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信仰与财富(完)
第13章、回顾
当我们回顾研读过的许多故事时,我们对某些主题从早期教会教父时期,跨越到奥古斯丁漫长历史中,能被持续地讨论和那样被关注大感惊讶。我们首先注意到那些受到不断关怀而又全体一致观点的题目;另外,还要再看看这四个世纪以来,又有哪些新主题有了显著的发展。
共同观点
前述第一点全体共通之处虽属明显但仍值得一提。即所有我们读过的作者都一致认为信仰与财富的议题应该相提并论。这点毫无异议——我们也确实看到,大约四百年之间所有顶尖的教会领袖都赞同这个论点。当今世代,我们却常常听到人想将这些议题分开讨论,而牧师或经学教师也认为应该把经济问题留给专业人才去研究。当时,无论是屈梭多模的富裕读者或者女皇优朵西雅,都没有一位重要的基督教领袖主张信仰与财富两个议题应该分开来谈。
在信仰与财富之间的实际关系内涵上,教会领袖们也有十分令人瞩目的相同看法。比方说:有的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彷彿一个作者抄录另一个作者文字似的。这都是真切的,无论这些主题是撷取自圣经,或其导源于希腊、罗马古典而正统的智慧观念。高利贷,通常意思为任何取利的借贷行为,普遍受到初代教会的谴责,可能只有亚历山大的革利免是个例外。他或主张过禁止借贷取利,系仅是对于信徒之间的一种限制,不过这个讲法对他有可能是断章取义。历史上我们知道至少有一些圣职人员因借贷取利,甚至厚颜无耻的沿用不合法的高利率,这可由尼西亚会议上严禁这种借贷行为所提出的十七部正典足以证明。公元四百年当中,基督徒作家完全赞成杜绝高利贷,和人任何借贷取利的行径,为此他们引用旧约律法以及希腊罗马的传统,在这两者里面,高利贷毫无立足之地,就算民法规定可以收取些微的利息,但在神学家眼中依然通不过。
重新诠释「贫」「富」的意义,是另一个向异教徒作家借镜讨论的议题,似乎看起来富有的人在道德上其实很贫穷,而穷人却有洋溢的喜乐。试回想古典作家们总把一心追求财富的人比喻成经常口渴不止的人,这个比喻重复出现在早期基督徒的作品和讲道当中,所以过度的财富除了烦恼,并不能带来什么,反倒是适度的贫穷可以使人快乐无忧、心安理得。
另者,施予穷人就是借给上帝,则是惟有基督徒才有的观念——来自旧约箴言,但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发展成全盘的「施予神学」。但是在「施予神学」的观念里,当人进天国的时候,「富有」成为不利的因素,这倒令人毫不惊讶。这个可能引自耶稣的讲道而来,却在初代基督徒文学里流传甚广。此外,还谈到若有人可以帮助别人,却未伸出援手,致使这个需要帮助的人因力不能胜,造成不测,这个有余力的人将遭天谴,因他没有尽到弟兄应尽的责任。
尽管作家们对财富累积一致持否定的态度,却完全同意物质本身就是财富的看法,因为财富可以包括其物质及其累积两件事,有些作家,像亚历山大的革利免有时就会提出二者会起冲突的论调,不过主张物质邪恶的诺斯底派把教会团团封锁之后,神学家坚持认为包括财富在内的所有物质都是好的观点,在当时无异于石破天惊,而且极为重要。同时,这些支持物质有所值——财富亦然——的作家们一方面反对诺斯底派,一方面坚信累积财富物质的邪恶面。正如他们所说,物质本身无罪,倒是一心一意追求财富,贪爱财富到没有理性地步的人才是邪恶。我们会再回头讨论这个议题,因为这个议题帮助基督徒在厘清财富和富人的关系上有重大的突破。
