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返璞归真3.8

宽恕

前面有一节说到贞洁是基督教美德中最不受欢迎的美德,可是现在我有点怀疑自己是否正确了。我相信还有一种更不受欢迎的美德,它在基督教“应当爱人如己”的准则中规定了下来。因为在基督教的道德中“邻人”包括“敌人”,所以我们就面临着宽恕仇敌这份可怕的责任。人人都说宽恕这个主意不错,可是,真等到有什么需要宽恕时(像我们在这场战争中遇到的那样),人们就不再这样说,稍提这个话题就会招来一片怒吼。这不是因为人们视宽恕这种美德太高尚、太难实行,而是因为人们视之为可恶可鄙,他们说:“说那种话让人恶心。”我想,现在你们当中已经有一半人想问我:“如果你是波兰人或犹太人,我想知道你怎么看待宽恕盖世太保这个问题?”

我也想知道,很想知道,就像当基督教告诉我,哪怕刀架在脖子上,我也绝不可以否认自己的信仰时,我很想知道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会怎么做一样。本书不是要告诉你,我能做什么,我能做的很少,我是在告诉你基督教是什么。这不是我的杜撰,在那里,在基督教的核心部分,我发现了“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14]这句话丝毫没有暗示,我们是在其他条件下得到宽恕的。很显然,我们若不宽恕别人,自己也得不到宽恕,在此没有其他路可行。我们该怎么办?

不管怎么说,宽恕都是很难的,但是我想,我们可以做两件事来减轻它的难度。学数学不是从微积分开始,而是从简单的加法开始,同样,如果我们真想要(一切都取决于是否真想要)学习怎样宽恕别人,也许我们最好从比宽恕盖世太保容易的事情开始。你可以从自己的丈夫、妻子、父母、儿女、身边的军士开始,宽恕他们上周做的某件事、说的某句话,这很可能就够我们忙一阵子的了。然后,我们再去试着明白爱人如己的真正含义:我必须像爱自己一样去爱他。

我究竟是怎么爱自己的?

想到这点,我发现自己从未真正喜欢过自己、爱过自己,有时候甚至厌恶自己。所以,“爱邻人”的意思显然不是“喜欢他”、“发现他有魅力”。我以前就应该明白这点,因为你显然不可能通过努力喜欢上一个人。我自我感觉不错,认为自己是好人吗?有时候我可能这样认为(毫无疑问,那是我最坏的时候),但那不是我爱自己的原因。事实正相反:爱自己让我认为自己很好,但是,认为自己很好并非我爱自己的原因。因此,爱仇敌的意思显然也不是认为他们很好。这让我们卸下了一副重担,因为很多人以为,宽恕仇敌的意思就是在仇敌显然很坏时假装他们实际上没那么坏。再进一步想想。在我头脑最清醒的时候,我不但不认为自己是好人,还知道自己是个非常卑鄙的人,对自己做过的一些事感到恐惧和厌恶。所以,显然我有权厌恶、憎恨仇敌做的一些事。想到这点,我记起很久以前我的基督徒老师们的话:我应该恨坏人的行为,而不应该恨坏人本身。或者像他们常说的,恨罪,不恨罪人。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这样的区分很可笑、毫无意义,你怎么可能恨一个人的行为而不恨这个人本身?但是,几年后我想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我一辈子都是这样对待他。这个人就是我自己。不管我可能多么讨厌自己的怯懦、自负、贪婪,我仍然爱我自己,从未勉强过自己。实际上,我恨这些东西正是因为我爱这个人,正因为爱自己,我才会为自己干出这些事而难过。所以,基督教不要求我们减少一丝对残忍、叛逆的恨,我们应该恨它们,我们谴责它们的每一个字都是必要的。但是,基督教要求我们恨它们就像恨自己身上的事一样:为那个人竟然干出了那样的事感到难过,如果有可能,希望他能够以某种方式、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得到纠正,重新做人。

真正的考验在这里。假定有个人在报纸上读到一篇有关暴行的报道,再假定突然冒出来一件事,暗示他这篇报道可能不太真实,或者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那个人的第一感觉是“感谢上帝,原来并没那么可怕”呢?还是感到失望,甚至纯粹为了自己高兴,把敌人尽可能往坏处想,坚持相信第一篇报道?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恐怕只是一个过程的开始,沿着这个过程一直走下去,我们就会变成魔鬼。要知道,从这时起,人就开始希望黑色再黑一点。任其自由发展,以后我们就会希望把灰色也看成黑色,再连白色也看成黑色,最后就会坚持把一切,包括上帝、朋友、我们自己都看成是坏的,想不这样看都不行。我们将永远陷在一个只有仇恨的宇宙中。

