他的整个位格。他说,他在我们以他的名聚会的地方。基督的名归于他的二性、他的位格。这种特殊的名随时赐予其人性,万物都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2:8)。基督的人性也包括在他的名中。“我将在你们中间”(太18:20)这一应许也包括了他的人性。
保罗在《以弗所书》的一节中讲到了基督整个位格;他称在基督内的名是指基督的人性。他说:“使基督因我们的信,住在我们心里”(弗3:17)。反对者们声称,这里的基督不是以其实体住在我们心里,仿佛他的实体不是由其二性组成;但他因我们的信而住在我们里面,仿佛我们把信仰置于并不真在的基督幽灵、幻影中。
保罗说因我们的信基督居住在我们中间,他讲这句话的真正原因是:1)给我们显示信是一种工具,藉着它,我们抓住了在道中的基督;基督藉着居住并逗留在我们中间的恩典,他留在我们中间,以致我们也可以存在于上帝的居所中,并保持在其内;2)在这段话中,信是与实际的看见、或外在的表象相对立的。也可参见《约翰福音》20:29:“那些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3)基督被说成是因我们的信而居住在我们里面,因为他以一种神性方式居住在我们心中,我们因信他的应许就会相信这种神性方式。即使我们没有感受到,或不知道基督在我们中间,但藉着信,我们懂得他是真正居住在我们心中。
这一应许是来自整个位格的。正是藉着人性,基督成了我们的弟兄,为什么我们要把基督的人性临在排除在外呢?凡是《圣经》没有限定我们的地方,我们就不应把基督的应许仅限于他的神性范围。
上帝的儿子复活后,他给保罗一个庄严的见证:他愿用他的身体和血,用他的整个位格与教会同在(林前11:24)。保罗教导说,我们已有一个与基督的灵同在的团契(林后13:14),一个与基督的肉和血同在的团契(林前10:16)。在《约翰福音》6:56中,基督教导说,我们怎样常在他里面,他怎样常在我们里面。这里明确提到基督的肉和血。当我们与他结合,这位神一人的基督就常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常在他里面。与教会同在是基督的部分职责,藉着二性——神性和人性,他去从事并完成那些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我们已得到明确的话语和应许:基督甘愿用其人和神的完全位格与他的教会同在,这教会不仅是指天上得胜的教会,而且还指在地上争战时存在的教会。他在人性上与我们同在,藉着人性与我们相连,成为我们的弟兄。藉此人性,他为我们的救赎付了赎价,并为他自己买赎了我们。他在这人性中受试探并与我们同遭受不幸。藉此人性,我们接近了他的神性,因此他的临在真正使人得慰藉。
我们必须注意不要去破坏这道成肉身的基督,也不要与这二性合一体相分离。我们已得到应许。当教会以他的名聚集布道和行圣礼时,基督就与这教会会众同在,由此他也与各地的教会同在。当人们被告知基督只存在神性时,此基督二性合一体就必遭破坏。我们已讲到基督是按其每一性而言的完全的位格临在圣餐中和教会中,这一教义给人以多大的慰藉!《圣经》也明确谈及有关教会外的其它创造物。它肯定万物都归服于基督,这基督也指按人性而言的。万物包括一切,无一除外,这里提到的有田野的兽、海中的鱼,以及上帝所造的任何事物,甚至包括基督的敌人,并由此甚至包括撒旦和死亡本身(诗8:6—8;腓2:9;启4:11;林前15:27)。因此基督的人性决不能被排除在他对万物行使的统治权之外。《圣经》肯定,万物,甚至在教会以外的那些事物,也都被置于基督的脚下。
这几段经文不仅提及基督的神性,还提及基督人性藉着升高最终接受到对万物的统治权。他的人性本身并不去行使统治,而是由基督位格藉着二性去统治万物。神性的道拥有从永生中来的统治权。由于位格合一,他的人性最终也接受了这一权力。基督的人性在道中,并与道一起统治万物。由于其人性存在于道中,因此它使先于它而存在的万物也在道中,并在道中统治万物。
我们把自己限定在神圣启示的范围内,我们在基督明确应许过他想要去的那地方寻找他。让我们记住,基督能够按其所愿在任何地方显现,我们对他意愿的判断是根据他明确启示的圣言。
第三节 基督人性的升高
概观
在基督复活后,他怎么能进人门徒们紧紧关闭的门内?基督的身体怎样能被升高,且与此同时仍保留其人的属性?什么是升高?