在是否可以拥有私人财产,或必须凡物公用的议题上,基督徒作家们所持的见解,几乎相同到令人惊讶的程度,这是当代最突出的一个议题,使徒行传前几章中所描述的分享共享方式,并不像有时我们所想象那么快速而轻易的被放弃,相反的,凡物公用至少持续到第二世纪,更可能是到第三世纪才被放弃。同时,一旦教会人数增长后,会涵盖各个经济阶层的会友,因此着重自发性分享的本质,而在某些情况下,遂从强调凡物公用的团契组织转移为慈惠施舍来替代。
公元最初四个世纪当中,作家们赞成施舍并不意表给乞丐些零星小钱。相反的,他们最常遵守的标准是,一个人只应该维持他自己的生活所需,多余的物资则应分给所需之人,奥古斯丁将此原则浓缩为:「多余的物资就是穷人的需要。」同时,那些提出此一原则的人,包括屈梭多模和奥古斯丁都承认,习俗或病弱的人可能需要某些东西,但在更穷的人眼中,那就算是富余。在这些例子中,凡是我们研究过的经学教师或是牧师对此都相当有弹性,而没有硬性设下规定,并让信徒自己决定何为需要,何为富余。虽然有些人劝诫信徒不应对自己预设立场,且该接受属灵导师的引导。奥古斯丁曾经提出建议,认为十一奉献是最低的尺度。
论到凡物公用,有些神学家最经常的看法是:在创造里,上帝要凡物共享,人的堕落造成私人财产的存在。这样的观点经常是伊甸园故事和上古黄金时代里古老神话的组合。横亘在伊甸园和我们之间的既然是罪,所以他们认为私有财产和罪恶往往是相连接的。因此有人可以独自保有地里的出产,视为私有财产,安波罗修所说,这等行为根本就是强取豪夺——套句现代社会学家的话,保有私人财产等同行窃。
但同时,所有我们熟知的作家均视保有私人财产为理所当然。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力主,人若没有拥有私产,便不能服膺耶稣所说要和穷人分享财产的命令。他的辩护私有财产是:一个人不能给予不属于他的东西。即使公元最初四个世纪中的作家并未直截了当的表明这个论点,但他们在作品里呼吁信徒不吝惜的施予,可见私有财产的制度已经行之有年,存继未变。
不过作家们在私有财产上立下许多严格的限制。此等限制与当时盛行的罗马法律旨在保护绝对的私有财产权,亟其对立。最早的罗马法规定,私有财产无需缴税。基督徒教师始终反驳这种私有财产的看法,对他们来说,所有的财产都是身外之物,因此他们认为:第一,在基督徒作家中最一致的看法是,所有的财产都是身外之物,最终的所有权还是属于上帝,这会关键到如何正确使用它。我们会再回头讨论。第二,财产只不过是身外之物,因为我们只能短暂拥有,死后所有权就自动丧失。据此,有些作家解释说有的不动产在现在地主之前,曾经历经许多主人,将来也要遇到不同的主人。第三,有些作家主张财产是身外之物,如爱任纽和耶柔米,乃因它是不义的结果。
根据基督徒作家的看法,所有权是对财产在适当使用上作更多的限制,依照古代罗马的传统,任何一个地主对自己的产业有随意使用的权利,基督徒经学教师完全对此不同意,正因为所有的财产都是身外之物,所以不是每一种用途都正确。作家们以用途之不同来订定标准,最常使用的标准是「够用」,即拥有产业或财富的人应该仅用在起码的生活所需上,凡是超过生活用度的部分,就是「富余」,理当和生活无着的人分享,革利免和其他的神学家提出「有用性」的标准,他们主张财富不该挥霍在没有用的事物上,也就是说应以实际需要为考量,摒弃一切虚饰不实,革利免提醒读者,铁制的刀绝对比金制或银制好用;屈梭多模和另一批神学家嘲讽在马嘴里装黄金嚼环的有钱人;奥古斯丁则说明使用和享受的差别,并宣布所有的东西都要使用终极为要讨上帝的喜悦。就实际的角度看,他力主什一奉献是与别人分享财物的最低而且可行的限度。
