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圣灵论-欧文

第十一章肉体死亡与灵死的比较

没有重生的人处于灵魂死亡的状态中。要灵魂活过来,他们需要圣灵的大能在他们的灵魂里作有效的工作。这工作是叫人的灵魂活过来(弗二1,5;西二13;林后五14),或叫做「救活」,或赐给他们生命(弗二5;约五21;六63)。

这种灵死状态是法定的,也是灵里的。人类是亚当的后裔,按照律法已被判死刑(创二17;罗五12)。这是法定的死亡,或刑判的死亡;唯一能避免这死亡之路,乃靠称义。灵里的死与肉体死亡相似。没有重生的人的灵是死的,除非他们的灵「被救活」,或藉圣灵的大能使他们的灵活过来,他们无法作出任何属灵的善工。当圣灵来到一个人的生命中作工时,没有人能拒绝祂的工作。当一个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被救活,他便活过来。他在基督里活过来。

这新的属灵生命究竟是什么呢?

当上帝创造亚当时,祂「将生气吹在亚当的鼻孔里,亚当就成为一个有灵的活人」(创二7)。上帝将生命的律吹进人的体内。当每个婴孩诞生时,上帝继续作这工作。

当这「生气」或「灵」被吹进人体时,人便「成为有灵的活人」或「活过来」。在此之前,人体是僵硬不动,像死一样躺着。当灵魂与肉体结合,人便活过来,能够活动,成为活人。

所以,能够活动是有生命的表现。反过来说,死亡就是不活不动,如人手造的偶像一样(诗一一五4-7)。生命的动态乃是出于人的理性,如他的理解力和意志力,说明他是被造的、活生生的、自由的和有道德性的人。

肉体的死亡是灵魂与身体的分开。当一个人的生命动态完全停止作用的时候,他的灵魂便离开他的躯体,这便是死亡的时刻。这时身体已经完全不能作出显示生命的必要活动功能,这时身体

停留在死亡,在一种终止和被动的状态中。这已死之躯自己无法重新得着生命。如拉撒路的情况一样,他已经死了,自己绝对无法从死里活过来。只有靠着耶稣基督我们才能从死亡中重得生命。

属灵的生命与灵死

亚当在无罪状态中时,除了有血气的生命,成为一个有灵的活人外,还有一个超乎血气的生命。这超乎血气的生命使他能活在上帝面前。这称之为「上帝(所赐)的生命」(弗四18)。属血气的人就是从这「上帝的生命」隔离。所以,属血气的人不能作上帝要他作的事,不能过一个讨上帝喜悦的生活。他不能达成上帝创造他的目的。亚当起初被造之时,能过一个荣耀上帝的生活,并且可以进入完全享受与上帝同在的境界。上帝摆在亚当面前最高的福乐,乃是永远享受与祂的同在;这也是上帝给亚当最高无上的赏赐。

上帝吹「生命气息」进入亚当身体,这是一个「赐予生命」的原则,这原则就是「上帝的形像」。由于亚当有上帝的形像,他有「像上帝」的能力。他的理智、情感和意志都受掌管,爱慕圣洁和公义(创一26,27;传七29)。

亚当整个生命的目的,乃是活着讨上帝的喜悦,荣耀祂。上帝与他立一个约,以此教导他这一切(创二16,17)。上帝赐亚当必需的属灵能力,使他能为祂而活,并荣耀祂。

这掌管生命的原则完全在人里面,是来自上帝的美善与大能,将之种植在人的心中,使之生长。这根源完全来自上帝,由祂放在人心里。(西三3,4;罗八11;六4;加二20)。

亚当的属灵生命可以与我们在基督里的属灵生命相比。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是由于上帝在基督里的自我启示。因此,上帝现在对我们有新的顺服责任的要求,但这要求与对亚当的要求没有不一样(弗四23,24;西三10)。

人人生来都是灵死的,不再拥有亚当曾有过的「上帝的生命」。人类曾在亚当里拥有这生命;人类也在亚当里失去这生命。

灵死的本质

灵死是指失去属灵生命,以致我们无法活在上帝面前。正如肉体不能没有灵魂而生存,人的灵魂也不能没有属灵生命而活在上帝面前。没有这属灵的生命,人的灵魂便在道德上变得败坏(罗八7,8;约六44;太七18;十二33;耶十三23)。