反对者们争辩说,任何违背其自然本性条件的东西都无法加入基督的人性中。他们力图寻找一切托辞去解释这些事件。
开姆尼茨显明了基督人性的升高无须其人性属性发生变化或遭破坏。基督的人性是藉着与其神性的位格合一而被升高。被升高后的人性完成了基督在世上旅行时所行的神迹。如果《圣经》已清楚地阐明了关于基督的某些事,即使它们有违于人性,我们也应相信它们。基督与神性位格的合一使这类事变得有可能。上帝的儿子的圣言,不管他说什么,怎么能怀疑呢?
为了使基督的人性的实体及其基本属性不被丧失或破坏,该怎么对待有关基督人性的升高及特有地位的教义呢?建立在上帝道的基础上的教会挥卫了基督人性实体及其基本属性始终如一的完整性。
《圣经》常常提到关于基督的身体有违于其本性。按人类理性来看,关于基督人性的实体和《圣经》教导由于其人性与神性位格合一,道藉着被赋予的人性活动和工作似乎都是违背其人性的属性的。但无疑,基督以其身体在水上行走的记载是出于《福音书》。如果没有神迹,就不可能行此事。甚至在没有复活前,基督就用他的身体在浪上行走,而仍保持其身体的坚固、沉重以及浪不停摆动的自然属性。基督的人性本质的实体并没有被抛弃,即使有些发生的事有违于自然法则。
根据《圣经》,清楚表明:上帝在其它创造物中能够并行使着许多不仅超越自然法则,而且违背这一法则的事。但那些创造物的实体既无改变,亦无受损。由此发生了驴向巴兰讲话;红海的水和约旦河的水能在无任何阻挡的情况下停止流动形成一堵墙垣;太阳停住不动;日咎后退;太阳回到原处。回想一下燃烧的火焰这一例子,大能的上帝能使最灼热的火焰不去烧着在窑内的三个年青人(但3:25),而却把木头及站在窑边的那些人烧着了。要争辩说全能的上帝为保持自然实体的完整,而决不去做他愿做的事,这有多么荒唐!既然神本性的丰满有形有体地居住在那身体内,并与身体在一起,就能使那身体接受和拥有神性道的能力那么为什么基督就不能做有违于自然(人性)的事呢?
基督人性的实体并没有减少他那神性的全能性,所以上帝的儿子不可能藉着他的身体去做违背其人性身体的自然条件的事。这条肯定的而又安全的规则就是上帝之道。基督本身最知道藉着他的人性能够做什么、做多少,而同时又仍保持人性本质的实体。他已查明哪些是对我们了解他的意愿和权能有用的,在他的圣言中已向我们启示了这点。
当我们得到了《圣经》中基督对其身体所作的某些论断的见证时,我们就不会离弃基督人性的实体,即使我们并不懂得此事是怎么发生的。我们决不能以基督人性的实体为托辞就抛弃《圣经》中明确的话语。因为他在这话中向我们启示了他的意愿。他也确实最了解藉其人性他愿意和能够做多少,而又保持其本质和实体的完整性。关于超越或违背人性的那些事,我们采用了位格合一和上帝的无限能力这些论点。只要上帝愿意,他就能够、而且确实去做许多违背自然的事,而又不会改变和破坏那些事情的本质。因此我们能够去做那些《圣经》中肯定的、有关基督人性的事,而又始终保持其真实性的完整无损。当《圣经》肯定基督的肉身是生命赐予者时,我们就相信它,那么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相信基督连同其身体同时出现在天上和圣餐中呢?
