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认识苦难的奥秘
耶稣对「地狱」的教导
如果有什么题目是基督徒不太愿意去多想的,当然就是地狱。
然而在新约中描绘地狱最生动的人,正是耶稣。祂说那是一个火烧炙热的地方、一个人要哭泣切齿的地方、一个苦求一滴水降舌温的地方,一个黑暗、远离并隔绝神子民欢乐的地方。祂毫不迟疑地划下绝对的分野:「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二十五46)到义人与不义之人的复活之时,作恶的要复活定罪(约五28-29)。祂也强调,在受罚者与在亚伯拉罕身边的人,两者间的鸿沟是牢固、无法跨越的。
即使我们注意到这许多意象是出自比喻,即使我们认为这些文字的用法是寓意的,但毕竟其用语皆意有所指;一如果这些比喻要发挥功能,它们即是要激起一可怖处所的意象。在新约中,耶稣在各处的相关用语都是同样令人震惊的。
从几个观点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些有关地狱的经文。
首先,整体来说,耶稣本身并不震惊于地狱的存在,而是震惊于人心的刚硬。如前所指,我们必须备加费心努力地体会神是如何看待罪恶,以及它如何看待人们因罪产生的堕落程度与道德败坏的情形。
第二,在圣经里我们找不到地狱里有悔改的暗示。像财主与拉撒路的比喻(路十六19-31)中,容或有求解脱的呼喊,甚至财主还请求让他还存活的兄弟们可以得到警告,但经文中并没有什么关于悔改的暗示。在圣经的最后一章,我们也看到与这相对应的经文,解说的天使对约翰说:「不可封了这书上的预言,因为日期近了。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二十二10-11)在某种意义来说,这项宣告似是在进行审判:那些最后被认定是污秽的,将继续像原本一样的污秽,因为他们蒙恩典的时机已经过去。我认为其言下之意是,那些由于自己的叛逆与硬心,最后被认定为污秽的人,继续污秽,实在等于处于污秽的极致了。同样地,那些到最后因为耶稣基督的福音而被宣称为圣洁的人,继续圣洁,也将臻于圣洁的顶峰。
那么,也许我们应该把地狱想成是一个人们继续叛逆、继续坚持己路、继续保有偏见与仇恨的社会结构、继续藐视与反抗真神的地方。而由于他们继续反抗真神,祂便继续惩罚他们,如此不断循环下去。
毕竟,无论在今天或在旧约时代,类似情形都值得探讨。「谁将雅各交出当作掳物,将以色列交给抢夺的呢?岂不是耶和华么?就是我们所得罪的那位。他们不肯遵行祂的道,也不听从祂的训诲。所以,祂将猛烈的怒气,和争战的勇力,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在他四围如火烧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介意。」(赛四十二24-25)。
近几年,有几位知名的福音派学者公开支持一种看法,认为地狱永远存在,但其中的人并不永远存在——虽然惩罚各有不同,但最后其间居民终被消灭。他们认为,永远的刑罚并不合乎圣经的说法,并认为如此解释可以解决一个道德上的大问题:没有人会因为有限短暂的罪行而受永远的刑罚。
这是个难题,没有人应该太过自信地解答。但是,如果探讨传统对地狱的看法,没有适当圣经佐证,且会造成难以克服的道德问题(如消灭论者所坚称的)——是错误的,那么,站在不成熟的立论而放弃长期以来被人采用的解释,使那些应受严肃看法震撼的人,得到错误的保证与安慰,不也是一样错误吗?我怀疑除了神本身之外,我们谁也没有资格去评估,对那些反抗至高至圣神的人,什么才是对他们「恰当」的惩罚,而且我也不确定什么是「永远」的刑罚。无论如何,如果我的推理正确,那么消灭论者所提出的两难处境便是错误的。在我看来,除了他们误解某些经文之外,如果地狱里罪人只是不断犯罪、不断接受罪的报应、不断拒绝屈膝俯服的话,他们的看法甚至找不到任何道德的推进力。
第三,我们总要记住,圣经中呈现的神,并不是恰巧碰到什么人,就恣意把其中一些分派到天堂,一些分派到地狱。祂乃是处置所有的罪人,这些人都该承受祂的愤怒,而祂却以伟大的恩典与慈爱拯救了许许多多的人。如果祂只救一个人,那是恩典之举,但如果祂救了庞大的一群人,那更是无法言喻。难以描绘的恩典。从圣经的观点来看,地狱见证了在伟大的恩典面前,人如何冥顽不灵的这种令人惊忧光景。
第四,凡是不喜爱,不愿意享受神全然同在之祝福的人,天堂也成了地狱。
第五,或许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圣经中的神对于我们的受苦,并非不为所动。祂不轻易发怒,祂满有恩慈。耶稣固然对当时宗教界假冒为善者宣判可怕的「祸」(太二十三),最后却为耶路撒冷城而哭泣:「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追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采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太二十三37一38)在我们的刻板印象里有一种传扬「地狱之火」,教听者身历其境的典型传道人,圣经中却找不到。虽然圣经通常如实以报,间或语气愤慨,但一定少不了怜悯的眼泪。而基督徒绝不能忘记,他们本质上也像其他人一样,是神震怒的对象。他们绝不是以一种内在优越感的地位去向他人警告神的愤怒,而是要分享自己破碎的经验与得救的解脱。
教会中管教与呼求的性质
如果我们合并以上思考的两件事——旧约的特质与耶稣有关地狱的教导——我们自然得到一个新的观点。