肉体是被动的,要靠外在的能力才能获得生命,因为肉体本身不能自我获得生命或自我从死里活过来。同样灵魂也是被动的,要靠外来的力量才能获得属灵的生命,因为灵魂本身没有力量自我更新,不能从灵死中自我获得属灵生命而活过来。

圣经中的劝勉、应许和警告,都不是告诉我们能够作些什么,而是告诉我们必须作什么。圣经明示我们灵死的景况,以及我们没有能力作出任何属灵的善工来。上帝乐意将这些劝勉和应许赐给我们,作为获得属灵生命的途径(雅一18;彼前一23)。

我们不能为上帝而活,因为罪的缘故(罗五12)。没有重生的人是有能力作一些朝向重生的工作,但他们却不要作,反而愿意犯罪。他们不能为上帝而活,反而拒绝上帝,因为他们堕落的心思意念与「上帝的生命」隔绝。没有重生的人自由地、邪恶地选择抗拒上帝。

耶稣责备说:「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40)。在这种灵死的光景中,所有生命动态都已终止,从而没有重生的人不能行出任何属灵的顺服。真正的属灵顺服是来自上帝的生命(弗四18)。这顺服的律是「生命的道」(徒五20)。若没有上帝的生命,人的工作只是「死行」而已(来九14)。之所以称之为「死行」,因为这行为是来自死亡掌管的律(弗五11),其结局是永死(雅一15)。

属灵的生命:源头与授予

上帝是一切生命之源头,特别是属灵生命的源头(诗三六9)。因此我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西三3)。

我们的属灵生命与任何其它生命不同。这生命不是直接从上帝而来;上帝先把这生命的丰盛完全放在中保基督里面(西一19),而我们从基督的丰盛里领受了这生命(约一16)。因此,基督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因此我们不再是自己活着,而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加二20)。我们自己无能为力,只有靠基督的能力与德行才能作工(林前十五10)。

这生命的源头在上帝。这丰盛的生命是在基督里面,由圣灵赐予我们。对我们来说,这生命是在我们里面的一种新的力量,新的生命律(罗八11;弗四15,16)。基督是我们的生命,没有祂我们什么都不能作(约十五5)。圣灵授予我们的属灵生命,仍是基督里的生命。因此,我们靠着这属灵的生命得以与基督连合,正如枝子接在树上,从树干汲取生命,枝子绝不能离开树干而独立生存(约十五4)。

圣灵授予我们属灵的生命,使我们有能力遵从上帝圣约中的条件。借着这新的生命,上帝在我们心里写下祂的诫命,并使我们有能力遵守祂的诫命。若没有这属灵生命的律,我们不能在灵里有所顺服。

假如说在未得重生之前,我们能靠自己的努力可以达到正思正念,或在灵里可以顺服上帝的话,这就推翻福音的真理,和历代普世教会的信仰。不管我们的动机如何,有多大的鼓励,如不经过重生,我们没有能力作出任何能够讨上帝喜悦,蒙祂悦纳的善工。假如不是「从上帝而生」,只是靠自力作的虔诚、正派和道德的生活,这种人生与罪大恶极的生命没有什么两样。

问题:如果以上所说的是真实的话,我们何不沉醉在罪恶和邪情私欲中,何必过正派和道德的生活呢?为什么要向未重生的人传讲他们当尽的本分呢?

解答:所有未曾重生的人所作的善工,从某方面来说都是有罪的。奥古斯丁称那些未经重生的人的德行为「华丽的罪」。要蒙上帝的悦纳,每一善工都要附带两个条件:第一,上帝必要喜悦这工作;第二,这工作必须以圣洁的心态进行,作这工作的人必须圣洁,被分别出来,为荣耀神。

未经重生的人不能蒙神喜悦

未经重生的人没有这两个条件,因为他们没有信。「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来十一6)。而对于未成圣的人,没有经过重生和圣灵恩膏的洗涤,所有事物都是不洁净的,因为连他们的心思和天良都是污秽的(多一15)。但在世人的眼中,未经重生的人所作的善工在许多方面比邪恶残暴的行为较好。这些善工若视为当尽的责任来看,可说是好的;但既是未经重生的人所作的,这些当作的还是有罪的。