再进一步想。爱仇敌就等于不惩罚他吗?不是,因为爱自己不等于不应该让自己接受惩罚,甚至连死都应该接受。如果你犯了谋杀罪,作为基督徒,你应该投案自首,被处以死刑。因此,我认为,基督徒法官判人死刑、基督徒士兵杀敌是完全正确的。早在战前,自成为基督徒之后,我一直就这样认为,现在处在和平时期我仍然这样认为。引用“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没有用处。希腊文中有两个词:普通意义上的“杀人”和“谋杀”,基督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中三次引用这条诫命时用的都是“谋杀”这个词。我听说在希伯来文中也有同样的区分。正如不是所有的性交都是通奸,不是所有的杀人都是谋杀。当士兵们来问施洗约翰他们应该怎么做时,[15]他丝毫没有暗示他们应该离开军队。基督遇到一位罗马的军士长(他们称为百夫长)时也没有这样暗示。骑士的观念,即为了正义事业身负武装的基督徒的观念,是基督教的一个伟大的观念。战争是一件可怕的事,一个衷心提倡和平的人,即使我认为他彻底地错了,仍然能够尊重他。我不能理解的是今天所看到的那种半和平主义,它教导人们:尽管你不得不去打仗,你必须拉长着面孔去打,仿佛为此感到耻辱。正是这种耻辱感剥夺了很多现役的年轻优秀的基督徒他们有权获得的东西——勇敢天生的伴侣:快乐与全心全意。

我常常想,倘若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我和一位年轻的德国士兵同时杀死了对方,死后不久发现彼此又见面了,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想我们对彼此都不会有一丝的怨恨,甚至不会感到一点尴尬,只会大笑一场。

我想有人可能会说:“如果基督教允许人谴责仇敌的行为、惩罚他、杀他,它的道德观和普通的观念之间有何区别?”二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记住,我们基督徒认为人有永生,所以,真正重要的是位于灵魂里面核心部位的那些小小的标志,或者说转弯处,它们最终决定灵魂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必要时我们可以杀人,但绝不可以恨人并以此为乐;必要时我们可以惩罚人,但绝不要以此为乐。换句话说,我们里面的某个东西——那种怨恨的感觉、想要报复的感觉,必须彻底摧毁。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每个人现在就能决定他以后再也不会有这种感觉,现实不是如此。我的意思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们的一生中,每当这种感觉出现时,我们都必须给它一个迎头痛击。这很难做到,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在杀人、惩罚人时,对仇敌我们也应该尽量像对自己一样,真心希望他不坏,希望他在此世或彼岸可以改过自新,一句话,希望他好。这正是圣经中说的爱他的意思:希望他好,而不是喜欢他,也不是在他不好时硬说他好。

我承认,这意味着去爱那些毫不可爱之人。可是,你自己难道又有何可爱之处吗?你爱自己,只是因为它是你自己。上帝希望我们以同样的方式、出于同样的原因去爱所有的自己,他以我们自己为例,为的就是让我们看到如何能够做到这点。我们必须继续做下去,将这一准则应用于所有其他的自己。如果我们记得他就是这样爱我们的,做起来可能会容易一些。他爱我们不是因为我们有任何美好、迷人的品质(像我们自己认为的那样),只是因为我们是那些名为自己的东西。像我们这样沉湎于仇恨之中,放弃仇恨如同戒绝烟酒一样困难的造物,的确无其他可爱之处。

大罪

现在我要谈基督教道德与一切其他道德差异最大的一个部分。有一种罪世上无人能够避免,每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这种罪都会憎恶,但是除基督徒外,几乎无人会想到自己也同样犯有这种罪。我听见有人承认自己脾气暴躁,一见到女孩子或酒就失去理智,甚至承认自己是懦夫,但是,我想我从未听见哪个非基督徒谴责自己犯有这种罪,同时也很少遇见哪个非基督徒对别人身上的这种罪表现出丝毫的宽容。没有哪一个缺点比这更不得人心,我们对自己的缺点没有哪一个比这更无所察觉。这种罪我们自己犯的越多,对别人犯的就越憎恶。

我说的这种罪就是骄傲或自负,基督教道德中与之相反的德性是谦卑。你可能还记得,我在谈性道德时曾提醒你,基督教道德的核心不在此。现在我们终于谈到了这个核心。按照基督教导师的教导,最根本的罪、最大的恶就是骄傲,与之相比,不贞、愤怒、贪婪、醉酒都是小罪。魔鬼因为骄傲才变成了魔鬼,骄傲导致一切其他的罪,是彻底与上帝为敌的一种心态。

