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清教徒神学29-2

重生的本质

在改革宗神学家发展出他们的重生思想之前,有几种怪异的重生观已经出现了。在宗教改革时期,一位路德宗人士伊利里库斯·弗拉齐乌斯(Flacius Illyricus,1520-1575)教导说,重生需要有身体上或本质上的变化(颇像把一粒胚芽或物质的种子植入到人体中一样)。他教导说:“罪是人的本质。”因此,重生包括人身上一种奇妙的“本质上”(身体上)的更新。处在另一极端的是,苏西尼派(16世纪晚期)相信圣灵只是帮助我们变得更好。对他们来说,重生不过是道德上的进步而已。人可以通过汲取上帝圣灵的能力,“从而使自己产生上帝所要求于—–他的顺服能力”。属灵的重生并非必需的,人只需要改变自己的行为。为了在效法基督榜样的过程中恒忍下去,人需要的是正确的知识和鼓励。

《多特信经》3-4章驳斥了阿米念主义某些观点(几种错误之一),其中所驳斥的第七项错谬如下:

(他们说)我们借以归向上帝的恩典不过是一种温和的建议,或者说(正如其他人解释的那样)是人归信过程中极为高贵的工作方式;又说这种工作方式,以劝告为主要内容,并与人的本性是最和谐的;还说反对这单单劝告的恩典足以使属血气的人变成属灵的人,这是没有理由的;事实上,上帝唯有借着这种劝告的方式,才能促成人意志上的同意;而且,上帝的作为之所以胜过撒但的作为,就在于上帝应许的是永恒的福分,而撒但应许的不过是今生暂时的好处。

这些五花八门的观点,必须放在经过仔细界定、基于圣经重生观的背景下进行驳斥。

1.重生绝不仅仅是行为方式的更新

这种错误在历史上曾是伯拉纠派的主张,而且这也许是许多现代人思想中最常见的误解。人只需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改变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更慈善的人,更慷慨一些。一旦这人改变了自己的行为举止,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在民事领域,会以颁布法律的方式来约束人的不良行为或者规范人的善举。遵守这些法律是一个守法公民的义务。若重生只是民事性的遵守法律的话,那即使国家的敌人也可以遵守这一法律,以便推进他个人的险恶目的。情况的确远远超过这一点。然而,苏西尼派坚持认为,重生在于对人的生活道德的改造(in morali reformationvitae),而不在于圣灵对人本质的更新(in spirituali renovatione naturae)。当然,重生肯定会带来道德上的改善,但这不过是重生的效果而已,而不是重生的本质。

耶稣说,我们必须重生,因为在堕落的状态中,我们是死在过犯和罪恶之中。人需要的是重生,而不仅仅是改良。这种更新必须由内而外进行。好树结好果子;人从心中所存的,就发出善或恶来(参太12:33-37)。粉饰坟墓并不会改变藏在它里面的败坏。需要改变的是人的心灵,最根本的、最本质上的变化是重生。

清教徒认为,外在的改良可能是从人自然的(即没有重生的)原则中生发出来的,如渴望升迁或害怕惩罚等。重生绝不仅仅是“对上帝律法的外在服从”,绝不仅仅是“民事行为”,“绝不仅仅是学习神学知识,也绝不仅仅是高尚的职业。“查诺克说:“没有内在的本质,我们就是外表上的基督徒”,因为“只有外在的改变—–人不过是有了一种新面貌而已,而没有成为一个新造的人,没有生命的改变,也没有心灵的改变”。“以西结·霍普金斯指出,属血气之人的改变,要么是对罪厌倦了,要么就是从一种罪变成了另一种罪。有些罪随着人年龄的增长而丢弃了,因为他无法再去犯这样的罪了。”这种改变与重生相去甚远。乔治·斯文诺克警告人们说:“你的礼貌是一种仁慈,你一定要为此称颂上帝。但是一定要当心把它当作是你处在美好状态中的确据。虽然他们并不否认,重生之人照样也必须借着生命的更新来显明,但他们也知道,你可以只有生命的表面却没有其他。“重生绝对不是没有生命的改变,”查诺克坚持说,“但没有那一点,这仍是可能的。”安东尼·伯吉斯说,虽然一个人可能是“新人”,脱离了从前的生活方式,但他不是在基督里的“新造的人”。”我们的主呼吁人要有新生的样式,绝不仅仅是劝勉人要在行为和举止上进行改良。这种外在的变化可能是从人的血气中发出来的,却不是从恩典来的——采取新的行为举止与在基督耶稣里作新造的人,这两者并不一样。

