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十架与事奉(完)
三、我们必须以别人的得救作为自己的目标
保罗反复强调这一点:「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九章19节);「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九章20节);「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九章22节)。他还说:「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九章22节)。在这整段经文的结尾,保罗还是抱着同样的思想:「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神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十章31节至十一章1节)。
使徒重复说明这个目标,为要强调其重要性。这个目标强调,甚至限制了他所说的一些其它的原则。下面我将要概括介绍两个方面。
第一,我在前面用一句话总结了保罗在这一章的思想——「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权利」,然而实际上,这句话需要有一定的界限。我以为最好一开始就建立这句话的权威;但是这句话其实会给人带来一些误导。如果操练的目标仅仅是不坚持我们的权利,那么托付给我们的命令,就应当是不坚持自己的权利。那样,我们就会变成最令人吃惊的懦弱无用的团体。然而,保罗虽然谈到很多关于舍己和不坚持自己权利的观点,实际上他却坚持了许多权利。例如,在不止一个场合中,他诉诸于自己罗马公民的身分,而逃脱了鞭打。他难道没有坚持自己的权利吗?
但是,保罗并没有将自己的权利当作一个目的。他说:「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九章19节)。如果他吃肉不会影响任何人属灵的生命,那么毫无疑问,他会点一客牛排。保罗在犹太人的会堂里甘心受鞭打;然而有时候,当他要受罗马人鞭打时,就会在罗马政权面前提出自己罗马公民的身分。他这样作,正是为要建立保护教会的合法判例。当然,这只是路加在使徒行传中对这些事件的叙述。路加很仔细地记录了支持早期基督徒运动的一系列决策。他希望合法判例的积累能够有利于保护教会。换句话说,保罗仍然在行使一个深刻的原则:他要尽可能多救人。在某种情况下,坚持一个人的原则,可能正是他的使命。然而,一个人总是应当准备好放弃诉诸于他的权利。在一个特殊的危机中,什么是明智的行为,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都由选择的目标和果效来决定:这个行为的过程如何帮助,或者阻碍福音的工作?
第二,从这一章主题的角度来看,很重要的一点,我们要认识到,成为普世性的基督徒,这件事本身并不能成为一个目的。我们的目标不是要在国际化和文化方面变成非常有弹性,甚至在任何地方都不适合;这个目标应当是有比较强的理解力和灵活性,能够使一个人很快适应,并且将福音传扬到任何地方。
我曾经必须费很大的劲才学会了这个功课。当我在海外住满三年后,首次返回我的家乡加拿大的时候,我回到了从前作牧师服事主的都市。我新婚的妻子是一位年轻的英国女士,也和我一起回来了,她从未在英国以外生活过。教会的情景使我们非常沮丧。为要向她介绍那个地方,在回国后的前几个星期,我带她去了几个不同的教会,每一个教会都比前一个更糟糕。我发现人们和教会都很狭隘、目光短浅,所知有限等等。在我的妻子适应新教会的问题上,我几乎无法提供任何情感上的支持。
过了六个星期至两个月之后,一个礼拜日的晚上,我对妻子说:「来,我们今天晚上出城,去一个远一点的地方,我知道那里的一个教会,他们的牧师是一个认真传讲神话语的人,我们今天晚上就去那里吧。」但是刚好,那位牧师那天晚上没有讲道。讲道的是一位来自纽约的讲员,他在讲共产主义的罪恶。他以一种高音调的、带着鼻音的纽约口音反复地讲:「反对共产主义的战斗,就是为神争战。」结果我和我的妻子半途就退席了。