你是不是认为我太夸张?如果是,请你仔细考虑一下。刚才我说一个人越骄傲,就越讨厌别人骄傲。实际上,如果你想弄清楚自己究竟骄傲到何种程度,最简易的一个办法就是问自己:“别人对我冷眼相待、无视我的存在、干涉我的事务、摆出一副屈尊俯就的模样、在我面前炫耀时,我会怎样厌恶?”骄傲的问题在于每个人的骄傲都与别人的骄傲相争。因为我想在晚会上唱主角,所以才对别人唱了主角很生气,同行是冤家。现在你需要明白的是,骄傲从根本上是竞争性的,它生性喜欢竞争,而其他的恶,可以说,只是出于偶然才是竞争性的。骄傲不以拥有为乐,只以比旁边的人拥有更多为乐。我们说人们以富有、聪明、漂亮而骄傲,其实不是。他们以比别人更富有、更聪明、更漂亮而骄傲,别人若和他同样富有、聪明、漂亮,他就没有什么可骄傲的。使你骄傲的是那种比较,你以高于其他人为乐。竞争的因素一旦消失,骄傲也随之消失,所以我说,骄傲在根本上是竞争性的,其他的罪则不。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孩,性冲动也许会促使他们相互竞争,但这只是偶然,他们同样可能爱上不同的女孩。但是一个骄傲的人会夺走你的女孩,这不是因为他想得到她,而是因为他只想证明自己比你强。没有足够的东西可以分配,贪婪也许会促使人们相互竞争。但是骄傲的人,即使所得超出了一切可能的所需,他仍然要尽量多得,只为证明自己的权力。人们归结为贪婪或自私的一切罪,实际上几乎无不更由骄傲所致。以金钱为例。贪婪无疑使人为了更好的住宅、更舒适的假期、更美的饮食渴求金钱,但是这种渴求到了一定的程度便会中止。是什么促使一个年收入一万英镑的人渴望得到两万英镑?不是贪图快乐,一万英镑足以让任何人享受一切他能够实际享受的奢侈生活。促使这种渴望的是骄傲,是那种想比某个富人更富有的愿望,(尤其)是拥有权力的愿望,权力才是骄傲真正喜欢的东西。能够像摆布玩具兵那样摆布别人,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自觉高人一等的了。是什么让一个漂亮的女孩每到一处都招蜂引蝶、散布苦恼?当然不是性冲动,这种女孩大部分都是性冷淡,促使她这样做的是骄傲。是什么让一个政客或整个国家无止尽地索求?还是骄傲。骄傲天生就是竞争性的,所以它没有止尽。我若是一个骄傲的人,全世界只要有一个人比我更有权力、更富有、更聪明,他就是我的对手和敌人。

基督教说的对,自创世以来,骄傲一直就是每个民族和家庭的苦难的主要根源。其他的罪有时或许还能让人团结,在酒鬼或色鬼之间你可能会看到友谊、结伴和玩笑。但是骄傲始终意味着敌对,骄傲就是敌对,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敌对,还是人与上帝之间的敌对。

在上帝那里,你遇到一个在各方面都比你无限优越的东西,你若不这样看待上帝,因而相比之下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你就根本没有认识上帝。你只要骄傲就不能认识上帝。骄傲的人总是看不起他人,看不起一切。当然,只要你眼睛往下,你就不可能看到在你之上的东西。

这就带来了一个可怕的问题。那些明显为骄傲吞噬的人怎么能够说自己相信上帝,而且自认为极其虔诚呢?这恐怕说明他们崇拜的只是一位假想的上帝。在这位假想的上帝面前,他们理论上承认自己一无是处,实际上一直在想象着上帝如何赞赏自己,认为自己远远超出了一般人。也就是说,他们向上帝付出一便士假想的谦卑,却从中获得一镑在同类面前的骄傲。我想,当基督说有些奉他的名传道、奉他的名赶鬼的人,在末世他要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时,[16]他指的就是这些人。人人都可能随时踏入这个死亡的陷阱。幸运的是,我们有一个检测的方法:无论何时我们发现自己的宗教生活让我们自认为很好,最重要的是,比别人更好,我想我们就可以确信是魔鬼,而不是上帝正在我们身上做工。真正检测自己是否站在上帝面前的标准是:全然忘却自己,或视自己为渺小、龌龊之物。不再认为自己更好。

万恶之首能够潜入我们宗教生活的核心,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其他稍轻的罪都是魔鬼利用我们动物的本性工作的结果,但是,骄傲利用的绝不是我们动物的本性,骄傲直接来自地狱,是纯粹精神上的罪,因而更狡猾、更致命。正因为如此,骄傲才常被用来制伏那些较简单的罪。实际上,老师常常利用孩子的骄傲(他们称之为自尊)让他行为规矩,人克服懦弱、贪欲、坏脾气,是因为他们学会了视这些缺点为有失自己的尊严,即他们通过骄傲来克服了这些缺点。魔鬼笑了。只要能在你的心中始终树立骄傲的独裁统治,他很乐意看到你变得贞洁、勇敢和节制,就像如果你允许他让你患上癌症,他很乐意看到你的冻疮痊愈一样。骄傲是癌症,它吞噬了人去爱、知足、甚至具备常识的可能性。