2.重生是上帝主权的作为

半伯拉纠主义者和阿米念主义者宣称,人因为罪而出了毛病,人需要恩典来激发意志,重生赖以产生,最终关键在于人的意志。人可以抗拒并扼杀恩典;上帝的目的是可以挫败的。因此,重生是人类意志的行动,是人与上帝合作的结果。在路德宗的神学家当中甚至也有一些“合作论者”(synergists),他们相信“人自然拥有的某种能力可能会对重生作出某些贡献”。属血气的人出于某种意志上的行动,可以允许上帝的圣灵在他身上作工。这就意味着说,重生在某种程度上是人的合作行为。清教徒强烈谴责这种在人重生问题上的合作观或者说“合作说”(synergism)。查诺克着重指出:“人的意志之所以不能带来恩典本质的实际注入,是因为就其本身而言没有任何火花,与那带入到灵魂自身的本质相配。”

圣经对此说得很清楚,人不仅仅是出了毛病,而是死在过犯和罪恶之中(弗2:1-3)。重生要有一颗新心和一个新灵,属血气的人因为在灵里已经死了,不可能在自身之内产生出这种新生。范·马斯特里赫特说:“倘若人部分或全部地成为自己重生的发起者的话,那么他就能使自己有所不同,而这与使徒所宣讲的真理是相悖的(林前4:7)。”

人在重生问题上是被动的;他是从圣灵生的(约3:5-6),是从上帝生的,而不是从人里面的任何事物生的,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肉体生的,也不是从他的意志生的(约1:13)。重生必须是上帝主权的工作,即圣灵的工作。当论到重生时,没有任何合作或者“合作论”的内容。重生是“圣灵内住在我们里面的果效或工作”,不是“某种本质或存在带来的,这是圣灵自己的工作”。“上帝的圣灵是重生的“有效”因或者说“重要的、唯一的作者”。在这一工作中,我们丝毫无份。“约翰·弗拉维尔说,虽然信徒可以在成圣工作中与圣灵共同作用,“但在这一属灵原则最初产生时他无法做任何事”。此外,倘若人的本性赞同重生的话,那“拥有好性情的人就会最早和最快重生”;但是,我们常常会看到的是最坏的人得到重生。”在重生方面,人无法对“对这项工作作出贡献”,因为它是上帝主权和超自然的工作。圣灵的作为是“重生有效的主因”。”这样说时,他们是说,在重生过程中上帝的恩典在统管,而人性则是消极被动的。恩典会在人的本质上动工,并赐给它生命;人的本质不能和也没有与恩典合作。

3.重生不仅仅是道德劝说

欧文和其他神学家都强调指出,重生绝不仅仅是道德性的劝说(说服)。这不是说,他们否定所有形式的劝说,而只是说重生需要更多的东西。《威斯敏斯特信条》指出,基督将救恩应用在选民身上的作为包括“用祂的灵有效地说服他们相信并顺服”(8.8)。其中也有透过真道的宣讲作为外在呼召进行的理性与道德劝说。然而,这并不是工作的全部,只不过是开端而已。若没有内在的工作来改变这个人,那么这样的道德劝说就毫无果效。这种外在的呼召只有通过恩典内在的工作才会有效。

人的心灵和意志必须经过这种改变,这样的观点遭到了索米尔(Saumur)的协同论者(congruist)克劳德·培恩(Claude Pajon,1626-1685)的激烈反对。他在就婚筵比喻所做的第五次著名布道中宣称,人既不是“一块石头—–也不是一根树桩—–他有理解力,也有意志力;他的理性可以判断并深思熟虑,他的意志可以选择;各种事物必须向他外在地陈明出来,而这就是呼召发挥功用的方式”。人需要的一切是受过良好训诲的头脑和愿意相信的意志。他的理论所带来影响是,圣灵实际上所做的只不过是协同人的意志活动,而人心灵中的内在作为并不是必要的。华菲德用如下的话来描述培恩的观点:“恩典赢得的是向它发出‘协同’邀约的那些人;也就是说,有些人之所以得救,另一些之所以未得救,在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圣灵上帝在祂劝说人时用了一种精心选择、绝无错误的调整过的方式,来确保他们能服从福音。”换句话说,上帝调整自己来适应人类,让福音能为他们乐于接受,至少是被某些人接受,好叫他们愿意可以相信并得救。