善工本身是好的工作,但被未经重生的人玷污了。不过,善工放在它的本位来看,还是可以被肯定和接纳的。

履行当作的本分有两个作法。一是假冒为善的作法。这样的作法,无论所作的是什么和方法如何,都是上帝所恨恶的(赛一11-15;何一4)。另一个完成本分的作法,是按着心灵的亮光和信心,以完全诚实和圣洁的动机去作。这样工作的实质是可获得赞许的。人不会被劝导用假冒为善的方法去作事(太十26);因此,它们在世人中被接纳。

按同样的标准履行同样的分内责任时,有被上帝接纳和拒绝的可能。亚伯和该隐就是例子(创四)。亚伯本身先为上帝所悦纳,上帝才悦纳他的供物。亚伯以信心献上他的祭,因为没有信心是不能得上帝的喜悦的。但该隐本身不蒙上帝所悦纳,因此他的供物也不蒙悦纳,因为他没有以信心献上。

上帝要求人对祂完全的顺服,是以祂的意旨作标准。人虽有罪,但顺服上帝仍是人的本分。上帝仍有权柄要求罪人完全归顺服祂。人之不能顺服上帝乃是人的过错,不是上帝的过错。如果上帝命令我作某些分内应作的事,但我不愿意去作,为了自己不愿作,就故意把自己弄成瘸腿的。上帝因此而惩罚我们是完全公义正直的,因为我们的无能为力,原是我们自己故意造成。在上帝面前,罪就是这样。

传道人必须教导人天生的无能

传道人和其它人都有充分的理由催逼人尽当尽的义务,就是认罪悔改、信靠和顺服。虽然我们知道未重生的人没有能力去尽这些义务,但传道人必须告诉这些人他们为什么无能为力,原因是他们自己的过犯。

告诉未重生得救的人尽他们的义务,乃上帝的意旨和命令。我们不用顾虑他们是否能作,该顾虑的是上帝吩咐他们该作什么。有两个大好理由为什么要催迫不信的人要尽他们的义务。一是我们不要让不信的人在罪中越陷越深,心越来越硬;二是上帝指定这些义务乃是他们回转之道。

同时我们也有很好的理由,要那些未得重生的人注意他们当尽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会使他们远离许多罪恶,特别是藐视上帝的大罪。当人专意在这些义务时,上帝可以用他们帮助别人,在世上彰显祂的荣耀。如果看重这些义务,他们会走在上帝的道上,并借着上帝恩典的运行,在上帝所定的时间回转。

在灵死的状况中,未重生的人没有能力或意愿过一个属灵的生活未经重生的人好象死尸一样,没有能力或意愿要活过来。

问题:旧约中巴兰说:「我愿如义人之死而死」(民二十三10),以及新约中的希律王「听(施洗)约翰讲论,就多照着行,并且乐意听他」(可六20)。这些话又怎样解释?

解答:毫无疑问,未经重生的人能在外表表现一些好行为。事实上他们也可能会追求上帝,认为祂是那位可以带给他们无上幸福的主宰。为此他们会愿意尽力学习像这位上帝和讨这上帝的喜悦。但是这些行为心态不为上帝所悦纳,因是发自肉体的欲望和努力,不是源于内在的灵命和被重生的本性。

未经重生的人虽然没有属灵的意愿,但是由于上帝的大能在他们身上作工,他们可能有意愿和能力要亲近上帝。上帝借着他们的良心,或藉传道人对他们传讲圣经和福音,或藉信徒的美好见证来感动他们。他们的意愿和努力要亲近上帝,不是由于他们本身的良善,因为在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七18);而是由于上帝的大能在他们身上的作为,虽然没有到重生的地步。

未经重生的人可能有行善的意愿,也致力行善来讨上帝喜悦,但其意愿与努力都不是发自他们里面的灵命,也不是出于要获得重生的愿望。那是完全由于上帝的能力通过他们的良心、听道或看见好见证有感而发。灵死的人会有强烈的欲望不要永死,也会尽其所能来避免将来要受可怕的审判。但有这样的得救欲望,并不是他们已经真正得救的证据,甚至也不是他们想要重生得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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