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提摩太前书-斯托得

e.他会不会喝酒生事

酒精是一种镇静剂,会削弱或减低我们对事物的判断能力,那些蒙召作教导工作的,在这一方面尤其要格外小心。或许,“不因酒滋事”的要求,紧跟在“一个有能力的教师”之后,并不是偶然的。喝酒与教导是无法共存的。

旧约圣经有好几处对领袖们发出严重的警告,告诫他们有关酒精可能带来的破坏性后果。祭司值班的时候是不准喝酒的,拿答及亚比户(亚伦的儿子)正是因为这缘故而作了得罪神的事:他们因为醉酒,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君王及其它的统治者也不应该喝酒,否则便会忘记他们国家的律法,并“颠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判官也是如此,如果他们“善于饮酒”,便会颠倒是非,判恶人无罪、惩治无辜。至于先知,如果他们“被酒所困”,便会发现自己没有能力教导。

基于这样的背景,难怪保罗会向监督发出同样的警告。他没有要求他们滴酒不沾,因为耶稣自己也将水变成酒,并以酒来代表他的血。但从社交的角度来看,滴酒不沾的确是好的,因为许多鲁莽、暴力、不道德的行为,都是因为饮酒过量导致的。保罗所要求的,是适度的喝酒。这一方面是因为牧师常受邀出席许多的社交活动,而在这些场合,酒是唾手可得的。另一方面,因为这是一种自制的表现,如前面提过的。

f.他会不会打人、性情是否温和

第3节跟着提到的两种条件,可以并在一起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像那些自高自大、专好问难、争辩言词的假师傅(六3及下),真正的基督徒教师最大的特点,就是温和。Epieikeia的意思是“温柔”或“仁慈”,而且有“谦让”·的意思。亚诺(Matthew Arnold)将它翻译为“凡事讲理却不伤人”(GT)。这是主耶稣一项显著的气质,以致保罗可以“借着基督的温柔、和平”来劝勉哥林多人。“温柔”既是圣灵所结的果子,它就应该是耶稣所有门徒的特征,更应该是基督徒领袖,即神仆人的特征。

我们一旦明白了这个正面的美德,其它两个反面的特质便不难明白了。一个温和的牧师既不暴力(plēktēs)——不以“口舌或手脚欺凌人”,也不争竞——不与人吵闹。诸多要求、凡事挑剔的人,可能会使他的忍耐受到严峻的考验;但像他的恩主一样,他会学习作一个温柔的人,他不会折断压伤的芦苇,也不会吹灭将残的灯火。

g.他对金钱的态度如何

在这一封信的结尾,保罗称贪财为“万恶之根”(六10),因此,我们不难明白保罗为什么说,考虑作牧职的人绝不可以是一个贪财的人(第3节下);只有假师傅才会贪财(六5;提后三2)。

然而,在历史中随处可见,一些不法之徒以事奉为名赚取金钱。在古代,常有一些江湖术士冒充巡回教师,过着优越的生活。在旧约,弥迦严厉的谴责耶路撒冷,因为她的判官收取贿款、祭司藉教导取利、先知说预言要收钱。在新约,彼得劝勉牧者,服侍神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而保罗为了要表明自己动机的纯正,放弃了由别人来支持他的权利,自给自足。现今,仍然有一些声名狼藉的布道家,借着向别人索取庞大的金额致富;但同时,也有一些有智能的基督徒领袖,坦然公布经过审核的账目。至于牧师,虽然保罗要求教会要给他们足够的薪金(五17及下),但是,在大部分国家,他们的薪酬与其它行业比较仍然偏低,因此,酬劳不会成为一种试探,叫那些不是真的想服侍神的人去当牧师。

在生命快要结束时,撒母耳能够向以色列人提出这样的挑战:“我在这里,你们要在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给我作见证。我夺过谁的牛?—–欺负过谁?—–从谁手里受过贿赂—–?”众人说:“你未曾欺负我们、虐待我们。”同样的,在新约使徒行传,保罗也能够向以弗所的长老发出挑战:”我未曾贪图一个人的金、银、衣服。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但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作同样的宣告!

h.他是否懂得管理自己的家庭

他必定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三4~5)保罗将牧师的家庭和神的教会作比较。在这两处,他用的字都是oikos(“家”,第4、5、15节)。因此,一个已婚牧师是蒙召成为两个家庭的领袖,即他自己的家及上帝的家,而前者正是后者的训练所。这个论点是很容易明白的:他如果不能照顾自己的家庭,就不可能看顾神的家。在这方面,祭司以利仍是我们最严正的警惕:他的两个儿子私德不好,而且贪婪,但他却没有“禁止他们”,“管理”(第4、5节)这个字的原文是proistamenos,有“领袖”的意思,结合了“统治”及“照顾”两个观念;在别的地方,保罗也用这个字来形容长老(五17,或许罗十二8也是)。这表示,虽然牧养是一个服侍的工作,应该温和,但同时也拥有权柄。如果牧师在自己家中不能执行管理的权柄,就不可能在教会作好管理的职分。