《圣经》关于基督人性的见证有两方面。有些段落是关于其基本属性的论证;而另一些则论及超出其自然属性而后加进去的事,这些事都由于位格合一造成的。我们不仅相信《圣经》上那些与其自然属性相一致的有关基督人性的阐述,而且,我们也相信《圣经》中归于基督人性的那些超越或有违于人性的事。我们坚持条基本原则,即基督的神性能易如反掌地使基督人性的实体完整无损地保持着。
这些基本观点应该无可辩驳地坚持下去。《圣经》本身显明,人类理性在基督明确的话语面前产生多大的混乱,即使在信徒中也如此:在《马太福音》14:26—33中,门徒们看见并承认正是基督本人在水面上行走,但由于人体在海上行走是违背自然的,他们就无法理解,而认为这不是基督,而是一个幽灵。基督却清楚地喊道:“是我。”但甚至连彼得,当他清楚地听到基督的声音时,也仍不相信,直到基督向他显明自己的身体,才相信基督确实能这么做。然后门徒们才走上前,向他跪拜说:“你真是上帝的儿子。”由于他所做的事有违于自然本性,他们承认他真是上帝的儿子,并且不再争论,但仍深感惊讶基督能用其真正的肉体去做此事。他们理应从五饼二鱼的神迹中懂得基督能够用他的身体做到这点。马可清楚地告诉人们,这种争论会从一件神迹奇事牵连到另一些事中,尽管我们已得知基督对那些事的明确之言。
基督复活后,又同样是这些使徒自己去撞击那同一块基石。当基督用其身体穿过了紧闭的门、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都感到惊恐不安,认为这不可能是基督的真体,而很可能是一种只具基督身体外形的灵。他们心中为什么会产生这类思想?他从锁着的门中进来怎么会引起他们如此惊慌?这是因为此点与一个真正肉身的自然本性相违背。在他处于降卑时,他并没有做这类事,因为根据自然法则这是不可能的。当基督命令他们验证他具有肉和血时(路24:39),他向他们显明了这些违反自然的事并非与其人性的实体相矛盾,因为他既是上帝又是人。有关基督人性的论点,就连使徒们自己心中都没牢记。而这正是这些超越和违背自然之事的依据。当今有关圣餐的争论同样引起如此大的骚动也不足为怪。这类思想和理性不应导致我们离弃《圣经》上的话。因为上帝的儿子本身解释了这点,并驳斥了某些有关这些阐述的论点。
我已反复讲到在基督人性中的那些超自然之事必定会对上帝的道作明确的见证。至于对任何其它问题,如果没有上帝之道的明确见证,我们就把它推延到永生彼岸的学校。如果我们最终将见基督的真体(约一3:2),如果我们将见到在永生中他得的荣耀有多大(约17:24),那么我们必定会承认,即使在今世,他的人性已经得到升高,即,就像上帝的道已显示给我们的那样。当我们面对面地看到他的真身时,我们也将认识到其余部分。
第四节 基督的降卑
概观
当基督生活在肉身中,也就是在他降卑时,他是否仍具有神性的权能和荣耀?反对者对此持否定意见。
开姆尼茨表明,基督的降卑包括他不使用藉着位格合一居住在他肉身中的神性能力和荣耀。这种位格合一发生在受孕之初。在基督早期生活中,他并没有显示或使用其人性所具有的恩赐,这些恩赐源自于其人性与道的位格合一。
下面是几种关于基督降卑教义的阐述。他的荣耀和至高权并非藉着人性由道本身公开揭示。因为在那时代,道并没有藉着基督的人性行使其神性能力。他显明的是这种被赋予的人性的软弱,并忍受着各种苦难。
许多人争辩说,与神性的位格合一并没有赐予基督任何东西。在他降卑时期,即使那时他的人性已与神性的道合一,它展现自身的方法还只是其软弱,或者说人性的基本属性。他们说,在他复活升天后,在基督中的人性接受了《圣经》所教导的有关其升高的那些事。他们声称,他并没有从与神性的位格合一中接受它们,因为那种合一早在他未升天前很长一段时间已发生。根据他们的论点,基督人性的升高是由被造的恩赐组成,而这种恩赐是在其降卑时期一点点增大的。只有在升天后,它们才成了完善的。这些人把位格合一定义为基督的二性连成一体,而其属性则不相通。
实际上,这种位格合一自受孕之初就发生了。由于他的神性与人性位格合一,神本性的丰满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内并非开始于基督复活之后,但这种人性升高是在位格合一多年后,即升天后发生的。在《腓立比书》中提到降卑并不是对从受孕始便居住在基督中神本性的丰满的一种剥夺、一种取消、一种降低。它是与神性的使用或行使有关。在他降卑时期,基督的光辉也不发射,而是被软弱所遮盖、不显露自己。因为基督把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他中间的神性力量和存在加以缩小并限制在某种程度上。他允许在其人性中自然属性及其它所接纳的软弱占上风和支配地位。