不论这其间差异如何,所有的神学家一致同意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财富必须要与人分享。这个原则超越单一层面,它既是经济生活的基石,又是要把多余的去与需要的人分享的根本缘由。在经济生活方面,安波罗修认为要切切实实的惩诫贸易,就像他曾宣告说,上帝为渔业而造海,而不是为扬帆赴远地去寻找当地没有出产的东西,引进后待价而沽。然而除他之外,几乎所有的作家都同意世人的交流。
无论是因为货物的流通,或是关系的建立,在上帝眼中都是创造的一部分,和祂所定的旨意。与安波罗修相较,屈梭多模赞美上帝创造海洋,以致人可以长途旅行,藉着贸易寻找各种需要的东西。拉克坦丢则表示,正如上帝赐犄角给糜鹿是为了保护自己,同样的,人类也可以透过社会生活互相给予,彼此支持和经营贸易而保护自己。
为了彼此分享而创造财富的原则,经常不断的用来提醒基督徒要和财富较少的人分享,累积财富则是曲解了它,不只因着是实质的财富总是要流通和活用的,而且由于财富的目的是在满足人的需要,所以一心以累积财富为目的,或为了过得更舒适、奢华一点的想法是误用了财富。因此作家们觉得:只知累积财富的人无权继续拥有财富,至于那些为自己保有财富,置穷人于不顾的人,无异于窃贼。这一系列重复的讨论让作家们看到一个结论,财富的运用必须是有益于大众的。只有在与大众分享的情况下,拥有私有财产才属正当合理,而促进了现存的秩序下并不受到鼓励的平等。
公元最初几个世纪的作家们在相当特殊的神学基础上讨论财产公有、凡物公用。最常见到的是他们的观点总是指向过去、上古的黄金时代,而不常讲到未来,也不多谈及神国的末世景况。2说得更精确一点,当大部分作家在寻找一个社会秩序的模式时,读者们理应迎头赶上,他们发现这个社会秩序存在过去,而不在未来。关于末世论,除了初期耶稣的讲论之外,其他的都很倾向个人主义。有些作家的确提出末世论作为分享财富的一个理由,然而并不是因为这个期待中的天国,是一个讲求人人平等的国度,而是只有在地上力行分享财产的人,才能进入天国。
重要的发展
迈向个人主义化的末世论在教会初期的宣讲中便已出现,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显著。从革利免所关心的是富人怎样得到救恩,末世论转移到奥古斯丁所认为的,所有的人类,包括穷人都是为要荣耀.上帝而受造。
与末世论的改变平行发展的,是将使用和拥有财富的批判予以内心化的趋向。在最早的基督教文献中,当时对过剩财富的谴责相当直截了当,直陈财富本身是基督徒生活的障碍。没有人去区分富人和贪婪的人。举例来说,赫马视财富为基督徒顺服的障碍,富人必须去除财富,使他们能符合天使建塔的尺度,数十年后,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强调拦阻救恩的不是财富而是贪婪。革利免则斩钉截铁的说,面对这么多穷人,只有一种情况会使富足的人拒绝分享他们的财富,那就是过分爱财。于是,我们可以断定:存在心中的是贪财的恶念,而不是财富本身,因为财富的累积往往伴随着邪恶的欲望,这是我们所探讨过的那个时代里流传得最普遍的观念。另有一些作家,如巴西流和屈梭多模深信内心的腐化造成贪念,贪念使财富转为邪恶,也使那分享的意愿无法轻易的找到出口。虽然富人累积了大量的财富,其财富也另有用途,这些富人还是被当作有贪念、有罪的。对于富人紧握他们的资源不给穷人,巴西流和屈梭多模指责他们误用了财产,使自己沦为盗贼,就某方面而言,等于谋杀。
不过到了奥古斯丁时代,此种强调看法被推移得更远,着重的乃是灵魂的态度,认为灵魂绝对必须与物质分开来谈。虽然奥古斯丁因倡导所有的富余应与穷人分享,而传承基督教传统观念,他强调的却是内在意志对事物的态度,物质乃供人使用,而不是享乐。意指必须避免放太多心思在物质占有上。这样的教导,对养尊处优,无需对生活担太多心思的富人而言,良心的压力大为减除;而趋于将重担压在那些在生活需要上十分窘迫的人,其心灵为生活所需而忧虑,是几乎无法避免的事。这个教导所产生的实际结果,可以从奥古斯丁本身和他对多纳徒派的威胁,尤其是从割礼派所造成的不安而一窥端倪。这些富人仗势欺压穷人,强迫他们从事低收入的劳动工作,或写下借据,证明借过钱给他们,这在神学家眼中是个大罪,显示出他们对物质的狂热超过一切。