因此,负责挑选教会牧职的人,不仅要了解候选人的个人特质,也要细察他们的家庭及家庭生活。但是,我们常听到,当申请牧职的人受邀面谈时,他的妻子及孩子却不在受邀之列,甚至不在询问范围之内。但保罗却坚持说,如果该候选人已婚,那么,聘请牧师的一方,必须确定他自始都“忠于他惟一的妻子”(第2节,NEB),而且他的孩子也是“凡事端庄顺服”(第4节,NRSV),并且是基督的信徒(多一6)。

i.他是不是一个成熟的基督徒

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初入教的”原文是heophytos,即刚植根于基督的);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第6节)毋庸置疑,要担任牧职的人必须已经信主,能显出悔改得救的证据;他们一定不可以是刚信主的信徒。毫无疑问的,牧师起初是被称为“长老”,因为这正是他们的本质——比较年长,在信心上比较成熟。现今西方有一种习惯,就是按立那些二十初头、刚从大学毕业的人。虽然这种作法有可取之处,但也颇危险,因为他们在信主后,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在信仰上扎根、成长。主要的危险(除了不够成熟去承担责任外)是骄傲(过早承担过多的责任)。他们可能会变得自高自大。Typho是一个生动的动词,表示“被烟云蒙蔽”(源自typhos,即“云”或“烟”)。它所形容的人就像假教师一样(六4),是住在“云雾与布谷鸟之地”(指一种自我中心、自我陶醉的境界)的人。这些人必落在魔鬼的网罗里(第6节),意思是说,魔鬼因骄傲而得到的裁决,也同样会落在这些牧者身上。因此,一颗谦卑的心是担任牧职的人必须具备的条件,这包括在神面前自卑,在个人的生活中表现出对神的敬虔、信心及顺服。

j.他在外面是否有好名声

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第7节)。所谓“教外”,是指“非基督徒的群众”(NEB)。保罗希望神的子民记得,世界在观看他们,因此他们要用智能去与外邦人交往,并赢得他们的尊敬。对牧师来说,更是如此。前面已经说过,担任牧职的候选人必须“无可指摘”(第2节);现在保罗强调,他们在教会内外都必须要有好名声。显然,他把牧职看为一种公职,是需要公众认可及推崇的。否则,他们便会被人毁谤,而且会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我们留意到,这是第二次提到魔鬼。但是,所谓“魔鬼所受的刑罚”(第6节),显然是一种受词所有格(刑罚落在魔鬼身上);而“魔鬼的网罗”则是一种主词所有格(我们落在它的网罗中,这意念在六9及提后二26都有提到)。也就是说,为了达到毁谤福音的恶谋,魔鬼竭尽所能地破坏福音使者的名声。这个伎俩由来已久。几千年来,魔鬼一直使用这个招数;在今天,这招依然见效。

虽然有一些解经家嘲弄这十项标准,说这些要求非常平庸,只适用于世俗的领导群;但正如我们在前面看过的,这些要求其实对基督徒来说,具有非常深远的含义。如果有人认为保罗的标准相当低,那我们必须指出,当今的标准更低!因为今天许多教会在甄选那些候选人时,并不包括这十项条件。事实上,这些条件构成一个必要、全面,及富挑战性的测试。

2、执事(三8~13)

8作执事的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不好喝酒,不贪不义之财,9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10这等人也要先受试验,若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11女执事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12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13因为善作执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并且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大有胆量。

我们在前面提过,diakonos是餐桌的服务生,而diakonein则是指一种社交方面的服务。因此,即使使徒行传六章不是“执事”工作的历史出处,人们还是视“执事”为专门负责实际行政事务的人。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除了实务性的责任,第9节还有一项要求,就是,执事对启示的真道需要有强烈、稳固的领受,这似乎表示他们有教导真理的责任,而教导真理则是监督的主要职责。由此看来,与其将执事和监督之间的分别,比作社会工作者与教师,不如说执事的责任是协助监督的事奉。

既然作执事的资格与作监督的资格是重叠的,我们就不必在这方面作详细的探究。但需强调以下四方面:

第一,执事要有好的自制能力。第8节中有四个字很自然的形成一类——值得尊敬的男人(在希腊原文中,并没有“男人”这两个字);真诚(mēdilogos),字面意思是“不一口两舌”、“不口是心非”(REB),或者可以说,“不爱嚼舌根”;不好喝酒、不追求不诚实的利益、“对钱财没有卑劣的贪婪”(JB),因此,执事的候选人在这四方面——行为、言语、饮酒,及对钱财的态度上——都要表现出自约的能力。