我几乎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对着镜子痛骂自己一顿:「卡森,你这个虚伪的傻瓜。如果主呼召你去牙买加或者日本,去毛里求斯或蒙巴萨,@3你都可以妥善适应。你会训练自己去理解那里的文化和人,让自己学习在那种架构里工作。你难道如此骄傲,而不能在回到自己的人民中间的时候作同样的调整吗?你难道看不到吗?改变的不是他们,而是你!你因为他们没有享受到你所经历的不同文化,而轻视他们吗?」所以,因着神的怜悯,我最后终于安顿了下来。
@3编按:牙买加(Jamaica):中南美洲岛国;模里西斯(Mauritius),位于西印度洋上的岛国;蒙巴萨(Mombasa)则是东非国家肯亚(Kenya)的港口。
从那以后,我认识到,逆向的文化冲击,是最糟糕的文化冲击。许多人出国几年之后,都可以努力适应新的文化;但是当他们重新进入他们所离开的文化时,却几乎从未努力处理随之而来的冲突。在我执教的神学院,我们经常提醒国际学生,当他们回到家乡之后,必须要学习面对这一类逆向的文化冲击。
「第三世界」的许多领袖经常对西方学院和教会提出强烈的批评,部分原因也是基于这种困惑。神知道,在西方已经有够多的批评了。然而,据我的经验,很少有「第三世界」的领袖会花很多时间批评西方,并且强调有必要进行适当本色化或处境化的神学,除非他们曾经在西方学习过几年。他们当中的许许多多人回国以后都不能再适应自己的家乡。同时,他们从哪里学到对于西方的批评呢?当然是在西方!批评西方,是一件非常西方化的事情。实际上,批评我们所在的地方,就是一件非常西方化的事情。然而,这些领袖当中,无论什么原因,极少有人真正参与处境化神学。他们靠批评西方而得到荣誉。
当然,我也曾经遇到一些与众不同的出色的例外。但是,有许多在世界各地基督徒圈内游走的人,似乎确实都是如此。
如果目标是「为要多得人」,那么,这一切的批评都会大大地改变面目。假如我们选择完成这个目标,那么很多无法适应的尴尬都会消失。
教会文化和周围社会文化之间的鸿沟揭示得越清楚,了解如何填满那个鸿沟,就越重要。但是,我们所关注的重点,永远都不能是证明自己有多么普世性、经验老到和灵活。我们的目标永远都必须是「为要多得人」。
当然,不是以这一点作为目标的例子比比皆是!我的一个在英国教会牧会的朋友,受苏格兰大学一个基督徒团体邀请,去苏格兰讲道。他们预计第一晚有七十五人参加,然而令人吃惊的是,来了一百五十人——其中有一半都是穆斯林教徒(回教徒),他们的一个团体决定一起来看看基督徒的思想。那个大学的基督徒认为,他们需要让会众「热身」,所以就安排了一个唱诗小组,唱了几首苏格兰民歌。这些民歌有一半都在英国广为流传,所以进行得十分顺利,尤其有我的朋友在场。接着,这个唱诗小组宣布他们要唱一些基督徒的诗歌。他们开始唱(你能相信吗?)「兴起!兴起!噢!锡安/披上能力」——那七十五个穆斯林立刻就退席了。
人们不能太苛求那些苏格兰基督徒。他们只是没有思考。然而这本身就是个悲剧。他们从未仔细问这样的问题:「我们应当怎样作才能尽可能地多得人?」如果要找个还可以自我安慰的理由,那就是他们至少没有称自己为十字军!这个词在穆斯林群体中可不受欢迎。
我们必须要胜过阻拦。不同的团体有不同的语言、味道、忍耐、历史和记忆。有些团体有着独特的幽默感。当我第一次在澳大利亚演讲的时候,我花了三、四天的时间,才学会欣赏,最热情的介绍是最尖刻的,就像澳大利亚人经常享受的民族娱乐:「砍掉高的罂粟」。@4必须要跨越经济阶层的差异。在一些国家中,例如英国,福音的影响几乎完全只有局限在中等和中上等阶层。我们虽然可以理解这是一些历史因素所造成的,但是那个国家中蓝领工人几乎没有接触到福音,却是个不争的事实。
@4编按:在澳洲俚语中,「高的罂粟」(tall poppy)代表成功人士,澳洲人具有「高罂粟综合症」(tall poppy syndrome),即批评成功人士的倾向。
