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治死信徒身上的罪
第八章、治死罪的原则(二)
在这里,我要论述的治死罪的第二个原则是:
二、若不全然顺服,真诚勤勉地与罪斗争,就无法治死任何迷惑人的情欲
之前的那个原则是针对人的,而这个原则是针对治死罪这件事本身的。我想稍微解释一下这个要论述的对象。
当一个人发现某个情欲把他带到前文所描述的情形之中的时候,他就会发现:这情欲是有力的、强壮的、骚动的、俘虏人的,使人苦恼、不安,带走平安;他不能忍受情欲;因此他对抗它,他祷告、呻吟、叹息,渴望获得释放;但是同时,也许在其它的职责上——在持续与神相交上,在读经、祷告和默想上,在对付其他种类的情欲方面——他是放松和疏忽的。这个人永远不要以为他可以治死那困扰他的情欲。
在那些行走天路的人身上,这样的情形并不罕见。圣经上提到,当以色列人认识到他们的罪的时候,就带着勤勉和虔诚,加上禁食、祷告,来接近神(赛五十八章);从经文中可以看出他们在行为上的认真:“他们天天寻求我,乐意明白我的道,好像行义的国民,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喜悦亲近神”(2节)。但是神驳斥了这一切。他们的禁食不能医治他们,原因在于他们只是在尽这一职责而已(5~7节)。他们在这事上非常勤勉,然而在其他职责上却是疏忽和冷漠的。这样的人身上就有一个“毒疮”(这是圣经的用词(赛三17;参:提后二17)),这个“毒疮”源自身体的恶习,因放纵和不健康的饮食而发展。他要通过勤勉和技巧来治疗他的毒疮;然而,如果他让身体的习惯陷于恶习之中,那么,他的努力和辛苦都将白费。他努力地想要阻止灵魂中致命的罪和污秽,却不同样留心自己整个属灵的氛围和体质,也同样如此。因为:
1.这种治死罪的动机来自于堕落的原则和基础;所以,这样的治死罪将永远无法获得好的结果。我们稍后还将阐明治死罪真实且可被接受的原则。厌恶罪——厌恶的是罪恶本身,而不仅仅是罪所带来的焦躁不安——且感受到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爱,这是所有真正属灵的治死罪的基础。而我上面所说那种治死罪的动机是来自于自爱。你非常努力而认真地想要治死这样的情欲或罪;你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因为它让你不安,夺走你的平安,让你的心充满了悲伤、忧虑,以及恐惧;因为它,你不能安息。事实确实是这样的,但是,朋友,你已经忽略了祷告或读经;在其他与困扰你的情欲在本质上不相同的事情上,你的行事为人散漫且放松警惕。它们与令你抱怨、呻吟的那罪同样是罪和邪恶。耶稣基督也为了它们而流下宝血。为什么你不也与它们对抗呢?如果你憎恨罪的本身,除了警惕那些令你的灵魂伤心和不安的罪,也要警惕任何让圣灵伤心和不安的罪。很明显,你对抗罪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它困扰你。如果你的良心在罪之下悄无声息,你就会忽视它。如果它没有让你不安,你就不会打扰它。
难道你认为神会支持这样假冒伪善的努力,祂的灵会为你的灵的背弃和谎话作见证?其他的罪也同样令祂悲伤,你却毫不在乎,难道你认为祂会让你从这个困扰你的罪中释放出来?不,神说:“如果他可以摆脱这一种情欲,那就好了;让他与这个情欲搏斗,否则他仍是失丧的人。”任何一个人都不要以为,他们只需要做自己的工作,而不需要做神的工作。神的工作就在于全然顺服;脱离当前的困扰只是他们自己的工作。正如使徒所说的:“你们—–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如果我们要完成任何一件事,我们就必须做所有的事。因此,不要仅仅强烈地反抗某一个特殊的情欲,还要以全然谦卑的心提防每个罪恶,谨守每个职责。
2.你行在神面前时,在其他方面疏忽和不冷不热;你如何知道,祂不会因此而允许那困扰你的情欲在你里面获取力量、战胜你、追索你?这样至少可以唤醒你,让你思想你的道路,从而你就可以做全面的工作,并且改变你与祂同行的路线?
特定的情欲高涨且占据上风,通常是冷漠和疏忽的结果。这是因为下面两个原因:
(1)这是那个情欲自然而然产生的效果(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正如我之前所描述的,情欲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甚至是那些最好的人,在他有生之年,他的心中都会有情欲。圣经说,情欲是难以捉摸的、奸猾的、狡诈的;它引诱、诱惑、争斗、背叛。不要以为圣经的这个描述是虚无的。当一个人殷勤留意保守自己的心(这是情欲的根与源头)——最重要的是要保守他的心,胜过保守一切(箴四23),因这是关乎生命和死亡之事——心中的情欲就会干枯、死亡。但是,如果疏忽,情欲就会从某一特定的渠道喷发,通过情感到达思想,或许就因而在行事为人上公开犯罪;这样就为罪打开了门,然后,罪突然迸发,极力上冲,开始让人烦扰和不安,而且不容易被抑制;这样,一个人或许终其一生都在悲伤中尽全力与那罪争斗;而实际上,如果他在初期对所有的罪都保持警惕,他就可以轻易地阻止这罪的迸发。
(2)正如我之前所说的,神时常通过忍受某个罪来管教我们对其他罪的疏忽:因为正如对待邪恶之人,神任凭他们陷于一个罪,以作为对另一个罪的审判,任凭他们去犯更大的罪,而不惩罚较小的罪。或者,他们虽然已经得着释放脱离了某个罪,另一个罪却更紧、更牢固地抓住他们(罗一26);因此,祂有时可能、也确实让人——甚至是属于祂的人——继续在一些恶习中,为的是要阻止或治愈其他的罪恶。神任凭撒旦的差役攻击保罗,就是这样:“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林后十二7)。彼得否认主,难道不是为了纠正彼得虚无的自信吗?那么,如果这是情欲占据上风的状况——也就是说,神时常让它占据上风,是因为这样至少可以劝戒我们、使我们谦卑,或者管教、纠正我们的疏忽和大意——那么,有没有可能移除果效却让原因继续,即只治死那特定的情欲,而不改正大体的过程?那么,人若想真正地、彻底地并欣然地治死任何一个使他不安的情欲,就要在所有方面的顺服上都同样勤勉,并要知道,每一个情欲、对这个职责的每一个遗漏——即使只有一个——都会使神厌烦(赛四十三24)。当心里存有欺诈、放纵与疏忽,而不全然顺服,灵魂就是软弱的,不能让信心发挥它的整个工作;这样做还带来自私,因为灵魂思想的是罪所带来的烦扰,而不是罪的污秽和罪恶;因此,他活在对神不断的挑衅中;如此一来,在灵魂没有承担的任何属灵职责中,也就不能期待任何安舒,更不要说享受在安舒中,因为这涉及到另一个原则和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