培恩发展他的立场是为了回应清教徒用“物理运行”(physical operation)来解释恩典在重生中的作为,即圣灵改变罪人天性的运行方式,而不仅仅是人理性上的变化。他们论述说,在罪人内心(即心、意志、灵魂等)已经进行了超自然的工作。“这项伟大的作为被称为一颗新心、一个新灵、一个新造的人等(参结36:25-27;耶31:33)。这人不是“一根树桩,也不是一块石头”,而是一个所有内在官能都受到影响的人。但是,他并没有合作,而是接受上帝在他身上动工的人。范·马斯特里赫特说:“重生是在已经蒙了外在呼召的人身上进行的,他是已经用一种道德劝说将恩典赋予他的人,而且是已经受邀来接受这恩典的人。”“查诺克用这种方式对其定义说:“重生是一种大能和强烈的变化,是借着圣灵的有效运行在人灵魂中做成的;借此,将一个重要的原则,一种新的习惯、上帝的律法,以及一种神圣的本性置于人的心中,并使其成型于这人心中,使其能行圣洁之事讨上帝的喜悦,并在其中成长以承受永远的荣耀。”“同样,涂瑞田也解释说,重生是“借着圣灵注入一种超自然的习惯”。在所有这些定义中,借着圣灵超自然的能力,有些事情在人的内心中发生了。

伦纳德·莱森(Leonard Rijssen,1636-1700)追问说:“上帝是否借着圣灵的物理作用注入了新生命呢?”这是一个直指重生核心的重要问题。他回答说:

是的,与抗辩派和苏西尼派的观点相反。正统神学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是,有效恩典的运行严格来说既不可以说是物理性的,也不可以说是伦理性的,而是超自然的和神圣的;这实际上包含了每个部分。它并非仅仅是物理性的,因为它涉及人的道德职能,这必须按其本质运行;它也并非仅仅是伦理性的,因为(那样)上帝就只是在以一种客观方式,而且以温柔劝说,正如伯拉纠派此前所主张的那样;然而它是以超自然的和神圣的方式,超越了所有这些范畴。

这就是说,范·马斯特里赫特没有回避在重生问题上使用“物理运行”(oper-atio physica)这一用语。阿米念主义者则把有效呼召(重生)限制在了纯粹的道德劝说上。查诺克承认,倘若重生只是道德劝说的话,那“最雄辩的讲道就能作得最好了”,而且“最雄辩的讲道就会在最大程度上填满这福音之网”。所以欧文说:“在重生中,圣灵在人的灵魂中有真正的物理性作为。”辛克莱·傅格森解释了为什么欧文和许多清教徒都愿意使用“物理的”这个词来表示上帝使人重生的方式。他们经常用“物理的”一词与“道德的”这个形容词来对照。傅格森说:“理查德·胡克(Richard Hooker)曾写道,圣礼并不是物理性的,而是救恩的道德性工具。”这可能就是当时的背景。我们还可以看到,清教徒是在有意识地抵制阿米念派的解释,而“物理的”一词(从其自然、实际或真实的意义上讲)正好能为这一目的服务。清教徒将“物理的”与“道德的”对照起来的方式,和我们今天会将“真实”与“虚拟”对照起来,不管就其方式还是就其意义而言,都是相同的。当论述重生绝不仅仅是道德劝说而是圣灵“物理运行”时,他们有意识地挑战并驳斥阿米念派关于重生的概念。事实上,尽管“物理的”一词的意思有含混之处,但它完美地表达了重生中的超自然因素。道德劝说是让罪人来做这项工作,没有任何外在的东西进来。圣灵物理性的运行是从外面侵入人的灵魂中。这就确保了重生的超自然特性。这个单词也暗示,圣灵实际上如何在人的灵魂上动工,这就带领我们来到在理解重生的性质中要遇到的下一个元素面前。