更深入的问题
纵观这些理论在发展的时候,有些问题就已经相当明显。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早期基督徒作家们的观念,却一直不受各类教科书、教会历史和基督教思想史等课程所重视?这个问题并非孤立事件。读者一旦了解到本书前面几章的大部分内容,均取材自有名作家的著作,他们乃是拥有基督教被尊为「教会中的教父」的身份,他们的著作本应是一再要被仔细研读,用来新发现初代基督教教导的本质。因此我们便会发现一个被忽略问题的严重性。
一个显然的答案是这些有关财富源起、财富本质为何,及其使用的题目,没有被当作是神学议题来对待。就算这样,也只不过引发更深一层的疑问:为什么当显而易见的古代作家笃定认为它们具有重大神学意义之时,后来这些问题没被当作神学议题来讨论呢?我们无法逃避地这样结论:它们所以不能成为神学议题,乃是教会整体规避面对这些问题的结果。并不是说财富议题与它和信仰的关系对整个教会历史从来是无足轻重,而是这些问题比较容易放在核心之外的边缘地带,让修道士和那一心寻求过着较一般大众更高标准的基督徒生活的人去遵行。在近代,有人就将这些问题归类到社会伦理的范围里,归属到不同学科的不同主题,我们也易把它们划归为非神学议题来看待。
明显地,这个在核心之外寻求的过程,在第四世纪时,正好也是教会会友不断增加的时候,增添了它发展的动力。修道制度界定了神学上的「诫命」与「称义」之不同,诫命必须遵守,而称义系「追求完美的劝勉」,意指愿意遵守修道生活的人。这种区别把教会中的信徒划分为二,只服膺诫命固然是好,但是追求完美的劝勉的人则是更好。于是信仰与财富二者开始区别,成为便利行事的分工,修道士持守的是拥有有限的财产和分享财产的古代传统,他人则大肆累积财富,并以其中的一部分支持修道士,或做点施予穷人之事,藉此渐或体会因分送食物或一点零钱给予贫穷人的意义。
就神学缘由,宗教改革推翻了修道运动。宗教改革人士认为:修道主义既破坏了平信徒日常生活的圣洁,又因漠视因信称义的宗教改革精髓——那是宗教改革的基础。然而修道制度也因为经济理由而遭废除,对没收土地和修会财产的欲望在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亨利八世废除修道制度便是一例。不过修道制度的没落另有更严重的原因,由于贸易和工业的发展,私有财产制度开始萌芽,这时候修道院生活成为旧有的价值体系及传统观念一个痛苦难当的提醒,因为再也没有人像以往那样的珍惜旧日的价值观和传统。财富的累积——今天我们称之为「资本」——成为日后整个社会追求的主要目标,包括基督徒也不例外。基督教和资本主义结合后在社会和教会中发展得极为迅速,致使这时候修道主义已经无法在这样的社会和教会里负起提醒的重责大任——即使偶尔作一个软弱的提醒者——提醒早期基督徒的信仰与财富观点,亦不存在。
教会历史和基督教思想史的书籍与课程之所以会逐渐忽视财富事务及适当使用它的方式,乃是因为当代史学家和神学家一如当今地受限于他们的时代,不曾被教导将财富当作神学的诸问题来讨论。
最后我们提出经过前几章之后,所要探讨的,便是这些问题,究竟与当时一再讨论的其他神学问题有何关联?或者换句话说,我们是否应该恢复信仰与财富议题之应有的地位,作为了解古时教会的核心,看看它们对我们研读基督教思想史有何影响?