在结束这个话题之前,我必须提醒读者注意几种可能产生的误解:

(1)因为受到赞扬而快乐不是骄傲。孩子因作业完成得好受到夸奖,女人因美貌受到爱人的赞扬,得救的灵魂被基督夸为“好”时,都感到快乐,也应当快乐,因为这种快乐不在于你本身如何,而在于你取悦了一个你想取悦(也理应取悦)的人。但是,一旦你从“我让他高兴了,这很好”这种想法转为“我做到了这点,可见我多棒!”时,问题就来了。你越沾沾自喜就越不在乎赞扬,变得越来越糟。当你只为自己感到喜悦,根本不在乎赞扬时,你就糟糕到了极点。所以我们说,虽然虚荣是最明显的一种骄傲,它实际上是最轻微、最可原谅的骄傲。虚荣的人过于渴望赞扬、掌声、钦佩,总是千方百计想得到这些。虚荣是一种缺点,但它是幼稚的缺点,甚至(从一种奇怪的角度来说)表现了人的谦卑。它表明你还没有完全满足于孤芳自赏,还很看重别人,希望他们注意到你,你还可以算作是人。当你到了看不起别人、不在意他们对你的看法时,那才是真正如魔鬼般邪恶的骄傲。当然,如果我们出于正当的原因,即如果我们认为上帝的看法要比人的看法重要无数倍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是对的,我们还常常有义务这样做。但是,骄傲的人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却出于另外的原因。他说:“我为什么要在意那些贱民的掌声,仿佛他们的意见真有价值似的?即使有价值,我是那种像初次参加舞会的黄毛丫头那样听到一句赞扬就兴奋得脸红的人吗?不,我是一个成熟稳重的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对得起自己高尚的良心,弘扬家族的传统,一句话,是因为我就是‘那种人’。那班贱民们如果喜欢,那就让他们喜欢去吧,我才不在乎他们。”通过这种方式,真正彻底的骄傲也许可以起到遏制虚荣心的作用,因为如前所说,魔鬼喜欢“改正”你的小缺点,换给你一个大缺点。我们应当努力克服虚荣心,但是千万不要引进骄傲来克服它。

(2)在英语中,我们说一个人为他的儿子或父亲、学校、军团“骄傲”,有人可能要问:这种意义上的“骄傲”是不是罪?我认为这取决于“骄傲”这个词的真实含义。在这类的句子中,“骄傲”指的往往是“真心地仰慕”,这种仰慕当然绝不是罪。但是,“骄傲”也可能指这个人因为自己有一个显赫的父亲,或因为自己身为一个著名军团的成员而趾高气扬,这显然是缺点,但即便这种骄傲也胜于单纯地为自己骄傲。虽然我们对上帝的爱和仰慕若不超出其他的事物,我们便称不上为好,但是,爱、仰慕自己以外的东西是远离彻底的精神毁灭的第一步。

(3)我们千万不要认为,上帝因为自己对骄傲反感才禁止我们骄傲,上帝要求我们谦卑是因为这样才能体现他的尊严,仿佛上帝自己骄傲似的。上帝根本不用为自己的尊严担忧。上帝禁止骄傲,是因为他希望你认识他,希望将自己给你。上帝与你处于这样一种关系之中:只要你真正与他发生一点关联,你就会变得谦卑,快乐地谦卑,你会彻底抛开维护自己尊严的那一套愚蠢鬼话(这套鬼话让你一辈子焦躁不安、郁郁寡欢),感到无限轻松。上帝竭力让你谦卑是为了使这一刻成为可能。我们所有人都给自己套上了一大堆丑陋傻气的化装服,穿着它像小丑一样高视阔步,上帝竭力想帮助我们脱掉它。我真希望自己多一点谦卑,那样,也许我就可以多给你们谈谈脱下化装服、摆脱虚假的自我以及“瞧我”、“我不是很棒吗”这类的装腔作势之后的轻松舒适。即使只接近谦卑片刻,那感觉也如同荒漠中的人饮到了清凉的甘泉。

(4)如果你遇到一个真正谦卑的人,不要以为他就是今天大多数人所谓的谦卑的模样——一脸谄媚、满口恭维、不停地表白自己一无是处。他给你留下的全部印象很可能是:他似乎很聪明、很快乐,对你告诉他的一切都真心地感兴趣。你若不喜欢他,那是因为你对任何一个似乎如此轻松地享受生活的人都怀有一丝嫉妒。他不考虑谦卑,也根本不考虑自己。

若有人想做到谦卑,我想我可以告诉他怎样迈出第一步:他首先应当意识到自己的骄傲。这也是相当大的一步,因为至少在迈出这一步之前,人什么都做不了。你若认为自己不自负,这恰恰说明你实际上非常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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