4.人的重生是否需要使用工具

安东尼·伯吉斯探讨说:“重生的作为和恩典,与其说是那些拥有它的人感受到并认识到的,不如说是不可言传的,或者说不是这人自己或其他人可以说明的,这是一种奇妙的隐藏和奥秘的生命。虽然这是隐秘的作为,然而人却可以感受到它。威廉默斯·布雷克承认,虽然人不晓得它是如何完成的,但圣灵仍立即触动他的灵魂。亚历山大·科姆里也认为重生是立即的。

很可能,当清教徒将“物理的”一词用于描述圣灵重生的行动时,他们强调的是圣灵在罪人身上立即的工作。”也就是说,在上帝和罪人的灵魂之间有直接的接触。若重生的宝座是人的灵魂,那这人的灵魂和圣灵的联系就是直接的。这就是说,不需要任何工具。所以,我们从托马斯·科尔那里看到,在襁褓中死去的婴儿选民的重生,“是上帝的圣灵唯一直接的行动,无需圣言;这实在是根据圣言,而且是根据上帝与亚伯拉罕所订立的盟约与向他作出的应许”。“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他坚持圣灵有效和直接的作为。在“蒙拣选的婴孩”这一例子中,人可以很容易看到为什么它必须是立即的。然而,欧文并没有将圣灵直接的工作限制在蒙拣选的婴孩上,而是将重生的整个工作都描述为“恩典内在的、直接的果效”。”

然而,清教徒也强调上帝用于使罪人重生的工具性方法。霍普金斯宣称,上帝的道是使人重生的“创造性美德与方法”。查诺克曾针对这一问题做了一整篇讲道,题为“论圣言,重生的工具”。科尔经常肯定同样的观点,并且说上帝的圣言是使人重生的“工具因”。

惠特理做了进一步区分。他说:圣灵是动力因(efficient),圣言是工具因(instrumental),圣洁则是人重生的质料因(material)。他更全面地解释了这一切。“圣灵自己—–确实将自己表达和暗示给人,就是那些祂要使之重生以承受新生命的人—–然而,上帝的圣灵本可以自己独行其是,无需任何手段,但祂不喜悦在这项伟大的工作中这样做,而是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为自己选择了一项适合的和蒙福的工具来完成这一目的;甚至上帝的律法,全部圣经的教义。”“正像绝大多数改教家和清教徒一样,他相信主经常(“更多、更常、更普遍”)使用宣讲的圣言多于阅读的圣言。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应当极其重视讲道并努力渴慕。“因此,人应该何等谨慎,好叫自己既能得着上帝的话语,又能照着它去生活啊!这就是那使枯骨复活的大风,就是那叫死人走出坟墓的号角声。不管在人看来它多么卑贱(无足轻重),何等无能,何等遭人鄙视,但上帝没有命定用别的方式来传递这种超自然的生命,而是用这种方式。”“这就意味着圣灵必须是与圣言一同临在的。若没有祂,圣言的传讲就会毫无功效。欧文承认,没有圣灵同在的空洞的讲道毫无所成。圣言自己空洞的建议对人的头脑毫无影响。“圣灵的服侍”之所以是必需的,是因为圣灵是“一切光照的泉源”。

虽然清教徒非常明确地主张唯有上帝才是“人重生主要动力因”的真理,但他们也主张,上帝通常也会使用祂的圣言来作为工具。如上所述,科尔说,上帝虽然会立即让蒙拣选的婴儿重生,但在成人中,祂却使用圣言来作为祂的工具,即上帝使成人重生“并非在不借助圣言的情况下进行的,而是以圣言为工具因”。他们强调说:圣言是必需的,这是(上帝)通常的和指定的方式。然而,我们也必须注意涂瑞田所作的区分。他说:“圣灵直接在我们身上工作,与其说在圣言之前或之后作工,不如说是与它一起作工。”虽然圣言是工具性的,圣灵仍是人重生的动力因和直接因。

亚瑟·登特广为人们欢迎的著作《平凡人的天路》(The Plain Man’s Pathway to Heaven)对这一观点做了既精练又清楚的表述。菲拉加托斯(Philagathus)问道:“没有圣言和圣灵,人就不能获得重生和新生命吗?”西奥罗格斯(Theologus)回答说:“实在不能:因为它们是上帝借以作工的工具和手段。”这段简短的对话,完全表达了清教徒对圣灵与圣言在人重生中的工作的理解。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