我们必须将人们的得救当作我们的目标。这个异象可以使我们不致成为与世隔绝的基督徒。我们需要思考诗篇九十六篇和九十八篇;以赛亚书四十九章一至十三节;耶利米书十二章十二至三十三节;弥迦书第四章;歌罗西书第一章十五至二十九节;启示录第四章至第五章。我们的意识和怜悯的心一定要普世化。文化上的敏锐和灵活性一定要成为一种工具,让我们能够明智、勇敢地处理在多元文化中传福音的挑战,而不是使这种灵活性成为最后的结果,只能产生一些可爱的、灵活的、短视近利的精英分子。
四、我们必须要认识到,这种态度与我们自己的救恩息息相关
保罗在第二十三节作出了一个相当令人惊讶的结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我们可能以为保罗会说「—–为要叫他们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然而,他却不是这样说的。为了福音的缘故,保罗采取了我们在本章所列出的所有步骤,并且致力于这种严格舍己的生活,是要叫他可以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的理解正确的话,他的意思就是,他不能想到作基督徒的其它方法。他这样作是为要传扬福音,这意思当然是说,他的行为是为着他的听众的益处。但是,跟随钉十字架的弥赛亚,就意味着保罗必须要每天背起他的十字架,向着自身的利益而死,事奉那位买赎他的主。一个人无法用任何其它的方法传福音。用这种方法传扬福音——向着自身的利益而死,不坚持自己神圣的权利,为要得着更多的人——就是跟随钉十字架的基督,祂向着自己的利益死了,放弃了祂神圣的权利,要从每个民族、每种语言、每个部落和每个国家中得人。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方法可以跟随基督;也没有其它的方法可以同得福音好处。
这就是哥林多前书第九章结尾的要点。保罗使用了运动的比喻,比如赛跑和斗拳,他劝诫哥林多信徒,要如此跑基督徒当跑的路,打基督徒当打的仗,为要得着奖赏。这就是说,像奥运会选手一样,要有自我约束,舍己和严格的训练。这就是保罗加诸自己身上的纪律;也是他盼望每一个基督徒采取的态度。当别人都认真地跑自己当跑的路,我们却荒谬地假想自己正在练拳击,或是漫步在赏心悦目的草地上,就根本不能赢得任何奖赏。如果保罗离开赛跑,去捡喇叭花,他就会丧失资格。真正基督徒的定义,是坚持不懈的人(例如:约翰福音八章31节;歌罗西书一章21至23节;希伯来书三章14节;约翰二书9节)。对于保罗来说,这样的坚持不懈与他的事奉密不可分。换句话说,他所作的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为要使他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当然,没有人会要求每一位基督徒都必须像保罗那样服事主。但是保罗想让哥林多的基督徒和他一样,有舍己的态度。对他来说,这不是可有可无的多余选择,而是与作基督徒的含义息息相关的事情。坚持自己权利的「刚强的」信徒,最终是得罪基督的(八章12节)。原则上,若有人在跟随十字架的道路上,和「为要多得人」的委身上没有成长,也是如此。
这也就是说,每一个基督徒都应当是普世性的基督徒。我在这一章开头的引言可能会带来一些误解。它可能会令人以为有两种基督徒:普世性的基督徒和所有其他的人。但是保罗认为:所有不是照着这一章的定义来作个普世性基督徒的人,都是不够标准的基督徒。什么时候在自律上失败了,什么时候就得罪基督,也就是拒绝像保罗那样跟随基督,走十字架的道路,我们也就会看到毫无目标的漫游。假如你理当为了奖赏而奔跑,却漫无目标地到处游荡,那么你就是不合格的。
「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九章24至25节)
复习与思考问题
1、「普世性基督徒」是什么意思?
2、认识自己作为一名基督徒的含义,为什么是很重要的?这个自我认知是如何产生的?
3、你为了福音的缘故,曾经放弃过哪些「权利」?你准备放弃哪些权利?
4、「为要多得人」的使命如何改变你的生命?具体说明。你应当如何在这方面改进?
5、用自己的话,解释钉十字架的弥赛亚的信息与普世性基督徒的含义有何关联。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