我们有时候会以为,虽然在旧约中准许圣战,并显出咒诅神敌人的恶习,但相较之下,在新约中比较有伦理与道德的优越表现,而把旧约中那些似乎不太妙的特点丢弃在后。
的确,新约中神的百姓,并不诉诸武力来保卫其所在的教会,也不以武力宣传福音。但是这并不表示教会就没有纪律。
耶稣设下一些管教弟兄的简单程序(太十八15一18);保罗采取必要步骤来领导哥林多教会,逐出一位自称是基督徒却与继母同寝的人(林前五1及下)。
事实上,在教会中的基督徒管教可以有许多形式:温和的责备、鼓励、互相认罪、私下直接对质……等;最后的惩罚才是逐出教会:教会是带着自我反省与眼泪逐出某人。在新约中,只有在三种状况下才会用到最后的惩罚:教义产生重大异端,不断犯严重的道德逆行,造成没有爱心、持续的分裂。
或许有人反对:「啊,那都不过是属灵上的管教,在旧约中是身体上的管教。」但是话还没说完。我们心中一下便涌进新约中有关地狱的教导,而有所思。教会若裁示某人不再属神的子民,尽管教会执行此一决定时,还是期望此人在主耶稣的的日子得救(林前五5),毕竟另一个可能的结局(地狱),是恐怖且必须直接面对的。
至于复仇的呼求,启示录呼应诗篇令人震惊的经文,「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启六10)那些为主的话作见证而被杀的人如此呼求。「她(巴比伦)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的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的调给她喝。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也当叫她照样痛苦悲哀。因她心里说,我坐了皇后的位,并不是寡妇,决不至于悲哀。所以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要一齐来到,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启十八6-8),「哭泣悲哀喊着说,哀哉!哀哉!这大城啊,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珍宝成了富足……天哪,众圣徒、众使徒、众先知啊,你们都要因她欢喜,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冤。」(启十八19一20),还有许多类似经文,不一而足。
在我们思想旧约中类似经文时,所要考量的因素,就可在此处应用。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我们严肃对待新约中的永恒观点,我们也就不会视旧约的见证原本就是严酷的而不予理会,也不会把它当作我们今天不必去思想的东西了。我认为较接近真理的说法应该是,主耶稣用祂自己的血立了新约,在祂再来的日子,神的公义与慈爱将比过去都更显清晰,让我们因而更找不出什么藉口,也给了我们更多赞美与崇拜的理由。
更糟的选择
我要回到前面所提的那位年轻女土;她问我该如何看待据她所了解,应该已下地狱的父亲?当然,这里有许多重要的事必须说明。我可以说,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确实知道,在某人被引入永世以前,他与全能神之间曾发生怎样的事情。但我可以说,神的慈爱与良善,其最终的证明在于十字架。我可以说,我们对新天新地所知太少,以致并不知道届时在那里,对于那些抉择生或死都与神无关的人,我们还存有多少意识。我也要说,有时当我们感到困惑,不妨也可以试试去思想神所具的性格,并像亚伯拉罕提出反问:「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十八25)
虽然还有许多可以说的,但是其中一个不可取的方式,就是随从一知半解的圣经理论——一种选择性说法的圣经理论。我们可以探用绝对普救说(即所有人终必得救)吗?那么我们如何面对无数不作此想的经文呢?神是否要完全同等对待那些相信祂爱子与那些悖逆祂爱子的人?他岂非坚决地说过:「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三36)?我们是否可以不把真理和启示当成分辨事物的因素,只当成出于人的真诚叙述而已?如果这样,十字架有什么目的?还有什么价值?
不管有些事情是如何艰困且难以了解,只去挑选和我们相投合的圣经道理,是绝无任何帮助的。圣经不是一个开架式的超级市场,让我们有完全的自由,只选择自己喜欢的巧克力糖。对基督徒来说,圣经是神的话,是无法折衷妥协的。或许我们所找到的答案并不完全,但是这些答案让我们看见,长存的神赐给我们安慰与信心。选择性说法所呈现的神是我们自己制造的,并且完全无法提供任何安慰。任何所感受到的安慰,不过是自我的妄想,而且一旦我们透过圣经面对神,尤其透过祂爱子耶稣基督所传递的话语,那些选择性说法终必消逝。
问题讨论
1.基督徒什么时候合适为伸冤而提出像在诗篇及启示录中那样的恳求?
2.如果我们认为雪冤的呼求、旧约中的圣战、耶稣对有关地狱的教导,其中有什么「不妥」之处的话,有多大的程度是肇因于我们远离了神的看法和想法?
3.义愤言辞,什么时候不过是代表坏脾气和自私报复,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由神所导引的痛苦雄辩?
4.本章内提到哪些惩罚不应该直接从旧约转到新约?为什么?
5.神对罪的基本态度有改变吗?在新旧约中,神对于罪的反应,出现过怎样的言辞?
6.地狱是什么?扼要说明你所知道的。
7.为什么即使我们没有全部的答案,还是以相信神为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