第二,执事一定要有正确的信念。他们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第9节),或是“真诚相信真理奥秘的人”(JB)。“真理的奥秘”译自to mysterion,而这“奥秘”是信仰启示真理的总和。这些真理,执事们都必须牢牢守住。此外,他们也不能像假师傅那样,丢弃自己的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一19);甚至因着罔顾良心,让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四12);相反的,执事要保持“一颗清洁的良心”(参一6),以真诚及坚强的信念,固守神的启示。

第三,执事要接受考验,并且要得到别人的许可。他们要先受试验,或是“经过检查”(NEB),除了保罗所阐述的甄选程序外,还需要一段“试用期”,让会众可以评鉴候选人的品格、信仰及恩赐,看看他们是否适合成为执事。在这过程中,会众有机会参与测试准执事的适合程度。若没有可贵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第10节)。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试用”或“见习候补”的观念是明智的,也合乎圣经。

第四,执事必须要有一个无可指摘的家庭生活。第11节带出一个问题。它是这样开始的:“同样地,他们的妻子也要是值得别人尊重的女人—–。”字面意思是:“同样地,女人—–。”究竟这里指的是执事的妻子(NIV的翻译),或是指女执事(NIV旁注),解经家并没有一致的看法。因为这个字可以有以上两种解释。

认为应该是“女执事”的支持点是:(1)第11节中的“同样地”(正如第8节的“同样地”),使读者觉得作者要引入一个新话题;(2)如果前面没有提到长老的妻子,现在却提到执事的妻子,实在有点奇怪;(3)如果那字是指“他们的妻子”,在“女人”之前应该会有定冠词或所有格(NIV在没有理据支持下,加了“他们的”几个字);(4)最后,我们从非比身上知道,那时候也有女性的执事或是女执事。

另一方面,认为应该解释为“执事的妻子”的支持点包括:(1)这些女人并不像非比那样被称为“执事”;(2)这一节夹杂在第10及12节之间,前后两节都提到执事,若中间这一节提及他们的妻子,也是相当自然的事;(3)在第2及12节中,保罗提到男执事对婚姻的忠诚;若这些女人是女执事的话,保罗应该也会提到这方面。既然没有,就表示这些女人很可能不是女执事,而是执事的妻子。

解经家在这问题下仍然争持不下。其中一、两位认为,这字有两个意思:既是女执事,也指执事的妻子,因为妻子及女执事都可以在事奉上协助执事。无论是女执事或是执事的妻子,这些女人都必须要端庄(semnos),像第8节中的执事一样;不说谗言,而是懂得约制自己的舌头,因而有节制(nephalios);而且,像第2节的牧者一样,凡事忠心(第11节)。

保罗现在继续谈到执事。无论第11节是否指他们的妻子,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第12节),正如那些牧职候选人一样(第2、4、5节)。然后,那些善作执事的(diakonēsantes)会得到两样东西。第一是得到美好的地步。Bathmos(地步)可以指一步、一级楼梯、一个阶级,或是一个官阶。这里的意见可能是,在作执事的工作上有美好的表现,是朝向监督工作的一步;但是,在教会中,“擢升”或“晋升”这些观念,无异是不合时宜的。由此看来,“地步”应该是属灵上的意义,是指神及教会所认定的一种荣誉,甚至是“灵魂朝向天堂之路的一“步,”(BAGD),忠心的执事要得到的第二项东西是:他们要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大有胆量(第13节)。“胆量”是parrēsia,就是指,在神及人面前自由及放胆的说话。忠心的事奉能增加他们作基督徒的信心。

回顾这段经文时,我们可以清楚看见,牧者及执事的资格,非常相似。所有的基督徒领袖都应该表现出一些重要的基督徒特质。如果将这份评估标准放在一起,我们会发现有五方面需要探究。在个人方面,该候选人要有自制能力及成熟的性格,包括饮酒、金钱、脾气及舌头的管理;在家人方面,他要忠于妻子,也要管理好自己的儿女;在人际关系上,他要乐于接待人,也要柔和谦卑;对教外的人,他要有好的名声;在信仰上,他要固守真道,也要善于教导真理。

这一章经文的前半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让我们看见圣经在教导上的平衡。因为这些资料不但可以鼓励适当的人考虑作牧养的工作,也让那些不适合的人打消这方面的念头。令人却步的,是极高的标准,及艰辛的工作。看顾“神的教会”(第5节)的责任,使那些最优秀、最有恩赐的基督徒,也不免战兢。但同样使人振奋的是,牧养是一项高贵的工作、一份美丽的事业、一个值得赞赏的抱负(第1节)。它所要求的,是将自己献上,全心去服侍别人。此外,episkopos及diakonos这两个字,都曾被应用到新约中的主耶稣身上。彼得称他为“灵魂的牧人及监督(episkopos)”,”称自己,则是用diakonein这个动词。”我们若能跟随他的脚踪行,并且有分于他分派给我们的episkopē及diakonia,我们夫复何求,还有比这更荣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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