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游子吟——永恒在召唤
三、人类的道德律和崇拜神的自然倾向
人类崇拜神的自然倾向
有人称人类是宗教性的受造物。《圣经》说,人是按神的形像和样式造的(创1:26)。神造人时,把祂的生命之气吹入人的鼻孔里,使人成为「有灵的活人」(创2:7)。我们常说「人类是万物之灵」,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虽然人类始祖对神的叛逆,使人类与神的交通受阻,但人心中的灵使人类不能从物质世界得到真正的满足,要去寻找那位超自然的造物主,向往永恒。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从最原始的部落到最发达的国家,凡有人的地方,就有对神的敬拜。按照我前面的认识论的观点,不少学者曾推断,人类最初是多神崇拜,逐渐演化为现在的一神崇拜。可是,近年的研究结果与此推论恰恰相反:人类最初是单一神崇拜,然后才产生多神敬崇。这个发现与《圣经》的记述相符,很有启迪意义。9
且不论别的国家,我们中国从远古开始就敬拜单一真神。我国常称神为天(「一」加「大」),我想意即一位至高至大者。《书经》和《诗经》对「天」都有详尽说明。《书经》曰:「惟神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有人误以为「上帝」是西方人的神。其实,我国自周朝起,就常把「天」与「上帝」互用10。东汉学者郑玄说:「上帝者,天之别名」11。在北京天坛的祈年殿内,也赫然刻着「皇天上帝」四个大字!
儒家创始人孔子也是虔诚敬神的。据记载,孔子的父亲叔梁纥为朱国的大夫,娶颜氏小女征在为妻,久未生子,夫妻遂往尼丘山(现山东省曲阜县东南)求拜神,因而怀孕生孔子。为念神恩,为孔子取名曰丘,字仲尼。12 孔子虽说过「敬鬼神而远之」,这并不表明他不信神。孔子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第十一)?又说,「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第七)。因此,孔子说,「务民以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也」(论语‧雍也第六)。可见他觉得自己无力洞察上天之事,于是不求天道退而求人伦道德。但在日常生活中他很虔诚。如,「子疾病,子路请祷。子曰,丘之祷久矣。」当人告诉他说桓魋要谋杀他时,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颜渊死时,孔子则说:「天丧予。」孔子认为人的命运是掌握在神手中的。他还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第十四);「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他一生都顺天安命,渴慕真道。
人类良心、道德律的一致
由于社会制度、文化背景的差异和两国人民的长期隔离,赴美前我曾担心能否与美国人相处得好。到美国后,我立即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我与美国老师、同学、朋友、邻居相当融洽。他们的热情、率直和真诚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出人意料的是,美国人的道德观念与我们的十分相似,都崇尚勇敢、勤奋、谦逊、诚实、乐于助人等美德。地理和制度的隔绝为什么产生如此相近的道德标准呢?我找不到答案,而归之于人的「本性」。
我们常提到「良心」,也确实感到良心的存在。可「良心」又是什么呢?人们生气时会质问:「良心卖多少钱一斤 ?!」使人无言以对。后来,我在《圣经》中找到了答案。神说:「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5)神放在人心中的律法,使人能明善恶,成为人类共同道德标准和良心基础。
有人会问,在那些杀人成性、无恶不作的强盗、惯犯身上,如何体现这种道德共性呢?我的看法是,第一,这种人或迟或早、或多或少也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第二,看一个人的道德标准,不仅要看他如何欣赏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更要看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自己身上时他的反应,如果这些强盗、惯犯自己或亲友被杀、被辱、被抢时,他们的切齿痛恨、怒不可遏,才是他们内心深处道德律的真实反映。
唐崇荣牧师在《智慧的人生》中讲到一个事例。一对住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年轻夫妇,一次口角后,丈夫一气之下把妻子杀死,并碎尸灭迹,远逃到西海岸,下决心重新开始,并与当地一漂亮女子结了婚。数年后,事业有成,妻贤子孝,被推崇为模范家庭。不料一天男方突然失踪,妻子十分焦虑。后来女方被叫到警察局,告知她的丈夫在那里,她大为惊讶。见到丈夫后,男方告诉妻子关于杀前妻的事,并说他主动自首:「二十五年来,我天天受到良心严厉的谴责。如果我被处死,也心甘情愿;如果我不自首,我的精神会完全崩溃的。」13
德国思想家康德(Immanuel Kant)在《实践理性批判》的序言中说过:「有两件事使我愈来愈感到害怕:第一是闪着星光的天空,第二是在我心里说话的良心。」14 神正是借着祂创造的大自然,和祂安放在人心里的灵启示着人们。