在我们讨论的诸财富问题和最初四个世纪里基督徒所辩论的主要议题之间,显然彼此之间的关联是存在的。这样的关联必须有更深入的探讨和更小心的求证,正因为这两点——更深入的探讨和更小心的求证——可能会影响到我们对基督教思想史的全面认识。
首先,我们遇到的是诺斯底主义的挑战和教会的回应。史学家把原先视为一系列宇宙起源的诺斯底主义,当作救恩来看待,或许我们因此对诺斯底主义有更深的了解,并且明白教会如何与它对立。伊格那丢关切安提阿的异教徒,并不只是因为他们的信仰荒诞怪异,而且他们对孤儿、寡妇或受尽欺凌的人毫不关心。革利免和其他的神学家坚信行善乃拥有财富的目的,这点备受诺斯底派否定,于是早期基督教的创造论,在物质的「价值」与「使用」的辩论中愈发成形,至少在某一方面来说,这些辩论试图对基督徒提供财富运用及管理的指南。我们再看后来几个世纪的创造论,我们看到大多数的作者,都在此一架构上探讨财富正确运用的问题。显然创造论及其发展,与正确的管理受造之物的各个问题上,就是信仰与财富的议题,是无法分割的。
第二个也更引人关注的,是信仰与财富和亚流派之冲突争论。两件事相当明显,其一,在争论中的正反两面——即使一些不曾积极参与,如该撒利亚之优西比乌者——都以皇帝的威严形像来解释上帝。(都以皇帝的肖像当作上帝来敬拜),其中以亚他那修和尼西亚派尤好此道。亚他那修强调这不仅仅是上帝至高无上的尊荣,也是宇宙间的君王俯就卑微,成为我们中间的一员,就像祂自己所说,活在我们当中。简言之,亚流派认为上帝披上绝对超越一切的尊荣,相较之下,亚他那修认为上帝明明白白的选择与受欺压的人站在同一在线。
其二,第四世纪时,在讨论穷人的权利、凡物公用以及财富过度累积的不义等方面还有一些更急进的文献,作者都是史学家一再提到亚流派的「最强劲的对手」,有:大巴西流、拿先斯的贵格利、女撒的贵格利和安波罗修等等。史学家经常挑这些神学家的毛病——特别是西方神学家——比方说,讲到「三位一体」这个词里三个位格之间的关系时,女撒的贵格利认为就如同三个人一样,他还提到彼得、雅各和约翰足以解释三位一体的关系。这样我们怎能相信这个神学家对三位有位格的神之间的关系,和三个人类之间关系的主张是正确的?为了解三位一体上帝彼此之间的关系,是否应该摒弃主从的观念方为正确之道?就像加帕多家派教父也指出了解人类社会关系的不同方式。我对此一问题毫无涉猎;也不确定这些现存的文献是否可为这些问题作个结论?但是应该提到的问题是:亚流派和尼西亚的信仰之间的冲突,是否可解释为对社会秩序不同的两种了解所产生的冲突?
所有能够引起史学家兴趣的问题,都必须用心探究。而且必不容这些问题流于暗昧难解,或者延缓去讨论今日基督徒所要面对重要而基本的问题;在这些议题上,我们必然不能再漠视早期基督徒的见证,他们曾活在这个贫富悬殊的世上,我们则生存于有人拥有百万美金,而有数百万人一无所有的当今世代。对他们来说,这些问题无法与救恩脱节。而如今,难道这个世界已经大幅改变到我们从而会认为,救恩与财富两者之间已毫无关系吗?我深信不是这样!难道我们对委身已经减弱到一个程度,甚至到了我们不再严肃质疑世人摆在当前滥用世界资源的情况?不再关心其和救恩的联系?但愿不是!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