由于基督努力不去使用那些属性,他的人性一直没有失去神性的丰满。在降卑时期,基督能够彰显居住在他肉身中的这一神性的丰满;当他愿意时,他就藉着他的人性去使用它并显示它。在他行神迹时,就显出他的荣耀来(约2:11)。当基督身体变像时,门徒们见到了他的荣光,那正是父的独生子的荣光(约1:14;彼后1:16)。因为圣经中使用“空”(empty)一词是就事物的使用和作工而言的:“赐我的恩典不是徒然的”(林前15:10);“我们来到你面前不是徒然的”(提前2:1)(也可参见林后6:1;林前1:17;林后9:3;所有使用希腊语“空”一词的各段)。《赞美诗》作者称这降卑为上帝或他的神性加在作为人的基督这一部分上的教训(诗8:4—5)。在降卑时期,他的神性并没有与基督的位格分离;它意味着这种神性也并没有公开藉着其人性行使其权能。
降卑就在于这点:尽管道本应能在他的被赋予的人性中使用其恩赐和特性,但他愿意为了我们而取了我们的软弱,以成为我们的牺牲品。他限制神性的光辉,使它无法放射,结果是此光辉也不能全然地浇灌进他的人性中。这些恩赐或特性在上帝和人面前逐渐扩大增加;由此,当发现他具有人的形象时,就可发现他就是一个人的样子。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基督仍能显示其超凡的能力。例如,在他12岁时,他提出和答复的问题所显露的才智令所有人惊讶。因为他的神性并没有去做这事,而且也不让其人性知道。当他具有被开启的人的心智和意志时,他就遵从神性。
关于降卑时期最重要之点就在于此:居住在基督人性中的神本性的丰满,甚至在降卑时仍能藉着这被赋予的人性行使其权能,尽管并不完全,也不公开。这位神性的道的能力和活动力在降卑时也仍十分活跃;但他是与父和圣灵共同管理万物的。他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5:17)。他作那些事是藉着位格合在其人性与道本身的联合中进行的。他使这人性成为他本身;藉着它,就像藉着工具那样,去揭示他那神性力量的工作。
在他降卑时,他把他本身隐藏在人性软弱的遮掩下。他从他的活动中撤退,以致似乎只显示出他人性的属性和软弱,并使之占主导地位。他藉着这外在的形象不仅在人面前,而且在上帝本身面前做这些事(路2:52)。在整个这段时期,这位神性充满的道,继续与其父和圣灵一起在别处工作。
这种降卑是不可理解的。藉着这降卑,我们第一对父母的罪被赦免。这就是保罗在《腓立比书》2:6中所说的。当子受父差遣成了肉身以显示对父的服从和顺服时,子不愿藉他的人性强夺使用他的神性力量,而是谦卑自己,并存心服从其父,以至于死。正因如此,上帝赐予他“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
据说当他抛弃了软弱,并开始公开藉着人性去行使其权能时,他就已接受了升高和荣耀。他不做此事就意味着他先前并不具有亲自居住在道中的权能和荣耀。因为即使在降卑时,他也向他的门徒显出他的荣耀(约2:11);他们把它看成是上帝独生子的荣光(约1:14)。这种荣耀亲自居住在他中间。然而那时,尚未达到充分使用其荣耀的时候;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7:39);在他复活后,“他进入了他的荣耀”(路24:26),即进人了对其荣耀的充分使用。这发生在他抛弃降卑时。一定权能的存在和拥有决不会只因一度中止使用和显示就被否定了。
根据所有这一切,很显然,二性的这些区别是存在的,并始终存在;每一性都包含着某些独特的事物。在道成肉身中,在神性的道和被赋予的人性中发生了位格的合一。但由于降卑,这种神性的丰满被推迟使用和显现,在某种程度上,还一度中止使用,因此它无法立即行使其本身。但在升天后,他抛弃了软弱、放弃了他的降卑。他留下了按现世而言的生活方式,并与这生活相分离。藉着坐在上帝的右边,他得以更加充分、更公开地去行使这种神性的权能、权柄和荣耀。它从位格合一开始,就亲自完全充满地居住在他那被赋予的人性中。现在他不再限制或隐藏自己,而是藉着被赋予的人性,充分地、公开地显示他自己。这种恩赐已藉着这一荣耀、藉着亲自居住在他里面的神性显现而成为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